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
“遵命!”
李领命。
一出军使府,李让阿史那扶汶迅速召集骑兵,并携带干粮和水,半个时辰后,准时出发。
高锴请求带他一起。
但李婉言拒绝,他是跳荡军的衙将,没有这种规矩。
再说诸衙将纷纷请战,如果只带高锴,算什么事呢?
李告诉高锴,迟早会有大战,让他不要心急。
罗兴已经回来,李让司胄为罗兴配一套明光甲。
自己也从兵库取出一杆适合在马上战斗的长枪。
马槊是面对敌人披铁甲时使用。非王庭直属的突厥骑兵大多数都无甲,披皮甲的都不会有几个,更别说铁甲。
半个时辰很快过去,卢瑜来到校场上向李吩咐:“能成则成,不成也不会怪罪你。”
“末将必救下被掳走百姓,凯旋而归。”
李语气坚定。
卢瑜为展现自己主将的身份,在骑兵集结后,鼓舞士气。
“咚咚!”
“出发!”
随著战鼓声的敲响,李骑上他的战马一声令下,一队队骑兵,从军城北门奔出。
李从斥候军选出数十名熟悉地形的探马。
他们皆一人双马,先一步探查突厥骑兵的动向。
一个时辰后,李带领骑兵,来到被突厥骑兵劫掠过的牧场上。
此地浓烟滚滚,突厥劫掠过后,放火将牧民们的住屋烧毁。
有一些牧民趁乱逃跑,或者游过黄河的牧民,幸免于难。
也有十几名百姓,反抗突厥,被无情杀害,曝尸荒野。
幸存的牧民重回破败的家园,无不悲泣。
“里正将官兵唤过来了!”
李率骑兵到来后,一名牧民激动地喊一声。
“求将军将我等亲人救回。”
百姓们见以李为首,纷纷哀求。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突厥犯我,必血债血偿。”
李见百姓的住屋都被烧毁,怒火中烧。
他开口安慰牧民,向他们承诺,必救回他们的亲人。
牧民们跪地感激,将希望寄托于唐军身上。
此时,前方探马已经探索到突厥骑兵撤退时留下的痕迹。
“将军,为恐马匹体力不支,贻误战机。”
来到牧场的时候,只用不到一个时辰。
这已经是透支战马的体力,阿史那扶汶以为李不懂这些,硬著头皮向李提醒。
“我已有想到,在牧场停留一个时辰,割草喂马。然后以两里快步,与两里快步的速度行进。”
李心里清楚。他来自后世,有更科学的骑兵行军速度。
他先来牧场,是因为他们突然出战,战马只是匆匆喂一下。
在牧场上休整一番,让马匹状态到达巅峰,然后开始连贯追击。
“末将不解,何谓快步与慢步?”
阿史那扶汶不明白李说出的两个词汇。
快步是多快?慢步是多慢?
“你们跟著我的马匹,控制马速即可。”
李现在很难对阿史那扶汶等人说清怎么样更节省马力。
以后在训练骑兵的时候,李会精确就计算大唐战马的平均耐力,将快步、慢步、跑步、袭步统一,方便指挥骑兵。
慢步就战马的基本行走方式,一般慢步行军的时候,每半个时辰十里左右。
快步行军的时候,每半个时辰十五到二十五里。
跑步行军的时候,每半个时辰三十到四十里。
袭步为战马进行突袭的时候,这是最耗费战马体力的步法,通常用以最后的冲刺。
快慢交合,持续行军,是最上解的行军方式,一旦遇到敌人,随时可以让马匹飞跑,甚至突袭。
第34章 神勇
休整完毕后,李率领骑兵出发,正式进行追击。
先是控制马速,快步行进两里。
马匹还有很大余力的时候,李减缓马速,让战马在行走状态下,能清晰地听到四蹄落地的声音。
阿史那扶汶还是不懂,他们认为马匹应该跑时间长一点,再放慢马速。实在不行,停下来歇歇。
于是询问李。
“你们看著吧,按照我这样的行军方式,一定比你们所想的更快追上突厥骑兵,并且以更好的状态,投入战斗。”
李向阿史那扶汶等人解释。
战马快步时消耗的体内,会在慢步时逐渐恢复一些。
如此状态下,他们可以长时间不用下马。
如阿史那扶汶所想,一直均速跑步,累了就歇息。
这其中会耽误许多时间。
黄昏时刻,残阳如血。
探马来报:“启禀将军,在东北部六十里外,发现突厥骑兵,数量在千人左右,他们分前后两军,将大量牛羊赶在中央。”
终于侦查到敌人动向。
计算探马返回的时间,此时他们距离突厥骑兵可能只有不到五十里。
李下令,唐军做好战斗准备。
探马发现突厥骑兵,突厥骑兵也一定发现唐军探马。
在知道突厥骑兵不可能甩开他们的情况下,行军速度一直保持快慢交替,最大限度保存马力。
“将军,现已黄昏,士兵们很少夜战,对骑射会是一个考验。”阿史那扶汶向李说。
“未尝不是好事。我军已知突厥人数,然突厥却不知我军虚实。不过突厥一定会分兵来探查后方。你派遣两队人马,先行前方。如果遇到突厥探马,将他们驱赶。”
李向阿史那扶汶吩咐道。
“遵命!”
阿史那扶汶领命后,两队骑兵暂时离开队伍,以快步奔行在主力东北和西北两侧。
不久后,探马来报,突厥来探查后方的轻骑,已经被驱赶走。
但突厥骑兵已经意识到不对,加快速度。
携带大量牛羊,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摆脱唐军。
除非突厥骑兵放弃牛羊。
一向有虎狼之心的突厥,怎么可能轻易放弃到手的猎物?
突厥骑兵料到丰安军骑兵不多,所以大战在所难免。
排兵布阵,突厥骑兵不是唐军对手,但遭遇战和突袭战,却是突厥骑兵最擅长的。
天地逐渐拉上一层黑幕。
李没想到他的第一次战斗,会发生在夜晚。
“突厥骑兵的阵形如何?”
当探马再次回来后,李询问。
“突厥骑兵以牛羊在前,少量骑兵看护。大量骑兵已移至后方,向我军而来,他们组成的阵形,非骑射之阵,而是冲锋之阵。现距离我们不到二十里。”探马回答。
“突厥骑兵不想放弃牛羊和掳走的百姓,就只有主动出击了。”
李自语一声,这在他的意料之中。
晚上射箭,会误伤自己人。特别是在护甲不如唐军的情况下。
唐军骑兵的皮甲,可以一定程度上抵挡箭矢。但突厥骑兵带甲之士少之又少。
突厥人虽然穿兽皮衣,但兽皮衣和特制的皮甲相差甚远。
“阿史那将军,敌人冲来的时候,指挥士兵向两翼退后扩散。一定要保持好阵形,当突厥骑兵进入射程,抛射突厥骑兵。若阵形变乱,不适合骑射的时候,则立刻停止,防止误伤。另外听我号令,随时准备近战。”
李向阿史那吩咐。
突厥骑兵既然想一战冲散他们,那就一定不能让他们如愿。
先避其锋芒。
“末将明白。”
阿史那扶汶点头。
敌人人多势众,硬拼不智。
战马长途行军,虽有所消耗,但按照李的行军方法,依然可以进行一场剧烈的战斗。
此时,阿史那扶汶对李更加敬佩。他御骑多年,都没想到这样的行军方式。
先前分出的两队骑兵归队。
所有骑兵收到命令,以五十人一队,在押官、队头的带领下,保持间距往后撤退。
但马速依然是慢步。
突厥骑兵的马匹,以跑步冲击,很快就接近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