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山不只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山原的统称,它绵延近十里,与中岳嵩山遥遥相对。因其沟壑深险、巍峨壮观,素来为洛阳南部的天然屏障。与一般山峰不同的是,万安山石怪林密,果木尤多,又有清泉流响,曲径通幽,故而又被世人称之为石林山、清泉山。
刘羡还是第一次来万安山,在接连渡过洛水、伊水,距离万安山还有十余里时,他就能远远看见万安山巍峨的弧线。那是一道银白的反射着绚烂色彩的弧线,积雪与水汽在天空中映照出一道彩练,闪烁着斑斑点点的耀斑,从而将天与地分明的划开。而靠近后,就可以看到峻极连天的峰峦,有的挺拔直立,犹如刀削斧劈一般,有的则像斜生的笋尖,可攀岩而上,而泥土上,数不清的梨木樱木迎光飞盖,蔚然成林,好似尊奉神灵旨意一般秀美。
好美的锦绣风光!刘羡心旷神怡的同时,不禁在心中感慨,难怪白鹿会降生在这里。
二十里的路程说长也长,说快也快,对两个纵马的少年来说,其实也就是一口气的事情。在靠近目的地后,石超的速度开始慢下来。
“辟疾。”见到一处水潭,石超喝住马,在水潭前停留下来,水潭上也冒着袅袅白气。“下马吧,我们已经到地方了。”
“在哪儿?”刘羡的前额焕发着青春的光彩,他稍微擦拭了一下,而后翻身下马,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处于三座山峦的中间的一块平地,除了水潭外,周围全是青草与灌木,只有一条大约两尺宽的土路,在其中蜿蜿蜒蜒,一直分叉延伸到包围着平地的山峰上。刘羡的第一感想是泥土很湿,人际荒凉,并不知道该在哪里落脚。
石超放任坐骑在水潭前喝水,又令随从们开始拆卸行李,而后到刘羡面前,甩着马鞭为他带路。原来,沿着左面的山坡往上走,仅百余步,就会峰回路转,看到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山洞很大,岩面平整,足可以容纳数十人,其中更有泉水流出,这才在山脚形成水潭,可以说是得天独厚的野居佳所了。
山洞中还留有石崇等人上次游猎时留下的火堆。石超在上面点了火,扔了几块木炭进去,等火稍微旺起来,他就脱下身上沾了露水的披风,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烘烤。石超对刘羡笑道:“看来我们来得最早,他们都还没到哩。”
早到是一种胜利,刘羡笑道:“就怕来得最早,射的最少。我第一次来这打猎,可别给你丢人了。”
“哪里的事?有我在呢!”石超满不在乎,或者说是成竹在胸,“我三岁时,我阿母就给我请了一个天师道的道士给我摸骨,说我这一生富贵马上取,无往而不利。打猎嘛!你听我的就行!”
“那就借你吉言了。”
正说话间,山洞外传来人声与马匹嘶鸣声,显然是有人赶来了。随着洞口处出现一个身影,声音大剌剌地传了进来:“石溪奴,你这地方可难找,我请了个向导,结果还多绕了我两个圈子,差点跑到嵩山去。”
刘羡定睛看去,来者是一个约比他大两三岁的少年,身长六尺,胸宽体阔。虽然年纪轻轻,但肉眼可见,他以后将是一个魁梧的大汉。
石超先是小声告诉刘羡:“这是博陵郡公家的王虎头,练过剑和枪,很有力气呢!”
然后又迎上去,锤着那人的胸口说道:“少说胡话,你能跑去嵩山,我还能跑去泰山!”
原来是王胄,他是原博陵郡公王沈之孙,也是现博陵郡公王浚之子。刘羡还记得几年前,就是他开头叫自己亡国公的。
时隔多年再见,王胄确实如石超所说,似乎全然不记得之前的事了。石超向王胄介绍刘羡时,王胄上下打量刘羡,像是第一次认识他般。而听说刘羡会剑术后,他双眼一亮,笑道:“你也会剑术?师从哪一门啊?”
