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山变 第942节

皇帝灯下阅《》心中越是喜欢!边宝泉真是懂事,知道自己要下重手处置一干人,便上了这样一道奏折?再往下看去,分论杨昌浚和胡瑞澜二人的罪状,看起来是对胡瑞澜责备较严,其实是耸动听闻,还是对杨昌浚的指责来得厉害。

指责胡瑞澜是心术不端,“胡瑞澜承审此案,严审逼供,唯恐翻异,已属乖谬,而其前后复审各这篇,复敢枉易负气,刚愎怙终!谓‘现审与初供虽有歧义,无关罪名出入,并请饬下各省,着为律令’,是明知此案,尽属子虚,饰词狡辩,淆惑圣听,其心尤不可问!”

而指责杨昌浚则是目无朝廷,正是意在裁抑封疆大吏的主旨所在,“杨昌浚于刑部奉旨行提人证,竟公然斥言‘应以正犯确供为凭,纷纷提解,徒滋拖累’!是直谓刑部不应请提,我皇上不应允准,此其心中尚有朝廷乎?”

这样的文字出现的参劾的奏折中,便已经把杨昌浚几次放言无忌上升到了藐视朝廷,有不臣之心的程度上,皇帝自然知道,边宝泉的这篇奏折有一些耸动听闻,杨昌浚或者狂妄,但绝不敢有不臣之念!

不过自己一力要重办杨乃武一案,也不是为了这屈枉的浙江生员——一个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死活济得什么?掩卷长思,皇帝觉得这件事进展到现在的地步,也到了该收官的时候了。

第二天一早,军机处进见,皇帝正式问起此案。奕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照例,一二品大员应得处分,要请旨办理,不过,处分根据罪名而来;失入固然不可,失出亦非所宜。此案观瞻所系,务必斟酌至当,宗旨定下来,方可奏拟。”

皇帝不理他,转问朱光第,“你说呢?”

“臣以为,还是应该就事论事,不涉其他。”

皇帝这样说道,“就事论事自然是稳妥之法,但你们想想,如同杨昌浚、胡瑞澜两个,为叶杨氏和杨詹氏两次入京呈控,不提你们如何,就是朕,也曾两次降旨,钦命浙江上下认真研鞫,务求一举释百姓、朝臣之疑,最后的结果怎么样呢?还不是闹得满城风雨,天下皆知?”

他的语气一片冰冷的说道,“仅从这一层而言,杨、胡两个欺罔之罪,就断不可轻易饶过!”

奕面色一变,若是这样论罪的话,哪里还有这两个人的活命?偷偷瞄一眼肃顺,鼻观口,口观心,站在那里如木雕泥塑的一般,倒似乎对皇帝的话毫不意外?这一下他知道,这君臣两个一定有过奏答了!

只听皇帝继续说道,“朕临朝三十年,尔等也是随侍多年的老臣子,你们说说,我大清朝可有如杨昌浚这般肆行无忌,不将朝廷、不把朕煌煌上谕放在眼里的乱臣贼子?”

奕几个目瞪口呆,正在迟疑该说点什么的时候,肃顺忽然上前一步,“皇上乃天下之主,四海同钦;杨昌浚、胡瑞澜等妄行不法,屡次对抗圣命,这样的逆臣,皇上何必为其动了怒气,左右有朝章法典,按律治罪便是了。”

“还有,那个裕禄,也不能轻易饶过!说什么此案一翻,外官不可为?简直是狂妄至极,像这样的混账奴才,有一个朕就杀一个,笑话!只要一心为民,公道自在人心,什么叫外官不可为?他不是说‘不可为’吗?就让他到刑部诏狱中呆着去,让他好好凉快凉快!朕就不相信,少了他一个张屠户,就要吃带毛猪吗?”

……

第166节雷霆处置

第166节雷霆处置

朝廷对于杨乃武一案的涉案及不涉案人员的处置狠辣之极,十月初七日,朝廷有上谕明发天下,洋洋洒洒,数万言之多,只是叙述案发经过到胡瑞澜奉旨复训,以及王书瑞、边宝泉等人的参奏,首尾之间,就花了很多笔墨。

最要紧的部分,当然是刑部提审的经过,首先是提出疑问,接着是破除疑问,其中最要紧的一条就是葛品莲到底中毒也未?

等到用文字尽数解释清楚,判明责任,自然依律定罪,是从余杭县仵作沈祥开始的,沈祥“率将病死发变尸身,误报服毒,致入凌迟重罪,殊非寻常疏忽可比,合依检验不实,央入死罪,”但因为职位低微,‘照例递减四等,拟杖八十,徒二年’。

已革余杭县知县刘锡彤,“虽无挟仇索贿情事,唯始则听任仵作草率相验,继复捏报擦洗银针,涂改尸状,及刑逼葛毕氏等诬服,并嘱令章骏致函钱宝生,诱勒具结,罗织成狱,仅以‘失于死罪未决本律’拟罪,殊觉轻纵,应该请重,发往黑龙江效力恕罪。”

杭州知府陈鲁,“解府提审,凭刑讯供,具详定案,复不亲提钱宝生究明砒霜来历,实属草菅人命,依‘承审官草率定案,证据无凭,枉坐人罪’例,拟革职。”

宁波府知府边葆诚、嘉兴县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湛恒、龚世潼,“经学政委审此案,未能彻底根究,拟革职。”

