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阁老 第799节

“大哥这有什么好愁的?你不早就知道下尾虽好,却不是久留之地,所以才会让我去经营打狗吗?”林凤就乐观多了,依然没心没肺地笑道:“再说,日子就是再差,能差过当年在海上让椰子救命时?”

“呵呵,那倒是。”林道乾不禁稍感开心道:“这人是不能忘本啊,得时时提醒自己是打哪来的,要往哪去?幸亏这几年一直把家底往打狗运,倒也不至于成了丧家之犬。”

说完却又难抑郁闷道:“可这回要是一走,天远地荒,我们就彻底是有家不能回的贼人了。”

“我们不是贼吗?”林凤的声音也像女孩子一样好听,却透着一般男人也无法比拟的野性与自由。“从十五岁跟你下海那天起,我就当自己是海贼了。”

“唉,阿凤,是我害了你……”林道乾愧疚的叹了口气。他是体制内出身,虽然只是不入流的书吏,却一直有严重的身份偏见。就像宋江老想着招安一样,他也难以摆脱小公务员的劣根性,总觉得洗白了身份穿上圆领官袍,九泉之下才有脸见祖宗。

“少来,是我自己不想在家里待的。对我这种人来说,能当一辈子海贼,就是最大的幸福了。”林凤却不领情道:“当然,大哥要是舍不得这身官衣,就跟那个什么赵公子干呗,他既然那么能,还保不住你个小小的游击将军?”

说完他漂亮的眉毛一挑道:“不过我可不是挑事儿的人,可要是换了我,让人家这么玩……呸呸,是这么坑,我可不能忍!”

“你这还不是挑事儿?”林道乾哭笑不得道:“我知道,他把我牵着鼻子走,是想让我跟海主们彻底决裂,只能一心一意抱他的大腿。不过他想凭这点伎俩,就把我死死吃定,也是白日做梦。”

第一百零五章 这是主人的任务

林道乾的信心来自于他的底牌,一个人底牌越多,底气自然就越足。

当年他被椰子救了一命,而且靠着追寻椰子的行迹,发现了过黑水沟的通道,抵达了有土著居住的打狗。方能和一众手下活下来,又修好船重整旗鼓返回了老家,才得以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但昔日老大吴平却再也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他在走投无路之后,在绝望中跳水自尽了。

他惨痛的结局让林道乾深深的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狡兔三窟,绝对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于是林道乾几年之前,事业正兴旺发达之时,便开始谋划后路。

他很自然就想到了打狗,那里距离潮州近在咫尺,却又有波涛险恶鬼见愁的黑水沟保护。而且土地广袤,水源充沛,适合农耕。靠海还有鱼盐之利。山野到处都是大树茂竹,各种动植物应有尽有,完全可以为几十万人提供生活所需。

更重要的是,那里只有一些刀耕火种的原始土著,很容易就能搞掂。林道乾是有这个自信的,因为他上次带着一帮残兵败将,尚且能把那些土著杀得落花流水,逃进深山。他有理由相信,在准备充足的情况下,凭自己的能力,是可以把打狗营建成一方独立王国的。

当国王不比当官还拉风?

于是他沿着当初找到的航线,带着一班手下重临打狗,准备大干一场。

然而去了才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打狗土地是宽满,却荒草丛生,蚊虫瘴气肆虐。而且那里物产虽然丰饶,但除了将木材、竹子和藤条粗加工一下用来盖房子外,几乎什么东西都没法拿来就用。

他需要工匠,各种各样的工匠,来提供柴米油盐酱醋茶,锅碗瓢盆衣裤袜;需要农民,大量的农民来开拓垦殖,才能将只产毒蚊子的荒地,变成产粮食的耕地;需要许许多多的渔夫去海里抓鱼;需要成群结队的猎户进山打猎……