刘羡笑答说:“师从小阮公,也就强身健体而已。”
王胄很是自来熟,刘羡也就是普通的寒暄,谁料听到有相同的爱好后,王胄立马就接过话茬,毫无拘束地坐在刘羡旁边,信口讲起了一堆自己的练剑心得。连讲了一刻钟,刘羡连话都插不进去。
讲到高兴时,王胄还把自己的配剑拔出剑鞘,亮在火光前,问刘羡道:“我听说小阮公是藏剑的名家,你作为他的弟子,能看出这是什么剑吗?”
刘羡接过剑,感觉手中一沉,比想象中的要重一些。他定睛上下打量,发现这把剑长三尺四寸,剑锋如洗,寒气逼人,确实是难得的好剑,而剑柄上铭刻有几个很小的字。仔细看,发现剑柄两面各有四个字,分别是:“江海靖平”和“马革裹尸”。
刘羡把剑还回去,摇头笑道:“认不出来。”
王胄哈哈一笑,自得道:“这是前朝名将马援的配剑,当年随他南征北战,讨平多次叛乱。在董卓乱汉时,这剑已传到前将军马腾手里。后来马超凉州作乱,马腾在邺城被杀,魏武帝曹操就把这柄剑送给假子何晏,再后来宣皇帝发动高平陵之变,夷灭何晏三族,这柄剑就为我阿翁所得,现在又传给了我。”
一柄剑,竟见证了这么多的生死与兴衰,刘羡听得悠然神往,以此为契机,他不自觉地和王胄攀谈起历史与见闻起来。论起对历史的了解,在同龄人中刘羡可谓翘楚,不多久,王胄也对刘羡心悦诚服,两名少年很快就进入到无话不谈的地步。等到石超喊两人用午膳的时候,刘羡才恍然发觉,山洞中已坐满了人了。
所谓的午膳,其实就是现做的肉羹。由于在荒郊野外,大家也不用讲什么礼仪,拿着碗舀了肉羹后,就或坐或站,毫无次序地开始饮食。
这时候,石超再次将朋友们介绍给刘羡,也就是陈植、裴该、荀绰三人。他们分别出身自临淮陈氏、闻喜裴氏、颍川荀氏,都是当世
经过和王胄的攀谈后,刘羡对这群勋贵子弟们已没有了偏见。但大概是原来劳累的缘故,这三人神情困顿,并没有太多说话的欲望,客套一番后,也就算认识了。
现场还有一人,是刘羡本来就认识的,那就是张华之子张韪,小字三郎。平日府邸前进进出出,两人经常会碰面,但也就是碰面而已了,双方的父母都阻止了进一步的往来。导致两人虽是邻居,但说过的话屈指可数。此时在万安山再相见,刘羡和张韪都生出一股奇妙的情绪,尴尬、好奇、释然都不足以形容。
张韪讪笑道:“嗨,辟疾,一年多没见,我还以为再见不到你了。”
这话像是两个老熟人之间才讲的,刘羡心里不觉有些好笑,但也礼貌回道:“怎么会?只是外出游学罢了。”说到这,他又忍不住戏谑两人的关系,“这么多年在门口相遇,我还以为三郎不会和我搭话,也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呢!”
张韪也笑了,说到底,两个才十岁出头的相邻少年,不论有什么阻隔,按道理就应该成为好友。他解释说:“哪里敢看不起你!你不知道,我每次想来找你,但被我阿父拦下了,他说你有非凡之象,而我根骨寻常,若有牵连,祸福难料。”
刘羡吃了一惊,他本以为张华的冷淡是出于避嫌,没想到私底下竟对自己有这样的评价。非凡之象,什么非凡之象?自己怎么不知道?他又是怎么得出的?莫非他平日里在秘密关注自己?刘羡脑海中浮现出张华那一丝不苟的面容,在那双不见波澜的眼神背后,似乎在转着自己难以理解的念头。
想了一会儿,又想不出答案,刘羡只好把思绪暗藏,对张韪回道:“伯父如此抬爱,倒叫我始料未及了。”
而另一边,见人到的差不多了,石超开始清点人物,而后他就皱起眉头,对陈植道:“少了一人,贾阿真还没来。”
陈植耸耸肩,说道:“这不奇怪,他一向不着急,总是最后一个。”
石超有些烦躁,抱怨道:“可现在都要过午时了。”
陈植笑道:“那难道你还能不等他?”
