吴法宪回忆录 第96节

花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审查了长达七年的时间,可审查来审查去也没有审查出来什么问题。为了结案,专案组东拼西凑,于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给陈绥圻下了一个结论。现将这个结论照录如下:

经查证核实,陈绥圻是林彪死党,积极参与了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阴谋活动。

一、一九六八年四月以后,连续五次给林彪、叶群写效忠信。一九七O年五月十三日叶群同黄、吴、李、邱同游长城,陈绥圻也参加了。

二、、无耻吹捧林立果,大造反革命舆论。一九七O年在空军司令部二级部长以上的会议上,林立果作“讲用”报告结束后,陈绥圻带领喊口号:“向林立果学习,向林立果致敬”等。

三、积极参加为林家“选美”的活动。

四、为吴法宪炮制假检讨,把林彪反党集团在庐山会议上有预谋、有组织、有纲领的向党进攻,说成是偶然事件。把吴法宪同陈伯达的勾结说成是“上当受骗”,极力为吴法宪开脱,对抗毛主席、党中央。

五、九一三事件后,坚持反动立场,掩盖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

经与空军党委研究决定,陈绥圻罪行严重,属于敌我矛盾,应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军籍,交军委空军送原籍监督劳动。

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七日,他们又在空军体育馆召开批判大会,一共有空军机关、民航、北空、空军学院等单位三千四百人到会。他们把陈绥圻押在体育场的中央,批判会议开得轰轰烈烈,很像是“文化大革命”初期的那种“喷气式”的群众批斗大会。但是这已经不是什么群众运动,而是空军党委主持的会议。

在批判大会前,主持人就向陈绥圻宣布:“今天批判你,没有你说话的权利。在会议上你要老老实实地听取群众的批判,如果你说话,就将对你严加惩处。”

批判大会以后,空军有关人员于八月二十五日将陈绥圻押送到浙江绍兴县虎山茶牧场。这个时候,陈绥圻已五十五岁,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

临离开北京之前,专案组的人告诉陈绥圻,领导上批给她两千元安置费。陈绥圻要求说,孩子还小,生活没有着落,是不是可以把这笔钱留给孩子们生活。答复说,这是去农场生活的费用,不能留下。最后陈绥圻再三恳求留下二、三百元给孩子们,才总算是同意了。

龙虎山茶牧场离绍兴县城十五里,满是红土的山上,到处都裁种着茶树。另外,场内还有一部分稻田和菜地。龙虎山茶牧场下面分了几个生产队,各个生产队里除了有生产工人、下乡知识青年以外,还有一些下放来的“右派分子”。

茶牧场所在地是个雷区,在陈绥圻到这个茶牧场的前一年,有一次雷声轰鸣,雷电击穿了一间房子,打死了一个“右派分子”,还打伤了两个下乡的知识青年。那个“右派分子”是发配来茶牧场劳动,没有人知道他的亲属在哪里,只好草草就地掩埋了。所以一到雷雨季节大家都很紧张。

陈绥圻住在半山坡的两排砖房,是为知识青年修建的,也给了陈绥圻一间,场里找了两个女青年和陈绥圻住在一起,监视陈绥圻的活动。一开始,场里给她每月生活费四十元,后来又增加到五十元。

在农场,一到夏天,蚊虫肆虐,特别是有一种小咬,最是利害,被它咬了后,不几天脸都肿了。另外,劳动也非常艰苦,尤其是七月底的“双抢”(抢种、抢收)大忙季节,时值三伏盛暑,火辣辣的太阳晒下来,身上就像着火了一样,双脚泡在晒得发烫的水里,腿上还有蚂蝗叮咬。每天都是早上四、五点钟出工,晚上八、九点才收工回家。

一开始,陈绥圻也同大家一样到田里去劳动,后来茶牧场的领导看到陈绥圻的年龄既大,身体也不好,为了照顾她的身体,分配她在蔬菜队里劳动。这样,她才很少下农田了。

陈绥圻到了绍兴以后,孩子们就不断跑去看望,他们看到母亲身处这样艰苦的环境之中,非常痛心。特别是巴璀,一见到陈绥圻以后就抱头痛哭,说:“妈妈,你这样的生活条件,太艰苦了!”

