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昏君开始炼丹 第3节

  赵忠孝回道:“金吾卫已追上刘拯进行秘密保护。”

  李顺放下心来:“如此便好,你告诉底下人一定要严密保护,不能让他出意外。”

  “老奴明白。”

  李顺取出两个茶杯,拿起茶壶,赵忠孝见此连忙上前,接过茶壶:“皇上折煞老奴了。”李顺却按下他的手,亲自倒起:“赵忠孝,你入宫几年了?”

  赵忠孝一脸感激捧起茶杯:“启禀皇上老奴是僖宗宏嘉元年进的宫,已经七十一年。”

  李顺不由地感慨:“人到七十古来稀。你也服侍李氏皇族三四代人。说你是看着父皇与朕长大的也不为过,算是朕的长辈了。”

  “皇上羞煞老奴了。老奴怎么敢当。”说着,赵忠孝跪在地上,刷刷地掉下眼泪来。

  李顺将他扶起:“现在开始,朕赐你特权,见朕不需下跪行礼。”

  “皇上!”

  赵忠孝再次准备跪下,李顺却牢牢将之把住:“这些年,你为朕做的事。朕心里都明白。没有你,朕恐怕不会像现在这般自在。”

  赵忠孝感受到李顺手中传来的力量,心中一惊,原先还以为上书房的事是把戏,现在看来这位皇帝自有神异之处。他身为兼管神机造办处的掌印,自然知道这代表什么!

  “这些都是老奴分内之事。”

  李顺笑了笑,忽然问了一句:“你出过宫吗?”

  赵忠孝一愣:“为皇上办事的时候出去过。”

  李顺起身,望向重重宫墙之外的天边:“真好,朕就从来没有出过宫。人人都说皇帝富有天下,可在朕看来,这天下就只有这座皇宫。若朕在宫内连自身安全都不能保护,又如何能够保得了天下人的安危祸福?”

  “皇上放心,老奴就算粉身碎骨,必会保护吾皇周全!”

  李顺欣慰又略带调侃道:“全靠你了,此次我们把胡敏德等人惹毛了,以后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咯。”

  赵忠孝沉吟片刻,说道:“皇上放心,您的旨意已经下达,明面上他们不会再找麻烦。至于他们暗地里想对皇上做什么的话,金吾卫和神机卫也不是吃素的。”

  “好!你有此觉悟,朕就放心了。不过,为保险起见,朕还要你去做一件事?”

  “皇上吩咐。”

  “胡敏德不是一直想把自己的侄女送进宫来吗?你去告诉他,朕准了!”

  “这?”

  赵忠孝不能理解,这件事在三年前,皇帝第一次选秀之时,胡敏德就已提出,皇帝以“年龄尚小”拒绝。他知道皇帝是怕胡敏德在宫内安插探子,现在为何同意了?难道是为了缓和矛盾?这就有点幼稚了,在他看来,现在作出此举更像是在羞辱。

  李顺也不过多解释,将杯中的茶水饮尽,哼着小曲离开,只用赵忠孝刚好能够听到的声音有意无意地留下一句:“送到嘴边的肉不吃白不吃。”

  皇帝的背影不见,赵忠孝擦干泪痕,独自在亭中站立良久,对于当今皇帝,他心中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陌生感。

  这三年,除了早朝,他见皇帝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虽然宫内发生的事情都逃不过他的耳目,但这位皇帝好似故意隐瞒意图,每日只知吃喝玩乐。

  “皇上,您究竟在谋划什么?”

  赵忠孝无奈叹息,君心似海,不可度量。他是贪婪之人,曾与胡敏德合作打压刘拯是为了权,现顺水推舟地举荐刘拯也是为了权。他害怕失去手中的权力,断子绝孙,做了一辈子奴仆换来的权力,谁也不能夺走!

  (本章完)

第5章 胡府疑云

  

  胡府门前,原先门庭若市的景象,今日却显得格外冷清。胡敏德自宫中回来后,便宣布闭门谢客。一时间,京城议论,各方势力纷纷猜测。

  “老爷,你可得保重身体啊!”

