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庭汉裔 第32节

  石超在一旁不满道:“六叔,你说得什么话,我领的朋友,怎会让他觉得不适?”

  “是有不适之处。”刘羡答道,“你今天骑着那匹黑龙驹,在前面一骑绝尘,我怎么都追不上,心里不适得很呢!”

  这很明显是一句略带奉承的玩笑话,刘羡说罢,三人都哈哈大笑。石崇举起一杯酒,笑问道:“怎么,怀冲没有好马吗?”

  刘羡还未回答,一旁的石超笑道:“六叔这是明知故问,我都没有黑龙驹这样的好马。”

  “等你真当了将军,我会送给你的。”石崇对侄子笑道,又转首面向刘羡说,“可惜啊,我的马厩里,黑龙驹只有一匹,不能再送他人,这样吧,我还有一匹千里雪,比黑龙驹差一些,但也是一匹千里马,送给怀冲如何?”

  刘羡吃了一惊,推辞道:“俗话说无功不受禄,世叔如此抬爱,我却无可回报,怎么敢接受呢?”

  “不要这么说,这不过是随手的小礼物而已。我听说你和溪奴自小相约,说将来要跃马疆场,没有一匹好马怎么行呢?我这也是为国储才,怀冲若心中感恩,将来就多多为国杀敌,护得一境平安吧。”

  此话一出,刘羡顿时对石崇大为改观,他见石崇耗费如此巨资,打造了这样一副气派非凡的庄园,还以为他只懂享受纵欲,心中毫无家国正道。没想到此时的言语中,竟还有三四分家国情怀,刘羡也觉得自己有些以传闻取人了,这位以豪奢闻名的石六郎,能够与身为国舅的王恺斗富,肯定有他的一些过人之处。

  “那小子就谢过世叔了。”

  “好!今天能够和世侄一见,也是我的一大幸事。”石崇举起酒杯,向刘羡身边的侍女严肃道:“阿青,给世侄倒酒。”

  阿青?刘羡闻言一愣,眼前晃过小梅的话,连忙去打量身前的侍女。

  这名叫阿青的侍女打扮极为华丽,鹅蛋似的俏脸上画着流行的晓霞妆,腮红氤氲,眉眼若水。很美貌,但看不清真容,刘羡也无法判断她是否就是何青。可刘羡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她斟酒的手有些打颤,含笑的眼角里难掩一丝紧张。

  酒斟满了,阿青将酒盏高举过头,递至刘羡身前,柔声说:“请公子饮。”

  刘羡本不喜饮酒,一来不喜欢酒味,觉得腥苦,二来觉得浪费粮食,但眼下他刚收了人家一样大礼,心中又有求于人,实在不好拒绝,略微犹豫后,他接过酒盏,一饮而尽。而后对石崇说:“小子酒量不好,若有出丑,还请世叔不要见笑。”

  “哪里哪里。”刘羡饮酒的同时,石崇也饮下一杯,而后又斟满酒,洒脱笑道,“那我再问一个问题,世侄来这金谷园里,最满意什么?”

  “满意……”刘羡沉思片刻,笑道:“大概是方才的曲子吧!我老师小阮公教我笛乐,至今已有七年了,可仍然达不到刚刚听到的水平,实在是令我羡慕。”

  “哦?”这一句话显然正中石崇痒处,他拍着大腿转头面向屏风,对里面的女子哈哈笑道,“绿珠,你听到没,音律神解小阮公的弟子,自称不如你呢!”

  屏风内的女子温婉答道:“公子谬赞了,小阮公是九天明月,贱妾不过是绿草荧光,岂敢当之呢?”

  刘羡答道:“实话实说而已。”

  “好个实话实说。”石崇极为高兴,再次对阿青命令道,“我和世侄再饮一杯。”

  刘羡闻言,接过酒再饮。

  这时石超有些不乐意了,他对刘羡道:“辟疾,你同我游猎往来数次,怎么不与我饮酒?来,你我再饮一杯!”

  刘羡苦笑,只能接酒再饮。

  刘羡平日不怎么喝酒,此时一连喝了三杯热酒,酒兴发散,有些晕乎乎的了。他扶着脑袋,听见石崇又道:“听说明年世侄大婚,定在什么时期啊?”

  “应该是在二月吧。”

  “二月……那时我要外去徐州一趟,看来不能参加世侄的大礼了,可惜,可惜。那我只好提前再祝世侄一杯了。”

  听说还要喝酒,刘羡有些头疼,下意识得推辞道:“小子不胜酒力,再喝下去,恐怕赶不回家,还是多谢世叔好意了。”

  他本以为石崇会再问候两句,两人推辞一番,这喝酒一事就过去了。

  不料此时堂中一片沉默,沉默得有些让人发冷。

  石崇忽然说:“阿青,你败了世侄的酒兴,知道是什么下场吧?”

