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吃野味?
“你就算了。”女人又露出嫌弃的表情:
“我就是帮你找来也没用,人家做这个是为了赚钱,但不能为了钱去玩命啊。”
“你看看你这体重,翻个身都能给人家姑娘压成相片。”
说话咋这么损呢……于大章强忍怒气,换成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大不了加钱呗,你就说是不是山上的吧,不是山上的不玩。”
“山上没有,都是镇子里的。”女人还算诚信,没有做虚假宣传。
于大章不甘心,继续追问道:
“我就喜欢山上的,你有没有渠道?”
如此另类的要求,给见过大风浪的女人都弄懵了。
这些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还头一次遇到只玩山上的。
玩的这么野性吗?
陆地上的已经满足不了你,还非得去山上玩。
边玩边看风景呗~
真是会享受。
女人差点给于大章竖个大拇哥,愣了一秒后,她低声说道:
“不瞒你说,我在这生活三十多年了,从来没上过附近的山,你们想玩就在镇子里,不然就去别处吧。”
于大章听出女人似乎不太想说山上的事,再问下去很容易被怀疑,只能暂时先打住。
两人出了饭店,张森想去开车,却被于大章拉住了:
“咱们的车不能用了,一会儿去路边看看能不能打个车。”
“你是怕别人认出咱们的车牌不是本地的?”张森猜测道。
“差不多吧。”于大章点点头:
“咱们应该离他们越来越近了,小心点好。”
“你是说……”张森眼睛睁大:
“我师父他们就在这个镇子里?!”
一想到这个可能,他不由得激动起来,双手握紧,连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同时双眼四处张望着。
“我只是说接近了。”于大章无奈道:
“保持警惕是好事,可你现在有点神经过敏了。”
刚才在和女人的对话中,于大章是故意装傻的。
他当然知道现在还有很多人住在山上。
不止是现在,就算是到了2024年,国内依然有约六十万个山村。
你没看错,不是六十万人,是六十万个山村。
这里的山村指的就是山上的村子,如果将国内的村子全算上,有两百多万个自然村。
你可能根本就无法想象,有很多人一生都没出过村子。
更绝的是,其中还有一些山村依然过着原始生活。
这么说吧,你能拿着手机看小说,在他们眼里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两人随后打车来到镇子里面,找了一家宾馆作为临时落脚点。
在这里于大章又打听到,山上的那个山村叫做水手营子村。
奇妙不~
谁能想到一个山村能起这么个名字。
冷不丁一听,还以为是个海边的小渔村。
两人刚到屋里还没有五分钟,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
于大章打开门,是刚才旅店前台的中年妇女。
只见她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就连说话声音都带着神秘感:
“要妹子不,嘎嘎纯,保证是本地的。”
保熟不……于大章感觉她有点像是在卖瓜。
这镇子真是绝了。
当年八大胡同的姑娘都逃亡到这了?
吃饭,住店,居然都能碰上主动推销的。
严辞拒绝后,于大章将门关严,防止推销人员贼心不死。
“森哥,接下来看你的了。”他一脸严肃地盯着张森。
看到于大章认真的表情,张森立刻挺直了身躯:
“说吧,让我做什么?”
“当然是你的拿手绝活,扮老奶奶啊。”于大章指了指张森随身带的挎包。
他知道那里面装着打扮用的各种行头。
“就在这里换装,换好后咱们要去办正事了。”
一听要办正事,张森没有多问,立刻动起手来。
于大章对男人化妆没什么兴趣,索性半躺在床上,双眼盯着白色的墙壁,同时大脑快速转动起来。
这个镇子有问题,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小问题。
商家居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上门推销特殊服务,而且还玩出了新花活。
说明这个现象不是近期才有的。
如果是长期形成的话,那镇上的治安大队是干什么吃的?!
彻底放任不管了吗?
就算治安大队疏忽了,没发现,那派出所呢。
要知道,扫黄也是派出所的职责之一。
之前和饭店老板娘聊村姑那一段儿的时候,于大章甚至都冒出了不成熟的想法。
可想而知,这个地方的特殊服务行业已经发展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如果那两个失联警员来到这个镇上,会不会发现这个问题?
应该会。
但不会重视。
毕竟他们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破获拐卖案。
所以说,这是他们故意疏忽的一个点。
既然如此……
于大章忽然瞪大双眼。
他们有一个致命的漏洞!!
第76章 我防的就是同行
疏忽了特殊服务的事,就不会去深究此地为何会形成这样的风气。
正因如此。
他们不会怀疑同行有问题。
而且要在此地办案,他们一定会先去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
并让派出所民警配合办案。
鞭长莫及,如果有突发情况,他们联系支队肯定来不及。
所以派出所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
一想到有可能是被同行下黑手,于大章感到后背阵阵发凉。
应该不至于吧……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
此时的张森已经换了一套衣服,从侧面看已经很像一个老年人。
但他还在对着镜子化妆。
不知道他往脸上涂了什么,原本健康有光泽的肤色此刻也暗淡下来。
于大章扭头看了一眼,估摸着张森一时半会儿也结束不了。
这样也好,趁着还有点时间,正好将案情梳理一遍。
这一路下来,他也没有沉下心仔细分析过。
挪动了一下身体,于大章又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靠在床头上。
还是得从周子那里开始。
一个五岁的孩子一天一夜能走多远?
这个谁也说不准,因为变量太多。
所以只能估算出个大概。
先以成年人为例。
一个正常成年人的步行速度在六到八公里每小时,走得快些的话,可以到十公里每小时。
在这个基础上,将速度减半,而且还是以最低速度来减。
也就是三公里每小时。
考虑到长时间行走会超出人的身体极限,尤其对一个五岁孩子来说更是如此。
所以,再减半。
这时候就是一点五公里每小时。
他们父子的供词有个相同处:周子当年在工地门口昏倒。
这说明周子中途没怎么休息,一直在透支身体。
还有,周子说的一天一夜其实并不是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