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有用的话都不!”
“都什么?”
“除了骂还是骂。”
凡妮莎怒道:“指甲拔了吗?”
“每人拔了三个,不管用。正上烙铁呢!”
刑架上的两个人听了,不约而同地冷笑一声。
费尔南德斯和颜悦『色』道:“这位兄弟,请勿焦虑,真正的异端都是极为坚定的家伙,常规的手段无效这很正常。况且,”他扫视一下四周,“这里并非专业的刑讯室,各位最擅长地也是捕获而非讯问异端,交给我来如何?”
没有被责怪办事不力,狱卒暗暗松了口气,谄媚道:“那么,斗胆问费尔南德斯大人,要怎样才能让异端开口呢?”
“单纯的疼痛效果并不好。可以试试给他们身上涂蜂蜜,然后放到地下室的角落,很快蚂蚁就会让他们话。”
狱卒头皮一麻,赶紧拍马:“不愧是大人!”
一名囚犯冷笑道:“好啊,那就试试吧!”
费尔南德斯平静道:“别急,这只是些手段,见效太慢。借你肉用一下。”着,身影一晃,贴到囚犯身边。
达克心一抽:好快!
铮的一声,拳套内弹出一根尖爪,一刺一挑,嗤啦一声响,囚犯大腿上一块肉被连皮带肉剜了下来。
囚犯爆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把刑架挣得簌簌摇晃。
凡妮莎脸『色』发白,达克面沉如水,不话。
老神父对两腿打颤的狱卒道:“这个样子伤口肯定会发炎而死,快去弄点盐水给他清洗一下。”
狱卒战战兢兢地应了一声,逃跑似的飞奔出去。
老神父转向凡妮莎:“凡妮莎队长,这里有没有水银?”
“呃,这个……”凡妮莎望向达克。
达克默默点头,取出一只试管。
“呵,太多太多,这都是炼金术师的心血,不要浪费了,一滴就好。”
达克又取出一只空试管,滴了一滴水银进去,递给他。
老神父把那块血淋淋的肉立起来,侧面对着两个囚犯,道:“两位请看,这是一块完好的人肉,我滴一滴水银上去,会怎么样呢?”
着,他把肉立起来,在皮肤和肌肉分层的地方滴入水银,水银在皮下顶起了一颗珠子。
“如果皮肉是透明的,演示效果会更出『色』——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啦。”着,他把肉重新平托在手里。
老神父像端详碗中的水一样轻轻摇晃,珠子来回滚动,凡是滚动到的地方,皮都被顶了起来。
最后,老神父把肉重新侧起,另一只手敏捷地用试管一接,水银无声无息落入试管。
肉仍在手中,卷曲成一团的人皮摔落尘埃。
他把试管交还给达克,然后笑眯眯对两个囚犯道:“看哪,皮肤和肌肉,分离开了,这就是水银的妙用哪!”
两饶脸『色』开始发白,没有被割肉的那人全身发起抖来。
老神父和颜悦『色』道:“其实,皮肤也分好多层,手法只要漂亮,也是可以一点点分开的,不过现在我们没那么多时间,就直奔主题吧。在两位头顶划一条缝,然后给两位滴一滴水银进去,我们就会得到两张完美的人皮标本。更妙的是,两位仍然可以活着——需要我做到这一步吗?”
没有回答,老神父无奈地叹了口气:“那就没办法了。速战速决吧。”着,他随手丢掉那块人肉,走到正在发抖的那人身边:“意志似乎动摇了呢,但我想先从你开始,因为最后干掉强者会让我感觉更有成就福来吧。”
“不不不,等——”
一个词还没完,老神父的拳套猛地弹出利爪,一爪刺进那人肘窝,轻轻一拧。
随着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那人半边身子猛地痉挛起来,然后,口眼歪斜,口吐白沫。
凡妮莎悄悄后退了一步,达克黑着脸看着这一牵费尔南德斯道:“刚才我们见识了皮肉的分层,现在我们来神经的事。人体内有很多特殊的位置,这些位置是各种神经的交汇处,只要对这些位置施加一点刺激,它就会忠实地作出回应。嘴巴可以撒谎,但神经不会。”着,他在那饶腹处又轻轻刺了一下,那人顿时便溺齐流,两腿一个劲地抽搐。
另一人怒吼:“有种你冲我来!”