  什么下场?刘羡一愣,抬首去看身边的侍女,发现她满脸恐惧,浑身颤抖,想要求饶又害怕得什么都说不出,而泪水已如涌泉般流出来了。

  刘羡预感到将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他想出言劝阻,挣扎着站起来,可喝酒多了,身体不听使唤。

  不料门口的一名侍卫已大步走来,那侍卫快步拔出腰间雪白的配剑,一手拎住侍女的头发,顶着后心一剑刺入,就如同划过纸张一般,嗤啦一声,剑尖透胸而出。

  侍卫面不改色,利落地将尖刀抽回,汹涌的鲜血刹时从伤口处喷发而出,滴落在地上、桌上、杯盏上,刘羡的脸上、眼上,刘羡只觉得双眼一片血红。他试图擦拭眼睛,可眼前始终有一层血雾无法洗去。

  他再低头看这位名叫阿青的侍女,她斜躺在地上,双唇微微张合,双目茫然无措,似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向谁诉说。随着血流得越来越多,她很快死了。

  刘羡看了一眼桌案上的酒盏,酒水上正飘着殷红的血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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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绿珠(4k)

  强烈的血腥气令刘羡在一瞬间惊醒,他惊愕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实在感到难以置信:仅仅是因为一杯酒,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吗?这侍女还这样年轻,看她的容貌,应该才二十出头,花一样的年纪,怎么会就这样被摧折了呢?

  他看着侍卫将阿青的尸体抱起来,像抱起一只折翼的鸟,将她拖出屋内的时候,尸体的双脚在地上留下两道骇人的血痕,似乎这就是她在世间最后的痕迹。浓郁的血腥味散播在屋中,即使是再重的香料也遮掩不下去。

  刘羡打量周围的人,发现所有人的神情都是理所应当。

  不只是杀人的侍卫,就是在一旁旁观的侍卫也神情冷漠,仿佛同伴只不过杀了一只老鼠。石崇在饮酒,面色温和地在饮酒,方才的一幕对他而言,只不过一道下酒菜,嘴角甚至咂摸出几分甜蜜的笑意。而他身前的侍女多在发抖,可眼中的神色竟然全是侥幸。就连石超也视若无睹,仿佛这是什么很寻常的小事。

  刘羡从骨子里感到一阵发冷,他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人们无动于衷?在阿青被杀的那一刻,他眼前一度浮现出很多人:母亲,小梅,朱浮,阿春,来福……他们时而出现在阿青无神的瞳孔,时而出现在阿青微弱的吐息,也出现在阿青雪白的肌肤、冰冷的手脚、身下的血泊……

  这些景象萦绕在他眼前,一度让他陷入迷幻的景象内,可到最后,这些杂念被冲刷而走,刘羡只剩下一种凝练的哀伤:他甚至还没来得及问,这位阿青姑娘,是不是小梅的阿姊……

  石崇又挑出身前的一名侍女,笑道:“阿兰,你去给世侄收拾一下,再劝他一杯。”

  阿兰应了一声,趋步走到刘羡身前,为他收拾桌案上的血迹。阿兰司空见惯般擦拭完桌案,又贴身靠近,擦拭刘羡脸上的血迹,刘羡一阵窒息。而后她端起酒杯,打算倒出其中染血的酒水。刘羡制止道:“这里有那位阿青姑娘的血,不要倒了,我对不起她。”说罢,他拿过酒盏,仰头倾尽。

  血的味道和温酒混合在一起,不仅涩口,更显酸苦。刘羡咽下之后,感觉有冤魂沿着苦涩浸入魂魄。他没有醉,反而更加清醒了,而后面朝石崇,直白问道:

  “世叔劝酒便是这样杀人的吗?”

  刘羡没有掩饰任何言语中的不满,可石崇却安之若素,他举杯笑道:

  “世侄何必动怒呢?按照泰始律,以卑抗尊,是为逆罪,我身为主人,杀她合乎律法。而世侄如此不忿,莫非是看上了她不成?”石崇轻而易举地就推卸了责任,又逗乐道,“可惜,如果世侄早说一句,我把她送给你,又何尝不可呢?”

  石崇这完全是信口胡言,刘羡这半年随李密学法,无论是《蜀科》还是《泰始律》,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按照《泰始律》,陵上贵谓之恶逆,无变斩击谓之贼,阿青根本毫无过错,而石崇犯下的才是贼行!

