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一点快一点……”
玛特王子也在催促,只不过是在心里。
原本以为那些像咖喱一样美味的东西,装进那些橙子碗里以后就可以直接吃了,却不曾想竟然还要上锅蒸!
王凡将橙子碗里装好蟹肉等食材后,就扣上盖子放到了蒸锅里,而后设置了18分钟。
做完这些他就又继续对橙子掏心掏肺,毕竟这就光是现在这排队的人数,他就知道刚刚上蒸锅的这些绝对不够。
玛特王子就觉得心急如焚,这种看得见吃不到的感觉他几乎就没有遇到过,尤其是那股清爽醉人的醇香,让他的口水不停在嘴巴内分泌,而且根本停不下来。
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那该死的橙子吃个底朝天!
等待总是最难熬的,尤其是随着时间推移,香气就愈加浓郁的时候,那真的是对忍耐力极限的挑战。
歪果仁可能吃不惯很多特色中式菜,这也正常,毕竟就算是华夏人自己吃别省的某些特色菜可能都难以下咽,但像是这种偏向于甜点的做法绝不在此列。
总有一些美味是可以无视省份,无视人种,无视国界的。
“叮。”
一声如同天籁般的轻响在在一体机上发出,这一下就像是释放了一个信号,让所有排队的人都兴奋起来。
“好了好了!”
“快点开卖,我的味蕾已经饥渴难耐了。”
“这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蟹酿橙吧?”
“应该是了,以前去西湖那边玩的时候见过,一个就要100多块钱,根本没舍得点,不知道王老板这个卖多少钱。”
“不管多少钱都要拿下,王老板做出来的美食可不是开盲盒,他卖的向来都是物超所值的。”
排队的人里面也有国内军工企业的工作人员,对王凡知道的要更多一些。
王凡已经拿出了餐牌,上面写的35块钱一个的价格,着实让他们喜出望外。
“35!跟食堂的冷盒饭一个价值,这可比那些盒饭划算多了。”
“完全没法比,根本就不是层面上的东西。”
“这个价格我是真没想到啊,这都不用咬牙跺脚了,必须安排,我要买两个,吃一个端一个。”
35这个价格说起来也不算便宜,但是鲜活的大闸蟹加上最强野外美食boss的手艺,这个价格就实在是太便宜了,这跟白送有什么区别?
王凡自然是没有白送,虽然说这个大闸蟹的出肉率不高,但是有那些蔬菜的加入,让他这蟹酿橙的整体成本降低不少,卖这个价格也能小赚。
“企鹅收款到账一百万元。”
玛特王子掏出手机快速的付了钱,一下飞机他就已经在刘锋的帮助下绑定了银行卡,自己用手机付钱完全没有问题。
就是这个付款金额很有问题。
王凡连忙说道:“用不了那么多,就35块钱一个,你们一人一个也就350块钱就够了,我把多的退给你。”
玛特王子毫不在意的说道:“呀哈比比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我付款没有输入低于6个0的习惯,也别退了,这周我们的伙食都准备在你这里解决,一次一次的付款比较麻烦,索性就一次性付了,不够的时候你再跟我说。现在立刻、马上把属于我的橙子拿给我,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王凡还想再说什么,刘锋却对着他摇了摇头:“王老板你就收着吧,人家远来是客,你要尊重人家的习惯。”
这种习惯也要遵守?
王凡无语的看向玛特王子一行,看到他们毫不在意的样子,也就只能感叹一下有钱就是任性。
不过想想也是,钱对他们来说似乎还真就是一个数字而已,也就是多挖几桶油的事。
王凡也没挑,直接从蒸盘里依次拿出10个分给了玛特王子一行,一闻到那近在咫尺的香味,玛特王子的魂都被勾走了,也就忘了自己向来只吃最大的那回事。
蟹酿橙是装在白瓷碗里蒸的,碗的温度降的比较快,此时拿在手上倒是也不觉得烫,玛特王子一行很快找了个地方坐下,而后就开始饭前祷告。
祷告结束后这才迫不及待的掀开了橙子碗的盖子。
“哇哦!”
