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411节

  我放开乞丐修士的衣领,任他在那大口喘气。

  “你觉得邪魔长什么样,尖牙,猪鼻子,长角?”我借莫波的嘴巴问道,

  “呼,你在这掐死我,还不如料理料理自己后事,”他还不知道我是个尸鬼,估计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知道春季大瘟疫的故事,还有旧镇的灰疫,雇佣骑士,”琼恩修士露出笑容,“虽然我不是专修医术的僧侣,但是多少也看几本书。”

  “你知道多少?”

  “春季大瘟疫大概发生在一百年前,西境的兰尼斯港死得不剩几个,连当时的“灰狮”达蒙兰尼斯特公爵的长子都没躲过去,旧镇饱受荼毒,君临人直接没了十分之四,坦格利安家族的‘贤王’戴伦二世、他的两个王子,总主教、三分之一数目的大主教和几乎所有的静默姐妹会,全都跟着陌客离开了人世。”

  “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国王之手是‘血鸦’布林登河文,他建议新王伊里斯一世将尸体运到龙穴,由野火烧掉,据说当时国王和鼠辈的尸体掺杂在一起,火势照亮了君临。”

  “果断的决定。”我承认,“那”

  “实际上我看到过一本学士的笔记,是一群红袍僧建议这么做的。”

  我心中一动,“红袍僧?”

  “对,红袍僧,红袍僧们说他们的圣火能荡涤病魔,前提是,坦格利安家族供奉他们的火焰。”

  红袍僧?

  琼恩修士这话,让我心生疑窦。

  你看,一百多年前,春季大瘟疫那会儿,只是维斯特洛爆发,厄斯索斯的大部分港口虽受影响,可是大部分都挺宁静。

  这一次也一样。

  如果说,这不是简单的瘟疫呢?不是鼠疫,不是已经流传几千年的诅咒病,而是而是一场阴谋呢?

  百年前的春季大瘟疫,在那一场灾难中,有红袍僧前去君临,声称圣火能提供帮助,条件是在七国传播拉赫洛的声音。

  此事被当时的国王之手“血鸦”布林登河文回绝,他不但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光荣私生子”,也是河间地布莱伍德家族女儿的种,我还记得当代鸦树城伯爵泰陀斯布莱伍德的模样,典型的先民。

  在前世的原著里,布林登河文更是一名混有先民血统的巫师,很可能活到了一百年之后的旧神使者,上一代的“三眼乌鸦”。

  如果,他透过魔法,发现这场瘟疫和红袍僧有关,和拉赫洛有关呢?他当然不会接纳这帮海那边来的,心怀叵测的异教徒。

  不过他采纳了红袍僧的建议,用野火而非拉赫洛的圣火终结了那一场灾难。

  这样的猜测,是在假设当初的“春季大瘟疫”和拉赫洛有关,毕竟在那个年代,已经在厄斯索斯广为传播的光之王教派还没在七国留下影子,而拉赫洛作为烈焰与阴影之神,阴影的那部分,可是很恶毒的,操弄疫病并非不可能。

  这样的猜测,导出的结论就只会有一个,拉赫洛在纵容长夜,他要将决战放在河间地,让丹妮莉丝和支持丹妮莉丝的红袍僧,将圣焰红心的名号传遍维斯特洛!

  我不怀疑光之王、影之主会这么干,诸神哪有在乎凡人的想法,哪怕是光之王的那一面,有在乎过瓦雷利亚带奴隶在内的可能上千万人吗?!

  动机也有,有什么,能比在疾病中拯救世人的那一抹鲜艳的红色光明,更加蛊惑人心的?

  等等,真会如此吗?这一回难道真的是拉赫洛,圣焰红心在这里玩火?当着寒神侵袭的面?

  “旧镇的灰疫呢?”我继续问,“那一场灾祸你是怎么了解的?”

  “我曾经在旧镇的教会学校读过书,艾德瑞克爵士,在那场灰疫中,学城死了四分之三的人,全城死了一半的人,当时昆顿海塔尔伯爵烧光了全港的船只,紧闭城门,并且杀死了所有企图逃离的百姓,不管是男女哈市老幼。”

  这个其实我也记得,只是我关心的不是病,而是贵族家系:“可最后,这位昆顿海塔尔伯爵被幸存下来的暴民杀害,把他儿子一起干掉了,对吗?”

  人民不感谢铁腕强权,哪怕这个强权者在和他们一起困守病城。

  不过怎么看,都比慕顿家的这位好很多,妈的,前期一系列昏招导致疫病大爆发,然后,自己就跑了!