  胡敏德最为宠爱的小妾王氏亲奉汤药,跪在榻前抹眼泪。京城名医汤先望在一旁战战兢兢地给胡敏德把着脉:“丞相并无大碍,只是有些气血虚浮,开几副药调理一下就好,平时多注意休息。”

  胡敏德虚弱地抬手示意下人打赏。汤先望低头领赏,刚想出言告辞,忽听得相府管家来报:“丞相,宫中有人前来传旨。”

  胡敏德斜了眼管家:“叫他等着吧。”

  汤先望连忙道:“小民先行告退。”

  胡敏德点点头。汤先望背起药箱,快步溜走,出了门口,只见三名身着金乌曜日服的金吾卫笔直地立在院内,一名手持黄卷,一名捧着金册,一名端着绫罗宝衣。

  他经常出入京中豪门,有些见识,明白这是册封妃子的架势,只是像这类传旨的工作都是由内廷宦官担任,只有犯了事的罪官才会由金吾卫宣读圣意,并实施抓捕。如此反常,他再不敢多看一眼,匆匆离去。

  胡敏德在侍女的搀扶下走出,见到来人是金吾卫顿时面色不渝,欺人太甚!他也顾不得朝廷颜面和皇帝权威,撇开侍女,踉跄地上前几步,脸上青红变化,手指三人:“你们是什么意思?赵忠孝竟敢如此羞辱我!”

  此时,其他胡家人纷纷赶到庭院,见此情景,也是气愤不已。胡敏德的独子,时任户部侍郎的胡植生三步并两步地来到父亲面前,连忙安抚住他,低声道:“爹,您别生气。此乃阉狗之计。”

  他已从侧面了解到今日宫中所发生的事,但并未将矛头指向皇帝,而是认为赵忠孝从中作梗。毕竟,一个一直唯唯诺诺,只知玩乐享受的昏君,怎么可能毫无征兆地对他们发难?

  胡敏德稳住身形,安定心神,眼神如狼一般看着金吾卫:“几位有什么旨意就快宣读吧!”

  那位手持圣旨的金吾卫被他盯得发慌,连忙打开圣旨。

  皇帝的旨意没有什么新奇,先是夸了一遍胡家过往的功勋,而后将意图表明。胡家众人听闻,有人欢喜,有人愁。

  其中忧愁的人便是胡敏德的三弟,时任督察院南道御史的胡敏义。他微微仰头,双目一闭,深吸了口气,心想:“总算要来了吗?”

  大胤王朝的世家,为了保持家族的强盛,保证财富、势力和权力不分散,嫡长子继承了家族的大部分利益,被称为大宗,其余子弟只能继承很少的一部分财产,被称为小宗。

  皇帝下旨要娶的便是胡敏义的女儿,而他连接旨的资格都没有。

  金吾卫宣读完圣旨便匆忙离去,像他们这样的小人物夹在掌权者之间只有当炮灰的命。

  胡敏德看着皇帝赐予的东西,不屑地冷哼一声,驱散众人,留下了胡敏义与胡植生。三人来到大堂商议此事。

  胡敏德安坐上位,随手将圣旨放到一旁的茶座上:“你们对刚才的事有什么看法?”

  胡植生道:“爹,皇上此举明显是在向您示好,希望缓和关系。而赵阉狗就是想要激怒您,让您违抗皇上的旨意。这样宫里便还是他一人说了算。”

  胡敏德眉头微皱,摇头道:“今日之事透着诡异。从早朝时,皇帝的表现到刚才金吾卫传旨。我不能确定是赵忠孝的行为,还是皇帝的意思。”说着,他看向自己的三弟,显然希望他来给出个答案。

  胡敏义做出思考样子,最后只是敷衍一句:“家主,我想不明白。”

  胡植生略加思索,抢过话头:“爹,儿以为皇帝的举动说明他与赵忠孝达成了某种默契,所以才有了那一番表演。后又传旨要莲儿进宫,这是为了拉拢我们,说明皇帝不是傻子,他既想用刘拯与赵忠孝对付我们,也想用我们牵制赵忠孝!”