这一句话堵住了石超的嘴,他只能忿然坐下,在火堆旁默默调校弓弦。
刘羡在一旁听了,不由好奇问张韪道:“他们说的是谁?”
张韪也有些无奈,他揉着脑勺,漫不经心地答道:“贾阿真啊,就是鲁公家的嗣子,你应该听过吧!”
噢!刘羡恍然大悟,原来说的是贾充的嗣孙贾谧!
西晋的开国元勋虽多,但鲁郡公贾充却尤为特殊。他不止是从晋宣帝司马懿时期就追随司马氏的四朝元老,同时也是晋景帝司马师与晋文帝司马昭的密友,更是当街弑杀高贵乡公曹髦的直接负责人,故而地位尤其崇高。加之这些年贾充苦心经营,同时嫁女给太子与齐王司马攸后,平阳贾氏俨然已成为除皇室之外的第一高门。
就连民间私底下也传谣说什么:“马为首,贾其后。”
然而极为可惜的是,鲁公贾充多有生育,膝下却多是女儿,唯一的儿子贾黎民早夭后,便没人能够继承鲁公的爵位。贾充无奈之下,只得从外孙中挑选出一人,改姓为贾作为嗣孙,这人就是贾谧了。
作为贾氏的唯一嗣孙,未来的鲁公,皇后的外甥,贾谧极受长辈宠爱。全洛阳都知道,鲁公府有个权势与皇子仿佛的少年公子,只是不知道具体姓名罢了。也难怪他迟到良久,石超也只能忍气吞声。
他是个怎样的人呢?刘羡想回忆夕阳亭的那次初遇,却发现自己已记不起来他的样貌了,只记得贾谧似乎被众人拥簇着站在中间,先和自己说了会儿话。说的是什么呢?刘羡也忘了。他不禁苦笑着拍拍头,自嘲地想道:还说别人健忘,自己又好得到哪里去呢?
一行人又百无聊赖地等了大约半个时辰,洞外终于响起车马声,原来贾谧是坐车过来的!
一群人如释重负,连忙到山脚去迎接。而刘羡远远就在人群中看见一个衣着锦绣的少年,显然就是贾谧了。
众少年出身高门,衣着打扮都算不上便宜。但和眼前贾谧一对比起来,就显得太过朴素了。贾谧着一身竹纹绛紫长衫,披貂皮蓝丝斗篷,腰缠镶金长带,玉镶熊皮长靴,手中似乎还在把玩着两颗鸽蛋般大小的珍珠。一眼望过来,可谓是珠光宝气、琳琅满目。
但更令刘羡惊奇的是,即使是这样的装束,也压不住贾谧本身的贵气。刘羡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面如敷粉,肤若凝脂,身材纤细,第一眼仿佛是极美丽的少女。但再看到他那双眼神,就会立刻反应过来,他只是纯粹的养尊处优罢了。因为那是一双赤裸裸的没有任何城府与掩饰的眼神。
贾谧见了众人,第一句话是道歉:“真抱歉啊,天气太冷,晚起了一个时辰。”但他的双眼是笑盈盈的,没有任何歉意。
而后他从人群中看见了刘羡,于是说出了第二句话:“这不是刘辟疾吗?几年不见,听说你现下在随小阮公读书?”贾谧笑了笑,双眼眯缝起来,仿佛风情万种,却令刘羡不寒而栗,这是一种苍鹰盯上猎物的眼神。
他也不等刘羡回答,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直接说了第三句话:“这一路真是无聊极了,还站着干什么?该出发了!”
