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野心家 第447节

  比如当年黄帝战胜炎帝、比如之后的商汤灭夏、比如之后的武王伐纣、再比如如今的田氏代齐。

  这里面的道理,田和明白那不过是“力”的作用,力命相搏最终力战胜的命。

  但是,这个道理是不可以像墨家一样给民众宣扬的,甚至为了宣扬和杨朱、列御寇等人爆发了长达十年的“力命”论战。

  民众不可以知道,因为一旦知道家族的统治就很难维系。

  所以,田和觉得,自己需要借用“天命轮回”之说,全面地鼓吹自己代齐的合法性:自己代齐,和黄帝代炎帝是一样的道理,只是一个轮回,而华夏的未来也永远不可能超脱这个轮回,这就是天下的命运。

  如今这一切,他身边的人已经整理出了头绪,已经有了一套只需要修缮一下细节的学说。

  解决了合法性的问题,那么剩下的问题就需要从历史中寻找答案。

  什么是历史?

  对于田和而言,历史就是武王分封,齐国和东夷糅合、鲁国严守礼仪,于是周公感慨鲁国将来必要成为齐国的臣子。

  历史就是齐桓称霸,管仲的种种改革,借用了齐国一直以来的鱼盐之利,以及留下的种种传说和管仲治国的理论。

  齐国做过霸主,有过大国的底蕴,也有足够的经验可以借鉴,田和需要的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一个支持自己政变代齐就是黄炎之战轮回、一个支持齐国富国强兵的完整体系。

  这个体系必须要以黄帝之学为基础,因为田氏追黄帝为高祖,黄帝之学已有许多,难不成不学高祖之学却却学别家?

  这个体系要将黄帝之学和齐国历史上的富国强兵种种融合到一起,可以自圆其说,而且可以实践操作。

  富国强兵,分为富国和强兵。

  墨家自然有《富国》一书,阐述了天下财富的来源和产生问题,听上去似乎是在讲道理,但细细一想实则就是一篇为庶农工商夺权的檄文。

  因为按照墨家《富国》一书的理论,财富源于劳动,那么不稼不穑得禾三百的贵族的存在,便很不合理。

  而对田和而言,富国一事,宏观上自然要使得民众富,但在微观上的关键,就是怎么收税、怎么垄钱、怎么充实府库。

  这个问题在齐桓时代就曾有过讨论,齐桓问管仲怎么才能富庶,管仲回答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

  故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正籍者,君之所强求也。亡君废其所宜得而敛其所强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民,夺之则怒,予之则喜。民情固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所,不见夺之理。

  换而言之,正常的租税,比如说原本就定下的税,那是天下的规矩,百姓都接受的。按照规矩征税,百姓习以为常理所当然。

  但是,不正常的特别税,比如说鲁国的丘甲赋等特殊的战争税,那就属于是百姓所反对的,属于强求。

  亡国之君,一般都是放弃了正常的租税、但却多去强征特别税,导致民怨沸腾——这其实不是管仲说的,但是齐国的学术士人托管仲搞的一套理论。

  问对中,管仲认为,民众啊,夺走他们的东西,他们会愤怒;给予他们东西,他们会高兴,这是天然的道理。

  所以,先王们给予民众的时候大张旗鼓,而从民众手里夺取的时候要讲究手段策略,使得民众看不出来,甚至自愿去做。

  作为一国之君,想要搂钱,就得想办法把夺取变为给予,使得手段自愿的将一些国君需要的财富交出来,而且还觉得自己赚了便宜。

第二百四十四章 齐国的路(二)

  田和早就读过这些东西,对于管仲的回答曾经颇为不以为然,觉得这明显不对,怎么可能会把夺取变成给予?甚至让民众欣然地愿意去这么做?

  等到泗上墨家开始发迹之后,田和更加不解。

  泗上土地税,之前是十五税一,后来变成十二税一,那墨家是从哪弄出那么多的粮食支撑各种活动的?

  他当时就想到了管仲的这句话,然后苦苦思索,谋士们也各自猜测,直到不久前他才终于明白了墨家的东西到底是从来的。

  的确,墨家的土地税收到很少。

  但是,墨家卖铁、卖盐。

  墨家没有逼着民众买铁、也没有比这民众买盐,民众觉得用粮食换铁器、换盐天经地义,总不能说不给粮食就得到了铁器。

  墨家的铁是专营的,或者说是放开市场竞争的,但是墨家冶铁的手段远胜于时代已有的块炼铁技术,没有一个商人有能力和财力与庞大的数万人的、拥有整个泗上的墨家抗衡和对抗:要么合作,要么破产。

  于是泗上看上去十五税一,实则每年民众为了支付各种日益发展的手工业品付出了极多的粮食。

  按照田和的理解,这正是“不见夺之理”,墨家没有开重税,也没有逼着民众去买那些手工业品,却导致大量的财富和粮食集中到了墨家手中。

  不见夺之理,也就是后世所谓的“把鹅毛而不让鹅叫”,如何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是很深奥、但是在百年前齐国就已经开始在讨论的内容。

  等想明白了这一节,田和浑身冷汗,便又仔细去看那些百余年前的东西,想知道到底该怎么做。

  于是他终于看懂了。

  “故五谷粟米者,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先王善制其通货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尽也。”

  府库想要丰盈,要明白两个道理。

  而其中的关键,就是“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也就是说,货币,只是一般的等价物,真正善于治国的人,需要利用这些一般等价物,调控市场,使得府库获得君侯想要的东西。

  是谓:君有山海之财,而民用不足者,皆以其事业交接于上者也。

  国君要打仗,手里要有粮,但是国君手里一定要有粮吗?一定要征严苛的土地实物税才能积累粮食准备打仗吗?

