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的80年代 第624节

  “另外的话,他在港城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

  小邱警官兴致勃勃追问:“多成功?”

  “顶尖的。”看见小邱警官对此毫无概念,林新甲解释一句说,“在港城,评判一名商人成功与否,主要看财富,他名下的资产超过百亿。”

  “嘶”

  小邱警官双目圆睁,面露惊恐,着实吓得不轻。百亿是什么概念,她穷极自己的想象也无法在脑子里呈现出来,可怜的她身上有一百块钱的时候都不多。

  “这么说,其实他才是……你老板?”

  林新甲耸耸肩,苦笑道:“我有几个胆子敢做他老板?我在他的一众手下里,算是最没用的一个。”

  小邱警官眨巴眨巴大眼睛,“不会吧,我可是警察,我会推理的。如果真是这样,他身陷囹圄,怎么不让别人过来?”

  “那是因为我刚好在内地。”

  小邱警官嘻嘻一笑,仍然不信。“你在自谦而已,我觉得你肯定也挺厉害的。”

  “是吗?”林新甲眼光看过去,多出一抹别样情绪,微微脸红问,“那、咱俩能交个朋友吗?”

  小邱警官:“!!!”

  姑娘慌张避开他的视线,垂下脑瓜,有些脸红。

  好半晌后,林新甲的耳畔传来声如蚊蝇的回答:“可、可以吧。”

  如果说一身低调,最后表现出非凡能力的李建昆是王炸;那么高调打扮,仪表堂堂,年轻多金,且有外宾身份的林新甲,对于这个年代的内地姑娘而言,至少也是个小王。

  林新甲大喜,终于敢把藏在黑色公文包里的一支用彩纸包裹的红玫瑰拿出来,双手呈过去。“送给你。”

  小邱警官偷瞄一眼,这还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收到花,抬起小手接过,赶忙藏到桌子下面。“谢谢。”

  甜蜜的滋味在空气中弥漫。

  傍晚,燕园东侧的五道口居民区,沈家。

  东厢房的堂屋里,沈家四口人晚饭吃到末梢,一直闷头扒饭的沈红衣,瞟一眼弟弟说:“你吃完没有?”

  “咋了?我还想吃鸡爪。”沈壮说着,抬起筷子,又想夹只红烧鸡爪啃啃。

  “别吃了,出去玩。”沈红衣从裤兜里摸出两角钱递过去。

  “好嘞!娘娘姐。”沈壮得了钱,屁颠屁颠蹿出门,鸡爪哪有“唐僧肉”好吃。

  沈家两口子齐齐看着女儿。

  “我要说个事。”

  很显然,不然干嘛要支走壮壮?

  沈家两口子静待下文。

  沈红衣仍然垂着小脑瓜,嘴里却用异常坚决的语气说:“我要嫁给李建昆。”

  啪!

  沈学山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表情震怒。

  沈母一把挽住丈夫,赶紧打圆场,望向女儿问:“怎么突然提这个?你咋想的?”

  “就是这样想的,我要嫁给他,马上!”

  沈学山气得脸涨得通红,那是个什么家庭?父亲像二流子,儿子大好的前程不要,私欲大过报效祖国,跑去经商。他好容易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女儿,模样也俊,找什么后生找不到?

  “除非我死!”

  沈红衣的眸子里充斥着无尽哀伤,豆大的泪珠滴落下来,良久,她从裤兜里摸出一只对折起来的白信封,一言不发沿着略显发黑的原木色桌面,推到父母面前。

  沈母打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件交给丈夫。两人遂头凑在一起打量。

  “哎呀!又被聘了!”沈母大喜,知道那是女儿心心念念的工作。

  沈学山挑挑眉头,望向女儿。

  沈红衣没办法向他们诉说太多,老早骗他们说背上的伤是自己弄的。“他替我拿回来的。”

  “所以你就要嫁给他,以身相许?”

  “是!”

  “我不同意,大不了这份工作不干!”

第665章 两难

  “几十层高的摩天大楼遍地?有没有这么夸张?”

  “港城那边真的路边摊吃顿饭,能吃掉咱们一个月的工资?”

  “卧槽!真的假的,美女给按摩这事儿很正经,没人会说三道四……诶诶诶!你干嘛呀小娜,我就问问。”

  娘娘庙胡同的李宅里,今儿个好不热闹,倒也没什么要紧事,只是王山河觉得大家好久没聚,不知跑哪个大山旮旯收古董时,拖回来一头野山羊,说整个烤全羊吃吃。

  有酒有肉的局,金彪和陈亚军岂能不到位?

  大伙儿凑一起唠嗑唠着,两人不自觉开始瑟起他们在港城的所见所闻。事实上自打回京城后,逢人照面这事儿他们一直吹到现在。

  没得办法,还真被他们给装到。

  这年头出过国的那都是顶级的高档人儿。

  不过一伙人来得很不凑巧,李建昆今天没空,和沈姑娘相约好,要进二环里的大医院复查一下背上的伤,确保真的不会留下一丝疤痕。

  李建昆拾掇清爽从正北房走出来,告知他们这个消息后,大伙儿扫兴归扫兴,但也能理解,看病自然更要紧。

  “你们弄嘛,烤全羊烤个大头鬼,哪有这么大的灶?弄个红焖羊肉算逑,记得给我留点。”

  李建昆瞟向院墙一侧系着的一只通体油光发亮的黑山羊说。

  “咩咩~”

  “你都不在有个什么劲?”小王揉着自己红通通的右耳朵说,“今天咱们几个爷们一起搭手,先在院里砌个灶,等赶明儿再烤吧。”

  “咩咩~”

  人家山羊兄在大山里生活得挺好,遭上他等于遇见活阎王,横竖都无法避免死个直挺的命运。

  李建昆随他们高兴,摆摆手后,自顾自颠出门。

  和沈红衣在小南门碰上头后,李建昆用她带来的一把黑色雨伞,撑开遮着她,一起走向颐和园公交站。

  这是两人第二次结伴乘公交车,或许是过了早高峰的缘故,破天荒的还找到了座位。

  “我跟他们说一声,坐我腿上,我扶着你?”