贾谧很自然地宣布了狩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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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少年的狩猎
此时的万安山,还没到打猎的最佳季节。
再等两个月,山顶的积雪消融,伊水、洛水更加泛滥,万安山就会遍布沼泽,芦苇丛生。山林之间百草丰茂,各种不知名的野花疯狂地生长。水鸟躲进芦苇生儿育女,又掠过树梢林叶高高低低飞来飞去;偷蛋的田鼠和喜欢刨泥的野猪各顾各地在泥里钻来钻去;至于成群结队的麋鹿、花斑野鹿、野牛,更是在此出没。它们把腿浸在水里,一边警觉地竖起耳朵,一边小心地低下头舔水喝;此情此景,也会吸引来寻食的野狼,甚至于山中的老虎。可谓是群禽荟萃,百兽毕集。
但在现在,春天将至未至,青草没有彻底萌发,很多候鸟也未北归,蜜蜂们在为数不多的花朵间焦虑地奔波着。那自然是看不到上述那种生机盎然的景象了。但冬天到底已经过去,很多生灵都已经感受到暖风的召唤,饥肠辘辘地在山野中觅食,这呈现在未融化的积雪上,就是野猪、野兔、野狼、狐狸等动物杂乱无章的脚印。
这天下午,少年们开始在山中游猎。他们没有大人般对猎物殷切的期待,所以没有按照传统大肆围猎,反而有一种闲庭信步的悠闲感,仿佛旅游似的,遇到什么就抓什么,颇有一种玩藏钩游戏似的兴致。
一开始的时候,少年们先是去掏兔子洞。这是因为贾谧带来了一只紫貂,说是从幽州弄来的,能听人言,善捕鼠兔。这紫貂长不过一尺,小巧可爱,竟然也能捕鼠?大家都想开开眼,于是就在斜坡里找了个碗口大小的洞让它钻进去。
没过一会儿,就听到洞穴里一阵扑腾的回响,三只兔子射箭似地从洞穴中窜出来。贾谧的随从们眼疾手快,一手一个掐住喉咙,而后用刀放了血,倒吊着绑成一串。处理的同时,紫貂也悠悠然从洞中爬出来,嘴里还咬着一只巴掌大的幼兔。
少年们见了齐声叫好,又让紫貂展示了好几回。不过两刻钟,紫貂就又从地穴里赶了十来只兔子,甚至还咬死了一条冬眠中将醒未醒的黑蛇出来。
但少年们的新奇劲总是一阵一阵的,大家弓马兼备地跑二三十里路过来,显然也不是只抓兔子的。过了大约一个时辰,他们就已经厌倦了在洞口等兔子的把戏,转而就商量着打一些大型的猎物来。
石超随长辈游猎的经验最多,他提出要先到视野开阔的地方去,这样才方便找猎物。于是刘羡自告奋勇,与他一起往山脊处策马,直到这座山丘的最顶峰,而后向下眺望。
他们看见浅草覆盖的大地缓缓地向南方倾斜,伸入一片连绵的水潭中。微风吹拂,山坡上的林木随之摇曳,水潭中隐隐约约、大大小小的水洼闪耀着金色的阳光。水洼点点缀缀,在竹林的遮蔽下,可以看到有一群野鹿在其中乍出乍没。
下去告知同伴后,大家都高兴起来,连忙收拾弓箭往山那边翻去。下山的时候,为了避免惊扰到鹿群,他们都下马步行,并避免走平坦的大路,而是在林木中小心翼翼地穿梭。
在距离鹿群大约数十丈的时候,石超停了下来,然后让少年们聚在一起,小声商议说:“兵法讲究十面埋伏,打猎其实也是如此。我们直接去追鹿,不熟悉地形,很容易就让它们跑了,如果让我们的随从们兵分两路,沿着下风处,悄悄地绕到鹿群的北面,突然发出信号,而我们在南面等着,里应外合,还怕没有收获吗?“
众人都表示赞同,于是随从们就牵着马消失在鹿群两侧。少年们则是焦急地打量着鹿群的动向,唯恐它们发觉异常。为了不被鹿群发现,护卫们绕的圈子很大,但即使如此,饮水的野鹿们还是不时抬起头竖起耳朵,警觉地向四周注视。每当这个时候,少年们也忍不住屏住呼吸,好像数十丈外的野鹿能听见似的。
等待的时候,刘羡打量着身旁的石超,见他双眼微张,双手攥紧了拳头,兴奋得浑身微微发抖,心中不由感叹:溪奴确实是天生的将军,平日里他粗枝大叶,不料一碰到见血的事,竟是这样的细腻专注!
