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71节

  我含指吹了一声,小麦转头,踢踏蹄步,“去把弩拿过来,拿着盾牌去。”

  “好的,外头还有弩手?天杀的弩。”波隆嘟囔的声音逐渐离远,咕噜递给我一封信,瓦雷利亚语所写。

  是泰温兰尼斯特。

  怎么可能?

  我觉得有猫腻,不对,肯定有猫腻。泰温其人强势而细腻,不会脏了自己的手,哪有可能这么大大咧咧,让我查到了信?如果是王后那一定亮亮堂堂,瑟曦兰尼斯特不吝于使用计谋,但是不会这样栽赃,那是她父亲。

  有人想让我对付兰尼斯特?

  是瓦里斯苦肉计,还是小指头?不应该,没这个必要,他们知道我和兰尼斯特不对付。

  我内心疑云重重,幕后主使肯定不知道婚约,那,他居然不知道我和王后的不对付?就是故意要让我去把事闹大?这些水手和那群弩手,是海对面的人,从容貌上看。但是这刺杀手法绝对不是正经的刺客,潘托斯有的是用迅捷刀剑的杀手,防不胜防。

  是谁那么讨厌兰尼斯特,想要挑起狮狼争端。

  两边打起来有什么好处,我猜猜。

  多恩?多恩是老乌龟,这几年只看戏。

  河湾?河湾刺杀我干嘛,风暴地?

  先这样吧,我不想闹太大,这或许是个借题发挥的机会,但是,我还没准备好。所以,我会告诉金袍,我在刺客身上找到了这封信,将计就计,不显得我聪明过了头。

  至于艾德?告诉他也无妨,他更想不出来啥。

  喧嚣经久,方才沉寂,我听到索罗斯和贝里伯爵的笑声,“酣畅大胜,沙场血洗,敌人陈尸,战士欢笑~~”杀几个杀手也唱上诗啦。

  “怎么样?”我坐在台阶上,手中转着刀把,“全做掉了?”

  “一个没逃过,”闪电贝里笑眯眯地说道,“我之前有过错觉,莱雅,我以为你像塔斯的布蕾妮,不过你不是,你是一个女孩。”塔斯的布蕾妮,同样的风暴地人,从前世的剧情来看,该是比我更厉害的女战士。

  “塔斯的布蕾妮?别这么说,她也是个女孩。”

  “不,她是个骑士,虽然没册封过,味道纯正,”嚯哟你尝过啊?“我一拥抱就感觉出来了。”这挑逗得,暧昧极了,让我脸上一红,行了行了,知道你救我命了。

  不过,这事儿得帮布蕾妮说说话,我的眼神剔透,微笑有些讽意,“你不懂,傻小子,女骑士也是女孩。”

  “那她就是不需要男人的女孩。”贝里伯爵毫无敬意,这让我有些不开心,布蕾妮一听就是个简单直接的姑娘,哪能这样编排?不过,他救了我。

  我因此显得正经,而有失亲和,一板一眼,“谢了,大人,这一趟要不是你,我受惊的马儿能驮着我奔去黑河里。”

  他没理会我撇开话题的意思,“那么你呢,莱雅,”贝里唐德利恩金红色的头发下,是一双浅蓝色眼睛,他唇含笑意,“你是骑士少女,还是只是少女?”

  “我是恐怖堡的女儿,小闪电。”我唇角勉强弯出小小的酒窝,这样回答。

  他认真地看着我的双眼,走近了一些,有些太近了,我感觉到了他呼吸的热气,嗅到皮革钢铁的味道,“你流血了,爱与美的少女。”他低声说。

  他的眼眸闪亮,像是要如闪电一般直劈我的心尖,唇角的低吟声充满磁性,我嗅到了其中的意味,他不止想把我当做伙伴,对,我之前忽略了他的眼神,他的笑意,还有他时刻向我倾身的姿态,他太关注我了,他想

  “都是别人的血,”我昂首直视他的双眼,五指反扣银镯,“你有婚约,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我悄然道,“还真想被黎明之剑给切开?”

  “当然不是,”他英俊的脸蛋上洋溢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离得远了一点,眼中带着关切,“但是你的头发,爱与美,嘶,我看到有血丝,痛吗?”