盖子掀开,展现在眼前的东西就让他们忍不住赞叹出声。
王凡制作这道蟹酿橙没有加可以改变颜色的调味品,橘红色的胡萝卜,金色的橙汁果粒,浅金色的土豆泥以及白色的冬笋丝,夹杂着大闸蟹本身的蟹膏蟹肉,整体颜色非常的明亮清新。
再加上蒸制以后,各种食材变得更加软糯的同时,还有一层汁水沁在外面,看上去更加水润。
这一口下去不知道得多鲜美!
大户吃饭男人一般都是用手抓,这被认为是有男子气概,但在有些特定情况下他们也会使用餐具。而且会拿出自己收藏的最精美的餐具。
玛特王子怀中拿出一个金色勺子,古朴繁杂的花纹预示着这个勺子一定很有历史,但在现在它就只是一个吃饭的工具。
勺子伸入橙子中缓缓抬起,满满一勺的真假蟹肉蟹膏就被舀了上来。
舀出来再离近一看,玛特王子就情不自禁的再次咽了咽口水。
金黄色的橙肉与鲜美的蟹肉和各种相互映衬,形成了一种诱人的视觉效果,简直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凑到跟前就能闻到那股淡淡的果香和浓郁的蟹鲜味,那是直达灵魂的鲜美气味,根本就无法拒绝。
这还犹豫什么?
勺子一送嘴一张,满满一勺的蟹酿橙就进了嘴巴。
就在这一瞬间,玛特王子的眼睛猛的就瞪了好大。
这到底是什么味道!
这一勺蟹酿橙异常水润,还没开始咀嚼就已经感觉到了其中蕴含的丰沛汁水,甜甜的味道清爽无比,还夹杂了一丝酸意,但这不仅没有影响口感,反而给人一种胃口大开的感觉。
细细一品就更不得了,鲜嫩细腻丝丝缕缕的东西在嘴中翻动,舌尖能够感觉到每一种食材的形状,牙齿一用力,各种食材被挤压,更加鲜美的味道就再次释放出来。
尤其是那种绵软中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口感,简直就是在挑战味觉的极限。
清新、鲜美、醇厚、鲜甜,各种各样的味道在嘴中不停变化,层次之分明、味道之多变,让玛特王子都已经情难自禁的翻起白眼。
“我的个真主哇!这是只有他才能创造出的美味!”
“艺术,这不是美食,这简直就是艺术!”
“哦,这实在是太美味了!”
大户一行人还是非常惹眼的,起码郭书涵和博格就一直在盯着他们。
看到他们吃东西样子,两人不禁升起一个大大的疑问。
“这真的是号称全球我最富的大户?”
毕竟全球最富,那肯定是好东西吃到吐,可看他们那十个人吃东西的样子,简直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样。
哦哦哦!这吃的都已经翻白眼了!
郭书涵很想跑过去问问他们,你们是不是别人花钱雇佣来假扮大户的,别说,这演技还挺逼真的。
博格也感觉很神奇,虽然大户家里沙漠多产出少,但是架不住人家有钱什么都能买买买,可现在这些人表现的比那些几天没吃饭的难民也强不到哪去。
呵,就这吃相简直跟没见过世面一样嘛,区区一个橙子肉而已,就让你们表现的这么急躁,看来你们也是真没吃过啥好东西。
博格的眼神里已经充满鄙夷和自傲。
跟我们战斗民族的美食比起来,你们大户家的不过如此,看我一会面无表情的就把这一个小橙子肉吃完。
他们两个是一路小跑来的,排的比较靠前,这一会的功夫也已经轮到了他们。
博格很豪爽的付了两份账,两人端着碗走到了离大户一行不远处的地方。
博格坐下以后就直接掀掉了橙子皮盖,他要让那些人看看什么才叫大国风范。
郭书涵则没有着急吃,而是拿出手机对着蟹酿橙一顿猛拍,直到拍了三四十张才罢休。
想到今晚上班里的亲亲同学,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馋的流下泪水,她的心里就充满了得意的情绪。
开吃!
第619章 横琴生蚝和蒜蓉更配哦!