刘羡又忍不住观望身后的贾谧,这位少女般的公子正优哉游哉地逗弄着自己的紫貂,没有一丝紧张的情绪,根本漠不关心。而在他身旁站着一名八尺高的壮士,披头散发,络腮胡子,腰配四尺斫刀,背负一把极高的牛角弓,正一丝不苟地扫视周遭。一瞬间,两人的眼神不期而遇时,那壮士一愣,随后对刘羡笑笑,刘羡则连忙把眼神撤回来。
这时,山坡间有风吹过,鹿群中的公鹿首领警觉地抬起头,不安地向芦苇荡张望,紧张地嗅着鼻子。鼓动喉咙,发出低沉的叫声。
坡上的少年们也都紧张起来,他们翻身上马,握紧长弓,紧张地等待守候着随从们的信号。突然听闻远方一阵鸣镝的尖锐骨哨声,见对面山坡的树林中一阵摇曳,随后升腾起一道烟尘。一阵巨大的喧嚣过后,水花四溅,但见一头雄壮至极的公鹿在前,向着少年们所在山坡上飞奔过来。
计策成功了!众少年也是一阵欢呼,顿时扬鞭打马,策马向鹿群迎了上去,也纷纷从箭囊中抽出箭来,搭弓射向鹿群。
石超此时站在第一个。他年纪虽不大,但胳膊却极为粗壮有力,左手自箭囊里取出一支箭,勾弦搭弓,将那马上所用的双曲短弓慢慢地拉开,一直拉到本来双曲的角弓形成一个尖锐的弧形,向前凸起,弓角的两端都快要合拢在一起了。刘羡正在他的后面,不由得暗自为他叫好。
刘羡想,这可是快两石的强弓,一般是成年武士才用的,而石超才十二岁,竟然能拉到极处,可见臂力惊人,不怪乎他从小就立志从军。自己平日随小阮公锻炼,自觉力气颇有增长,但想要做到这个地步,还要勤加锻炼才行。
且说石超瞄准一只速度极快的公鹿,该鹿正从他的侧面飞奔,四蹄翻飞似要腾空而起,四肢与身体几乎拉成直线。石超稳坐在疾驰的马背上,上身前倾,瞄准公鹿肥白的肚子放开箭。箭轻捷地穿过布满光影尘埃的空气,沉闷无声地钻进公鹿鼓满满的白腹。公鹿只来得及哼叫一声,就一头栽倒在青草雪地,鲜血从箭伤处汩汩流出。
“好俊的箭法!”刘羡一边策马,一面对石超赞叹道。
“看什么?你也射啊!”石超则催促道。
刘羡确实也有些手痒,不过他之所以没有射箭,并不是对射猎有兴趣,而是因为他看中了那只公鹿首领。这头公鹿威武强悍与众不同,此时四蹄翻飞,竭尽全力向山上跑去。刘羡纵马在后面紧紧跟随,同时打量着周围的地势,在心中思忖,眼下山坡较缓,出手极易被公鹿躲避,不妨再等一等,看一看。
然而在刘羡紧紧跟随的时候,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原来是王胄,他也盯上了这头公鹿。
王胄没有刘羡这样的耐心,他稳住飞驰的坐骑后,右手信手将两石弓取下来,左手从马鞍背后的箭囊里,抽出一只箭,这是特制的猎箭,箭头较宽,像是一个小铲子,易于切断猎物的血管,造成流血。他把这支箭搭在弓上,双腿扣紧马腹,身体前倾,自马颈旁边拉弓射出,是非常标准的骑射姿势。
这一箭射得极快,使刘羡不禁眯着眼睛去捕捉箭的轨迹。电光火石间,这一箭与公鹿首领的后腿险些擦过,而后直直凿在了一块石头上,而后吃不住冲力,瞬间断为两截。
可惜!刘羡脑海闪过这个念头,忍不住回头去看王胄。果然见他双眉紧促,握弓的手忍不住挥了一挥,显然为自己的失手感到懊恼。
是自己的回合了,刘羡不无高兴地想。眼前的山坡开始变陡,树林与山岩也开始密集地出现。公鹿在这个环境下,不得不开始频繁的转向,速度不可避免地降了下来,而这正是刘羡想要的。他拿的不过是一把一石有余的普通长弓,猎箭也是普通的箭,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打到比别人更大的猎物,就必须活用智慧。
他从箭囊里抽出箭矢,非常慎重地搭上弓弦,双脚踩住马镫,双腿夹住马腹,而后屏住呼吸,身子前倾,将弓弦拉开绷紧,听着弓身吱呀吱呀的呻吟,他则心无旁骛地确定着瞄准点,直到自己的眼睛、箭矢的箭头、公鹿的鹿头三者连为一线时,刘羡猛地放箭。
“嗖”地一声后,远处也传来一声尖锐的哀号。中了!刘羡兴奋地想到,但他仔细去看时,却发现那头公鹿速度不减,仍然在往山上狂奔。而它的鹿角上,赫然有一只箭矢插在上面,正随着公鹿的奔跑一起起伏。
原来是射中了鹿角。
刘羡有些遗憾,鹿角的伤显然不足以让公鹿停下,甚至不能让它降速,而自己接下来想要再射,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难道就这样放这头公鹿跑掉吗?刘羡不甘心,可也没什么好办法了。
这样想着,刘羡也开始降速,打算回头去追那些小一点的鹿,不料正见一匹高头大马从身边驰过。刘羡还未来得及多想,就见马上的八尺骑士从箭囊中取出一只长箭,这支箭并非猎箭,而是周身漆成黑色,箭尖又尖又长,分明乃是用于破甲的破甲箭!而当这支破甲箭搭上牛角弓后,刘羡才反应过来,这不是贾谧身边的护卫吗?