  疼死了,该死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作者的话:关于女主为啥见不到追求者:肯定有人在拦着哟,还有兰尼斯特的四倍黄金婚约,西境人肯定是知道了,泰温不会瞒着,其他地方可能还没收到消息,但是慢慢也会知道。具体是谁拦着嘛...---瓦里斯:我向天上的神灵发誓,这刺杀和我没关系!小指头:哈?刺杀?兰尼斯特们:愚蠢的栽赃多恩:(坐在轮椅上,看着朝阳升起,夕阳西下,孩子玩耍在波光和绿枝之间,流水花园静谧安然)河湾地:(高庭鲜花摇曳,黄金的麦田在眼前闪耀,贵妇聚堆低语在耳边,沉思悠远)

第31章 红人庄园(上)-明棋:庄园整

  布谷鸟叫,我知道是克蕾,她就在道路附近。

  清晨下了一场雨,空气有些潮湿,土路上积水坑不少,我的皮靴和马裤上都落了好些泥巴点。马车动荡在身后,其后还有几百号人,衣着褴褛,徒步跋涉。我驱马慢踱,眼扫艾德给我的信件,内容是关于在北境调兵遣将集合之事。

  我也得做一些准备。

  头发?没什么大问题,好些人帮我看过,我还专门去找了大学士派席尔,有些出血,不过养一阵就痊愈了,不会留什么伤痕。

  更不会秃,听好了,不会秃!我气呼呼。

  “达蒙,你带两位山民,再挑几个做过猎人的,你们去黄金大道上设伏,缺吃少穿就打劫,不准杀人,别暴露身份,尽量呆在那边,有兰尼斯特的信使能劫就劫,大队的人马就报信给我。”

  “好的,小姐。”达蒙声音愉快极了,他一直很愉快。

  我继续叮嘱:“带好渔网和绳子,别忘了。”有时候需要活捉,“还有其他的家伙什。”

  然后是“科本,这信你帮我加两条,在北境西海岸命令葛洛佛、莱斯威尔和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族设立岗哨和巡逻队,防范铁民入侵。争取与河湾地缔结婚约,由罗柏迎娶玛格丽提利尔,理由是河湾地兵力雄厚,有雷德温的舰队。而且冬季邻近,战争会对避冬产生影响,需要大批南方的粮食。”

  科本看起来依然像是个慈祥的老头,而非刽子手,“好的,小姐,但是铁民拿不下白港的话,即便他们再猖狂,甚至拿下颈泽的卡林湾,也没什么意义。”对北方来说,有白港就有颈泽,所有人都知道,而铁民是拿不下白港的,大家伙儿也知道,可是无奈巴隆头铁啊。

  我想起海疆城的时候,“是的,如果铁民深入,占领了卡林湾,那会让他们被两面夹击,不过你不能指望巴隆葛雷乔伊有脑子,想想几年前他的叛乱,那是个笨蛋。”

  加上要求罗柏及早征召军队,其实指令的意义就是让罗柏做两手准备,大部去南方,保住河间地这个北境的粮仓,小部集结在临冬城,防范铁民。

  “同时北境困苦人稀,并不富裕,我恐怕,高庭不会愿意与北境联姻的。”科本提示,科本是学城出身的,知识素养一点不差,他其实不止是个医生或者死灵师。

  我倒是无所谓,我猜河湾地总有脑子灵活的人,“那就雷德温、海塔尔或者罗宛,如果能促使河湾地内斗那就再好不过,西境对河湾地可是很有吸引力的,不给兰尼斯特找点麻烦哪能行。”

  我很怀疑河湾地的贵族能看得上北境几分,哪怕史塔克出马恐怕也只能是找点小麻烦了。除非史塔克直接链接铁王座,例如让珊莎嫁给了乔佛里,否则,河湾不会考虑北境的。

  最终,科本提出了他最大的疑问,“您不是史塔克,我很怀疑临冬城会听得进多少。”

  我倒是干脆,“那就仿照艾德大人的笔迹。”反正离得远。

  科本叹了口气,掏出一卷纸,开始记录我的要求,“我得说,您可真是疯狂。”

  我瞥了他一眼,“要不然呢?奔狼太年轻,科本,北境可是我老家。”要真是起了兵戈,怎么能让战火波及自己家?

  科本温和地说道,“太过感情用事,会让人错失良机,小姐。”

  “而不知感情为何物,与异鬼又有何异?”我反问。

  波隆的声音插了进来,“大小姐,我问个事儿,”我转首,他正赶马到了我身边,“为什么这些渣滓会跟在我们后头?”

  这称呼可奇了,波隆难道以为他很高贵,我不由反问道:“嚯,难道他们和你有什么区别吗?”

