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堡的女儿 第104节

  “总主教是哪个派别的?”

  “天平修会,您或许注意到了他脖颈间的天平,他们崇信天父,讲究知律行法。”但是他过于温和了,天父是七神中比较强硬的一个形象。不过,之前的君主是劳勃,那一位国王恐怕容不下太强悍的总主教。

  “有很多类似的修会吗?我是指,专门侍奉七神中的某一位的修会。”好松散的组织,如果有暴力和财力应该可以组织起来。

  “确实,如今的修会总数为七十七,新建的修会要凑够七个才会正式成立,这些修会大多侍奉某七神当中的一位,例如锻锤兄弟会,他们侍奉七神中的铁匠,宗旨是精进能巧,通达冶造。”换句话说就是学习和熟识技艺,或许修建圣堂和教会内制作器具都是这帮铁匠的信徒来完成的。

  “我之前在跳蚤窝注意到一些修女,穿着蓝色或白色的袍子,在扶助流民。”讽刺的是我看到了那些姑娘中有些被流浪汉殴打辱骂,强抢东西,甚至非礼,被我的卫士给阻止了,因为我看不下去。他们不敢招惹意味着死亡与不幸的静默姐妹,就欺负这些慈眉善目的女孩。

  “她们可能是黎明夕阳修女会,或者慈悲济世会的修女,小姐。”

  “黎明夕阳修女会?”

  “崇信少女和老妪,小姐。”少女是黎明,老妪是夕阳?按照女人一生的轨迹来说倒也贴切。

  “慈悲济世会想必是圣母的使徒了。”

  “对,”普信师傅陈旧的双唇弧度成曲线,给人他在微笑的感觉,“她们总会接济流浪汉和贫苦人家,垂悯世人,接济贫困,还有接受忏悔,指引救赎。”当初我给小指头造谣时,大概就是伪装成了这个修会的忏悔修士。

  很好,如果说静默姐妹是在做公共服务事业的话,慈悲济世会就像是慈善组织。

  “那么,还有哪个人数比较多的修会吗,普信师傅?”

  主教没有半点迟疑,他确实很熟悉教会事务,“智妪修会,小姐,侍奉老妪的修会。”

  这个修会是做什么的?“老妪象征智慧,那么他们是做?”

  “教育,小姐,信奉老妪的修士和修女有很多不同的观念,到贵族家里担当家庭教师,去乡下圣堂教导幼童,还有研究知识,与其他神灵的信徒辩论,他们总说因信证义,学而证义,七神之荣显于诸学。”

  学城的学士对高端知识进行垄断,其学识在与深广精研,相比起来,智妪修会这帮僧侣尼姑更在乎育人与普及。

  或许,扶持他们会有利于与学城对抗,打破其垄断,这是个机会。

  我盯着面前的浮雕,上面是战士的故事,教团武装早就被铁王座取缔了,显然,不会有侍奉战士的修会,这就是另外一个机会了,重建教团武装,我控制的教团武装。

  我敲定主意,立即开始行动,发出的声音轻微,“普信主教,我们需要谈谈。”

  “我们一直在交谈,女大人,”他保持笑容,“此间圣所正大光明。”

  “有关教会和七国的信仰,主教,”我神色肃穆,看上去显然不是为了私利,“昨天情报总管在御前会议上通报了国王那位兄弟的作为,他把所有七神的雕像都给烧了。”

  “这是造孽啊…”普信主教失色地喃喃道,“如此大不敬的行为。”

  “他推翻了祭坛,拉倒了七大神像,用战锤击碎了彩绘玻璃,龙石岛那位巴尔修士,还有冈瑟桑格拉斯伯爵、赫柏爵士的儿子们一起被下了狱,昨天统统被烧死了,皈依拉赫洛的人看着他们被烧死,唱着歌,欢欣鼓舞。”我无情冷静地叙述,“我很好奇这一点,贝勒大圣堂是不是鱼梁木做的,”我亵渎地说道,“烧起来会不会比龙石岛上的柴火堆更旺盛一些?”

