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70节

  “她只是一个小女孩,却非要和她过不去?对了,她还成为了母亲。要这么针对她,铁王座恐怕有失胸襟,我倒是不在乎,但是有的是人会去在乎。”比如你。

  艾德没开口。

  我紧接着说道:“哪怕是真要去暗杀,这种事也不该在御前讨论。”

  他揉着额头,“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我会陈述坦格利安的功绩和罪过,给他们一个定论,以诸神和王座的名义彰明我的法统。我会宽恕因他们而产生的囚犯,审判并杀死他们的死忠,让他们在人心里死去,而不是死于刺客之手。暗杀如此卑劣,是干不掉一个王朝的,坦格利安随时可以再弄出一个王子来,瓦兰提斯也好,瓦列利安也好,七国及海对面有一大堆银发紫眸之人。”

  黑火都杀不光,何况是坦格利安?

  “对,刺客和杀手杀不死一个王朝。”艾德喃喃道,然而艾德没看到的是,他是因为公义和慈悲而拒绝对一个女孩和母亲动手,而我是因为舆论和支持,我永远尽可能地团结能团结的人,这就是区别。

  “要我说,一个君主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那哪怕没有坦格利安,也会有别的家族出来争夺铁王座,这个年代没有人有龙。另一方面看,您也该知道瓦里斯会干什么了,他不会阻止刺杀,也不会出卖丹妮莉丝的消息,这是他的职责,他不会渎职而引起怀疑。”

  我不寄希望于艾德会乐意直接抓捕瓦里斯,瓦里斯和杰诺斯史林特不一样,没有罪证,在循规蹈矩的艾德手里没法判刑。

  艾德瞩目于我的容颜,非常专注,“那你觉得他要做什么?”

  “这您该想到的,引起混乱和战争,例如让狼、鹰、鱼的同盟和狮子相斗,然后迎接他真正的君主回朝复辟,所以,小心,艾德大人,你和劳勃是一致的,你们是阻挡坦格利安回家的人。”我有力地说道,对,瓦里斯某种程度上来说,和小指头一模一样。

  艾德沉吟了好一会儿,揉着额头,“由他去吧,反正要是他真要刺杀那个小姑娘,我就辞职。”

  “哈?”

  “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是为了都城守备队,一个国王不会再受这种要挟,我会提出来,不当这个国王之手,然后他会让我滚蛋。”

  “给他我们的方案,多管齐下,展示国王的慈悲,表现七国的怀念和道别,然后,她要是真能告别自己的丈夫和奢侈的生活回来,再送她去见七神。至于孩子?不要怕她肚子里的孩子,那得是多少年以后的事儿了,这段时间与其杀一个臭小子,不如让七国尽快把这家人给忘掉。”

  艾德放松地道:“我会提的,另外我要安排船只,从君临回临冬城的。”反正哪怕坦格利安回家,就算骑着龙,北境称个臣也就完事了,没钱没粮没人的北境就是那么干脆利落,国王爱谁谁,我不伺候,也不关心。说实在话,要不是看在是好朋友的份上,艾德说不来就能不来。

  “真要走人?”

  “以防万一,我留了一艘里斯船,‘风之巫女’号,还需要别的船,你朋友那艘‘黎明之风’号既然已经到了海鸥镇,距离君临也不远了,到时候你吩咐一声。”

  “亚瑟河文船长到达的日子,算算也就是这几天了,我哥哥要跟着黎明之风号北归,大人,恐怕我得另外找船,这事儿交给我吧。”

  我离开书房,思索今天听闻的事。

  哪怕是丹妮莉丝,也没法选择自己会嫁给谁。

  我决定了,就婚姻这桩事,不见兔子不撒鹰,除非是联姻能给我本人带来足够的好处,权力、军队、资本等等,等等,或者有策略上的需要,否则我就不结婚。

  先提高自己的议价空间吧。

  晚上,我来到自己的房间,克蕾也在,我的猎手面色淡然,不见疲惫,她的战妆如今换了,用的是城市之灰。

  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给的任务可不轻松,所以“抱歉,不能留你了,克蕾,你肩负重担。”

  “没关系,你要去熊宝宝的屋子睡?”

  “对的,有什么情况吗?”

  “红马的人到了,然后是银鹰的人,安排在中心的风嚎庄园。因为多了很多马和战士,所以每天都要运送草料和粮食。这恐怕会引起罗斯比的疑虑,第一天有两匹红色战马斗殴打架,吵得极大,而后面几天,我们那还会有多的人来。”

  “好,我过几天会去看看,我让契根和咕噜去招募流浪汉和游民了,我会和他们一起,你到时候要盯好,千万别忽略小孩和老人,别论男女。”

  “就是说擅自跑出来的那些,都要处理?”