到农场的时间长了,陈绥圻和大家逐渐熟悉起来,农场里的工人和知识青年,经常主动帮助陈绥圻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她在农场,首先遇到的困难是自己做饭的问题。由于她是单身一人,无法砌炉灶,更无法自己去砍柴烧,只能买一个小煤油炉。这样,除了在食堂买一点饭菜外,自己有时也做一点,可以省几个钱。当时农村的煤油是定量供应的,不够用。于是,有的小青年就依靠关系,给陈绥圻弄来了几十斤煤球,又帮她买了一个小煤球炉子。这一下,就解决了做饭的大问题。

又如每年过春节时,家家都要用晚米去换一点年糕吃,一换就是好几十斤。陈绥圻一个人背不动,那些小青年个个都愿意给她帮忙。另外,想炒一点菜没有油,想到城里买一点食品又没有粮票等等,这些都全靠农场的工人和知识青年帮忙。同样,陈绥圻也利用各种时间帮助知识青年学习英语,补习文化课,相互之间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

陈绥圻是在农场听广播的时候,听到要公审“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当时她感到十分意外,因为她十分清楚,黄、吴、李、邱并不知道林彪出逃和林立果“小舰队”的事情,也没有参与这些活动。应该说,他们的“问题”都只是“路线斗争”问题,而“文化革命”这样的路线问题,牵涉的人就太多了,不是能用审判来解决的。

陈绥圻还告诉我,公审时,她听到辩护律师辩护说,黄、吴、李、邱和“九一三事件”无关,就以为我将会被释放,因为我们是因为“九一三事件”才被逮捕的,而“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则是“路线斗争”和“政治问题”了。既然问题已经澄清,就应该将我们释放。但她没有想到,我们却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其它问题而获重罪,被判刑。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她认为公审也是件好事,原来群众并不了解黄、吴、李、邱究竟有什么问题,这一来至少是把一些问题在群众中间澄清了。如所谓的“林彪的南下另立中央”、出逃、“谋害毛泽东”等,与黄、吴、李、邱都无直接关系。这都是在报纸上公布了的。其它的问题,留待以后再说吧。

我们被判决不久,中央很快作出决定,让我们几个保外就医。一九八一年七月,空军派人到农场找陈绥圻谈话,告诉她说,中央已经批准我保外就医。这件事情完全出乎陈绥圻的意料,想不到中央这么快就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她真是喜出望外。

一九八一年的七月下旬,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的女儿京秋放假到了龙虎山茶牧场,她告诉陈绥圻说,她和新潮在北京通过炮兵副司令员吴信泉,找到了黄克诚的爱人唐棣华,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了一个报告,要求批准陈绥圻到上海治病。来农场之前,她又给黄克诚的秘书打了电话,询问报告的情况,秘书答复说,中纪委已经批准陈绥圻到上海去治病。因此,这次她来到农场,是要带陈绥圻去上海的。第二天,京秋就去同龙虎山茶牧场领导协商。几天以后,场里领导来通知陈绥圻,可以去上海看病。她就和京秋一起,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于七月二十七日离开绍兴到达上海。

离开绍兴前,陈绥圻给在上海的哥哥发了封电报,告诉他来上海的车次和时间。可没想到,后来却没有买到那趟车的车票,只能乘坐稍后的一趟车到上海。在她及京秋到达上海时,原以为来接站的侄子陈天生、陈复生他们已经回去了,不料刚刚出站,就见到天生他们一家还在那里等候,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天生他们告诉姑姑说,第一趟车是晚上七点多到站的,但是他们找遍了也不见人影,估计可能是买不到车票,就决心再等一趟车,反正是接不到人就不走。

陈绥圻和京秋一起,在上海住了大概有个把星期。这时新潮从北京连续发来两封电报,说是公安部已经同意他们八月五日再去秦城监狱探望父亲,已经把陈绥圻列入了探亲名单,要陈绥圻一定在八月四日以前赶回北京,以便一同去秦城监狱。她就和京秋立即买了去北京的车票。她们走后,浙江省公安厅也派人来到天生家里,通知陈绥圻尽快回北京,但她已经走了。

八月四日下午,陈绥圻回到北京。她来到几个孩子住的广安门附近一个空军的家属院。进去一看,几个女孩子合住在一间破旧的小屋,新潮住的屋子则是唐山大地震时搭的一个地震棚。屋子里面,只有几件破旧的家具,完全是一个贫民家庭的样子。见了孩子们这样的处境,陈绥圻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但是孩子们十分兴奋。邻居们也来劝慰说:“你还伤什么心,看到这些孩子,应该高兴才是。虽然父母不在家,但是他们个个都很争气。有父母的孩子们又怎么样呢?这些孩子知道节俭,有时买一个烧饼,就着啃一根黄瓜,就算是一顿饭。多好的孩子们呀!”

