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墨客 第14节

说起来方孝孺,可比他老爹方克勤牛逼多了。

据史书记载,其为明初大儒,太子的讲经师父宋濂的得意弟子。

讨伐燕王造反的诏书檄文皆出于其之手,后来因为拒绝为朱棣起草即位诏书,被诛灭十族。

被后世史学家所津津乐道,所赋予的名誉极高。

哈哈,不知道后世那些史学家,如果知道他们所极力盛赞的明初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方孝孺,就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身边,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郑长生心里激动的一批,恨不得立刻马上握手拍照要签名。可惜这只能想想罢了,这个时代可不兴这个,再说了此时的方孝孺只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而已。

方克勤眼里露出一抹兴奋的神色:“墨村兄,此子果真就是你心中所言的那个提出“钱财有能者掌握之,方能调度自如,造福于民”的神童?”

夫子颔首微笑作答道:“不错,正是此子。其三岁就已熟读三百千,现博览群书正是用功之时,如若能得方老弟的点拨,恐不久我泱泱华夏,煌煌大明将出栋梁之才矣。”

鹅考,还真看不出夫子,还真能替自己吹嘘,自家的大肥肉片子没白吃。

都搞的郑长生有点不好意思了。

李秀英脸上现出狂喜之色,夫子和方克勤的谈话,她听懂什么意思了。

夫子年事已高欲归隐田园安度晚年,是以邀请方克勤来接替他教导学堂里的学子。

尤其是在他的面前狠狠的推荐了一下自己的儿子。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一个大好机会啊,能得到老夫子如此的力邀之人,岂能等闲视之?

必为名士大儒呀,现在他又在人家面前这么的力推儿子出来,还给了如此之高的评价,这怎么能不令她感动莫名?

郑长生发现方克勤的面皮微微的跳动了一下,虽然时间极为的短暂,可是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方克勤自幼就有神童之称号,长大以后又博览群书,才华横溢。

后为庸人所误,以至科举失意。

于是边游历天下,边潜心治学,性格狂放不羁,说是儒生狂士也不过分,读书人,尤其是有才华的读书人,哪个不恃才傲物?

能让他心中起了波澜,看来自己有望拜师到他门墙之下了。

要知道中国几千年来可是讲究师承的,虽然后世师徒父子的观念弱化太多,可是一个名校名导师手下的学生,也比普通的毕业生的资历牛叉吧?

自古以来,中国人相信一句话:名师出高徒,就是这个道理。

在封建社会,读书人对师承关系更为看重,自己如果能够被方克勤收入门墙,成为他的弟子。

就算是不醉心于科场,不进官场,就做做学问什么的,那说出去也有面子不是?

天下读书人是一家,谁好意思不给方克勤的面子啊?

方克勤是清高的,是自傲的,这是他的天性,自幼得到的赞誉太多了,他家三代从儒,可以说是读书人的精英中的精英。

可是没想到年过四十,又活生生的被郑长生给上了一课。

当夫子给他去信,力邀他前来讲学授课的时候,他是想拒绝的。

可是当夫子第二次去信的时候,信中提到一个叫郑长生的孩子。

说他天资聪颖,一点就通,一学就会,说实话他有点不太相信。尤其是这孩子竟然懂得治国之精奥。

......小到一家一户,大到一城一国,无不如是。钱财有能者掌握之,方可调度自如,造福于民。

这是信中夫子所言道的郑长生劝母的话。

他之所以答应前来看看,并没有答应接替夫子讲学,说白了就是冲着郑长生来的。如果真如夫子所言,那自己就收下这个孩子。

顺便教导一下学堂的孩子,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对他来说,年富力强的不在话下。

关键是这孩子得能入了自己的眼啊。

“郑长生是吧,年几何?圣人经典读到哪里?”他端起桌上的茶盏,轻啜了一口。

这是要考校儿子呀,李秀英心里紧张的不要不要的,儿子呀,你可得给娘争口气啊。

争取通过先生的考验,不然的话夫子的心血就白费了。

选择是双向的,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是说,你喜欢这个老师,这个老师就一定得收下你。

你得获取老师的欢心,达到老师的要求才可以的。

尤其是像方克勤这样的清高孤傲的读书人,他可不会轻易的收徒的。

达不到他心中的要求,任谁都没用,就算是夫子是他忘年之交的老友也不行。

自己表演的时候到了,郑长生看了看母亲紧张的样子,知道她此刻正替自己着急。

他稳定了一下心绪,拱手施礼道:“回先生的话,小子今年四岁,所读之书甚为繁杂。圣人之微言大义也学了不少,先生可考校一二。”

夫子微笑着看着郑长生,又看了看方克勤。嗯,此子也是个恃才傲物的,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先向方老弟来了个下马威。

还考校一二?还不是想借机试试方克勤老弟的才学,配不配做他的老师?这点小心思谁还看不出来?

郑长生如果知道夫子是这样想的话,估计跳楼的心都有了。

他还真没这么想,面前的可是方克勤啊,他倒头就拜的心思都有,这么粗的大腿不抱等待何时?

夫子哈哈大笑道:“克勤老弟,不妨考校一二。”

他知道,面前这一大一小两个读书人,都不是省油的灯。

郑长生这孩子跟小伙伴耍子的时候说,将来就算是要上学,也要拜在名师的门下,寻常的酸腐文人自己是不屑一顾的。

这话自己是听的清清楚楚的。你方老弟也不要自视甚高,不要以为是个读书人都对你仰望,如果要是通不过生哥儿的考验,你想收人家,人家还未必拜你呢。

他心里暗暗的道。

方克勤听着夫子意味深长的话,怎会不解其中之含义?

