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将军 第53节

  就像有些九弓斗,一石一斗弓,会被归类为一石弓一样。

  “末将愿意一试。”

  李恭敬地接过这柄漆弓,他不是扭捏的人。

  当然王忠嗣的面,李左手握著弓臂,右手缓缓拉动弓弦。

  “嗡嗡……”

  弓身发出轻响,这是在蓄一种可怕的力量。

  一点一点,弓如满月。

  号称“两石弓”,被李面不改色拉满。

  随后,为了防止伤弓,李渐渐收力,慢慢放下弓弦。

  这意味著李不但可以拉开,还可以在战场上使用这柄弓。

  就如一石弓来说,能拉开的人很多,但没几个人可以在高强度的战场上使用。

  拉开一柄强弓不是本事,能在奔跑纵横中不断射完箭囊的羽箭,才算能力。

  “果然英武,我第一次有人能轻松使用这柄弓,况才十六岁。”

  王忠嗣鼓手赞扬。

  “王帅谬赞,末将只是力气比常人大一点。”

  李将漆弓还给王忠嗣。

  “左相曾写一封信,托你带给我。上次来回乐,为什么没将信交给我呢?”

  王忠嗣接过漆弓,突然这么一问。

  要不是后来李适之又给王忠嗣写信,他还不知道这件事情。

  所以他认可李的品质,让李节制丰安军。

  “末将路途中将书信丢弃。”李委婉地回答。

  “突厥屹立草原数百年,兴则犯边寇掠,始终不改,是该落幕了。等这次战斗过后,我会缝一个袋子,将漆弓藏在其中,以后不会轻易使用。”

  王忠嗣笑了一声,又将漆弓重新挂起来,话锋一转说出这句话。

  “现在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将领的职责是安抚训练兵士,如果将领因贪图军功,损耗国家财力物力,牺牲士卒生命,那一定会受世人唾骂。”

  李当然明白王忠嗣话中意思,不是不轻易使用漆弓,而是不轻易动用武力。

  历史上,王忠嗣在后突厥覆灭后,常常对人说:国家升平之际,为将者当抚其众而已,吾不欲疲中国之力,以缴功名耳。

  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年轻时勇猛好斗的将领,能说出的话。

  王忠嗣年轻时,只想为父亲报仇雪恨。

  当他被从边疆召回后,‘以仇耻未雪,激愤愈深,每对案忘餐,或独居掩涕’。

  可见那时,他也被仇恨蒙蔽。

  “七郎能这么想,真让我感到惊讶。”

  在听到李的这句话后,王忠嗣神情激动地拉住李的手,并亲昵地称呼。

  他之前赞赏李,所以委以重任。

  现在看来,这就是他的知己,说出他藏在心中想说的话。

  对王忠嗣这样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遇到志同道合者,更令他感到高兴。

  “我愿如此,可往往君命难违!”

  李叹一口气。

  在这一方面,他不配与王忠嗣相提并论。

  但他志在兼济天下,不由自己。

  而王忠嗣是真敢为了士兵,忤逆皇帝,抗旨不遵。放弃大权在握,放弃可能成为宰相,甚至不顾自己的性命。

  以至于后世有人觉得王忠嗣是个没有情商的傻子。

  不就是死几万士兵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攻下石堡城,王忠嗣入相之势,再明显不过。

  出将入相,臣之极也!

  “七郎有这样的理想,我大唐欲兴师灭突厥,你怎么看待?”

  王忠嗣忽然问出这句的话。

  “正如王帅所说,突厥几百年来几度立国,反复无常,害我汉民岂止百万?不轻易动兵与覆灭敌国并不矛盾。西周的时候,尹吉甫伐俨狁,召虎平淮夷,所以有了周室的中兴。我们为了大唐的兴盛,在做一样的故事。即便没有圣人下诏,我们也要谋定策略,为国家分忧。”

  李引经据典,有理有据地向王忠嗣回复。

  “本来我还有些犹豫,现在前锋非你莫属了,七郎敢不敢接下这份重担。”

  王忠嗣微微点头,向李询问。

  “主帅有命,将必从之。”

  李以军人服从命令为天职回答。

  “七郎若身为前锋,有什么可堪致胜的兵法吗?”