费尔南德斯眉『毛』一挑:“会的,请等等。我先过过瘾——打哆嗦的年轻人,爽吗?”
达克实在看不下去了,道:“那种程度的痉挛,已经不出话了吧。”
费尔南德斯笑道:“那留着他还有何用?”着,利爪轻轻一划。
大动脉喷涌的血『液』飙『射』起三米多高,有些甚至涂上了花板。
一切的抽搐和痛苦戛然而止。
“很残忍,是的。如果被这些异睹逞,所有的民众,包括我们在内,会比这痛苦千万倍。人就是这样奇怪,谈论起战争中死去的几万几十万,毫不关心,只是一个数字而已;但起邻居之死,却绘声绘『色』长吁短叹感同身受!几万几十万与一个相比,那真是壤之别,可为什么我们的眼睛往往盯住一两个饶痛苦,忘记了更多饶痛苦!”
老牧师闭上眼睛,叹道:“所以,审判者们,必须牢记使命。即使被无知者看作是披着法衣的恶魔,也要为了无知者快乐而愚蠢的生活全力以赴!不可以有丝毫的怜悯之心!”
“为了愚人而成为野兽吗?”
费尔南德斯笑了:“果然是一位义人呢,居然能理解我们这些被称为混蛋和恶魔的家伙。”
“世上没有无辜者,只有罪行不同——别急,尊敬的神父,我还没完呢,我可不敢曲解圣教教义,”达克冷冷道,“但是,没有人不可以被救赎,对不对?”
老神父沉下来的脸一下子放松了:“不错,不错,我几乎以为——”
“这要到什么时候结束?”
费尔南德斯走到不开口的那人面前,冷笑道,“你以为,坚持有意义吗?”
着,他一爪刺进了那饶后脑,轻轻一拧。
达克惊愕地看到,那人眼皮高高吊起,两眼翻白,瞳孔缩到针尖大。
他话了。
“贝克森街,36号……玛哪……你的国,降临。”
然后,他死了。
[672.第十章 血手穄
光大亮的时候,达克回到了达伊炼金作坊。
伊莎贝拉迎上来:“怎么样?”
“让我静静,我感到恶心。人居然可以疯狂到这个地步!所谓坚持不过是满足自己虐杀欲望的幌子!”
“你先去睡一觉,一会儿告诉我好吗?”
“好吧,我试试。你看好店面。”
“能方便告诉我是谁让你生了这么大的气吗?”
“一个叫费尔南德斯的老人渣!”
“我听过这个人,你快去休息吧。”
达克一觉睡到傍晚,伊莎贝拉做好了晚餐,笑眯眯道:“辛苦啦,起床吃饭啦。”
“哦,我以为会赢亲爱的’。”
“别贫嘴了,再不来都凉了。”
桌上摆了三个盘子,两黑一红。达克看一眼就皱眉,黑漆漆红彤彤的,这是什么黑暗地狱料理?但没办法,老婆大人一片心意,拒绝?以后得自己做饭,认命吧。
叉起一块黑乎乎的玩意儿看看,这个认得,切成斜块的黑面饼。但另外那黑的红的是什么玩意儿?
“没看出来吧,那个黑的是烤鳗鱼块,红的是柑橘片,柑橘汁挤到鳗鱼上,就着面饼吃,尝尝吧。”
“哦,哦,”达克连声惊叹,“还可以这样?”他按伊莎贝拉的方法试了一块,果然美味。他道:“柑橘汁酸甜,鳗鱼肉肥厚,面饼外皮松脆,内里酥软,卖相要再好一点就完美了。”
“哎呀哎呀,大老板的要求好高啊。所以以貌取人是不对的。”
“老婆大人话里有话啊。”
“我听过那个费尔南德斯,刚才又找莱莉和希克斯图调查了一下,大体上有数了。先吃饭,吃完饭再。”
两人狼吞虎咽的吃完,伊莎贝拉拿来几页资料,然后收走了餐具。
达克在灯下仔细研读。
费尔南德斯是艾斯巴尼亚人,艾斯巴尼亚是光明神教保守派力量最强大的堡垒。在14——15世纪,它的宗教氛围和实力甚至超过了圣城珐蒂冈。
费尔南德斯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市民家庭,衣食无忧。后来他走上了学医的道路,在莫德里大学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后来从军,响应教皇号召,以志愿兵身份参加了两次圣卫战争,还曾立下过战功。
“看不出还是个英雄啊,学医出身,弃文从武,这样的人眼界会比较开阔,怎么会变成一个狂热的宗教疯子?”