  沈姑娘小脸一红,摇摇头。“不好。”

  她没有坐,即使有座位。因为无论怎么坐,公交车太颠簸,不可避免的还是会摩擦到背部。

  于是李建昆也没有坐,站在她身后,隔出一道缝隙,双手紧紧把住扶手,将她护在怀中。

  沈姑娘眸子里的那抹异样更浓。事实上刚见面时,李建昆就发现她今天有点不太对,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

  这年头的公交车是没有空调的,八月份的天气车窗玻璃绝不敢封。

  窗口呼呼涌进的席卷着热浪的风,将沈姑娘及肩的长发吹得好似一丛生长在汪洋中的海藻,狠狠撩拨在李建昆脸上,痒麻麻的,鼻尖萦绕着蜂花洗发水的清香。

  沈姑娘侧头歉意一笑,从白皙的左手腕上取下一根黑色头绳,三两下将一头青丝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

  在此过程中,李建昆双手扶在她的小蛮腰两侧,车厢里许多眼神看过来,沈姑娘却也没有让他拿开。甚至是她腾出手来继续扶好扶手之后。

  “你们小两口怎么有座位不坐?”一位中年大妈好奇询问。

  沈姑娘什么表情李建昆看不太清晰,只见她微微侧头,含笑回道:“我背上被热水烫伤了,还没好,不好坐。”

  李建昆纳闷,有点怪不是吗?

  颠簸了一个多钟头,换乘两路公交车,总算来到协和。

  一番检查下来,和海淀医院的结论差不多:恢复得不错,只要注意用药和保养,不会留下疤痕。

  这使得李建昆长出口气。

  沈姑娘的烫伤要避免火毒,包括太阳曝晒,倒是不好四处溜达,从协和出来已是中午,正值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李建昆撑着黑色雨伞,把沈姑娘护在其中,沿着街边建筑下面的短小的阴凉,来到附近的一家知名西餐厅。

  两人吃完不太地道的西餐,又要来茶水,准备浪费浪费时间,等太阳不那么毒了再返程。

  “报社来消息,我被重新聘用了。”沈姑娘屁股只沾三分之一的椅面,手肘撑在胡桃木的桌面上,两只小手捧着盛有冰红茶的玻璃杯。

  李建昆微微一怔后,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今天不太对劲。

  “你都知道了?”

  “嗯。”

  李建昆笑着摆摆手说:“其实没什么,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一直想体验下。嗯,体验之后才深刻明悟,自由的感觉真香,于我而言也是一种人生阅历,会让我越发珍惜往后的生活……咋了?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说真的。”

  沈姑娘粉嫩的小脸上写满不信。

  怎么会有人想体验坐牢?

  “他们、打你了吗?”

  “开什么国际玩笑,谁敢打我?”李建昆哼哼道。

  “那、吃的,住的……”

  “红衣。”李建昆抓过她的小手,很认真地说道,“你看看我,像是遭过罪的样子吗?那是所里的羁押室,不是真的监狱。别胡思乱想,一切都好。行吗?”

  不知为何,他越这样子,沈红衣心里越发不好受,姑娘眼眶泛红,不想让他看见,低下头去。

  “跟你说一声,京城青年报社那边,我不准备去了。你之前说的那事儿……咱们一起弄家杂志社,弄吧。”

  要说这是李建昆心里所想,他不愿自家媳妇儿被人使唤,保不齐还会隔三差五遭遇职场pua。其实他心里最理想的状态是:他在外打拼,媳妇儿在家相夫教子。奈何沈姑娘是一个有职业追求的姑娘,他尊重她的想法,所以退而求次到办一家杂志社。

  但现在他却高兴不起来,他看出这里头有事。

  “为什么?”

  “你别问。反正、按你说的办。”

  “你爸能同意?”

  “我不说他其实根本不知道,在他的思想观念里,私人不可能办起杂志社。”

  “但是迟早会知道。”

  “那时他没有办法。”

  李建昆皱了皱眉,任何熟悉沈姑娘的人,保管会给她贴上一个“乖乖女”的标签,但他现在从这姑娘身上看出一丝反抗的情绪。他无法辨别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或者说,他觉得这里头仍然有事。

  “不,你去京城青年报社工作吧,那边经过这么一闹后,就机关单位来说,你去那边工作,我最放心。我不想因为我的存在,让你和家人之间闹出任何矛盾,弄得家庭不和睦。”

  “是我爸不让我去的!”

  沈红衣陡然发飙。

  引来餐厅里的所有人投来视线。李建昆愕然两辈子的印象中,这还是他第一次见眼前柔润如水的姑娘发火。

  从未有过。

  自己的追求,和她父亲的不许,到底给她造成多大困扰?将她逼到了何种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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