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墨客 第13节

“要加紧了,村中的道路还剩一点尾巴,吃完饭就是点起火把也得修完。

然后大家可以休息一天。”郑长生有模有样的学着老族长的口吻道。

哇哦,就在众人还没来得及兴奋的时候,老族长接过郑长生的话,

“那哪儿行?虽然说村里的修好了,可是从村口到小石桥足有二里多地呢,得抓紧,县太爷说不定哪天就来视察。怎么能够休息呢?”

郑长生笑呵呵的道:“恐怕这真由不得族长爷爷,因为明天要下雨咯。”

老族长郑三旺眉头紧锁,点点头:“嗯,那是得抓紧。生哥儿说了,明天要下雨。今天大家一定要完成村里的活计。”

对于郑长生能够预报天气,现在大家都已经是笃信不疑了。

最初他说第二天要下雨,没人信他的,可是等真的下雨了之后,人们才想起来生哥儿的预测。

如果不是老族长问明了原委,向大家解说是怎么回事的话,恐怕村里的人还真是把郑长生当成天上的星宿下凡呢。

其实,这真没什么的,空气里的湿度变的浓了而已。

老族长虽然弄不懂生哥儿说的湿度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百信不疑。因为这些知识,生哥儿说了,都是从书中看来的。

书是自己送给他的,祖宗留下来的宝贝。

如果连自己的祖宗都不相信了,那自己还是郑家的子孙后代吗?

训完话,商议好下一步怎么办以后,老族长和五个小队长坐在一张小桌前,开起了小灶。

每人一碗喷香的肥肉片子,这是事先准备下的,另外老族长还有一碗腊酒喝。

这就是特权,任谁羡慕也没用。

老族长吧嗒一口肉,滋溜一口酒,美着呢!

小七神秘兮兮的凑了过来:“少爷,你怎知明天要下雨?”

郑长生在她脑门上拍了一下,“想知道?那少爷就教给教给你。”

老族长正夹肉的手停在了半空,侧着耳朵听。

“书中有农谚曰: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

也就是说,早上有了朝霞,这是明天要下雨的征兆;如果傍晚时分,有了晚霞,那就不用担心,第二天肯定是个大晴天。”

“哦,原来是这样的啊!少爷真棒,读书多了就是好,俺听人家说过,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小七揉着被郑长生拍过的脑门恍然大悟的道。

老族长频频的点头,连吃肉都觉得更香了。

不愧是神童啊,这么几个月的功夫就能够把祖上传下来的书,念的这么通透,而且活学活用,不服不行啊。

第二天,果真,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雨。

寒霜降后的冬雨,落在脖子里,那是透骨的凉。如果不是母亲不允许,他真的很想淋一次雨。

悠悠青山,沉寂乡村,农家小院,雨中漫步,别有一番诗情画意。

郑长生和小七站在廊檐下,伸出小手接雨滴。

后世的小时候,这是他十分喜爱的事情之一。

每到下雨,他都兴奋之极,和小伙伴玩的不亦乐乎,比谁手里接到的雨水多。

而且还会趁着老师不注意,把接到的雨水喝掉,美的跟吃了蜜蜂屎一样。

都说岁月无声过,时光难倒回。可是上苍真的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又一次重温童年。

这趣事儿怎可错过?

可是就在他把手掌心里接到的雨水,准备送入口中的时候,母亲恰逢其时的出现了。

一把拽过来,拿干毛巾给他擦干了小手。

“走,跟娘去见夫子。”

郑长生无奈的扬天长叹,尽管他非常的不想去见夫子,那个食古不化、张口闭口都之乎者也的老家伙,可是看着母亲郑重其事的样子,他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夫子在母亲心中的地位比之老族长,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说是尊师重道,这不假,可是母亲有着一种盲目的尊崇。

只要是从夫子那张掉了两颗门牙的嘴里念叨出来的,哪怕是芝麻样的小事情,那在母亲以及老族长眼里就是比天还大的大事。

这个时候母亲要自己收拾一新,跟她去见夫子,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老家伙,可别害老子哟!

第21章 方克勤

冬日的天色,夜幕降临的早,尽管此刻才酉时刚过,可是屋内已经有些昏暗,需掌灯方可看清。

一路走来,寒风呼啸,雨点落在斗笠、蓑衣上啪啪作响。

郑长生被母亲牵扯着,来到位于村西口和方家村交界的学堂门前。

篱笆小院,在风雨中显得有些孤零。

推开竹制院门,沿着青砖铺就的小道,走了进去。

道旁,梅花傲然枝头,芬芳馥郁,粉红色的花瓣上,晶莹剔透的雨珠儿顽皮的滑落。

梅、兰、竹、菊,梅为四君子之首,通常文人雅士甚爱其孤芳淡雅。

梅、松、竹又号称岁寒三友,在严寒中,梅开百花之先,独天下而春。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它又以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以立志奋发的激励。

夫子全名陆繁,字墨村,文人高士也。明洪武开朝立国,恢复汉家河山。

放牛娃朱元璋登基称帝,尊儒重道,遂请之出山,蒙学以孩童,授圣人之学,育国之良才。

曾恩旨于他使中枢,以年老体衰推却之,最后领受了这个闲云野鹤一般的差事。

若非他年愈古稀,无心向士的话,恐早位列朝堂矣。

草堂内,一盏油灯一局棋,对坐身影二三人。

两人手谈,一人围观。

和夫子对局的是一位青衫中年文士,手捻须髯,正陷于沉思中。

旁坐一小童,十岁左右,不时地斟茶续水,伺候在侧,郑长生并不认识。

应是中年文士带来的童子,因为夫子一人食,百家养,早已为村中妇孺皆知之事,从未听说有人在他身侧伺候。

今日轮到郑长生家提供饭食,夫子事先使老族长找李秀英说过,“有朋自远方来,农家浊酒待,家常菜蔬伺之即可。”

夫子的友人前来,岂能寻常饭食待?这李秀英哪里肯?