候补知县郑锡瀛,“系巡抚派令密查案情,并不详细访查,率以无冤无滥,会同原问官含糊禀赋,拟革职。”

浙江按察司蒯贺荪,“失入死罪,本于律例,业已病故,免议。”

此外还有一个沈彩泉,刑部拟的罪责是“杖一百,流三千里。”

至于陈湖、刘海升,都已经因为不同原因而亡,自然是‘均毋庸议’了。

最后是杨昌浚和胡瑞澜两个,他们两个人的情况比较特殊一点,因为有皇帝的上谕,翁曾桂和奕想要尽一番心力而不可得,只得依照皇上口谕中所说的,给这

两个人定下了‘目无圣上,倒行逆施’的大辟罪名。

奏稿报到御前,皇帝将两个人的斩立决改为赐自尽——一场延宕三年余的大案子,最终正式昭雪天下了。

一案之中,坏了九颗顶戴,实在耸人听闻;饶是如此,皇帝还是不肯就此收手,那个河南巡抚裕禄被军机处训斥为‘莠言乱政、人臣之耻’,着降三级,并申饬。裕禄又是害怕,又是委屈,旨到之日的晚上,便上吊自杀了。

除了这些犯官之外,再有的就是案中的两个关键人物:杨乃武和小白菜。这两个人也不是全然清白无辜的,首先是杨乃武,他在案中所做的亲供,说余杭县的长子到他家索贿敲诈,本就与前情不符;另外一个 是小白菜,她在供词中‘咬’出杨乃武,即与诬告无异。

诬告反坐是多年不变的一个宗旨,杨乃武的诬告罪轻,因为首先是所诬的罪不重;第二,审明诬告,并没有人受害,即是未决。

至于小白菜,情况却严重很多,但要判小白菜入狱,却也很难服天下悠悠众口,“……大家都以为冤案已经平反,而结果如此,观念一定大变。刑法不能收教化警劝之效,又何贵乎有此刑法?”

翁曾桂的话连刚毅也为之打动了,他很重视执法惟严,但更注重个人声明,如果这么一个大出风头的事,一变而成为人唾骂,他如何甘心?

“不过,法理上总也要说得过去,”翁曾桂说,“我们办这件案子,花的心血不少,究问根底,也可以毫无愧怍的说,已经做到了毋枉勿纵四个字,但小白菜的应得罪名略而不提,未免轻纵,就有瑕疵为人指摘了。”

“不是轻纵,是情有可原。”

“但情有可原总也要有个理由吧?”

刚毅苦思良久,翁曾桂的话没有说错,总要找出一个理由来为小白菜脱罪,而且要很坚强,否则为人究诘起来,是站不住脚的。

想了半天,终于给他想到一个办法,“小白菜熬刑不过,只求不受苦,一切后果皆所不问,这话倒是不错;但你们想想,牵涉到别人总得转一转念头,譬如一个江洋大盗被抓,问窝家是谁,他总不能说是我刚子良,或者是你翁大人吧?”

“你是说,小白菜为什么不咬别人,而咬杨乃武?”

“对!”

这句话是破题之语!杨乃武和小白菜有暧昧事,虽然双方都不承认,而且依律例又不能‘指奸’,则这段情事便可以错过;如今既然有诬指无辜,要受重惩的关系在内,也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了。

于是由翁曾桂动笔,把小白菜的罪名拟为,“葛毕氏提供杨乃武会商谋害本夫,讯由畏刑所致,唯与杨乃武同居时不避嫌疑,致招物议,众供佥同,虽无奸私实据,究属不守妇道,拟杖八十。”

虽然说是要杖八十,但这是一定可以避免的,因为大清律例有‘收赎’的规定,老幼残废以及妇女都适用这一款。照规定,杖六十,赎罪银三两,以后每加十杖,加五钱银子;小白菜要杖八十,赎罪银只要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了。

最后是杨乃武,刑部所拟的罪责是,“杨乃武诬指各节,虽因图脱己罪,并非有意陷害,究系狱囚诬指平人,有违定制,律应杖一百,业已革去举人,免其再议。”

案中有罪的如沈祥、沈彩泉分别是徒刑两年和杖一百,流三千里,这都是要带回浙江去执行的,暂时不论;只有一个小白菜和婆母沈媒婆,成了很大的问题。

找了刑部浙江司的一个主事,叫袁来保的,让他把葛品莲的尸棺取回,至于死在狱中的陈湖,身边没有亲属,当然也就没有人替他盘灵回籍,由刑部行文大兴县,找块义冢,卖掉算数。然后就谈到沈媒婆和小白菜这婆媳两个了。

“赎罪银的四两银子,你可以报公帐,报不上的,由部里同仁替她代纳,亦无不可,总之,人你要领回去。”

“银子事小,人我不能领回去。”袁来保拱拱手说,“方命之处,请原谅。”

“为什么?”

“领回去您让我怎么办?一直要回余杭县,她们可以搭运尸棺的船回去,伙食用度还好想办法,就是责任太重了,我担不起。”

“怎么说责任?有什么责任?”

“您想一 想,葛毕氏经过这样的风波,万念俱灰,可能有轻生的念头,这一路回去,又伴着一口棺材,触景伤情,随时会寻死!到时候海上又不曾有盖子,不知道哪一天晚上投海,连个尸首都找不到,我岂不是要打人命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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