  “对,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要查实,该解决掉就别手软。另外我招募了一个前学士,我会带他去城外,看好他,他会养信鸽,”

  宅院里的工作室只是教学用的,城外使用尸体更方便,来源更广,例如,用大人物们在罗斯比城的眼线们,“眼线该杀就杀,尸体交给那个学士,你是猎人你自己决定时机,别让我们藏的人马被暴露了。谢谢你,克蕾。”

  “别对我说谢谢,莱雅拉,”她靠得太近了,我感觉到温热的气息,看得到她颤动的睫毛。

  她的声音低柔:“你的怀抱就已经足够好了。”呀,别撩我…

  作者的话:埃尔顿伊斯蒙:冤枉啊,我虽然丧偶多年,但是我七十岁啦,经不起折腾啦,我真是只是觉得好看想请她去画画!多曼罗斯比:诶嘿,这波里面最优秀的是我!为什么少有普通的适龄门当户对青年向女主求爱,大家猜猜看?

第30章 拉赫洛神庙

  第二天晚上,我前往君临里的拉赫洛神庙,这里只是一个小院子,通体由红色的岩石构成,火焰燃烧在院落里的一只铁火盆中,终年不灭。

  这里只有索罗斯一个红袍僧,从轻便的亚麻衬衫和裤子来看,大部分的信徒是路过的水手,来自海对岸,三三俩俩,时不时有进有出。也有来自海对岸的商人,穿着鲜艳的衣服,不过极其稀少。

  听说在很多地方,拉赫洛是穷人膜拜的偶像,看来似乎有那么一丁点道理?看着拉赫洛的火焰,我不禁思考起钢铁门附近的街道,那里可以做一些事先布置,一点一滴地来。

  “晚上好,雪花儿小姐,您今天这身真不错,不过像是来自布拉佛斯。”我穿着深褐色的骑装,其上是淡黄色的雕花,腰跨军刀,里头丝绸白衬衣一件,确实像个布拉佛斯剑客。

  “夜安,贝里伯爵,”我收回打量的目光,“为何约在这,你这是打算信仰红神了吗?”我们现在正侧马门前,等待去宫廷未归的索罗斯。我记得前世里他似乎信仰了拉赫洛?

  “不,七神,我非常坚贞,小姐,这是等索罗斯呢。”他答得非常干脆,然后耸了耸鼻子,“血腥味?”天哪,我洗过澡了。

  “我最近在招人,你知道,有些不好闻,大概沾上了点儿,你这情况比我这样同时信仰新旧诸神的要单纯得多。”岔开话题,岔开话题,当然不能告诉他这味道是我把人给大卸八块,学习人体结构。

  “旧神古老而神秘,我一向保持敬重。不过,招人得小心,小姐,”贝里唐德利恩伯爵答道,“好些雇佣骑士与其说是雇佣骑士,不如说是强盗骑士,更别提自由骑手和雇佣兵,手上的血,比黑河还臭。”

  “我是不否认啦,安盖呢?”

  “他约上了一个多恩的贵妇,他喜欢贵妇。”

  “这有些不道德。”

  “您不了解洛伊拿人,他们的男女都很随性,俗话说,多恩勇士密如沙,头胎都是别家娃,自家的也在别人屋子里养着呢。”

  这编排的,让我不禁露出微笑,“真过分。你们风暴地的汉子,是不是都被多恩抢过娘们?”才这么说人家,南方三地区:风暴地、河湾地和多恩之间的恩怨纠葛极其复杂。“听来他们都很逍遥,那你呢,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宫廷中,为风暴地之君服务,要不然呢?我是风暴地的伯爵。”

  “蓝礼?”

  “准确地说是拜拉席恩,”他弯起一个微笑,“雄鹿兄弟都是好样的。”

  “确实,你觉得哪一个更好?”

  “都是忠勇豪迈之人,没有更好这种说法。”贝里伯爵谨慎地说道。

  “对呀,对呀,你们风暴地的爷们都这样,脾气不小,手段直接。看起来国王三个都能当?”我弯眸笑了。

  “话不能这么说,年长为王嘛,不过我们确实直接,”他承认道,“而且都说过你漂亮,爱与美的王后,拎着巨剑打趴了一堆男人,简直是风暴和海神的女儿嘛。”是的,好像我见过的风暴地男儿,确实都夸过我?