还需要足够的士兵来保护营地和百姓,以抵御那些酷爱出草的土著,不分白天黑夜的侵袭。

以及大夫、稳婆、仙姑、庙祝、货郎……等等等等,简直就是三百六十行,行行不能缺。缺哪一行都会出问题,缺几行就彻底玩不转。

林道乾这才明白,这种到蛮荒地从零开始的开拓殖民,是需要依赖本土巨量的物资和人力不断输血的。在能靠自身造血实现自给自足之前,断掉和本土的联系,殖民地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林道乾是个很坚韧的人,在意识到自己的事业有多艰巨后,他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将林凤留在了打狗继续建设,自己带人转回了潮州,开始到处攻打城镇,掠夺人口物资,来给打狗输血。

谁知因为他闹得太凶,一不小心成了朝廷最头疼的两大海寇之一。后来的事情已经说过,就不用再赘述了。总之朝廷拉一打一,他成了受招安的那个,并和自己的军队被安置在下尾,暂时成为合法的存在。

他能在下尾迅速建立城池,并很快发展的比潮阳县城还繁华,靠的就是在打狗积累的经验和人才啊。

用后世的说法就是,地狱难度都玩过了,再在普通难度开局,那还不跟玩儿似的。

林道乾下大力气建设下尾城,也是为了更好的配合传销宣传拉人头,且方便自己又多又便宜的购进物资。

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打狗,打狗才是他能八风不动、稳坐钓鱼台的最大倚仗啊。

只是他还不知道,自己最大的底牌,已经被一个椰子已经彻底出卖了,不知会不会想到那句‘君以此兴,必以此亡’。不过他大概是没读过《左传》的,所以更有可能会说‘成也椰子,败也椰子’吧。

……

游击将军府,芭蕉树下。

“哥哥我吃得过盐,比他吃过的米都多,岂会被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牵着鼻子走?做梦去吧!”也不知是为了维护兄长的形象,还是真有信心,林道乾对林凤吹胡子瞪眼道:

“他想玩弄我,我还想玩弄他呢!大不了就跟他演戏呗。他让我打曾一本,我去海上转一圈,回来说曾老倌不在巢穴,扑了个空。或者遇到了台风,船只损坏严重,必须大修一段时间再说。总之有的是法子敷衍他!等到打狗那边的人力物资都够了,就去他娘的!”

“那大哥且有的演了。”林凤却苦笑一声。

“啊,打狗出什么事儿了?”林道乾神情一滞。

“早先被咱们撵进山里的马卡道人,联络了好些个部落的生番,大规模下山骚扰。这次他们学聪明了,也不攻我们的打狗城寨了,专门放火烧毁我们的庄稼。”林凤说着眼圈微微一红,心如刀绞道:“今年风调雨顺,稻子长势良好,眼看就要下镰丰收了,让那些食人生番这一把火,就烧了一半去呀!”

“啊!”林道乾惊得说不出话来,上次联络时,还说丰收在即呢。没想到转眼又遭到这种打击。

“这都是常有的事。”他强效一声,安慰林凤道:“好在打狗的稻子一年三熟,让大家再种就是了。”

“不把那些生番都杀光,还怎么种地?”林凤秀目通红,杀气四溢道:“我这次回来,就是跟大哥商量的,你得尽快想法子雇一批客家人,他们住在山里,对付瘴气和毒虫应该比我们有经验!”

林凤没敢跟大哥说,他已经组织了一次进山清剿,但还没见着生番的面,就被深山老林里的瘴气和毒虫搞得病了大半,直接丧失了战斗力。

那帮生番这才从密林中蹦出来,用弓箭、飞镖和陷阱,大肆猎杀他们。最后只逃回去三成人,其余的全都被原住民出了草,把脑袋挂在家里当装饰品。

“嗯……”林道乾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却也彻底明白了,距离打狗能自给自足还早呢,且得继续跟那赵公子虚与委蛇一段时间哩。

两人商议许久,林道乾最终还是决定,先捏着鼻子应付那赵公子几年再说。

当然也不是来真的,虚与委蛇即可,犯不着把海上的朋友们往死里得罪。不然成了众矢之的,往后可就步履维艰了。

林凤自然无不应允,反正他主要在海上和打狗活动,不跟官面打交道,自然也就没林道乾那么多顾忌。

不过他好像对那姓赵的公子很感兴趣,老是问大哥,那赵公子真的还不到二十岁?