  在对抗光之王拉赫洛这件事儿上,我和教会乃是天然的盟友。

  普信主教没有理会我的无礼,他面色阴暗,像是一个坏掉的皱巴巴的苹果。

  “与此同时,我恐怕史坦尼斯是更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君临有的是人支持他,主教,你确定我们要正大光明地在这里讨论这一切吗?”我再接再厉。

  “跟我来,小姐,”他简单地说道,“我去请总主教来。”

  “不用,我需要和你谈,和你合作,而非是他。”就目前来看,修会当中的普世七神修会很适合成为我掌控下教会的主干,温和,不会排斥旧神,很有利于团结七国的民众,兼容其他信仰。

  甚至囊括其他的信仰。

  天平修会?讲究律法,天可怜见,不提势力大小,单单一个理由就足以让我无法与他们合作,我是个女人,按照七国的继承法,我的前景有限,最好嫁人。当初的坦格利安内战血龙狂舞,就是因为大贵族们无法容忍女性为王,七国传统的继承法是男性优先。

  所以,太讲规则不一定是好事,天平修会可以排除了。

  现在,让我们详细谈谈吧。

  作者的话:W莱雅拉要开始做神棍了!

第9章 贝勒大圣堂(下)

  我跟随普信主教到了一个密室,依稀可以听到隔壁乔佛里在骂人,真是好掩饰。

  “我很好奇,”主教开门见山,“您是一位旧神的信徒,为什么会想帮助我们?”

  “旧神如今孱弱,无法独力应对来势汹汹的红神,而且,依照您的说法,新旧诸神该是一体的。”要是靠旧神,或许就像我当年在海疆城和凯瑞琳讨论的那样,最终让鱼梁木给光之王当柴烧。

  “对,”普信主教叹了一口气,“一体的,当初‘人瑞王’安排修会成立,就是想要让冲突消弭,”原来如此,是政治因素,说不定坦格利安王朝的人瑞王杰赫里斯还参考了布拉佛斯黑白院的千面神,“您当然不需要一个皈依仪式,但是您需要正信。”也就是端正地成为七神信徒,而非旧神信徒。

  “没问题,我对普世七神会很感兴趣。”

  “您不是修女,恐怕”

  “不是修女也有信仰,主教,而且,要让你的七神光大,恐怕一些旧时代的规矩需要变更一下。”让想发誓不婚不嫁无子无地的苦修人去隐居苦修,让更世俗的修士修女拥有世俗的生活,这才更合理嘛,尊重人的选择,让七神显得通情达理一些。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们?会是教会?”他蹙眉道,“我能感觉到,您对诸神缺乏敬意和信心。”

  你说的没错,主教。

  “我不相信天父这个名字,不会向的神像下跪,主教,”我阐述道,“但是我相信世间的公正,我不相信圣母,但是我相信慈悲,我不相信少女,但是我相信纯真,我不相信战士,但是我相信英勇,神灵于我而言不过是一个名字,其品质,比名号更重要,我认为,如果真的有他们存在,他们也会同意的。”

  “或许,这比只会念诵其名的人要好得多,”普信师傅不置可否,“您不喜欢光之王?他可也有公正的。”

  可笑。

  “让我来告诉你,拉赫洛教会的真面目,主教大人,他们的信仰,信的不是神,是魔法。”我盯着他的双眼说道,“是水火不侵,是在火中能看到预言,是常人要仰望的奇迹,是此世最大的不公。”

  “没人能证明此世的神灵存在或不存在,什么是神灵,强大?善恶的仲裁者,亦或是我们根据本身想象出来的,就像是你们常说的那样,守护者,救治者,援助者?”人类、森林之子,或者其他的什么,他们的崇拜创造了神,而非反之。就像是在地球上一样,这么说我是个不可知论者。

  “是魔法,”我自问自答,就是魔法,血脉带来的魔法,坦格利安不虔诚,可是他们有龙梦,当初的先知布林登河文信不信旧神存疑,可是他依然成为了三眼乌鸦,魔法不是什么神赐,这些就是跟随血脉而来的天赋,和神明没有关系!“是魔法让他们展现了神迹,让民众以为有什么真神,你认识魔法吗,主教?”