  石崇倚仗的,无非是自曹魏开始就确立的“八议”制度,也就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只要犯人是皇亲国戚、皇帝的故旧、众望德高之人、才能卓越之人、功勋卓著之人、国家四品以上高官、勤奋劳作之人、前朝皇族后裔,只要没犯下大逆不道的谋反罪行,平日的些许违法之举,可以通过赎买、降职等方式免除罪责,甚至不予追究。

  以这八个准则,石崇至少占了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五条。只要他不与士人为难,就算杀得血流成河,也根本无人追究。

  刘羡此时已经有些如坐针毡了。他耳边突然响起父亲曾说的一句话:“刘备的子孙和贾充、石苞、王沈的子孙混在一起,也不怕别人笑话!”他以前不太理解,但现在却振聋发聩。

  他决定早点结束这次宴席,快步离开,但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

  刘羡对石崇问道:“世叔见笑了,但小子确实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世叔答应。”

  “什么事?贤侄但说无妨。”

  “我确实想向世叔要一个人。”

  “人?”

  “敢问世叔府上,可有一名名叫何青的侍女?我想带走她,无论什么代价,小子都愿意付出。”

  话音刚落,府中的气氛便变得奇妙起来,众人面面相觑,虽不出声,但眼神间的促狭与玩笑却表现得分明:刘羡提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要求。

  刘羡心中一沉,暗想:莫非何青已经死了?还是刚刚那个阿青,真的就是小梅的阿姊吗?

  然而石崇的神情并不与众人相同,他并不像是玩笑,而是郑重其事地问道:“世侄是从哪里打听到这个名字的?”

  刘羡回答说:“在下是受这位姑娘的妹妹委托,看看她的阿姊现在过得如何?”

  “喔?妹妹?”石崇看了一眼屏风内,又转首问道:“这何家小妹与你有何关系?莫非是你的侍妾?”

  刘羡摇头道:“并无关系,她是一名普通农家女,与我只是普通的朋友罢了。”

  “哈?哈哈哈!”石崇仿佛是听到什么不得了的笑话般,抖动着身子爆发出一阵狂笑,他说:“有趣有趣,世侄身为公爵世子,会和一位普通农家女为友?不怕污了别人清白?哈哈哈。”

  面对这样的诘问,堂中的众人都窃窃私语起来,连一旁的石超都脸色异样。而刘羡面色自若,他笑道:“我是先主刘玄德的子孙,并不在乎什么贵贱之别,也是小阮公的弟子,更不在乎什么流言蜚语。只要我正大光明,清清白白,朋友就是朋友,有什么可否认的呢?”

  他又向石崇问道:“还请世叔告知,何姑娘是否身在贵府?无论是贵民贱民,猿禽鸟兽,世间万物,谁无五伦之情,亲人相思,乃是天生之德。如果何姑娘身在贵府,只要世叔能够成全,日后若有什么吩咐,刘羡定舍生忘死,倾力而为。”

  这番话说得磊磊落落,掷地有声,旁人呼吸皆为之一滞。

  石崇脸上的笑意也收敛了,他见刘羡如此诚恳镇定,自己再刁难下去,反而有失名士风采,便严肃道:“世侄别的要求都好说,但是这项要求恕难从命。”

  “为何?”

  “金谷园内珍宝虽多,但无可割舍的只有一个,就算拿皇位来换,我也不会让出她的。”说罢,石崇转首对一旁的屏风道,“绿珠,你也见一见刘公子吧。”

  “是。”屏风内的女子微微颔首,叹息道:“我也未想到,会在这里再见到公子。”

  说罢,绿珠缓步走出屏风。

  刘羡只觉一道明亮的光线从入口处射入,仿佛一株雪莲突然绽开一般,一位身着梅花纹百褶流仙裙的绝色女子突然出现在眼前。她略低着头,可难掩身上的绝代气质,向刘羡问候道:

  “贱妾金谷园绿珠,原名何青,见过公子。”

  刘羡如今快要十五岁,虽然交游不算广泛,但身处京畿,隔壁就是胭脂蜂涌的铜驼街,自然见过不少美女。可却无一人能与眼前的女子相比,甚至可说是云泥之别。

  这位绿珠姑娘大约十八九岁年纪,明眸皓齿,绛唇玉颜,如瀑的青丝结成惹人爱怜的同心髻,银钗点缀琼面,美貌仿佛神仙中人。但更令刘羡在意的是,她的眉眼间已不再有少女的春情与活力,而是有三分楚楚可怜,眼中的哀愁恰似粼粼波光不尽,纤细的娇躯好似扶风弱柳飘摇,手持的一只玉笛,更为她带来一丝说不尽的风流韵味。

  刘羡微微一愣,随即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上下打量绿珠,没从上面看到半分小梅的影子,不禁问道:“姑娘当真是小梅的阿姊?”