  管仲给出的回答是不需要,需要绕一个圈,利用好“民之通货”,想要粮食未必非要征收严苛的实物土地税,而是利用君主的“山海之财”,获得货币,而民众缺乏货币,自然会大量地出售粮食以换取货币。

  那么又该如何控制货币的价格呢?既然认为“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认为钱本身只是一种等价物是可以操控价格的,那么总有办法可以操控。

  管仲认为“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

  也就是说,黄金和钱的作用,就是个等价物,只要是等价物,就是可以操控的。换而言之,一钟粟米值多少钱,那是以钱来做等价物;换过来一块黄金值多少粟米,那就是用粟米做等价物,所以钱这东西不是生来就有着神圣性的。

  他虽然没有解释黄金为什么天然是货币,但却在这个时代就理解了等价物的概念,并且提出了“操控物价”的想法。

  对此,管仲举了一个例子。

  “今人君籍求于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九。”

  这只是个极端的假设例子,但放到后世两千年后的明代实行货币税的那些乱象,正可以对照解读:

  想要让金属货币在某个时间段内贬值,只需要将实物税变为货币税,比如现在大量征收货币税,那么短期内实物的价格就会下降,因为人们需要尽快将自己手中的实物换为货币,这就可以使得拥有货币的人,获得更多的财富:管仲认为凭自己的手段,齐桓公定然是齐国第一有钱的;而后世当然这就是商人大地主可以借收货币税的时候大肆敛财的时候。

  而齐国实际上并没有大规模地实行货币税,甚至于实物税还在努力地和劳役地租进行战斗。

  这种理论推测出来的东西,没有考虑到货币税和货币流通之后带来的租税货币化、短期高利贷、缴税期富商压价等问题,但理论需要的是不断弥补,此时齐国已有这样的想法,实际上已经颇为难得。

  所以齐国的历史经验,其实富国的手段和道理体系都是有的,难得就是怎么对照现在的情况实行。

  既然是体系,自然要有与之配套的内容。

  想要这么做,又需要三个先决条件。

  其一,山海是归属于君王所有的,并且君王要善于利用这个所有权,获得财富。

  其二,在官营经济之外的私营经济,一定要发达,使得民众大量的交换,才会导致缺钱,然而售卖粮食。

  其三,民众经营土地,一定要有利可图,拥有除去租税和自己吃的那些后的盈余,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工商业的发展,才能够使得君王所获得的山海的所有权挣到足够的钱,并且这些钱可以转化为君王想要的东西。

  针对这三点,田和仔细研读,也终于明白了这三点内容引申出来的种种变革手段和体系道理。

  针对第三点,也就是民众经营土地要有盈余这一点,这是基础,也是重中之重,因为农业是工商业的基础,所谓“五谷粟米者,民之司命也”。

  对于这一点,管仲提出的手段有两个,相辅相成。

  一个是相地而衰征,也就是考核土地的肥沃程度,制定不同的税收标准,形成差级地租。

  而要形成差级地租,又需要做到“与之分货”。

  与之分货,也就是用“实物地租”代替“劳役地租”,在齐侯直辖的范围之内,取消“公田”制度,将土地分给民众、所有权仍属于君主,以此取缔民众“公事毕乃敢治私”的劳役地租,用实物地租取代,激发民众的积极性。

  放眼天下,秦、魏等地的变革,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套路,而这个“与之分货”的办法之所以不能在更早的时代实行,其实本质是还是墨家所谓的“九重乐土”之中的“善政”之意:生产力不足这样的制度在更古的时候就是恶政,也就是墨家辩数中的“在”——尧的政策我们看着好,是因为我们站在现在去看尧那个时代,所以他可以治理,但如果尧的政策放到现在,他不但治理不能还要变成恶政。

  之所以“千耦其耘”,是因为生产力低下,不这样就无法有效的剥削。管仲认为齐桓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已经完全可以放弃千耦其耘的劳役地租,用差级地租和实物地租取缔劳役地租。

  齐桓公死后,齐国内乱许久,五公子之争以及随后的田氏之乱,都让齐国这百年的时间不进反退,根本无从实行这样的政策,也无足够的基层官吏去推广,加上齐桓公一代雄主都无法遏制贵族不得不分权高、国两家,这一切美好的想法也只能停留在理论上。