  “对头,风暴地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嗔道,然后我转向懵懂的小侍从,艾德瑞克戴恩,“奈德(艾德瑞克的简称),回头跟你姑姑说,她的未婚夫调戏波顿家的小姐,一个下午恭维了三百次漂亮,五百次雪花儿。”

  “我有吗?雪花儿,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在念叨你?”他笑得热烈极了,一点都不脸红,我嗅到淡淡的汗味和香水,太近了,我拉住缰绳离得远了些。

  我弯眉而叹,“你这模样,还真是不怕星陨剑。”戴恩家族的族剑“黎明”,乃是以星陨铸就。

  “哪怕这小子是下一个‘拂晓神剑’,那也得等十年后,我与其怕这个,不如怕你手上的小细刀。”拂晓神剑这个名号代代传承,与族剑一起,被给予戴恩家族最骁勇强大的剑手。

  他是真心不要脸!

  我还是换个话题,换个谈话人吧,“奈德,你会是拂晓神剑吗?”

  “我期待,并且努力,那会是我的荣幸,小”

  “小心!”

  我被人飞扑下马摔在地上,一对坚定有力的手臂环抱着我,我感觉到一个温暖的胸膛在不断起伏,压得好紧,我几乎无法呼吸,身上也火辣辣地疼,估计是擦破了皮。

  我能听到弩箭飞过的声音,战马痛嘶。

  刺杀!

  “啊啊!”咕噜大叫,他一直在君临四处忙活,好不容易和我一起出趟门。

  “刺杀!”是波隆在喊。

  “奈德!盾牌!”把我抱在怀中的人大吼,我一把推开贝里伯爵,拔出军刀,猫在地上。

  我是娇娇女吗?!

  “利用马!”我喝道,可小麦受惊了,正在跑开,屁股上的弩矢一颤一颤,我回过头,立刻爬进拉赫洛神殿,没有半分迟疑。

  我看到三个水手正等在这里,手在刀柄上,正在握紧。

  他们要拔刀,而且眼睛看向了我!

  那好。

  我佩的军刀不够厚实,劈砍不够有力,但是有一个好处:拔刀快。

  还没见过血,这一次就洗洗刀!

  脚蹬地面,前进!冷光一过,我挑开一个水手的脚踝,鲜血四溅。

  “水手!”我喊道,狠狠撞上另外一个,他拔出了一半刀刃,我头顶其腹,让他失去重心。

  想拔刀?不存在的。

  接着我抱紧他双腿,将他摔在地上!然后撤手弃去军刀,身后传来痛苦的喊声,好陌生,是敌人。

  他在挣扎,即将挣脱,我一口咬在他脖子上,一只手紧紧抱住他,一只手从腰后拔出了短剑,他扯住我的头发撇向一旁,我头发一疼,被他拉开。

  我回神过来,头发好疼,是不是头皮被扯下来了?没关系!我咬牙用力!

  手臂狠扎,噗!短剑插进了他的脖颈,那儿被我咬下了一块肉。

  疼死我了!头发被这样揪,真是疼得让人发疯!

  我看到咕噜的盾牌正在不断拍击一个水手,另一个水手倒在地上,腹部中剑。

  “那边二楼!他在逃跑!”是神庙外头在喊。

  我躲在墙后面,扫视周遭,没有人,神庙里已经没人了。

  外面。

  我探出头张望一眼,还好,于是我高声吩咐,“咕噜波隆,我这里!其他人跟着伯爵去抓人,达蒙去报告金袍,找我们的人,快!”

  我看到贝里伯爵的侍从小个头的奈德也进来了,他手有些抖,粗气儿不断,不过应该没什么事。

  呼...还好,我也没事,就是头皮疼。

  我抒发了一点点的关心之情,“你没受伤吧?”

  “没有,小姐,”他抹掉头上的汗,反而给脸上添上了泥,“倒是您身上有血。”

  “不是我的,没事,孩子。”那是刺杀者的。

  我慢慢平静,听到外头马蹄声响起,是一队骑手过来了,我探头,看到了安盖、索罗斯还有贝里伯爵的其他好哥们儿。

  援兵,好极了。

  我喊道:“刺客,闪电在追,那边!”

  “躲在里头,女士!”索罗斯拔出佩剑。

  我自然不会反对,还在神庙里的四个都松了一大口气,援军来了。回头想一想,弩矢射的真没准头,不过这年代,射人能中马屁股已经是不错了。

  现在,这里只剩下我们四个还有地上的三具尸体,夜幕已降,不过光之王的殿堂灯火通明,熊熊火焰永不熄灭,倒是让我不用惧怕昏暗。

  尸体上的衣服是潘托斯的式样,这不禁让我怀疑,会不会是瓦里斯下的手?我可知道瓦里斯和潘托斯的总督伊利里欧是什么关系。

  “咕噜,去搜身,看看这三个水手身上有没有放什么东西。”

  “啊啊。”我接过咕噜手里的盾牌,放在一边,我们把门口的尸体拖了进来,留下一道鲜明刺眼的红印子,和火红色的圣庙正相称。

  “波隆,你会用弩吗?”

  “会,大小姐,这一次被人给爆了后门,一定得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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