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大农枭 第248节

“那公子是准备接受朝廷的册封?”于安脸上带着笑意道。

“这个册封肯定是有毒的,我估计,朝廷至少也要借我的手,除掉高开道,因为,他们给我的封爵,肯定是燕王。”于秋又道。

“高开道么?公子去信一封给董放和苏将军,不出一月,他的人头就应该可以送到洺州来了吧!”于安完全不把这当一回事道。

“如果我真的去信给董放和老苏,在他们带领人马进入北平郡的时候,差不多就是山东联军和墨家子对沙门岛出手的时候了,高开道的作用,就是帮助他们拖住我们洺州可能调给阚棱的援军。

毕竟,老苏所率领的鬼面骑士,在他们看来才是洺州最强武力,而他们的驻地,距离海边不到三百里,如果有我们洺州的海船转运,他们三日之内即可踏上山东本土,来去如风的鬼面骑士,能给他们造成巨大的麻烦。

也正是因为出于这样的考虑,李建成才会和李世民一起推动朝廷封我为王,让我们先跟高开道开战,那些山东世家子随后便好发动了。”于秋笑道。

“公子既然已经猜到了这些,应该早有安排了吧!”于安越听越紧张,然而最后却表情轻松的道。

能识破对方的奸计,那么,问题其实就已经解决了一半,于秋能在叛出家族之后,手头上没有任何力量的情况下,一举翻盘,取得胜利,在谋算方面的高度,根本就是他这样一个原本在卢氏一个别府里做底层小管事的人不能比的。

他对于秋很有信心,并且,忠诚度一直在增加。

所以,在这段聊天之后,于秋看到了系统页面里,来自于安贡献的七点信仰值和八点忠诚值,之所以不是十,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像赵河他们一样见识到电视机里的那些神迹,对于秋绝对信仰和忠诚吧!

“其实,当实力强到一定程度之后,是可以忽略那些无用的谋划的,李唐若真的以王爵为饵,忽悠我去灭高开道,我顺手将高开道灭了又如何?反正我也没有打算让鬼面骑士去山东大杀特杀。阚棱也不可能败给山东世家临时拼凑出来的水军。”于秋笑了笑道。

说完之后,他就迈步走进了库房之中,并且让于安在外面等候。

库房中,被定位为五六品的珍宝摆放的区域,有许多是天外陨石,高端玉石,万年海珊瑚这类的东西,于秋觉得这些东西平时摆着也是占地方,便开始翻找起了任务,将其全部换成积分,直倒腾了半个多时辰,他在库房里都清出了好大一块空地,积分页面里显示出来的分数,才达到三千,如果计算他缴纳任务时所用的珍宝的价值,其实都已经超过百万贯了,用给这些当世人觉得价值很高的东西兑换系统积分,其实是很亏本的。

而这一轮任务刷完之后,系统的页面里,也出现了好多新的品类可以兑换,于秋首先选择了武器类,并且直接往热武器上翻。

巴雷特高精狙击步枪,一万积分,这个代价太高,可能要将于秋的库房里一大半的东西都用光,划不来,直接不考虑。

M99半自动狙击步枪,八千积分,还是太贵,换不起。

然之后,于秋直接放弃了这些高端武器,把界面往下滑,五四手枪,又称黑星手枪,八百积分,一百米范围内精准射击,五百米距离仍有一定杀伤,压弹七发,威力大,结构简单,可靠性强,那么,就是它了。

于秋首先选择这款手枪,将其兑换了出来,在手上观察了片刻之后,便将其放在了摆放宝物的架子上。

他花这么大的代价兑换枪械,主要是因为他需要一个样品,让工匠们研究仿制,这种手枪,是非常适合装备给属下亲卫的,至于装备给军队突击进攻用的枪械,于秋最终选择了AK47。

不仅是因为这种枪只需要两千积分,在于秋可兑换的范围以内,还因为这种枪结构简单,坚实耐用,故障率低,分解容易,很好仿制。

虽然它的精准度很菜,但是射速还可以,军队大批量装备,一起起突突突,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的了,当然,想要仿制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要是全部靠积分兑换,即便是于秋现在很有钱,装备上几百支也可能会让他直接破产,因为,他刚才看过了,兑换物品的数量也不是无限的。

靠忠诚度,信仰值,感激值获得的积分,顶多是在兑换的时候,帮助打个折而已,没有完成足够多的物资收集任务,你是无法兑换到足够多的物品的,就像现在,于秋兑换出了一把黑星手枪,一把AK47之后,热武器这一栏,大多数武器的光点都暗淡下去了,显示为不可兑换状态。

两支没有子弹的枪械被于秋扯过一匹丝绸包裹起来之后,就拧在手中开始往外走,未来一段时间里,研究作坊的工匠们,就要围绕着这个两个东西打转了,理论上,山庄的研究作坊加上于秋的冶炼和物理水平,是具备制造所有零件和子弹的,只是需要花一些时间慢慢摸索而已。

“今天库房里少的所有东西,都算在我头上,我回头列一个单子给你,你让一些可靠的人收集一批材料到山庄来,记得做好保密工作。”于秋出来之后朝等候在门口的于安道。

将袖口里的钥匙掏出来,给库房上锁的于安点了点头道,“公子请放心,给咱们山庄的研究作坊收集材料的人,全部都是改姓的卢氏族人,他们牢靠的很。”