  至于红袍僧索罗斯,谁说得准他祖上是不是一想不开就复活个死人的家伙?

  普信小心翼翼地扬眉,“我,不是很熟悉,但是我听说过高尚之心的鬼魂,还有那个著名的预言者巫姬。”

  “魔法,是一种特权,是血脉带来的特权,”我评判道,神色冰冷刺骨,“不论是死灵师、狼灵、先知还是驭龙者,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他们仗着自己的血脉毁灭文明,奴役凡人,让孩童摔断腿,让影子刺杀君主,傲慢地认为自己生而为王。”

  “总有人要成为王者。”他提醒道,“而且坦格利安也有英明的君王。”

  “或许,如果成为君主不是因为龙,而是因为公道和人心,哪怕是因为权谋和能力,都还不错。可是看看,看看坦格利安的列王,让人心服的明君从来不是在龙背上统治国家,倒是让人民饱受苦难的昏庸之主,除了龙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说的是烧光一切,听听,听听看,这么愚蠢,这么自私,是什么给了他们这种狂妄的自负?是魔法,是血脉,是他们的龙!”

  对,我可以复活死者,让活尸为我效力,可我从未乐在其中,这个世界的魔法是一种极其恶心的东西,既恶毒,又残忍。必须要以鲜血、生命或者死亡作为代价来开展,海对面那个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在不知情中用马王的命换来了龙的出生,红袍女梅丽珊卓用未出生的孩子换来了影子杀手。

  再想一想群星和海底的声音,北方的异鬼,这个世界如果没有魔法,会更美好!

  如果说,我本身也是个死灵师,魔法让我得益,我这种言论是背叛的话,那么就让我背叛好了!孰不见,一切新世界的建立,都是由旧世界的叛徒一手导演的,贵族也好,地主也好,资本家也好,唯有这些旧世界的上层中有先进者破除桎梏,引领普罗大众,才会有枷锁的毁坏,和这一时代的解放。

  我是个穿越者,贵族世界里的货品,我曾经为波顿而活,来争取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为奔狼效力,来摆脱生父和狮子给我的束缚。可是我是个女人,是个未婚的女人,没有了兰尼斯特还有提利尔,没有了泰温和卢斯,还会有荆棘女王。

  禁锢只会一个接一个,永不休止,看不到头。

  所以,唯有打破封建,打破旧日的秩序,才能真正的解脱,如果说这只是地球上就发生过的历史,那么在这个可怕的冰火世界,我更需要打破魔法,才能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

  否则,指不定真的成为什么寒神的爪牙,或者被光之王的信徒给火烧。

  当然,不管是打破封建还是打破魔法,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解决,目前我首先要做的,是干掉我的生父,让他身败名裂,曝尸荒野。

  至于神?有些事是我究其一生,你究其一生也无法理解的,是否有神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认知,真相隐藏在黑暗之中,不止在地球上,在维斯特洛也一样,万事皆为魔法。

  我们能做的是点燃火炬,让后来人看个明白。毕竟人类每次正视自己的渺小,都是自身的一次巨大进步,正面自己的无知,是在博取更伟大的辉煌。

  “仇视魔法,”他转动双眸,“所以,您选择了教会?”对,厌恶有,仇视有,要打破我周围的魔法别给她造成困扰有,但是绝不是要灭绝世间的一切魔法(我真的从头到尾,在修改前也没提到过灭绝冰火的魔法,但是误解的人好多,没办法,非得加这一句),魔法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却是不可控的部分,可以试图去减少,但是随时可能遭遇反噬。