  王忠嗣考验李,问李在成为前锋时,该如何去做。

  “遇见敌骑,必组军阵,这是常理。然在草原与敌人遭遇,要想打敌人措手不及,就必须先一步了敌动机。我会派遣一人三马的斥候,掌控百里以内的风吹草动。这样,可以依据敌人数量,考虑是后发先至,还是先发制人。也有足够的时间,通知帅旗,诱敌深入。”

  “兵法在于随机应变,不一定要照搬《孙子》和《吴子》。”

  李娓娓向王忠嗣阐述。

  “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前锋不是主力,需要做的,也就是这些。”

  王忠嗣对李的回答很满意。

  前锋军的作用,是勘察地形,侦探敌情,以确保主力顺利行动,或者战略部署。

  其他具体的战略,王忠嗣没告诉李。

  王忠嗣严谨,要等其他主将到来后再详议。

  两人谈论一晌,并一起就食。期间,王忠嗣将朔方节度使府的僚属、佐吏、本部经略军的主将,介绍给李认识。

  李这才发现,先前请他入府的人为李光弼。

  当前朔方军的振武军使为郭子仪。

  他们二人是平定安史之乱的主要功臣。

  诸将诸吏见王忠嗣对李亲密,非常震惊。

  王忠嗣作为皇帝的干儿子,李的身份在王忠嗣面前并不算什么。

  众所周知,王忠嗣欣赏有能力的人。

  能得到王忠嗣的亲密,必然是李的表现极受王忠嗣的认可。

  众人好奇,李除了勇武和诗歌,还有哪些过人之处,使王忠嗣青睐。

  就食完毕,李离开节度使府的时候,王忠嗣叮嘱李这几天在回乐城好好放松一番。

  他有公务,不能一直与李一起。

  静等其他主将,来到回乐城,再议军事。

第49章 卖马人

  回乐城中。

  上一次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开。

  李还未好好看看后世李亨称帝的城池。

  他带著罗兴和薛错离开住所,转一圈后,来到城中的商市。

  回乐城的商市虽在规模和质量上远不如长安、洛阳,但商人们售卖物品,却别有一番特色。

  除了一些生活用品和手工艺制品外。

  名贵奇石、熊皮、虎骨,甚至还有直接卖活著的猛禽、走兽。

  “好神俊的马,如果男儿能骑上它,不枉此生。”

  李刚来到马市,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道惊呼。

  一名身穿著粗布衣的青年人,目光灼热地看著一匹骏马。

  这匹骏马有五尺高,通体红棕色,鬃毛除了茂密,更是鲜红,它的四肢雄健壮实,但整个身躯看下来又纤细均匀,线条无比流畅。

  “七郎,这马好高大,是不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他们的目光被吸引后,罗兴第一次见到这样高大的马匹。

  “怎么可能是汗血宝马。就算有汗血宝马,也只会在长安东市上出现。”

  李摇头回道。

  他认为西域贵族不可能舍近求远,将汗血宝马弄到边塞回乐城。

  送给李隆基还可以得到丰厚赏赐,李隆基爱汗血宝马,他有两匹汗血宝马,一匹叫玉花骢,一匹叫照夜白。

  这匹马比李的坐骑还高一截,让李也产生浓厚的兴趣。

  马的主人,是一名汉人男子,他只卖这一匹马。

  接连不断地有人到他旁边,向他谈论价格。

  许多人虽心中喜爱,却有心无力。

  最次的突厥马,都需要十贯钱,或者绢二十五匹。

  此马的价格,定是难以想像。

  “敢问此马是何品种?”

  李不知此马的品种,见卖马人身边没人相价时,上前询问。

  “突厥马与诸胡之马杂生。虽如此,其耐力、力量,远远胜于突厥良马。我觉得可以与古代的赤兔、绝影相提并论。”

  卖马人看了一眼李的金带和腰间的宝剑。

  他很会说道。

  任谁都能看出宝马属于优中选优的品类,万中无一。

  “足下有些夸大了。万一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呢?”

  李并不认同卖马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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