  既然说这是一套体系,自然有与之配套的内容。

  在解决了农业问题之后,便要解决工商业的发展,以及由此产生的贫富差距等问题。

  对此,齐国的学术派认为在征税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夫以室庑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赢。”

  也就是说,如果征收房屋税,会毁坏房屋。

  如果征收六畜税,会限制六畜繁殖。

  如果征收田亩税,会破坏农耕。

  如果征收人头税,会导致绝育。

  如果按照一家一户收税,这又等同于在优待富豪大户。

  这五种税的例子,是说国君可以收税,也可以根基税收的种类,来对国家经济进行调整:想鼓励养马,那就不征收马税;想要促进人口增加,那就摊丁入亩取消人头税……

  靠税收政策调节经济偏重、同时依靠国家管控“民之通货”和“民之司命”来宏观调控物价,使得经济发展、君主手中的钱财可以获得更多的实物。

  此外,齐国的经济学派认为,“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夫民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不行则国之不治,贫富不齐也。”

  也就是说,在税收上,还要考虑到贫富差距的问题,要靠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实行累进税。

  比如收取丧葬税,厚葬的人就需要缴纳更多的税,因为他有钱而且不差这点钱;薄葬的人就收少量的税,因为他没钱。

  比如根据房屋的豪华程度征收赋税,将这些赋税添加到间接税中,比如山林属于国君所有,那么谁家用的房梁粗大、用的棺木厚重,那肯定要买大木头,所以大木头的价格要比小木头的贵几十倍。

  这样,就可以实行直接累进税和间接累进税,利用税收调节贫富,利用货币和粮食管控物价,使得贫富差距不至于太大,也可以使自己手中的财富更多。

  为此,齐国的经济学派认为还已经设立“统计局”,这时候的名字叫“国轨”。

  “国轨”的职责如“某乡田若干?人事之准若干?谷重若干?某县之人若干?田若干?币若干而中用?谷重若干而中币?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曰:某乡女胜事者终岁绩,其功业若干?以功业直时而櫎之,终岁,人已衣被之后,余衣若干?别群轨,相壤宜。”

  “国轨”统计局不但要进行各个地方的统计汇表做政策调整的依据,还要注意保密,所谓“不阴据其轨,皆下制其上。”

  如果“国轨”不注意保密将统计汇表泄露,可能会导致富豪操控物价,利用这些情报获取利益,从而危害到国君的利益。也就是说,国君作为全国最大的投机商和高利贷放贷者,必须要提防商人们知道内线消息。

  PS:(国轨,基本上可以视作:理论意义上的中统统计局加国家银行。不是说不合理,而是很合理但是太超前了,超前的实在有点太大,何止是步子太大扯着蛋,这根本就是步子太大胯劈断了……齐国根本搞不成,有一些、一部分搞钱的手段,简单理解就是金圆券把戏。)

第二百四十五章 齐国的路(三)

  统计局不但要注意保密、要注意社会调查,还要利用这些资料,对富户进行各种各样的累进税政策和货币调节政策,稳定物价。

  甚至用一些很极端的手段,操控物价,吸收财富。

  比如可以在管控了粮食、确保府库的粮食可以打一场经济战的时候,强制下令对富豪和高利贷者借钱,同时断绝粮食的官方销售,使得某地的粮价上涨。等到借了富豪和高利贷者的钱后,粮价在国家府库的操控下也迅速上涨,这时候宣布没钱还了,就按照当时的物价来还粮食。

  富豪不要还不行,而且认为富豪并没有吃亏,因为当时的粮价确实很高。

  还完粮食之后迅速放粮,稳定物价,使粮食的价格降下来,这样就等于是齐侯问富户借了一万钱,这一万钱原本能买两千斤粮食,但是还钱的时候依靠国家的操控,使得粮价上涨一万钱只能买二百斤粮食,这时候用三百斤粮食还给富豪和高利贷者包括百分之五十的利息,然后府库的存粮抛售,等同于问富豪借了一万钱但只还了三千钱……

  手段是否可用,并不只是看道理,不过能想到国家调控操控物价,齐国的经济学派已经极为先进。

  实际上,齐国学派的经济理论,就是让国君做全国最大的、有铸币权和税收权、资金充足货物齐备的大商人。

  田和知晓齐桓公听到“国轨”的想法后,大为兴奋,问道:“我想要建立统计局,想要操控物价,但是又该怎么做呢?”

  管仲也终于在体系上解答了第一条“官山海”的问题,说道:“这就需要利用官山海的政策,以国君拥有的山海等自然资源和盐货专营作为准备金,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和国轨统计局配套。”

  这一套机构利用官山海政策的钱财,利用国轨统计局的情报,进行放贷扶植工商业、调控物价征收累进税等方式,用钱生钱,再用钱和税收进行行业扶植。

  比如在富裕的地方放贷,吃利息;在养马的地方放贷扶植,使得齐国马匹增加;在粮食丰收的时候收购粮食以调控物价;在纺织业发达的地方售卖粮食使得物价降低收购纺织品促进工商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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