“当然了。”林道乾没好气道:“他爹赵司马是隆庆二年的状元,登科录上写的清楚,现在还不到四十岁呢。”

“他这么年轻,真有那么厉害?”林凤有些难以置信道:“我以为二十岁以下,我是最厉害的了。”

“哈哈哈,阿凤,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道乾大笑道:“你在咱们这儿当然是最棒的。但是呢,人家什么成长环境?跟江南九大家谈笑风生,向内阁大学士献计献策,跟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没必要非跟他比较的。”

当大哥的这话其实一点都没错,人在不同成长环境中是完全不一样的。赵昊上辈子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单位小领导,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在北京买个带学区的老破小。这辈子换挡起步,直接笑看风云、胸怀天下,已经完全变成两个人了。

所以在林道乾看来,完全没必要不服气。

但他这种小吏出身、几经起落,完全磨平了棱角的家伙,却忘了林凤还不到二十岁,却已经打遍东南无敌手了,当是何等的心高气傲?怎么会自认为不如那姓赵的小子呢?

林道乾越是这样说,林凤偏偏还越想会会他呢!

“有什么不能比的?他不也是一个鼻子两个眼,不比我多点什么。”林凤冷笑一声,傲然道:“我回头定要请他到打狗做客,好好跟他比划比划不可!”

“你可别胡来!他当然比你多一点!”林道乾警惕的看着林凤道:“呃,我是说他的海警舰队不是吃素的,我观察过给他担任护卫的那些中型乌尾船,绝对不比戚家军差!”

“那正好跟他好好请教一番。”林凤脸上的笑容更胜,真叫个迷死人不偿命。

林道乾一阵阵头大如斗,却没有再阻拦。心说让阿凤称一称那赵公子的斤两也是好的。赢了能让那赵公子收敛下气焰,输了能让阿凤知道天高地厚。

所以说,这波啊,是林将军双赢。

“我走了。”林凤站起身来。

“你去哪?”林道乾一愣。“这都下午了,住一宿,明天再回吧。”

“我先不回打狗,回去也憋气。我要去潮州找那赵公子去。”林凤刷的一声合上折扇,右手攥着左拳,兴致勃勃道:“看看他到底有没有三头六臂。”

“那你直接别去了。”

“怎么哩?”

“他这会儿应该去琉球了。”林道乾道。

“为商站被端的事儿?”林凤的消息竟很灵通。

“嗯。你知不知道谁干的?”林道乾问道。

“有所耳闻。”林凤笑道:“好像是驻扎在鸡笼的那帮真倭吧,不过跟咱们没关系,我也没查证。”

“你赶紧查证一下。”林道乾眼前一亮道:“有结果第一时间跟我说。”

说着他苦笑一声道:“这是主人的任务……”

“唉。”林凤无语了。他才发现大哥有点受虐狂的意思。

他就相反了,他是抖爱丝。

第一百零六章 人生赢家俞大爷

七月初一,潮州府衙。

鸡刚头遍叫,俞闷便起床了。

门政大爷的职业习惯,让他睡得比鸡晚,起得比鸡早。

何况今天还是自己的大日子,哪能睡得着啊?

是的,在经过了漫长的等待后,赵二爷终于吩咐下来,命他自今日起执掌府衙门政!

可千万别拿豆包不当干粮,门政大爷可是大老爷长随中的双王之一!

至于另一个,则是稿签大爷。但赵二爷的长随又跟别人不一样,他有一个强大而专业的管理团队,都是正经的举人秀才帮他处理签押房的文移稿签,所以签押房里没用长随。

因此知府衙门现在有且只有一位大爷,那就是门政俞大爷。

他的地位约等同于大内总管,是所有长随仆役唯一的领袖!

