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子宁挑了挑眉毛:“你家小姐还会做菜么?”
小青瞪了他一眼,酸溜溜道:“以前不会,认识你之后就会了。”
虽然看上去有些酸意,实际上却是再给自己小姐说话的,这便是有个机灵丫鬟的好处了,若不然的话,连子宁又岂能知道戴清岚为他做的?
※※※
日子一天天过去,古井无波,转眼便是十天。
官道刘镇之南三十里,这里是一片低矮的丘陵,丘陵上一片小树林中,一片刻意压低了的呼吸声正在不断的传来,连子宁身穿烂银甲,外面罩着一层黑色的单衣,正站在树林中,透过密集的枝杈,往外聚精会神的看着。在他身边,枣红马正安安静静的低着头,不时发出一声咀嚼声,它正在进餐。而在连子宁身后,八名身穿三层棉甲,手里拿着长枪的兵丁正一动不动的站得笔直。
第一二一章 伏杀
此时已经是盛夏,最热的时候,虽说是在树林中,不用受那炎炎烈日的灼晒之苦,但是没有一丝风,树林中极闷,像是个蒸笼一般,更兼蚊虫极多,没多一会儿,他们内里的单衣就已经被汗湿透,而且身上也被叮了几个大包,奇痒难耐。但是没有一个人呻吟出身,甚至都没有人眼睛眨一下。
跟在烈日下连续练习一千次刺击相比,这点儿苦,确实不算什么。
这里已经是到了顺天府和保定府的边界之处,这里土地贫瘠,无法耕种,也不是在交通要道上,所以人迹罕至,打眼看去,没有一个人影儿。
但是在这片绵延的丘陵之间,却是有一条小路若隐若现,这条小路就在连子宁所在的丘陵边缘,直线距离不过是二十来米,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人走了,上面已经长满了杂草,只不过隐约还是能看出一点儿痕迹。
连子宁看着对面的,对面的丘陵上也是一片矮树林,不高,不大,但是很密,根本看不见里面的动静,只能看到一片深邃的墨绿。但是连子宁却知道,那里面,刘良臣正带着十个兵丁,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暴起伤人。
再往自己左手边,也就是南边看一眼,在往南百米之外,石大柱也带着十个人正藏在那里。
今天,连子宁只给王麻子留了六个人负责钞关的事务,而带着辰字所的大部分兵马几乎是倾巢而出,在晨光还未升起的时候,就已经隐藏在了这里。
现在已经是日近中午。
就在昨天,张耕派来的飞马传来了消息,一支拥有二十名全副武装护卫的私盐队伍,已经到了保定府。
在张耕离开官道刘镇的前一晚上,连子宁和他约谈了很长时间,其间谈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只是从张耕离开的那一天起,每天都有一骑飞奔而来,向连子宁报告一些消息。
山东布政使司境内私盐贩子猖獗,几乎到处都是私盐贩子,而作为一个县最大的商人,乡绅,算得上是当地一等一的势力,若是说和当地贩卖私盐的势力没有一点儿联系,连子宁根本不相信。所以连子宁拜托了张耕去打探王大户府中那些人的消息,当今天下,交通不便,信息流通慢,而王大户一家的覆灭已经被牢牢的封锁在官道刘镇上,就连近在咫尺的京城都不知道,就更别说那些飘在外面的护院家丁了。
事实也正如连子宁所想的那般,对于山东布政使来说,可能打探他们二十人的行踪很难大,但是对于地头蛇张耕来说,却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通过张家庞大绵密的地下信息网络,很快就找到了连子宁所说的那些人。而那些人果然还不知道消息,正押送着伪装成运送海鱼的商队向北而来。
一切的特征,都和连子宁所要求的一般无二。
从保定府到官道刘镇的道路不多,有三条,但是那两条都是康庄大道,行人也多,商旅更多,很是繁华。贩私盐毕竟是掉脑袋的勾当,就算是他们跟脚硬扎,也不敢造次,因此连子宁断定,他们必然会拣着小路走。而张耕一路送来的消息,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些人始终都是行踪鬼祟,尽量拣着偏僻地界儿通行。