第二天,她就和孩子们一起,到秦城监狱来看我。

第三天,她又去了空军大院,要求对她的问题重新作出结论。空军“两案办公室”的同志接待了她,他们告诉陈绥圻说,胡耀邦总书记已经有了批示,他们会抓紧时间办理的。他们还告诉陈绥圻,她的生活费用以后每月提高到一百元,并当场发给了她两个月的生活费二百元。回家以后,陈绥圻把这些情况告诉了孩子们,跟他们一起商量到济南安家的问题。

次日早上起来,梦璀告诉陈绥圻说:“妈妈,昨天晚上我高兴得一晚上都没有睡着觉,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见过这样多的大票子(当时人民币面额最大的是十元),我们买一点香蕉吃吧。”听了小女儿的这个话,陈绥圻不禁心里一阵心酸。她立即上街买了一些香蕉,对孩子们说:“你们一人一个,尝尝吧。等以后条件好了,再多买一点。”

过了几天,陈绥圻才知道这几年孩子们的生活是怎样过来的。新潮转业以后,空军一定要把他分配到湖北农场,这不符合当时对复转军人的政策。为此他在北京上访了三年。这三年,别说收入,就连粮票也是一斤没有。巴璀下乡插队,梦璀在中专学习,都没有收入。因此五个孩子基本上都靠仲秋、京秋在各自农场的三十多元工资费,加上梦璀二十元的生活费维持。

每月仅仅才八十元钱,要维持五个人的生活,的确是非常的不容易。但是他们精打细算,彼此谦让,平时就把钱放在一个抽屉里,谁需要买什么东西就自己去拿,从来就没有人为了钱而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得知了这些情况以后,陈绥圻的心中得到了很大的安慰。

陈绥圻到达济南后,她除了专心照顾我的生活以外,也一直在集中精力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想尽快解决自己的问题。早在一九七九年陈绥圻还在龙虎山茶牧场的时候,她就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了一个申诉报告,请求中央重新考虑自己是“林彪死党”的结论,以及开除党籍、开除军籍的决定,请求党组织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

一九八一年七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对陈绥圻的问题作了重新结论的批示。根据这一批示精神和一九八二年中央九号文件精神,空军“两案办公室”于一九八一年七月、一九八二年三月、一九八三年七月和一九八八年四月,先后四次对陈绥圻的结论作了复议,并四次派人来与陈绥圻见面。陈绥圻对前三次结论都提出了不同意见,但出于各种考虑,在一九八八年四月的第四次复议上签了字。空军纪委随即对她作出了“犯了严重错误,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的结论。

从受到审查之日起到这时,陈绥圻被停止党的组织生活已经十七年。远远超过了留党察看两年的时间。因此在宣布处分的同时,又恢复了她的党籍。随后,陈绥圻又主动交了十多年的党费。

一九九二的八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了《关于陈绥圻同志离休的通知》,规定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的时间从一九八八年算起。同时,还转发了由军委江泽民主席签发的《关于授予陈绥圻同志功勋荣誉章的命令》。

到了这个时候,前后经过了二十一年,陈绥圻的问题才总算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在这里,我和陈绥圻对原空军一些领导人的无情斗争、残酷打击的做法感到不理解,对后来参与多次复议解决陈绥圻问题的军委领导、空军领导和有关同志表示感谢。应该慎重处理人的问题。只有实事求是,合情理,才能得人心。

五、女儿们

我一共有一个儿子、四个女儿和一个养女,他们是儿子吴新潮,女儿吴仲秋、吴京秋(后改名金秋)、吴巴璀、吴梦璀,养女陈采芹。

陈采芹是我妻子陈绥圻哥哥陈子圻的大女儿。一九五O年,陈绥圻的母亲来北京随我们一起住时,采芹也随祖母来到我家,当时还没上小学。一九五三年陈绥圻的母亲病逝,临终时嘱咐我们,要我们把采芹收为养女,把她抚养成人。这样,按照陈绥圻母亲的遗愿,采芹以后就一直留在我们这里,并在我们家里长大,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一九六七年,采芹在空军西安技术学院毕业,分配到空军第三研究所工作。

一九七O年底,经人介绍,采芹同总政秘书处的高瑞荣相识而结婚,后生有一女叫高建平。高瑞荣原是总政副主任田维新的秘书,人很能干,文笔也很好。“九一三事件”以后,因受到我的牵连,在被审查一段时间以后,夫妻俩被转业到高瑞荣的潍坊老家工作。小高在市农委当秘书,采芹在无线电厂当工程师。由于小高因受到我的牵连而被迫转业,心中不平,经常喝一点闷酒。再加上肝脏本来就不好,他突然得了亚急性肝坏死。

一九八四年的春节刚过,我就接到采芹的来信,说高瑞荣病重。不久又接到来信,说高瑞荣已经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非常难过,一个非常有才气、有前途的青年,就这样因为政治斗争而送了性命。