  “没错,”我毫不掩饰,同时又很虚伪,“七神没有神迹和巫术,注重世俗和人性的品质,乃是人的宗教,而非魔法的宗教,我选择了教会。”七神教其实不够世俗,也不注重人品,问题多多,但是比起一拍脑袋去当君主的绿先知,还有动不动烧个人恣意妄为毫不在乎生命的红袍来说,要好料理得多地多。

  “那么我们需要做什么?小姐,我想,你在这里一定早有准备。”

  我不怕说服不了他,像我说的一样,七神是人的信仰,教会是人的集合,只要是人,总会有欲望,至少不被拉赫洛烧死就是个很好的愿景。

  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支柱之一,普信。我怀着这样的心思,与普信主教耳语详谈。

  如果说我现在在君临,是身为一名嫔妃,在参加一场宫斗的话,那么,民众百姓就是这个深宫的皇帝,铁王座就是皇后,提利尔家族是当前最得宠的妃子,教会是后宫里掌握权势的大太监,在这个类比下,要得宠,要往上爬,我需要做什么呢?

  依照宫斗的逻辑,首先,我要给皇帝生子,做实事,协调治理得当,给平民百姓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其次,在皇帝耳边吹枕旁风,占领他的耳朵,现在百姓是皇帝,那么我不但自己要在民众的耳边旁敲侧击,也要用教会这个太监去吹,天长日久之下,让民众信任我。

  最后,我需要处理好和后宫嫔妃的关系,不当皇后时,别和皇后对着干,扳倒受宠的妃子提利尔,堤防其他的妃子夺宠。

  这样,当遇到事情时,民众这个皇帝就会为我做主,听之信之,宠爱我,扫清我的阻碍,最好在最后让我成为皇后。

  如果说后宫的宫斗和我面对的权斗有什么明显区别的话,向人民邀宠可比向什么皇帝邀宠要有尊严地多,更加困难,回报也更加丰厚。

  我们谈了很久,托马德维水爵士提醒我已经到了晚上,普信终于长叹出声,“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对你和你的主意,姐妹,老实说,这实在有些惊人。”

  我展露笑颜,“那就接受它,然后实践它,让子民站在我们这边。”啊,对了!我打了个响指,“有份东西帮我带给乔佛里修士,告诉他是故人的礼物。”珊莎的礼品,我不想见那个傻男孩。

  “那么,从明天开始?首先是您的正信仪式。”

  “感谢,普信弟兄。”我也应时改变了称呼。作为权贵,正信可会是一桩大事,“不过先说好,我依然算是旧神的信徒。”

  “您可真算不上虔诚哪,”老头摇头笑道,“当然,当然,在我看来,四海之内皆为侍奉七神的兄弟姐妹。”

  “凡人皆须侍奉嘛,”我眯起眼睛,“这是你的愿许吗,让四海之内皆为七神的信徒?”

  他轻描淡写,“但愿如此,小姐,你的方法让我看到了希望,我马上就会着手协助。”

  “你不在乎权力?这样下来我在教会里可是会举足轻重。”

  “我在乎七神的愿望,”他真诚地看着我,“而权力在于七神的子民,在于信仰,我无须与您争夺。”

  作者的话:当前君临局势(毫无根据,当不得真),各派系影响力1. 河湾派系影响力65(粮食供应,悠久影响): 政治影响力25 宗教影响力20 平民影响力252. 风暴地派系影响力65(保有王位,盟友众多,非合法王位继承人):政治影响力35 宗教影响力15 平民影响力153. 教会派系影响力55:政治影响力0 宗教影响力35 平民影响力204. 北境派系(女主)影响力20(政变主力,历史上长期远离君临,性别劣势,异教信仰,国王扶持):政治影响力15 宗教影响力0 平民影响力55. 谷地-河间派系影响力20(政变参与者,主君要么陷于战争,要么宅在家里):政治影响力10 宗教影响力5 平民影响力56.西境派系影响力15(政变失败):政治影响力5 宗教影响力5 平民影响力57.多恩派系影响力15(长期远离君临):政治影响力5 宗教影响力5 平民影响力5派系结盟:教会普世七神派和女主的北境派教会政治影响力+1,女主宗教影响力+1,平民影响力+1瞎写的,经不起推敲XD,另外,七神教会的各个分支,除了战士之子之外都是私设。

第10章 龙穴(上)

  正午的烈阳高照,一点都没有临冬的意思,街上熙熙攘攘,君临炎热依然。

  “一晃就是一周。”我感叹道,身子跟着马车摇啊摇,“累吗?”