那人面无表情,非常冷淡地瞄准后,又是一箭射出。这次刘羡没有听到箭矢破空的尖哨声,也没有听见公鹿的哀鸣,甚至没有去关注这一箭的痕迹。但只是观看箭士的表情,就知道这一箭一定是射中了。
果然,后面的少年们打马追过来后,就看见那个强壮的男人翻身下马,抱住那头同样强壮的脖颈中箭还在垂死挣扎的公鹿,在枯草和岩石间翻滚了几下。最后,他们看见像树枝一样的粗壮鹿角剧烈地甩动了几下,接着就无力地一头垂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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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放生祥瑞(4k)
这次狩猎,少年收获颇丰,一行人射杀了约有六头鹿,加上此前紫貂捉的兔子,足以回去夸耀了。
不过众人策骑往回走的时候,其余少年都忍不住频频回顾,反复打量着那名用破甲箭狩猎的八尺武人,虽然只是一名护卫,但他马上的雄壮英姿,还是令元勋子孙后们印象深刻,甚至心生向往。
石超压抑不住好奇,干脆问贾谧道:“你从哪里弄来的壮士,比我六叔的护卫还厉害!他刚刚用的弓,不会是最难开的五石弓吧?”
众人艳羡的眼光里,贾谧颇为自得,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转头对那护卫说:“于,你自己说吧。”
那武人这才开口,用抑扬顿挫的汉语说道:“我是来自漠北室韦部的鲜卑人,名叫于。我用的弓,确实是五石牛角弓。”
原来是鲜卑人,难怪如此勇猛!众少年恍然大悟,继而又有些羡慕。
近些年来,洛阳的胡人已颇为常见。
毕竟洛阳人市发达,不时有并州或凉州的胡酋千里迢迢赶来,就为了贩卖人口。士人们往洛阳西市一看,就能看见熙熙攘攘成百上千的胡人挤在市场上,脖颈上系着绳子,就等待新主人来挑选。这也一度导致胡人与奴隶划上等号,但这并不包括鲜卑人。
自立国以来,凉、梁两州的羌氐,并州的匈奴,冀州的羯人,都已经向西晋膺服。但只有鲜卑人,仍然是朝廷的心腹大患。前些年秃发树机能领西部鲜卑造反,接连击败朝廷三次征讨,这两年,东北又有慕容部鲜卑不服王化,数寇昌黎。而这两者的势力,都远不如活跃在河套一带的拓跋鲜卑。据说现任司空卫就多次上疏,声称国家未来的首要大患,必定是拓跋鲜卑。
故而在此时的少年们心中,鲜卑人毫无疑问就是勇武的代名词,而能让鲜卑人做护卫的贾谧,当然更是威风。贾谧哈哈一笑,又对众人卖弄说:“于,你不是会射秃鹫吗?给大家看一看。”,于便把刚才肢解的鹿肉切成一条一条的,扔给张韪、陈植、荀绰、裴该他们,让他们把鹿肉穿在削尖的木杆上,举在高处,用来吸引秃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