连子宁此次来,就没打算让他们活着回去。他带来了三十个兵丁,算他三十一个。三十一对二十,并不是绝对占据优势的对比,更别提自己这边不过是刚训练一个多月的兵丁,虽然见过血,也堪称精锐,但是作战经验不足。而对方二十人,都是府军前卫的精锐。但是连子宁有信心,一是来源于自己布置的陷阱,第二个则是,他自己。
当初连父乃是府军前卫赫赫有名的‘河北大枪,马战无双’,虎父无犬子,连子宁一身武艺也是极为的出众,他这一个月的时间,每日练习,也重新熟悉了因为久不骑马而生疏的骑术,状态已经恢复了巅峰。
又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连子宁忽然听到了一声鸟鸣声,连子宁顿时腰板儿一挺,这是约定好的信号,代表目标来了。
他把马脖子上挂的食袋拿下来,里面装满了打了鸡蛋的黄豆和干草,是这马最爱吃的。
连子宁上了马,低低的树枝压下来,连子宁在马上半弯了腰,手中的大枪握紧了。后面那些兵丁眼中燃烧着火焰,一股凛然杀气勃然而出,在这林中挨了半天的蚊子咬,受了这么长时间的罪,他们早就盼着大杀一场了。
蹄声得得,脚步声阵阵传来,是不是还有一匹驽马希律律的低鸣,一个商队出现在连子宁的视野中。
商队大约有三十多辆大车,隔着老远,一股腥咸的味道便是传来,显然,这是车里面用做伪装的海鱼在发挥作用了。在商队的周围,二十名身穿黑衣的骑士正环伺在侧,他们一个个身形精壮,看上去颇为的彪悍,不过眉宇之间有着掩不住的疲惫,而且也表现的颇为轻松,三五成群的走在一起,还不是的说些话,爆出一阵笑声。显然,他们也是眼见快要到达目的地了,所以心情非常的放松。
三十辆大车,每辆都有一个车夫,二十名骑士,三十个车夫,这便是自己所要面对的敌人了。不过那些车夫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连子宁回头低声道:“三十息之后,你们冲出去!”
众兵丁齐齐点头。
连子宁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希律律的一声嘶鸣,便是从树林中窜了出去。这匹产自关东的良驹瞬间就把速度加到了极致,暴烈的马蹄声如同骤雨敲窗一般,急促而密集。加上又是从山坡上杀下来,占据了地形优势,连子宁一人一马,竟然有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这单人单骑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那些骑士中有人大喊道:“什么人!”
连子宁抿着唇,一言不发,手中大枪已经紧紧握在手中。
第一二二章 砍瓜切菜
那人见连子宁不回答,便知道来者不善,立刻大声道:“弟兄们,围上去,杀!”
众骑士轰然应诺,纷纷抽出手中腰刀,纵马向连子宁杀过来。
连子宁长笑一声:“来得好!”
当先一骑杀来,连子宁已经能看到了那马上骑士脸上狰狞的表情,那骑士舔了舔嘴唇,眼中满是杀意,他并没有把连子宁当回事儿,他们都是边军出身,久经战阵,见过了不知道多少血,经验丰富,同时也是非常的自负。他并不认为连子宁是自己的对手,他低声道:“小崽子,受死吧!”
话音未落,一杆大枪便是如毒龙一般刺过来,枪刃似雪,反射着冷冷的寒光。
连子宁手中河朔大枪长两丈三尺,而敌人手中的腰刀不过是三尺而已,连子宁占尽了优势。这骑士顿时心中一惊,瞳孔骤然收缩,他没想到对面这个自己以为不知死活的人出枪竟然如此迅捷,此时已经由不得多考虑,枪尖已经到了眼前,他本能的便是一个后仰,整个人几乎仰躺到了马背上。眼看着雪亮亮足有三尺多长的枪尖在自己眼前刺过去,他心中略有些得意,这一招看上去简单,但是若不是在马背上打熬了十几年并且腰腹力量极强的人,是绝对做不到的,当初在大宁戍边的时候,靠着这一招,他不知道躲过了多少鞑子的长枪刺击。
这时只听一声惊呼:“小心!”