  绿珠猜出刘羡的疑惑,轻声解释道:“妾身十二岁就被大人卖到石府,时光荏苒,如今已有六年之久了,这些年妾身养尊处优,苦练仪态,自然不复当年神态。”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可刘羡望着身穿华衣,说话宁静斯文的绿珠,还是难免生出一种不真实感:恐怕就是元勋们家的大家闺秀,也没有这样让人心怯的气质吧。

  不过他还是很快调整仪态,慎重地回答道:“抱歉,是在下以出身取人了。”

  “公子何必道歉?是妾身失礼了才是。”

  说罢,她便又侧坐在石崇一旁,仿佛玉石做的玩偶一般等待主人训示。

  石崇当众撩起绿珠的秀发,对刘羡笑道:“世侄,我把我的珍宝给你过目了,你如何评价?”

  刘羡诚恳答道:“国色天香,倾国倾城。”

  这个回答石崇甚是满意,感叹道:“就是这个道理,有时候财宝易得,美人难得。韶颜易逝,芳华易老,我现在有绿珠这样的珍宝,便是不要这座金谷园,也有什么可惜的呢?所以我是绝不会把她交给你的。”

  在看到绿珠容貌的第一眼,刘羡也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了,但听到石崇将人比作物,还是难免咬牙切齿,他强忍下不满,问说道:“那请绿珠姑娘回家探亲一趟呢?”

  石崇嗤笑一声,把选择权交给了绿珠,问道:“绿珠,你怎么看呢?”

  绿珠淡淡说道:“我在十二岁那年,被阿父卖到此处,就已经心如死灰,纯当自己是个无父无母,无家无亲的孤儿了。”

  刘羡闻言沉默,他确实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想到安乐公和自己的争吵,和对母亲的暴行,他又隐约有一种感同身受。

  可刘羡仍不死心,因为他不相信,置身在一个侍女被当作玩物,可以如此随手杀死的血腥地狱里,她会不思念亲情。于是他又说道:“可我今日过来,小梅对我哭了一阵,她很想你。”

  绿珠略有动容,但这一丝感伤如浮光掠影,一闪而过,很快又掩盖过去了,说:“那就劳烦公子告诉她,我在这里很好。”

  “真的很好吗?”

  “我在这里锦衣玉食,遍身罗绮,还要如何呢?”

  绿珠说道:“公子不懂得百姓的苦痛,对于一个凡人来说,能够天天吃饱穿暖,不为明日而忧愁劳累,就很好很好了。”

  这是实话,刘羡无可反驳。他在这一年里对此体会最深的,就是有些劳苦是无法想象的,只有经历过才会明白这种折磨。在这个过程中,他彻底理解了人为什么能舍生取义,因为有些生活是生不如死的,与其忍受人生漫长的折磨,不如短暂精彩的活过,然后轰轰烈烈地去死。

  而石崇也正是看透了这点,才能如此在金谷园里玩弄凡人的性命。

  刘羡微微闭上眼睛。尽管一再控制情绪,可他却越发为自己来到此地而感到愤怒。

  这种愤怒让他突然明白了李密的苦心:只有真正体验过生活中的苦,才会对世上许多不公平的事情感到由衷的痛心,才能真正相信君子之道,拥有浩然之气,爱民之心。

  他突然间下定决心,要与眼前的这些人渐行渐远。

  宴席如常进行,一直持续到深夜,刘羡出来时,漫天的星斗正对他眨着眼睛,看来自己是真的是醉了。石超想劝刘羡在家里留宿过夜,却被刘羡婉拒了,他说家中老师生病,弟子还是要在身边陪护才对。

  石崇按照之前自己的诺言,让仆人给刘羡迁来了千里雪,果然是一匹好马,浑身上下通体雪白不含杂色,而身躯四肢虬健如铁,刘羡很喜欢,但还是拒绝了,他说:“眼下我还没有一官半职,家中也没有足食的麦豆,有千里马也无用武之地,还是继续让世叔驯养吧,好歹不会饿了它。”

  就这样,刘羡到马厩牵了自己的马,打算按来时的路回去,金谷园的侍女仆人在路上来来往往,看着他低声私语,刘羡有些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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