  佣兵大方地晃着坐下马儿,“我能打,我能找娘们,他们可不行。”

  “他们会干活,而我有一个庄园。”这就够了。

  这些人大部分是纯粹的农人,其他的有些打过渔、猎过兔子和松鼠,还有伐木工以及矿工。非常可惜,我只找到一位给铁匠打过工的学徒乐意前来,其他人都没有什么专门技术,要招徕匠人,需要花更多的功夫,有更好的环境。

  我又补充道:“都是来自跳蚤窝的人,穷汉子。”还有洛克进了金袍以后抓的流浪汉,主要是些新进城的伙计。

  波隆放松啦,“所以这些人是你小小王国的居民。他们不是士兵,天杀的,还好不是。”

  骑马挺磨人的,我扭身回望他说的那帮流民,伸展肢体,一个懒腰,显出我姣好的身材,大概是因为我穿着男装,凹凸有致,我听到我的人里头有小伙儿咽了口口水,随他去,“他们其中有一些会是士兵,在将来。毕竟拿剑的手,大多都拿过锄头。”

  波隆收回眼光,逍遥骑马儿,“您说的那一类是一群给贵人铺路的骨头。”

  我露出笑容,说出自己的想法,“那么为了让他们死在恰当的位置,你会训练他们。”

  波隆一口拒绝,“训练?训练天杀的赚不了太多的钱,我更喜欢卖命,让契根去吧,他得过且过。”

  我仔细打量了波隆一眼,“可是训练可以让你拥有自己的人,将来会有自己的地,然后是自己的城堡。”

  “相信我,大小姐,”波隆笑出了牙齿,“我知道该怎么管一个漂亮的城堡,肯定不是靠几个呆头鹅老农。那么,您想要怎么武装他们,草叉和石块儿?”

  “草叉和石块也能杀人,波隆,不过不是,是二十多英尺(六米)长的超长O枪和斧头刺棒。”锻造一把剑要花太多的钱,没必要。

  “听起来不大好用,我闭着眼睛都能干掉这种士兵。”他大大咧咧。

  “那你该面对几百人的方阵试试,作用不一样,波隆,我不需要士兵都跟你这样狡猾粗鲁。”我需要的是战场上的中流砥柱,能扛过骑士冲锋的肉盾。

  波隆了然,“我懂了,这就是你说的,让他们死在合适的地方?”

  我当然不能承认,“我偏向于让他们打个胜仗,然后回家继续给我干活。我想到你的任务了,在我夜影巷那个宅子下头有个通往梅葛塔的密道,回去以后,你进去看看,通往哪里。”

  这是我头一次来我的庄园,三个过去的有产骑士庄园合并到了一块儿,人称红人庄园。

  就我所见和我过去的野种庄园大小差不多,南方的农具比北方要好,都是铁的,而且挽马和耕牛更多,恐怕庄园的产出还比野种庄园更多一些,能养更多的人。

  可是比起王领的其他地方来说,这里就没什么可夸耀的了。没有矿产,没有野林,也非滨海捕鱼之地。

  但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买得到这里,比我有钱的人不要,没我有钱的雇佣骑士?罗斯比家族不愿意白给。

  而这几年也没什么战事,就算有,罗斯比家族对于战争是能躲就躲,给人给钱自己不去,所以也没有封给新的骑士。

  我们越过庄园间的边界,三个庄园之间本来就没有围墙,而是用简单的石块标记界限,我猜为了挪这些界石,一定打过不止一场架。

  我看到在这会儿,只有零星的地有麦子,很少,大部分地方都是杂草,或许是休耕,或许是牧地,更可能是直接被抛荒。

  仅有的风车磨坊和各色铺子非常老旧,我看到洛克之前置办时,已经抹去了原先主人的纹章,画上了我的小红人。当时,他告诉我,有一户绝户的骑士家还有墓窖,我吩咐把里头的列祖先人给迁到别的地方去了,毕竟远亲还在,不过再过几年,将无人铭记其名号。

  “酸埃林,你来过这儿吧,陪着洛克?”我收回目光,问道。

  酸埃林还是老样子,就是更懒了,“是的,小姐,这里地方不错,我记得有个雀斑妹对着我笑来着,我们晚上过得很开心。”

  “介绍一下,给我和科本,”我和我的顾问,“我还没仔细了解过呢。”

  “好嘞,以前有三个庄园,小姐,苦水园、风嚎园和嫩枝园。苦水园有一条溪流,就叫苦水溪,要我说其实也不是很苦,那儿有沟渠到周围的庄园,为了水,有时候会有邻居村庄的人来干架。”

  “苦水。”我颔首。

  “至于风嚎园,小姐,您一听就知道,什么都没有,只有风,田地和牧场。那儿地不怎么样,种豆子比种麦子长的好。最好的是嫩枝园,有果树,还有养蜂人,那个庄园挺甜的,留下来的人也是最多的。”不过比起矿产和交通来说,依然产出不丰。