他心里一紧,然后便是感觉一阵剧痛传来,然后,他便感觉饿自己飞了起来,他的眼珠转了转,看到了兀自骑在马上的半边身子,那是一个人被齐腰斩断,鲜血飞溅,内脏淌了一地。
“这个身子,怎么看着这么眼熟?”这是他最后一个想法。
原来连子宁一枪刺空,看似力道已尽,但是却是手腕一翻一抖,整个大枪便是跟长刀一般,恶狠狠的斩了下来,雪亮的枪刃极为的锋锐,足有三尺长,几寸宽,和一把大刀也差不多了,这一下,竟然把那骑士齐腰斩断,上半身斜斜的飞了出去,而战马其势不竭,兀自向前跑了几十米才停下。
连子宁一枪杀人,心中杀意更胜,大喊一声,便是向着下一个一枪刺出,那人避无可避,只得举刀抵挡,不过他的力道又怎么能和连子宁相比?腰刀被连子宁一挑,便是飞的不知道去了哪里,然后被连子宁当胸一枪,直接刺了个透心凉。连子宁膂力极大,双臂一振,竟然被他给整个的挑了起来,像是个被刺穿的鱼一般,他大枪一甩,这人便是不知道被扔哪儿去了。
眼见连子宁砍瓜切菜一般连杀两人,众骑士眼中顿时都露出了一丝畏惧,这等强悍的武艺,他们还从未见过。那首领一双浓眉拧了起来,腰刀对大枪,这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若是这般被他一个一个的杀,无人是他对手,只怕自己这些人今天都要交代到这儿了。
他大喊道:“弟兄们,散开,四面掩杀过去,他断然不能兼顾!”
那些骑士轰然应诺,纷纷打马散开,很快就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着连子宁逼了过来。
连子宁冷冷一笑,这是正中他的下怀!
他手中大枪一扬,挡开了一个骑士的腰刀,然后平平一扫,极有韧性的白蜡杆子狠狠的砸在了那骑士的脑袋上,顿时把他砸的脑浆迸裂,红的白的四处飞溅,哼都没哼一声就落下地来。接着大枪回抽,枪尖像是刀剑一般从一个骑士脖子划过,把他的脑袋整个的削了下来,脖腔子里面的一腔热血没了约束,立刻喷溅成为一条血柱,把他的脑袋顶的半天高。
而这些人的死,也不是没有作用,利用连子宁又是连杀两人的机会,其它的骑士们,已经逐渐的逼近了。当连子宁再杀三人,他们和连子宁的距离已经是只有数米之遥,以至于连子宁手中的大枪,已经是无用武之地。
那首领眼中闪过一丝得意,没了大枪,看你还不被乱刀剁死?
终于,一个骑士摸到了连子宁的身后,趁着伙伴们把连子宁缠住,他无暇后顾的机会,一刀狠狠的向着马后腿的根部斩下去,他也是极为阴狠之辈,知道不知连子宁的对手,因此对人不对马。只要是把他的马杀了,这就是没牙的老虎!
却没想到,一刀砍下去,竟然如中钢铁,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似乎战马那一层马衣下面,竟是钢铁一般?
连子宁又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只要战阵冲杀,因此他早就给战马穿了马甲。那马甲有点儿类似于中世纪的欧洲骑士马甲,也是三层的棉甲,不重,但是防御能力很好,而且保暖,也有利于防止战马因为剧烈运动的出汗而伤风感冒。马甲摊开像是一个巨大的长方形,中间开了一个洞,马甲批下来,从战马的脖颈一直到马屁股,然后两侧垂到马腿的中部,而那个窟窿的位置,则是马鞍子。马甲之外,又披了一层的大红色的马衣,这就是纯属好看了。
三层棉甲,中间是两层铁片,用泡钉钉好,防御战刀的劈砍,已经足够了。
连子宁冷冷一笑,一个铁板桥,整个人都躺在马背上,手中大枪从前往后,在空中抡了一个和地面垂直的半圆,狠狠的砸在了这骑士的脑袋上。
像是一个番茄被踩破了,只听得一声噗嗤的响,那骑士的脑袋,已经整个的消失了——不是被打破了,而是被整个的打烂了,变成无数的鲜血、碎肉、骨头渣子,飞的不见踪影。
众人骇然,而就在此时,他们发现,东西南三个方向的缓坡上,各自杀来一队士兵,那些士兵面色坚毅,抿着嘴,他们穿着制式的棉甲,手中平端长枪,排着整齐的队列,像是一堵墙一般,向着这边压了过来。三队士兵,三堵墙,缓慢而坚定的押过来。
“石大柱?他们是辰字所的兵?”他们很快就认出了异常显眼的石大柱,纷纷惊呼道。
第一二三章 斩草除根
辰字所的兵?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镇上发生什么变故了?那首领一颗心顿时深深的沉了下去,一时间脑海中像是一团乱麻一般,纷乱复杂到了极点。
来不及多想,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大声指挥道:“结阵,结成锋矢阵,向着南面杀过去!”