(言)!
自打第一口美味进嘴,博格就目瞪口呆起来。
酸甜这个口味,基本上是可以拿捏全世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国家的,战斗民族同样不能例外。
口味合适也就算了,可他从来不知道一个食物竟然可以鲜美到这种程度!
在他们国家,大闸蟹是一种很平常的食材,因为大闸蟹通常会在他们境内洄游,这是他非常喜欢吃的一种食物。
可吃了那么多年的大闸蟹,谁也没告诉他这东西能那么好吃啊!
即便是处理干净的大闸蟹,在吃的时候也会有一股淡淡的腥味,他以前一直以为这点腥味根本不会影响什么。
但仅仅只是一口,这道名叫“蟹酿橙”的菜就告诉他,不,真的有非常大的影响。
嘴里的一口蟹酿橙,鲜味非常浓郁,甚至比他吃过的所有螃蟹都要浓郁,但那股独特又浓郁的鲜味,却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点腥味,只有彷佛能够直接掀掉他的天灵盖的鲜甜。
他真的觉得单单只靠闻的,都能感觉到那股甜味!
舌尖扫荡,绵密、滑腻、略带一些沙质的口感,浓郁的鲜甜蟹味简直他想要把舌头嗦进肚子里,螃蟹的蟹膏什么时候也可以不带一丝腥味,还那么好吃了?
“乌拉!这到底是什么螃蟹,竟然那么好吃?”
在这一刻他突然理解了玛特他们,吃到如此美味,很难让人能够控制自己的脸部情绪啊!
玛特也看到了呆愣愣的博格,嘴角一撇心里非常不屑。
野蛮人就是野蛮人,瞅瞅这吃相,跟我完全没有可比性。
哦赞美我主,这道蟹酿橙实在是太好吃了,用什么办法能够把王先生挖到自己的行宫当主厨呢?
郭书涵的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
酸甜口味几乎可以秒杀这世界上所有的女生,再加上这超高的颜值,水润绵密的口感,那就更是堪称无敌的存在。
她觉得以后如果谈男朋友了,男朋友问自己想吃什么的时候,自己绝对不会说随便,一定会第一时间说吃王老板做的蟹酿橙。
这样的美味,这辈子是永远都不会吃腻的。
一口、两口、三口……
每往嘴里舀一勺,都要把勺子含在嘴里,直到勺子上再无一丝汤汁的时候,才会再次舀下一勺,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只能是“贪婪”。
但她丝毫都不担心自己不淑女的吃相引起别人的注意,跟身边这些人比起来,自己就跟那大家闺秀也没差两样,就应了那句话全靠身边人的衬托。
你瞅瞅那个,橙子碗倒扣在自己头顶,舌头伸出去老长,橙子碗里流下来一滴汁水到舌头上,都能让他欢天喜地的闭上眼睛慢慢品味,切,还大户王储呢,也是个没吃过细糠的。
至于身边的博格大叔就更没眼看了,橙子碗已经把他那张大嘴整个罩住,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在用舌头进行最后的扫荡。
二叔和卓爸爸意犹未尽的从展厅走了出来,远远看到王凡摊位前的场景,就忍不住呲了呲牙花子。
“大哥养的好侄子啊,他的厨艺是真的没的说,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听到卓爸爸的夸奖,二叔哈哈一笑:“哎呀也就那样,也就那样吧,凑合能吃。”
卓爸爸看着王凡也是感触良多,在以前他们民族基本上是不和外族通婚的,一来民族习俗不同,二来语言交流有障碍,三来大疆实在是太大了,交通又不方便,就怕把闺女嫁出去好多年都见不到一面。
随着时代发展,交通越来越便利,学校教的也都是双语班,再加上当地政府的不懈努力,已经有很多通婚的先例,婚后的生活也是有滋有润的。
他向来自诩是一位开明的爸爸,只要是闺女喜欢的他就支持,可他觉得按自家闺女的性子,三十岁之前能领回来就不错,他都已经做好了拦着自家老婆催婚的准备。
可没曾想,这才刚上大学就把野猪领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