  跑了!!!

  又蠢又坏,不杀他我心难过!

  呼…

  “摇响大钟,修士,我们要召集活人!”

  他疑虑地看着我,我点了点头,一脚掀开拦路的尸身,那一具从衣着上看,可能是布告官员,上乘的衣物当中,脸上满是脓疮。

  这个慕顿连自己的狗腿子都害死了。

  咚咚咚

  时隔多日之后,警钟再一次响彻已经死去的女泉镇!

  作者的话:这几天脑壳痛,下章再说。十二点之前发出来。

第46章 瘟疫之镇调查与处置(下)突

  在维斯特洛的大地上,城镇和村庄里的钟,要么和圣堂呆在一块,要么在城堡附近,敲在葬礼婚礼,兵祸匪患的时候,提醒世人雀跃欢呼,或者快点逃命。

  在这年节,女泉镇早已无路可逃,还会有人蠢到一听到钟鸣,就赶来集中吗?

  当然不会。

  钟声在响,是重生的讯号!

  作为讯号,其目的是告诉全城人有人活着,有人在组织抗争,而不是让他们放弃保护自己的想法,傻兮兮地出门。

  “我们敲响了这顶丧钟,然后呢,雇佣骑士?”琼恩修士转头而问,手指还拉在钟里的绳结上。

  丧钟…

  “收拾尸体,不,我来吧,”免得腐烂或者其他病菌把这个侥幸没得病的人给祸祸死,“你们修道院里应该还有干净的衣服?”

  “羊毛衫,亚麻衬衣,还有裤子和皮革围裙。”皮围裙,果然是侍奉七神当中铁匠才会有的衣服。

  “去给我倒好水,记得检查一下水源怎么样,别傻乎乎地直接喝,再整好柴,圣堂里准备一个房间,我要用,”我吩咐,

  “你在准备好这些之后,就去一家一家敲门,告诉他们,我,乃是红王特使,艾德瑞克沙德,这个镇子即将被我清洗一遍,所有人用毛织与亚麻护住口鼻,向你通报自己的身份,家里几口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我需要一些生石灰,这里有生石灰吗?”

  我还是头一次,给人收尸。

  穿着丝绸和精织亚麻的商人,皮裘已经脏得不像样,皮肤摸着感觉在融化。

  抱在一起的一家三口,一挪动他们,大张的嘴里就飞出虫子无数。

  躺在街边,堆叠在一起的北境难民,一翻起来,下头已经筑了老鼠窝子,满地乱窜。

  还有一些最早的尸体,我用上了铲子,铲子很有用,不但可以用来把碎肉和掉落的骨头放车上,还可以把太过完整的尸首切开,至少切掉四肢。

  呵,没了四肢的尸鬼,寒神要怎么用,蠕动?

  到了这天傍晚,两间酒馆里的高度酒水被我搬空,深夜时正好火起,尸堆陷入了熊熊烈焰,烤焦的糊肉味道漫天,我猜闻到的人这几天绝对不想再吃熏肉了。

  三天之后,所有的尸体都在镇子外头黏成了一堆焦糊糊,我能找到的所有。

  五天之后,就连藏在房子里的尸体也尽归了火海,我花了两天时间一间一间搜索,包括慕顿家族的城堡在内,发现了不少宅子已经人去楼空,八成是逃出了这座城镇,随着船只和步伐,将疾病带向别的港口与城市。

  更幸运的是,有一户富商正要起一栋楼,连同另外几家修葺盖房的门户一起,生石灰倒是有好些,镇子里也有烧石灰的作坊。

  到了第六天早上,终于有第二个活人出门了,看起来状况还不错,显然,把自己困死在家里,也非大多数人乐意的。

  时值冬日,每一户人家都囤积了粮食,所以留守的人也有很多,某种意义上说,要比被瘟疫吓得抛弃家业的人聪明一万倍。

  “告诉他们,抽调老人帮忙,青壮、女人和孩童先躲好。”

  尊老爱幼绝非七国的美德,在这个年代,每一个老朽都有足够的觉悟为了后代牺牲,牺牲,才是老年人的生命主题,从北到南,遇到灾患时都是如此,想想那帮响应征召南下,以帮家里省粮食的北境老头吧。

  那些陈过尸的地方都被我标注了出来,水,然后生石灰,百余人很快就将这些地面清理了一遍,他们看着我每一天来来去去,慢慢将一车一车尸体从城中运出。

  这是什么举动?一个人,一天一天,一车一车运送沾满了邪魔的尸首,坚毅、顽强,并且没病没灾,这是活人做不出来的举动,只有尸鬼和圣人才能做到!