在他看来,对方的围三缺一,就是为了逼着自己等人向北走,在北边儿,肯定有更厉害恶毒的设计在等着。所以他立刻下达了向南的命令,看这个样子,镇子上定然是出了事儿,已经不能回了,要先杀出去,然后去禀告大人。
他自然想不到,连子宁之所以围三缺一,是因为手下着实是人手不够,而他这样做,也是为了误导他……
他们围住了连子宁,又何尝不是说明连子宁也围住了他们?此时连子宁在腹心位置,他们想要结阵然后杀出去又谈何容易?连子宁大枪挥舞,很快又杀了两个人,并且成功的将他们打散,当那首领意识到想要杀出去,一定要解决连子宁的时候,已经晚了。
三堵墙已经压了上来。
二十名骑兵,乃是大患,若是在正常状态下,三十个步兵对二十个骑兵,是没有任何胜算的,哪怕是加上连子宁也不行,没办法,骑兵对于步兵的优势,几乎是压倒性的。
但是骑兵之所以对步兵有极大的优势,是因为他们可以集群冲开步兵的战阵,从而闯入其中,肆意屠杀。而在这种地形下,骑兵没办法形成集群冲锋,发挥不出速度优势来,没办法对步兵进行冲锋,这样一来,战斗力就去了七成。而又被连子宁一番冲杀,把阵型彻底的打乱,就让他们的战斗力又折了一半儿。此时陷入优势步兵的包围之中,竟然显得有些手忙脚乱。
士兵们站成一排像是一堵墙,而手中的长枪前指,像是一个钢铁刺猬,一个骑士仗着武勇,打马便杀过去,刘良臣待他到了近前,才冷静的一声断喝:“刺!”
顿时十根长枪一同挺刺,长枪有一丈四尺,那骑士还没够着人,就已经一声惨叫,连人带马被扎出来几个透明窟窿,跟个刺猬一般。又是一声收,所有的长枪齐齐的收了回去,那骑士身上马身上的血洞一汩汩鲜血喷涌而出,那战马一声痛苦的嘶鸣前蹄一软,倒了下来,一人一马摔倒在地,眼见是活不成了。
刘良臣一声令下,这些兵丁便又端着长枪,如一堵墙一般跨过他们的尸体,向前逼过去。
枪林!那首领脑海中只闪过这样一个念头,这些辰字所的孬种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战斗已经毫无悬念,连子宁在内里不断的杀人,士兵们则在外围步步紧逼,瞬间便连杀数人。而其中最出彩的就是石大柱,一个骑士挥刀向他砍来,他不闪不避,反而是狂笑一声,狠狠地迎了上去,熟铜棍恶狠狠的当头砸下,那腰刀与之接触,毫无疑问的便是被砸成碎片,然后那骑士也被砸的筋断骨折,内脏俱碎,斜斜的飞了出去。熟铜棍其势未衰,又是砸在了那战马的脊背上,如中败革,那马一声悲鸣,四腿一软,便是跪倒在地,嘴里冒出大团大团的血沫子。然后哀鸣几声,渐渐的不动了。
一棍之下,竟是把一人一马全都砸死。
连子宁无端端的想起史书中描写大唐最强兵种陌刀队的文字来,说陌刀队对战大食骑兵“一刀之下,人马俱碎!”
当连子宁一枪把一个骑士钉在了地上之后,这场战斗便是结束了,场中只剩下了那首领一个人。
那首领苦笑一声,面向连子宁道:“这位朋友,可能让在下做个明白鬼?”