虽然下面人都在背后亲切的尊称他为‘炖吊子’,意为大长随(大肠碎)!但人前头他依然是受人敬仰和爱戴的老大哥!

老大哥的一应衣食起居,都有人专门伺候。给他跑腿的三小子们,就是长随中的‘练习生’,长随的长随。都是些心灵机巧,嘴甜卖乖屁股尖的清秀小子,这些小子专门从伺候大爷二爷干起,学着里头的门道机巧,有机会大爷们便会把表现好会舔的慢慢提拔起来。

知道今天是秦大爷的大日子,三小子们怎么能不拼命奉承着他呢?他们四更天就起来忙活上了,将他的制服熨烫熏香,为他准备好崭新柔软的棉巾和搀了钟乳粉的香胰子……还有用小母猪后颈鬃制的牙刷、用青盐和珍珠粉混合而成的牙粉、各种型号的梳子篦子,以及剪鼻毛的小剪刀,修指甲的指甲刀、小矬子。全都一样样准备好,整齐摆放待用。

最后将洗脸漱口水兑到最适宜的温度。

有人问,要是凉了怎么办?自然不断是往洗脸盆中兑热水了。

又要问,那要是满了怎么办?

当然是用牙缸往外舀了。

这样刷牙水也可以保持同样温度,一举两得。

反正只要都不说,俞大爷也不知道,自己一直是用洗脸水刷牙啦。

俞闷先把睡成死猪的堂弟从床上踹起来,然后走到外间,在三小子们的侍奉下洗脸刷牙梳头,津津有味的吃起了厨房大师傅,专门为他准备的家乡早点烩肠、豆汁和炖吊子!

豆汁就不用提了,是长公主除了赵二爷之的最爱,那味道跟馊了没啥区别。被赵公子深恶痛绝的称为‘恶魔的胆汁’。

烩肠则是用猪大肠做的,加酱油调成黑漆漆的样子,再用淀粉勾芡,弄得非常粘稠。说白了就是一碗黏糊糊的猪大肠浓汤,被赵公子称为‘巫婆的早餐’。其实味道还是挺赞的,但那是加了蒜泥解腻的。俞大爷身为门政大爷,代表衙门形象,怎么能在大清早吃大蒜呢?

于是特意吩咐,烩肠不加大蒜,就那么油腻腻的端上来,嗷呜嗷呜直接吃。

至于炖吊子,就是把猪大肠、猪肺、猪心混在一起炖上。这一大锅大杂烩就只用酱油调味,所以端上来的时候非常腥,一般人是吃不下去的。被赵公子称为‘三头犬的饲料’……

反正赵公子是一样也吃不下,尤其是早晨。

周遭伺候俞闷用早餐的三小子们,也都是江南人氏,哪受得了这味道?却又不敢流露出一点半点,还得强颜欢笑,装出咽口水,好像很馋这口的样子……

“搀了啊?馋就对了,这三样可是本朝皇上和长公主殿下的最爱,地道老北京的最爱。”俞闷一边呼啦呼啦的喝着豆汁,一边大口嚼着炖吊子,享受的简直飞起来了。

三小子们却是不信的,哦,皇上喜欢吃装便便的大肠?长公主喜欢喝变了质的豆浆?怎么可能呢?不要命了吗?摊上这样的天家,大臣们还不全吓得告老还乡了?

“怎么,不信?”

“怎么不信,您老说的肯定比真金还真,皇上也是人,就不兴喜欢吃个猪大肠了吗?”小三子忙赔笑道。

“皇上不吃猪大肠。”俞大爷摇了摇头。

众人心说,这还像话。

却听他又认真道:“皇上喜欢吃驴大肠。”

“哈哈哈,大爷真会开玩笑!”众人大笑起来,自然谁也不信。

“唉。”俞闷摇摇头,不信拉倒,专心就着豆汁儿吃他的大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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