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每百万人配有一百零七名法官。而在印度,每百万人仅配有十三名法官。
孟买高等法院的法官席有四成的空缺,每位法官手上有逾三千起未决诉讼案件。
有资历的律师不愿意当法官,因为比起私人执业,法院支付的工资太低。
在印度,提起诉讼无需缴纳费用,绝大多数案件根本无油水可捞,法院兴致索然,动辄休庭。
报纸上最近提到一审的案件,还是发生在80年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当事人是否活着都是个问题。
老百姓的诉状递得勤快,但下判决书的速度只有递诉状的一半,这也就意味着孟买高等法院每年解决旧案和积压新案的数量基本持平。
以目前的速度,还要三百五十年才能处理完所有积压的案件。
单单民事诉讼的证据收集环节,平均就要花费五年。
大多数案件要迎来终审,少说得等上二十年。
如今法院慢吞吞受理的很多案子,还是五十年代初提起上诉的。
所以昌达尼威胁的反垄断案,即使现在法院立刻处理,也要等到二十五年后才会迎来终审。
罗恩怕个锤子,那时候这些所谓的协会同行,有几个品牌还健在都不好说。
孟买的某些黑帮,就推出了平行司法系统服务,他们的广告词是这样说的:
“如果有人占着你的房子不肯走,在法院要二十年才能了结的官司,我们十天就能解决。
警方、政府或者法院做不到的,我们都能做到。
人们被司法系统拖得疲惫不堪,他们濒临破产、穷途末路的时候,就来找我们,请我们帮忙。
你都快忘了是属于你的东西,由我们出面替你讨回来。”
“法院做不了的,我们来做。”拉詹帮某个头目公开这样对记者说。
他们收费是贵,但执法效率高,很多普通人逼不得已之下只能找黑帮求助。
离谱,孟买如今的司法体系没彻底崩溃,有黑帮的一份功劳。
就这种德性,罗恩完全可以视所谓的反垄断诉讼为无物。
倒是昌达尼发动的舆论攻击,比诉讼更有威慑力。
印度的民粹主义盛行,扯到什么国家大义,就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喊打喊杀。
天上掉飞机就说是造谣,再不济就捂嘴。
总之一个字,赢!
不过罗恩不太担心什么所谓的印度制造大旗,他一句话就可以化解对方的攻势,甚至趁机再热卖一波也说不定。
送走昌达尼他准备去找卡维娅,搞舆论宣传还是得《印度时报》,它发行量大,嗓门也大。
只不过还没出门,阿尼尔就快步走进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罗恩点点头,准备出去。
边上端着茶杯妮娅服侍他的妮娅,有些闷闷不乐。
巴巴越来越忙,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阿尼尔瞪了她一眼,男人干活,女人百分百服从就行。
“过两天再欣赏你的婆罗多舞。”罗恩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
妮娅脸色一红,她最改编了很多传统舞蹈,让那些动作变得更加柔美以及凸显身材曲线。
说白了,那都是为了取悦主人而设计。
罗恩很喜欢,小妮娅已经长大了,让他喘不过气。
不过好事得慢慢欣赏,尤其是在没人的时候。
阿尼尔粗人一个,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妹妹才是他最大的助力。
从别墅出来,罗恩看到了那个等在外面的人影。
他满脸沧桑,左眼上方的额头处有明显的疤痕,两条腿似乎也不太灵便。
最重要的是他壮硕的身材变得瘦削了,眼睛没有光,只有灰暗。
“罗恩。”强尼动了动喉咙,嗓音沙哑。
第284章 死亡
“你怎么搞成了这个样子?”罗恩差点认不出来他。
“那地方很狂野。”强尼笑笑,无声的笑。
“看的你出来,你有烦恼,也有故事。如果你想,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喝一杯,痛快的喝,随心所欲的喝。”
“好,我是有一两篇故事,当然是不适合公开的故事。如果真要说,一顿晚餐的时间都不够。”
“我很期待,我们有点是时间,不急。”罗恩带着他走向马拉巴尔山的某处酒馆。
这里环境静谧,通常很少有外人光顾,非常适合贴心的朋友间坐下来闲聊。
强尼真的变了,不仅仅是走路时胫部轻微的停顿,那张脸变的如此的冷漠、陌生。
他还留着浓密的胡须,像野草般杂乱无章,让那股冷酷更加尖锐。
他们在酒馆靠窗的位置坐下,罗恩叫了两杯威士忌。
在等酒的间隙,他们四目相对,定定的望着对方片刻,各自解读对方多变的表情,就好似占卜者在散落一地的骨头里寻找寓意。
强尼穿了件黑色的夹克,眼睛里有倦意、有血丝。眉毛时时刻刻皱起,那些烦恼被夹住,丢不开。
“你看起来就像死过一次,还有你的大胡子,这是阿拉伯那里胜战士的时兴打扮?”罗恩放松语调。
“罗恩,再次见到你真好。”强尼淡淡的笑。
在经历过那里血腥、冰雪的日子后,他发现故人依旧、城市依旧,回家的感觉真好。