  托马德爵士这几天都是我的护卫,贝里莫斯爵士需要休养,年轻的骑士报以微笑,他在我面前越来越自如了,倒是颇有了几分传奇人物的自信,“与您相伴,如何都不会累的。”嘴巴真甜,“只是,我依然想不通,小姐,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雇佣骑士托马德或许有王室的血脉,但是一直以来都作为雇佣骑士生活在民间,可是即便是他也无法理解。

  我露出一个微笑,没有解释。在这年代,作为七国的贵族要表现得亲民,真是相当不容易,北方的乡下还好说,领主无法高高在上,再高贵,说不定也就和自己的子民隔着一道木墙,但是在君临就不一样了,贵人在山上,贫民在山下,隔得远远的,“伦赛爵士到了吗?”

  “他们正在忙活,小姐,”艾德威凑近了说,像极了讨好主人的猎犬,“按照计划,我们将所有难民依照军事制度打散编组,从‘小队’到‘队’再到‘团’。”依照我前世的观点来看,或许这样的编制非常含糊,但是我不是专业的军人,也不是军迷,能做的有限,索性让专业的军士来安排。

  “青壮们被发上了粗制的灰色亚麻袍子,人们管他们叫灰卫,看起来至少比衣着褴褛要精神一些。”衣着褴褛这个词儿还是挺难的,对一个村夫而言,艾德威大概平日花了时间学习。

  我宽和地回应道,虽然话里很不中听,“这是好听的说法,据我所知更通俗的喊法是“鼠兵”,也有人管他们叫‘娘们的奴才’。

  靠这帮人来对付北境剥皮人的大军无疑荒谬,他们还需要进行训练。

  “哦,小姐,这”

  “大概是我出现得次数太多了,这是好事,我就需要他们当自己是我的人。”

  好几天的下午和傍晚我都在君临城里,看着日落。

  我感觉自己像是雕像,保持微笑,和每个人谈心,我的士兵和军士当坏人,我来当分发食物和物资的好人,这年代要精细地管好几万人几乎不可能,这让人精疲力竭,我也只能尽心为之。

  最后,近一万的灰卫就成了“娘们的奴才”,这扩张的有点猛,我没那么多管理的人,还得从中选,让难民治理难民,问题多成了山,快比伊耿高丘还高了。

  我不但得看好纪律,也得等我的牧师就位,抓思想。

  说到牧师,我这几天都睡在贝勒大圣堂,表面上是给国王和君临祈福,乞求七神让战争早点结束,实际上是在和普世七神派和其他的教会派系磋商,谈判,还有修正教义。

  当下,拉拢人心的工作继续,龙穴如此热闹,人头攒动,坦格利安家族陈旧的纹章上铺着雄鹿和剥皮人的挂毯,此刻上面脏污一片,却无人有闲心去料理照看,如果有的话,恐怕是在偷懒。我自个儿都快忙坏了,哪有在乎表面的功夫。

  “我丈夫曾经是凡斯老爷的猎人,小姐,帮那位老爷养鹰养狗,”这是个蛮胖的女人,手插腰上,语速非常快,“狼崽子进村的时候,他和佩特正吵架,就找狼崽子的老爷评理,”我可没法说自己也是狼崽子,这帮河间人对北方人已经恨之入骨,“他说,两个地方的老爷是亲戚,那群狼会给他公道,听听这话儿说的,我年轻那会儿看他嘴巴得利,还觉得是个见过世面的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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