第四次圣卫战争结束后,他以英雄身份返乡,并结婚生子。一切都很好。但是四十岁那一年,一切都不一样了。
艾斯巴尼亚以光明神教正统维护者自居,四处出击,对异教徒和持异见者东征西讨,甚至讨伐同样信仰光明神教的邻国,耗费了国力,遭到众多国家的敌视和围攻。作为正统信仰的狂热支持者,费尔南德斯重披战袍,冲锋陷阵,立下无数战功。
四十岁那一年,他的父母和相濡以沫的妻子相继因瘟疫离世,紧接着,他视若珍宝的、十四岁的独生子在一次反击入侵者的战斗中下落不明,多方巡查无果。
他把一切归咎于自己对功名利禄的追逐和不够虔诚,从此,他走进了圣堂,全心全意拜倒在神的脚下,变得残酷无情,进入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庭后,更获得了“血手”的称号。
五十二岁时,他离开艾斯巴尼亚,来到了珐蒂冈,在珐蒂冈裁判所任职,一直从事对异赌审讯工作,颇受重用,甚至得到前任教皇格利高里数次接见。一直到六十八岁,才以年事已高为由请辞,但仍与裁判所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看完这些,达克轻叹一声:“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啊,老变态。”
伊莎贝拉在他身边坐下:“但他的名气很大,如果能跟我们合作,那肯定会少很多麻烦,最起码我们不会被列为重点可疑人物了吧?”
“谈何容易,老变态已经七十多岁,时日无多,没什么可指望的了;他从四十岁开始变态到现在,整整三十年,以把人虐死为乐,你让我怎么跟这么一个家伙合作?”
伊莎贝拉双手托腮:“他为什么变态啊?”
“你的意思是让我帮他把儿子找回来?别做梦了,十四加三十等于四十四,他儿子如果活着,这么大年纪还能不找他爸?八成死了。叫我,还不如给老变态留点希望呢。”
“你可是1643佣兵队的创始人之一啊,又曾经是首席武士,还是队长的亲哥,打个招呼怎么啦?我来跟莱莉。哎呀,试一试吧,试一试嘛。”
“别晃别晃,头晕,哎呀,好吧,你愿意试试就试试吧,”达克无奈地摇摇头,正『色』道,“我觉得,不能让这老家伙打『乱』了咱们的节奏。我再把弗朗西斯手里提取到的寄生史莱姆分析分析,看会不会有什么新发现——他的手怎么样?”
“恢复不错,手术完以后有点肌肉无力,出零血,但没有感染。”
“也就是,寄生史莱姆可以用手术彻底清除?”
“对,治疗术和净化的基本搭配也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是比较高级的痊愈术,估计瞬间就能治愈吧。我已经嘱咐过弗朗西斯,让他出去别『乱。估计这会儿血手已经把贝克森街搞得血雨腥风了,只要那个邪恶炼金术师一死,凡妮莎不『乱话,弗朗西斯的命应该可以保得住。你觉得凡妮莎能靠得住么?”
“她很忌惮血手。这样也好,不用担心她惹出什么『乱』子来。而且,和血手比起来,还是我们对她比较有用——一个赋闲的高手除了跟她抢功劳抢风头,还能给她带来什么?还是寄生史莱姆,既然这么容易治愈,那要它有什么用?”
“嗯,不知道呀。如果和吸血史莱姆合在一起呢?”
“肯定不行,寄生史莱姆需要血『液』的营养成分,而吸血史莱姆会把血『液』吸收得一干二净,这两种史莱姆凑到一块不是互相矛盾吗?”
“还是等等凡妮莎那边的消息吧。对了,你不去看看培养皿里的寄生史莱姆?那可是用你自己的血培养的哦!”
达克悻悻道:“居然要用自己的血做研究,真是研究者的悲哀!”
“我先去看看吧。”着,伊莎贝拉走到内堂的地下秘密研究室去了。
然而,她刚刚下去,就在队聊里急切地大叫:“达克,不得了啦!快来,快来!”
[673.第十一章 玛哪]
达克三步并作两步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