于秋点了点头不再多说,拿着丝绸包裹住的两支枪,直接往研究作坊那边而去。

拆卸枪械,给每一个零件画图,厘定制作标准和大致的制作方法,目前是只有他这样具备中级物理技术的人,才能做的到的,这一忙起来就是大半夜时间,直到鸡鸣时分,赵河等人集合晨练的哨声吹响,他才丢下笔纸,伸了懒腰,准备回房间眯一会。

才走到大山庄的大门口,于秋就听到了赵河略显严肃的声音。

“兄弟们,咱们未来面对的形势可能很严峻,而咱们现在又太弱小,所以,玩命的练起来的吧!当有一天危机来临的时候,我希望你们个个都是能够解决敌人,保卫咱们这个世界安全的英雄。”

得,几分钟的电视,直接就将赵河几人的危机意识推到了顶峰,然而,自己撒的谎,自己又不能拆穿,于秋只好叮嘱了两句,让他们量力而行,别练的太过,把身体给练伤了。

第三百零一章 玉米收获

一队穿戴的金光闪闪的妇人,提着篮子在田地里掰玉米棒子的场景,其实很炸人眼球,至少熬夜之后起的比较晚的于秋,在阳台上往下面看到这个画面的时候,迷迷糊糊的眼睛顿时就感觉清晰了许多。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之后,于秋就来到了水库旁边的田埂边,这里,房玄龄正和长孙无忌正围着几箩筐有差不多一尺长的大玉米棒子端详。

于秋才在他们身边蹲下来,就听到了赵七娘等人在田间的对话。

“秋哥儿可真是忍的住,像喜儿这样长的细皮嫩肉的姑娘,他也不急着收房。我们家老苏才去了外面几个月,就来信说想的慌了呢!回头得跟秋哥儿说说,给老苏放个假,让他回山庄里住一段时间,老娘我说不定还能再下个崽呢!”

“下崽应该不是你真正想要的吧!你想让你家老苏回来多跟你快活几天才是真,可怜的喜儿哟,都快十八了,还没尝过男人的滋味。”

“哈哈哈,就是,就是,一看七娘就是个贪欢的”

“你们这些货才贪欢呢!要不秋哥儿属下的那些亲卫们把持的住,你们这些老娘们只怕都往房里拉了好几个了”

赵七娘她们聊起这方面的话题的时候,台词一向都是这么的豪放粗糙,说的张喜儿的脸蛋上红霞乱飞,然而,众多妇人们却都是习以为常。

在她们原来的世界里,就是三件事,干活,吃饭,生娃。

现在于秋又给她们增加了一件事情,梳妆打扮,这让她们瞬间意识到了自己是个女人,需要美美的享受生活的乐趣,比如:聊天八卦。

像她们这样在身上挂着几百克金饰,在阳光的照射下各种闪的模样,简直就是土豪富婆这个词的具体表象。

还别说,这非常符合这个时期喜好艳丽装扮的大众审美,如果让她们几人穿戴这身金饰到洺州城,或者洺津渡的街头走上一走的话,一定会在妇人圈子里面刮起一阵戴金饰的风潮来的。

“这个玉米,究竟怎么吃?”将玉米的包衣和须子反复剥开查看了好几遍的房玄龄见到于秋过来了,立即开口问道。

“嫩玉米煮着吃,自带一种甜味,这种还带些水份的老玉米,可以烤吃,不过,最好是晒干了之后,磨成玉米面粉,做蒸饼,窝头,煮糊糊,或者压粉条吃,一般会比栗米和燕麦的口感要好一些,加一些其它材料,做的好的话,味道不输给小麦大米。”于秋撕开一个玉米的包衣,一边清理着玉米棒子上的毛须,一边道。

就他手中的这个玉米,放到后世高产田里,都算是品相极佳的,这与玉米种植下去之后,肥力,水份,日照都很充足,除虫除草工作做的无微不至有关。

于秋只需要掂几下手中沉重的玉米棒子,就知道,亩产量一千斤多斤是没跑了,这说的还是完全晒干以后的重量。

听了于秋的这番讲解,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其实是很想尝尝玉米的味道的,但是,这种高产作物种子得来不易,他们即便是心里想吃,也不敢表露出来。

倒是想偷吃的小虎,因为太过贪心,往怀里多揣了几个,结果暴露了,被于秋抓住之后,还咯咯笑的不断挣扎,硬是抱着最后一个没有被于秋掏出来的玉米棒子不松手。

看到在山庄里根本不缺美食的小虎都这么想吃玉米,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顿时就相信了这东西的味道很好吃,刚才下田的时候那些妇人们可就笑骂过,有人此前在地里偷吃过玉米,小虎就算不是主犯,也肯定是其中一个从犯,肯定是吃过玉米的。

午后,数十框被剥开了包衣的玉米棒子在山庄前院的水泥地晒场上摊开,在没有脱粒机的情况下,将玉米棒子晒的很干了之后,再用两个棒子手工相互磨,来达到脱粒的效果,是比较常见的方法。

厨房平时烤肉的铁架子上,就着做午饭时没有燃尽的一些柴碳,几条玉米已经被于秋用削尖的竹签串好,放在了上面。

老玉米其实不怎么好吃,不过,刷上一些野生的蜂蜜,那就不一样了,甜香的味道会让人直抽鼻子。

还没有吃午饭的长孙无忌看着金黄色且表皮逐渐爆开的玉米粒,咽了咽口水道,“你不应该那么着急着吃的,都还没有称重做记录呢!”

首节上一节248/519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