  胡敏义好像恍然大悟一般拍了拍大腿:“植生分析得有道理。三叔怎么就没想到,还得是聪明。”

  胡敏德听到胡植生的分析,没有表态,只是瞥了他一眼,转头对胡敏义说:“三弟,你可别夸他。他还差得远呢。”

  胡敏义竟憨憨地笑了起来:“我是实话实说。”

  胡敏德问出了关键:“那你觉得让莲儿进宫可不可行?”

  胡敏义笑得更加灿烂了:“此事早就已经定了。我和莲儿谨遵家主之命。”

  胡敏德满意地点点头,敷衍地安慰道:“这件事就是委屈莲儿了。你放心,莲儿进宫之后,我必定不会让她受委屈。再者以莲儿的容貌与才华,必定能够得到昏君的宠信。

  我们胡家已经没有退路。有些事已经到不得不做的时候!所以我们太需要一个了解宫内情况的渠道了。”

  胡敏义收敛笑容,改变称呼,郑重地保证:“大哥,我明白,一切都是为了胡家的大业。”

  胡敏德含笑以对,手指轻轻摩挲着桌上的诏书:“皇上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希望他不要自作聪明。他的天下也只剩下皇宫那一亩三分地了。大胤虽然还姓李,但没有我们胡家,他便什么都不是!”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皇帝寝宫的偏殿,李顺正在享用晚膳。一桌满满的佳肴,山珍海味,飞禽走兽俱全。在保证分量的前提下,他已经力行节俭,菜品从原来的一百一十八道减为三十二道,再少就有违祖制了。

  按御膳房总管的话来说:“皇帝都没有好东西吃,那下面的百姓将过什么样的日子啊!”李顺对于这种歪理虽不屑一顾,但道德品质也没高到为了别人虐待自己的地步。唯一能做的便是绝不浪费。

  张连升是伺候皇帝用饭的小太监,对于皇上进食方式,私下僭越地总结了五种有趣的方式,狼吞、虎咽、龙吸,还有狗咬骨头,猫舔盘子,总之十分不雅。这也让他想起幼时逃难所见的人,像是饿死鬼投胎,八辈子没吃过饱饭。

  “连升,把那个红烧象拔蚌给朕端过来。”李顺满口包饭,含糊不清地吩咐,没有理会张连升迟疑的表情。他当然可以慢条斯理,细嚼慢咽地吃,但太浪费时间,同时也吃得不爽。食物快速通过食道进入胃里堆积所带来的饱腹感,才是他真正的享受,不然还不如吃丹药。

  “好了,收拾一下,你去把赵忠孝送的果子拿上来。”李顺拈干净碗里的最后一粒米便放下筷子,停止进食,用进贡的绢丝擦拭几下嘴巴,兴致勃勃道。

  神木果子,从知道它的存在,李顺就一直期待着。他通过服食的丹药就明白这个世界不简单,神仙妖怪之类虽没有亲眼见过,但从相关典籍之中的记载也可见一斑,更何况太庙里至今还供奉着一把太祖所用的斩仙剑。

  此剑长约五尺三寸,通体骨白,是用某种生物的骨头打磨而成,坚硬如钢,什么生物有这样的骨头?至少在他前世的认知中没有。

  张连升吩咐宫女打扫干净餐桌后,亲自去将果子取来。

  李顺见到那十颗金黄色的果子,刚才填满的胃就顿时剧烈地蠕动起来,就像第一次见到丹药一样。

  “果然是个宝贝!”

  他凑近嗅了嗅味道:“桃子味。”再拿起一颗,两指夹住,借着落日余晖端详,光芒之下,果肉逐渐透明,露出核来,其中似乎有活物在蠕动。

  “嗯?这玩意儿有猫腻!那还能不能吃?”如果不是咕噜叫起的胃一直催促着他放入口中,还真不敢确定。

  “我就先啃一点皮子。”

  他用两颗门牙轻轻刮下一块果皮,舌尖小心翼翼地接触,唾液分泌,一股信息浮现在脑海中:“这是……扶桑神果?”