回答他的,是连子宁一声低喝:“杀!”
他从来没有和敌人啰唆废话的习惯。
一声惨叫,鲜血飞溅。
战场安静了。
场中只余下众人粗重的呼吸声,间或有一两声战马的嘶鸣。
二十名所有的骑士,全部被杀,连子宁一挽大枪,大枪震了一个漂亮的枪花,枪刃上的鲜血纷纷洒洒而下,重新恢复了一片的雪亮森白。
他的眼神儿向那些车夫看过去,那些车夫不过是那些骑士雇佣的一些平民百姓而已,何曾见过这等场面,眼见半路上杀出来的这些凶神恶煞,都是已经骇的面色苍白,身子止不住的哆嗦。见连子宁看过来,有几个略有些胆色的车夫便跪在地上磕头大喊道:“好汉爷爷,饶命,小的们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啊!”
连子宁心中闪过一丝不忍,终究还是挥挥手:“都杀了!”
兵丁们默然无声的提着兵刃上前,把那些车夫一一杀死。
经过了上一次的王府杀人之后,他们显然已经成熟了许多,这一次再一次杀人,不过是脸色有些黯然,那些反应却是没了。
然后连子宁又带着人确认了一边,每个死人的脖子上又给砍了一刀,确保必死无疑。
把所有的尸体都抬到了旁边丘陵后面的一个小山坳中,在那里堆成一堆,周围填上干柴,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尸体也是会开口说话的,连子宁不想留下任何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大火熊熊燃烧起来,燃烧良久,一股蛋白质被烧焦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熏人欲呕,连子宁命人回转到了树林中,把随身带的火油取出来,泼到上面。烈火被刺激到,瞬间便砰然而起,冲起来半天高,熊熊的火焰吞噬了一切,连带着旁边的一个小树林子也被席卷进去,所幸那树林很小,周围都是荒草,也烧不起来。
然后就是清点这一次的战利品,毫无疑问,这一次最大的收获就是那些骑士的战马,二十个骑士,二十匹马。被连子宁和士兵们刚才杀死了五匹,现在还剩下十五匹,这些都是军中精选出来的战马,这也不难理解,这年头因私废公无处不在,那王千户武装自己的私兵家将定然是不遗余力的。这些战马极为的神骏,平均身高都在五尺五寸左右,也就是一米六五,个顶个儿都是难得的高头大马。
第一二四章 收获
若是一般的驽马,经过了刚才的那一番厮杀,只怕早就已经炸了,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而这些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却是很快就安静下来,在草坡上溜达着,也不跑远,有的还在啃着地上的青草。
看着这些马,连子宁因为杀人而变得略显阴霾的心情也顿时敞亮起来,这些战马,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民间私藏个刀枪的也就罢了,但是若是敢私蓄军马,那真是活腻歪了。这些日子连子宁也是想着寻摸一批战马过来,却是一直没有路子,连戴章浦那里都有些作难。
有了这十五匹马,那就好办多了,别的不提,机动能力也能大为提高。
连子宁命人把战马收拢起来,本来还有些担心,却没想到,那些战马出奇的听话,都是老老实实的跟着走,有几匹战马还蹭到连子宁的那匹枣红马身边去,磨磨蹭蹭的。那枣红马却是对它们爱答不理的,不一会儿,那枣红马去那边溜达了一圈儿,昂首阔步的,那些战马竟然都对它敬畏的很,把它簇拥在中间,看上去就像是领袖一般。
连子宁不由得失笑,他自然知道自己这匹马是一批公马,心道不是说军中战马都是搧过的战马么,怎么,搞基?
他却是不知道了,军中战马都是搧过的马那是西方中世纪的习俗,因为那些骑士们觉得骑一匹母马出去很丢人,而公马骑着上战场若是正值发情的话立刻就要发狂,根本无法控制,所以都骑着搧过的马。但是中国却是无所谓骑不骑母马的,母马性子温驯,听指挥,而且战斗力也不差,所以军中母马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而这些骑士们的战马,都是母马。一个马群中只有一个公马,自然就是这头公马为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