看来这孩子,果真是够狂妄的,不过很对自己的脾胃,老子

第23章 元何以灭

有句俗语叫:王八看绿豆对眼了。

虽然有些粗俗,但是话糙理不糙,用来形容郑长生和方克勤此时的心情,那是在合适不过了。

一个是博学鸿儒旁征博引,一个是稚子顽童博闻强记。

一问一答之下,尽显国学风流。

方克勤着实惊讶坏了,才多大点的孩子啊。竟然有如此的见地,他都不敢想象,这么一个小脑袋瓜子怎么会容下这么多的东西。

自己的儿子方孝孺十来岁了,又是在自己亲身教导之下,可是跟这孩子比起来简直不是一个等量级的。

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有点夸张,可是真的跟郑长生没得比。

尤其是当他问到元何以灭时,郑长生的回答让他惊掉了眼球。

其实他是看在儒学方面难不倒郑长生,这让他感觉很没面子,于是就抛出自己当年的得意之作来。

当年他就是凭借着乡试一篇文章直指元朝之弊,而一举成名的。

他出这一问的目的,就是要看郑长生活学活用的本事,要知道这可不单纯的是考校学问了,这事关治国理政,这关乎到个人的修为,关乎到眼界的高低,关乎到一个人是否是真正的人才的问题了。

大多数读书人只知道,之乎者也,你和他谈起来圣人治学,儒家之道,他可以给你侃侃而谈三日不休。

可是谈到治国理政,谈到民生福祉,他绝对会哑口无言。

这就是现状,这就是目前读书人的常态。

可是就是这样,国家的抡才大典还是一如既往的选拔这些人为官。

你说这样的人,能治理好一地百姓吗?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吗?

这也是他所深深厌恶的,朝廷曾征召他入朝为官,可是说实在的,他真的很不屑于跟这样的庸人为伍。

今日也借着考校郑长生的机会,他可以在指点之时直抒胸臆一吐为快。

多年来,他内心的愤懑和忧国忧民的思虑,压在胸口如同千钧巨石,使得他喘不过气来。

本来按照他的设想,郑长生无论如何也回答不上来的。

这简单的一句“元何以灭”,里面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多了,绝非一般的学子能言明的。

别说是一个孩子了,就算是国子监里的太学生,也未必能说的清楚。

可是,就这么一个孩子,才四岁多一点的孩子,竟然侃侃而谈,直指元朝时政的利弊,着实的吓了他一跳。

他现在心中,砰砰的激烈跳动,也幸亏他没有心脏病,如果是有的话,恐怕已经突然发作,命归黄泉了。

郑长生开口太吓人了,简直是细思极恐。

就算是八十老翁,饱学大儒也未必能有如此之论调啊!

“元朝之所以短命而亡,主要的问题是在于一个重要的问题上摇摆不定,那就是到底走什么路线的问题。

元朝的创立者忽必烈,是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所以,在他当政的期间内,政治形势还算是相对的稳定。

忽必烈是一个蒙古族人,虽然是靠着马上得天下的,但是他对汉文化极为的推崇,元朝的国号就取自《易经.乾篇》中的“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这句话。

不过他去世之后,元朝的统治者,就在路线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一派坚持以蒙古为基础的政策,奉行蒙古族为上,其他种族为劣的观点,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尤其是压榨汉人。

另一派则是认为应该延续忽必烈的路线方针,以中国广大的汉人为基础,采用儒家治国的策略。

这两个派系从在朝堂上的争论不休,发展到了兵戎相见,互相残杀。

忽必烈去世的短短三十九年的时间内,换了九个皇帝,就可见朝堂争斗何其之严重。

中央政局的极度不稳定,就为元朝的覆灭埋下了祸端,导致了元朝总体实力的衰落。

后来全国各地的农民起义军呈现星火燎原之势态,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元朝的统治者,还在为路线的纷争而内斗消耗着。

严重的内斗消耗,使得当年不可一世,横扫天下的蒙元铁骑已经变的不堪一击了。”

就算是方克勤自己,当年也只不过是从为政、为民方面去陈诉各种利弊得失,可是郑长生这孩子,竟然从根本上,从宏观上发表论述,直击要害,一语中的。

现在想来,犹自震撼不已,甚至都有点心惊胆战的意思。

方克勤目瞪口呆,久久的没说出一句话来,他很想哭,很想大声疾呼,很想一把搂过这孩子狂谈上三天三夜不眠不休。

知己,这绝对的是自己的知己。

他这一年来不断的思考着治国驭民之方略,可是总不得窥其门径,这也是他断然拒绝朝廷征召的最主要的原因。

一个为政者,不能为民谋福利,不能为国之建设发观点,提意见,那还不如不踏入朝堂。

郑长生的一席话,就如同拨云见日般的,惊醒梦中之人。

为政者,当从宏观思维去看待问题,是他最大的收获。

给他启发者,给他引路者,面前四岁稚子顽童也!

夫子陆繁手捻须髯是呆立当场,如同石化一般。

这论调也太惊世骇俗了吧?试问当世为政之大儒,治国之能手,谁能有如此宏大之见解?

他和方克勤两人面面相觑,久不能言。

李秀英虽然听的一知半解,可是知道儿子今日是着实超长发挥了。

首节上一节14/802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