我和陈绥圻商量,要她到潍坊去一次,安慰安慰采芹。对于采芹今后的个人问题,第一步先设法把她调到济南来,然后再设法解决其它个人的问题。这样,我们先请求山东省委组织部帮助,将采芹调来济南,在中国电子器材公司山东公司工作。至于她的个人问题,采芹说要为高瑞荣守孝三年。直到一九八八年,她才和山东省体委的罗焕庭成婚,终于又有了一个幸福的家。

我的儿子吴新潮,一九四八年在东北出生,当时正值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题为《翻过山顶,迎接新的革命高潮》的社论,所以我们给他起名叫“新潮”。小的时候一直随军,从东北一直到广西,然后再随我们来到北京。

新潮本应一九六六年七月毕业于北京八中,但是赶上了“文化大革命”,全国高等院校的统一考试被停止,就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当“文革”初起,红卫兵运动席卷全国时,新潮不顾我们的反对,与几个同学外出串联,结果在外面染上了肝炎。

一九六八年全军第一次恢复征兵,我们在新潮的一再要求下,给他办理了参军手续。参军后,他希望能得到一次实战锻炼的机会。鉴于当时中越边境比较紧张,他就到了中越边境正在参加轮战的空三师九大队,参加了抗美援越的战斗并入了党。一九六九年轮战部队回到内地,新潮又调到了空军第十二师,最后又调到了沈阳飞机制造厂,在研制垂直起落飞机的办公室任军代表。

“九一三事件”发生的时候,新潮正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在不知道任何事情的情况下,他突然被隔离审查。同时在沈空机关因“九一三事件”而被隔离的,有沈空司令员王毓淮、参谋长莫阳等大大小小的干部五十多人,还有空军副司令员曾国华的儿子和侄女婿。在这五十人里,新潮是最小的一个。当时整个空军部队人心惶惶,谁都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被人抓进去。新潮看到,沈空党办副主任前一天还在盛气凌人地抓别人,转过脸来自己也在第二天被抓了起来。沈空实际上是林立果没怎么插手的地区之一,但也还有如此大的审查规模,由此可以想象得到,其它空军部队是怎样了。

沈空把新潮关在地下室里,由一些干部和战士看押。整天交代问题,每天只让他到外面去放一次“风”。就这样,新潮在地下室里过了大半年。由于整日不见阳光,把他的眼睛都搞坏了。在地下室关到了第二年的五月,他们才把新潮转移到一个里面关满了人的招待所,这才使他的生活条件有了一些改善。

一直到一九七二年十月,当初被隔离审查的人差不多都被放出去了,招待所里没剩下了几个人,于是他们又把新潮和沈空党办主任转移到了沈阳军区。为他的事,沈阳军区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专案组,一个专案组里面干部就有五、六个。

在沈阳军区,新潮被他们审来审去,又审查了一年多,还是没有审查出什么问题来。一九七三的五月,经王洪文批示,沈阳军区又将新潮押解到北京,交空军审查。据新潮说,他离开沈阳的那一天,在车站押送和交接的,有空军来的,也有沈阳军区和沈空的,一共有十七、八人,好不壮观。在从沈阳到北京的火车上,空军来的三个干部和新潮坐一个软卧包厢,这还是新潮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待遇。

到了北京以后,空军来的人把新潮带上一辆装着窗帘的小车。然后,他们坐着这辆小车,七转八转地来到了空军学院,将新潮关在院内十三号楼里。关新潮的那间屋子,所有的窗户全部被堵死,不让里面的人能看见外面。他们还给新潮规定:晚上睡觉不准关灯,上厕所不准关门。就这样关过来关过去,也没能让新潮交代出什么事情来。连我都不知道林立果在干什么,新潮又能知道什么呢?

一九七五年,经当时的空军政委XXX批准,将新潮送到陕西省大荔县兰空农场监督劳动改造,特地将新潮放到了他曾经下放劳动的生产队,真是父债子偿。

一九七八年,经当时的空军主要领导人XXX批准,将新潮转业,特别注明要安排到最艰苦的地方锻炼,根据这一批示,湖北省将新潮安排到了京山县九汤山国营农场。

以后,新潮的同学,陈毅元帅的儿子陈小鲁,亲自向当时的湖北省委书记陈丕显保荐,由陈丕显书记批准,才安排到了京山县农机厂。但是,这样的安排,仍然是不符合当时国家对复转军人的政策的。新潮不同意,就回到北京,准备上访。他跟几个妹妹们一起挤在一间破旧平房里。由于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沙市,在北京的他既无户口,又无工作,更无任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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