就是别的家庭给夫子送饭食,也不会敷衍了事的。都是把家中最好的吃食奉献出去。

这也可见此间的民风淳朴,对夫子的尊崇之情。

李秀英手里握着几十贯的财富,又有求于夫子,当然不能马虎草率。

酒是从金宁县城买来的醉仙酿,佐酒之菜,是煮的烂熟的五花肉,还有闷好的香喷喷的鸡子,外加两样时令菜蔬,用一雕花食盒盛之。

夫子在她的眼里,那已经是高不可攀的圣人了,夫子的朋友那也应该是饱读诗书的大儒才是,岂能以寻常粗鄙饭食待之?

儿子整日里在家里研读,时不时的要去学堂跟夫子讨教学问,虽然儿子尚未入夫子门下,可是也跟正式的弟子也无异样。

夫子说了,就是在学堂也不一定有在家自己钻研来的好。还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一个人的学问不在于师父教了多少,而是靠自己领悟了多少。

另外,学堂学童众多,要照顾大多数,那么郑长生就不能兼顾之。

还是在家自己修行,有疑难来学堂求教即可。

是以,今日他按照老族长的吩咐,带儿子一起来学堂,目的就是让儿子跟夫子和夫子的友人,讨教一下学问。

同时,她也有意的让儿子,展露一下学识,让饱学大儒指点一二,那将是受益匪浅的啊。

她是带着小心思来的,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郑长生母子的到来,并未影响到夫子和青衫文士的对弈。

夫子只是点头微笑示意,李秀英放下食盒,拉着儿子站在一旁观看。

貌似棋局到了关键节点,二人神情凝重,每下一子都沉思良久。

这盘棋应当是黑胜白负,夫子执白棋,看情况已经输了半目。

郑长生是学过围棋的,虽然是业余棋手,棋艺不是很高深,但是胜负之棋还是看的出来的。

夫子陆繁沉吟了片刻,放下手中的棋子哈哈大笑:“克勤老弟的造诣,今非昔比啊,老夫自愧不如,这盘负于你,我是口服心服。”

那中年文士拱手施礼,笑曰:“墨村兄,落子看似闲庭信步,却步步玄机,小弟甚为叹服!今日如非精力不济,是不会输于在下的,实在是胜之不武啊。”

他转过头对身边的童子言道:“孝孺吾儿,可曾悟到夫子奕理一二?”

童子起身,躬身施礼道:“父亲,孩儿愚钝,夫子奕理高深莫测,只悟得点滴尔。”

父子二人,一问一答,皆儒雅有序。

看的李秀英一愣一愣的,还真是大儒呀!连孩子都教导的这么谦卑恭逊,她都有点羡慕那童子了。

同时也有点自卑起来,自己的半瓶水学问,教导儿子实在是耽误了孩子的成长啊。

如果有这样的大儒教导儿子,以儿子的聪慧程度,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她的小心思哪里瞒的过夫子的眼,本来他今日让李秀英带儿子来就有推介郑长生之意。

自己的年岁大了,教几个顽童,识文断字的还行,可是真要他下功夫去教学生,他的精力还真是不够用的。

郑长生这孩子,他喜欢的不得了,可是奈何自己老眼昏花,实在是没有精力去教导。

今日邀约旧友前来,就是商讨学堂的问题,另外重中之重就是郑长生这孩子。

还有本不该李秀英送饭的,他是特意安排老族长告知,并且嘱咐一定要带生哥儿前来。

就是要在老友面前交代一二。

他拉过郑长生的手对青衫文士道:“克勤老弟,你考虑的如何?愚兄年事已高,本欲归乡养老,可奈何心有所忧。

如果老弟接替愚兄,散播圣人之微言大义,那老夫去之无憾矣!”

中年青衫文士沉默良久,看了一眼郑长生道:“兄所忧者,莫非此子?如此幼童,兄何以高看?”

夫子陆繁呵呵一笑:“方老弟可还记得数月前,老夫在信中邀请你之时所言?”

方克勤这个名字在郑长生的脑海里轰然炸响,元末明初之鸿儒也,其祖上三代从儒,元至正四年参加乡试,以策论直陈天下大势与政治得失,被考官忌,不敢录取。

一时间其名声大振,为汉家儒学之士甚为推崇。

没想到跟历史名人就这么的来了一个近距离的亲密接触,太突然了吧?

第22章 考校一二

如果面前的中年青衫文士是大儒方克勤,那面前的童子自然就是他的儿子方孝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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