他眼睛所及之处,这座岛屿城市的声音、色彩、自然优美的身姿,都叫他醺醺然有了醉意。
他甚至还没喝酒,他太爱这座城市了。
侍应生端来两杯威士忌,上好的威士忌,让人忍不住抽动鼻子。
“为活着的人干杯!”罗恩说。
“为死了的人干杯!”强尼举杯相碰,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现在,”罗恩定定的看着他,“你可以说说那烦心事了。”
“我要从哪里说起?”强尼嘴角带着嘲弄,那是对命运的嘲弄。
“什么都行,不仅仅那场战争。你脸上有别的东西,我看得出来。”
强尼微笑,他心里暗暗的喜悦淌过。他很高兴再度有知心人为伴,只有罗恩能读懂埋在他心底的烦恼。
“哈德汗死了。”他不带感情的说,盯着手里的空杯子。
“什么?”罗恩语气微滞,带着股惊讶。
这个消息很突然,南孟买的地下黑皇帝、令人畏惧的暴君,死了。
“是真的。”
“怎么会?你们当初应该做了很多准备。”
“我就在他身边,见到了他的尸体,帮忙将尸体拖到山上的营地,帮忙埋了他。他死了,他们全死了。我们是仅存的、活着离开的人:纳吉尔、迦尼和我。”
“这座城市没任何关于这件事的风声,如果有,我必定是第一个知道。”罗恩轻吸了口气,依旧有些难以置信。
孟买在往前的二三十年中,始终都有哈德汗的存在,他在方方面面影响着这座城市,尤其是秩序之下。
如果哈德汗死亡的消息传开,他几乎可以预见,立刻就会有一场腥风血雨爆发。
“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接受这一事实。”强尼再度垂下目光,陷入充满思绪和感触的沉思,思绪纷乱,头不由的抽动,下唇不停的抖动。
罗恩担心他垮掉,人精神的崩溃往往是一瞬间的事。他知道强尼对哈德汗的孺慕,那是儿子对父亲的感情。
“听我说强尼,这里没什么其他人,你可以放心大胆的说,把你想说全部抛出来。不要把苦闷按在心底,那会腐烂、会发臭。”
罗恩触碰他的手臂,强尼慢慢抬起头。
“那是一场战争.”
强尼他们是从孟买机场出发的,先到巴巴羊境内靠近帝国坟场边界的奎达,然后途中换乘四种工具抵达目的地。
他们装作不认识的旅人,一同跨越三国边界,进行二十来项不法活动。
哈德汗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已打点妥当,他把药品、军火分批次运出孟买,最后送往他心中的圣地。
但事情很不顺利,刚到巴巴羊,他们就被三军情报局的人盯上,那是巴巴羊的间谍机构。
很显然他们中出了叛徒,这么隐蔽的路线没道理刚开始就失效。
好在他们一行三十人机警,都分住在不同的旅馆。政治警察突袭其中某一住处时,提前得到消息的他们在前一分钟里已经撤走。
他们改变计划,放弃了更为瞩目的汽车,改乘骆驼专走山间的崎岖小道。
他们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抵达帝国坟场,途径悬崖的时候,很是损失了几个好手。
路上还会有土匪索要过路费,那地方太乱,你每走几里路就会听到枪声。
土匪通常先是站在制高点现身,拿着枪对准他们,然后地面人马从隐身处倾巢而出,截断强尼他们的去路和退路。
这时候哈德汗就会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绿白旗,上面饰有《古兰经》的经文:我们来自真主,回归真主。
当地土匪不认识哈德汗,但尊敬旗子上的文字和含义。
宗教这时候成了最好的通行证。
不过即使如此,该给的过路费依旧要给。
哈德汗带着一批沿路打点用的货物,包括绣有繁复金线图案的孔雀蓝及绿色丝绸、短柄小斧、厚仞小刀、缝补工具、蔡司双筒望远镜和上好的印度造自动手表。
嗯,在阿拉伯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尤其是帝国坟场,印度产的东西都算是高端进口货。
遇到规模较大的队伍,哈德汗还会准备一些十克的金锭,上面刻有阿拉伯风格的月桂枝和叶浮雕。
他在孟买就有走私黄金的生意,不缺这点损耗。
有了这些东西打点,他们还能从土匪营地获得补给。
靠着这样的安排,一行人顺利挺进腹地。
年初的一二月份,高原的山坡寸草不生,寒风把那里吹成不毛荒地。
越靠近目的地,天气越酷寒难耐。他们躲进山里的一处营地,那是哈德汗部族的据点之一。
战火似乎已经蔓延到附近,强尼每隔几天就会和外面的人交火。
在那几个星期里,他学会了用枪,像战士一样用枪,而不是孟买黑帮式的扣动扳机。
他最喜欢AK47,这款步枪重约五公斤,弧形金属弹夹可以装填三十发子弹,以每秒六百九十米的射速射出7.62毫米的子弹,有效射程超过三百米。
自动模式下每分钟可连续射出一百多发,半自动或者单发模式下,每分钟可以射四十多发。
这些信息强尼了然于心,他以前摸过AK,但从没像这样熟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