  所以,“现在合并到一块了?”我接过一个水壶。

  “对,我们管叫波顿庄园,正式名字也是这个,但是庄稼汉管这儿叫红人庄园,您的纹章是小红人,小姐。”红人,总比野种好听。

  对了!“河间地人安排在哪里了?”我瞧向波隆。

  酸埃林是一直跟着我的老人,表情倒是自然得多,波隆的眼神简直让我心烦,“在以前的风嚎园村子里,这儿三个庄子的居民都已经被集中到了苦水园里头。”

  那么,“科本,拟一道指令,这里的土地、店铺和磨坊可以由任何人认下。土地之外的产业缴纳租金,十年后自有,纳税。土地每家依照劳动力来确定面积,认后永佃,可以传给后人,税收前三年减半,可以用服劳役和兵役抵扣,之后,愿意超期服役的士兵,晋升为军士的士兵,可以获得更多的地。”

  “税收”科本问道。

  我颔首确认,“对,实物税,土地产出。”还没到收铜子的份儿上。

  “那地不都该是你的吗,小姐?应该是你和种地的人分成才对,土地归您所有。”科本指出,“税收可是另外一码事儿。”

  “我需要他们觉得地是自己的,而我们则收税办事,我不想让他们觉得在替我干活,我需要积极勤劳的子民。还有这三年租借农具和牲畜免费,但是要保证归还时完好无损。”

  我心里清楚,去君临的底层人,要么是在老家过不下去了,要么是羡慕城市生活,结果美梦破灭。话是这么说,可是实际上,君临不是一个很坏的选择,对于年轻劳力来说,在工场和店铺里总可以找到活干的,所以,为了比君临更有吸引力,我需要比更优厚的条件,让人有对生活的指望。而不是强调权力职责,权利义务,我不是想当然的贵族子女。

  抛却这年代的尊卑假象,贵族和平民的关系其实就是一个契约,贵族用武器保护平民,解决平民的纠纷,集中并调配民众的生产收获,为所有人的整体利益服务。而平民干活吃饭,让自己和家里人活下去,必要时配合贵族的号令,为集体服务。

  如果体现身份尊卑有利于我统率和树立权威的话,我坦然为之,如果在统治和社交中强调高贵是有必要的话,我也不会排斥,但是这不过是交往和治理的方法而已,并不是说我还真比这些泥巴里的人儿优雅高贵纯洁。

  我前世可是来自现代,此生跌宕更不用提,要我认清自己的位置和其他人的位置并不难。都是人,都是活一辈子,认清事实,别做什么血脉大梦,那是骗别人的。

  在我队伍里这三百号人加入之后,差不多可以把三个庄园的土地和设施运转起来。我的人估计过,红人庄园可以供三千多号居民居住,但是一时半会儿招不了那么多村民。

  他们估计三千,如果满打满算可以塞五千,当然,那样的话会有治安和安全隐患。

  苦水庄园的宅子到了。虽然集中了三个庄园的人,空房依然很多,只有几十户人家,这里少有石筑屋顶,多是茅土,以及直接用原木搭建的房屋。

  雨后这里脏兮兮的,一片泥泞。我看到猪和羊四处乱跑,还有嚼着嘴巴的牛和体型笨重的挽马,恐怕这里的晴天味道不会好闻。有怯生生的小孩儿躲在门边,污泥让他们衣服像是一堆破布。

  大部分匍匐在泥里的女人,把自己的裙子系到膝盖上头一点,男人的裤子也是卷起来的,他们比北方的农民穿的单薄,粗劣的亚麻衬衫,有一件皮马甲就算是富余。看得出这里的爷们缺乏敢动刀剑的精神气儿,王领的汉子比不了北方男人的彪悍。

  我于心不忍,声音却冷淡十足,“都起来!做你们该做的事,别想偷懒!”真是不忍心,这环境糟糕死了,跪进这种不知道是泥巴,还是别的什么东西的污潭里,他们不会生病?可我不敢用太温和的态度,以免被人认为软弱可欺,“算了,进来宣誓效忠,麻利点,酸埃林,去宣告。”

  不过或许也可以慢慢变一下风格?我这副模样配合上农人凄惨的样子,有点像是奴隶主。

  我到了屋顶破洞的庄园大宅,我将要在这里一个一个地接受农夫们的誓言,并许下承诺,这幢木屋里长出了青苔和蘑菇,非常原生态,还好主座不算糟糕得特别过分,我也带了干净的垫子。

  过去的居民,然后是未来的居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排着队到我面前,让我审视他们凄苦的容颜,聆听他们的话语,接受他们的效忠,慰问他们的生活,最后,承诺一个未来。他们中将有人成为我的侍女,成为我的士兵,我可不能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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