  (本章完)

第6章 神果与传说

  

  凤栖梧桐,日落扶桑。

  李顺不明白传说中扶桑木是太阳之灵三足金乌的栖息之所,生长于汤谷一地,为什么会出现在大胤国的靳州?而且对于人间来说,扶桑树本身也是个祸害,根系扎得极深,吸收地气,有贯通幽冥之说。

  扶桑神果蕴含极其庞大的灵力,人若食之,确实能够达到百病全消的效果,但其果核中有一种名叫“安息”的虫子。该虫有口无目,底色雪白,带有浅蓝斑纹,阴寒无比。

  金乌常以之为食。

  扶桑果成熟落地,安息虫便破核而出,吞食果肉,身上的斑纹转为幽蓝色,开始四处乱窜,所过之处大雪漫天,堪称寒冰地狱,其他生物遇到也会被其冰冻吞食。幸好它们的寿命不长,一般只能存活七天。

  这些信息的出现,李顺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与饕餮之胃配套的是从口舌到肛门,整个消化系统都被赋予了异能。他吃一粒米都能品出种类、生长环境和成分,何况这种奇物。

  果肉能吃,果核待定。既然得到答案,那还等什么?他两三口吃完之后,感觉与增元丹无异,甚至稍显不如,望着剩下的果核,陷入沉思。

  “这玩意儿让我的胃起这么剧烈的反应,却不见有特殊效果。难道只是名头唬人?或者,这果核才是精华?”

  李顺打了个寒颤,又不是荒野求生,掐头即食之类,没必要做到那种地步,至少得简单烹饪一下。这类蛋白质丰富的食物最好的方式当然是油炸,或者和辣子爆炒,用来下酒,可是根据它冰冻特性,一般的处理方式能行吗?

  若是意外唤醒了其中的安息虫,整个京城恐怕都得遭殃。于是,他选择放弃,叫张连升拿盒子将剩下的果核装起来,又吃了半瓶丹药安抚住翻涌的胃。

  “等神木教的那些反贼押解到京,我亲自审问一下。他们应该有人吃过扶桑神果,又不见有什么灾变的折子递上来,肯定知道处理办法。

  而且原本的扶桑树是六十年开花,六十年结果,两个甲子才能吃一回。靳州那棵扶桑树生长过快,其中肯定也有问题。”

  吃饱喝足,百无聊赖。

  李顺感叹着古代娱乐项目的缺乏,没有手机、电视、电脑,只能与人玩,或者玩人。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刚好,皇帝拥有道德和法律的最终解释权。难怪古代昏君那么多,简直太容易堕落了!

  李顺是个有底线的人,虽然有些灵活,总归还是有的。每次侍寝的妃子都是一个一个来,从来不会像某些喜欢和谐的君主搞大乱炖。

  他喜新但不厌旧,这个旧,有两种解释,自己的,和别人的,都不讨厌。由此可见,他的内心是何等包容,一个君主就应该有此等海纳百川的胸怀。当然这种包容够“唐”便好,若是要他学汉朝皇帝,例如汉哀帝的调调,那是到死都学不来的。

  “这个点该看一些攒劲的节目了……”

  大胤王朝威加海内,皇帝君主四夷,至少在周边十八个附属国中的影响力是不容置疑的,年年进贡不说,其国王也需要朝廷的承认才算合法。虽然如今大胤国势日渐衰微,但在那群小国眼中依旧是天朝上国。

  李顺为本国的文化多样性,曾在圣统四年下令恢复自睿宗时期便已取消的“婢贡”政策,也就是附属国给皇帝上贡漂亮姑娘。同时,也对政策做出了一定的调整,从一年一供,改为五年一供,还追加一条“须有王室女”。

  有些事物尝尝鲜就够了,哪能当饭一样天天吃!还不重样!

  他从相关文献上了解到,当年睿宗取消这条政策主要是嫌弃贡女的相貌,经历太祖、太宗和高宗三朝的“竭泽而渔”,导致那些附属国的美女都成了稀缺资源,到睿宗时,看都看不下去了。

  当然这不是皇帝一个人的错,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那些年,大胤的教坊舞肆随处可见异邦女子,有钱人家更是以豢养其做姬妾为荣。

  经过这么多年的休养,李顺认为应该恢复得差不多了。别以为这是什么恶政,对于那些女子而言,能够移民天朝,可是天大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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