  他们看着我每一天都变得脏污难闻,浑身尸臭腐味,然后第二天焕然一新,继续前一天的工作。

  这是什么奇迹?这是狗娘养的七神他们老人家在保佑。

  所以,至少暂时,这些幸存者,把我看成了七神使者,女泉镇的救星。

  很好!

  我满意地看着有了生气的城镇,在我的嘱咐下,人人遮住自己的口鼻,有经验的捕鼠老汉和猎人四处灭绝这种肮脏的东西,最后藏在阴影里的尸首也被起出,女泉镇算是有了几分往日的风光。

  接下来就是将城市整个清扫一遍,加上水源以后,问题就不大了,还有秋季时女泉镇人家艰难的物资储备,以及城堡里来不及带走的大批过冬用品和军械。

  “大人,”琼恩修士已经换了一个称呼,“还剩下的就是港口里的北境人了。”

  “他们还有多少活着的?”

  “可能上千,大都是年轻的男丁。”遭了一趟瘟,能不择手段活下来的,大部分都是男人。

  “带我过去,”我吩咐,“我会让他们成为这里的新居民。”

  “艾德瑞克大人!”一个灰发的老人拄着长矛,在城墙上大喊,“外头来了一队红衣兵,说是史坦尼斯国王的部下,他们要求进城!”

  我从来都爱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诸神的心思,我之前就有过猜测,这场瘟疫,是不是拉赫洛的阴谋?

  而且,不用猜,我也能知道一个事实:

  由于红袍僧的魔法,以及七国在战争和各种灾害中越来越恶劣的现实,“无须恐惧深夜之暗,不再担心疫病之噩!”

  河间地绝望的人们向七神请求解脱,还有拉赫洛,尤其是展现“神迹”的拉赫洛。

  在当下的时代,圣火如所有红袍僧所愿,星星点点地,在七国燃起。

  让圣火燃遍世界是光之王拉赫洛的欲求,红袍僧的欲求,可讽刺的是,圣火降世没有因为他们的勾心斗角以及阴谋诡计而来临,反而在乱世与寒冬的苦苦相逼之下,悄然发生在维斯特洛的大地上。

  我辛辛苦苦让大众折服,用圣人的套路,我能现在让他们摘了我胜利的果实?

  “尔等何人,自何方而来!?”

  “我是朱斯丁马赛,替吾王史坦尼斯前来征集物资,宣布王政。”他宣告。

  石扬堡的马赛家族,乃是龙石岛的封臣之一,我看到他号衣上的红绿蓝三螺旋纹章,与我记得的一致。

  他看起来友好而客气,白金色的头发下,蓝眼睛闪闪发亮,粉色脸颊上的展露的笑容放松而温和,无意中,让我少了三分锐意。

  这可不行。

  “我们是女泉镇的人!听好,红神的爪牙,我们的领主已经逃走,如今我们是自由的兄弟姐妹,自己保护自己!”

  至少,现在如此。

  “我们的士兵在忍饥挨饿,”他没有发怒或是离开,尽管他的士兵对我厉然而望,“我们需要想到战斗里找一份前途的”

  “没门,这里所有的死者,都是女泉镇的亲人,是生活在这里的挚友和热邻,是庇护到这里屋檐下的旅人,他们的遗产属于这个镇子,不会被征收或者白白拿走,他们的亲人也一样!

  如今,只有我们,会记住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只有我们,会记得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他们是女泉镇的亲人,我们,就是女泉镇!除非你们证明亲戚关系和继承权的存在,否则,以七神,以新旧诸神,以维斯特洛的名义,异邦神的使徒,你们一个铜板都别想放进腰包!”

  “对!”身后的女泉镇人没有反对,举拳高呼!“艾德瑞克万岁!!!”

  “圣艾德瑞克万岁!”琼恩修士更正而喊。

  “圣艾德瑞克万岁!!!”

  一个尸鬼成了七神的义人,逗死我了。

  我傲然俯视下头的马赛家骑士,毅如磐石。

  “敢问?!”他问道。

  “艾德瑞克沙德爵士。”

  朱斯丁马赛长叹一声,“我希望能和自由的女泉镇谈一谈,这位爵爷,放我进去,只我一个人,河间地不需要再多的战争了。”

  不需要再多的战争了。

  不管是要安抚这里的民心,还是出自我本人的目的,我都没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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