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嘿嘿直笑,迫不及待地倒上一杯浊酒,仰头饮下,再抓起一粒炸花生扔嘴里,表情那叫一个美。
“有酒,有吃食,怎滴没有曲儿乐呵乐呵?胜儿,拉曲儿,就拉你那二泉映月!”
陈胜:……
不是,真把这当酒肆啦?
还二泉映月,大雪天的拉这悲曲,也不怕把你送走了?
陈胜无语,不过他还是依老头的意,摸索起墙上挂着的二胡开始拉了起来。
二胡技艺是他从小跟老头学的,有一技之长,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至于二泉映月,是陈胜根据前世的记忆,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
千年琵琶万年筝,一把二胡拉一生。
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可谓是将二胡的悲体现得淋漓尽致。
绿蚁新醅酒,
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
能饮一杯无?
老人一边吃食喝酒,一边摇头晃脑地听着陈胜拉曲,好不自在。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
“好好好,青出于蓝胜于蓝,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呀!”
他饮尽杯中最后一口酒,大笑一声,脑袋重重磕在桌板上,没了生息。
陈胜:……
还真,送走了啊。
几天后。
雪停了,一座孤坟立在林子边。
陈胜把老人的尸骨火化了以后才入棺安葬。
在这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封建时代,算是大逆不道了。
但没有办法,他一走,乱葬岗那群眼里泛着绿光的野狗必然循着味儿过来刨。
甚至有时候过来刨的未必是野狗。
酒水落于碗中,泛起微绿色的泡沫。
陈胜将碗放在碑前,思绪又回到当年。
……
天怎么黑了?谁把灯关了?
痛,好痛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陈胜能感觉到眼睛上有蛆虫在蠕动。
下意识上手一摸,湿漉漉的,还带着股腥臭味。
蛆在他的眼睛上蛄蛹,而他在泥土中像蛆一样蛄蛹。
陈胜不断哀嚎着向四周求救,妄图有人能够发现,并施以援手。
可回应他的,就只有野狗的喘息声。
那群吃了人的畜生精得狠,它们在等,等陈胜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地分食,先撕开肚子,把柔软的内脏掏出来大快朵颐,然后再开始吃四肢。
但很可惜,它们的算盘落空了。
在陈胜奄奄一息,意识要和视线一样变黑之时,一个卖唱的老人来了。
“孽畜!安敢食人,滚滚滚!”
老人宛若战神附体,抡起二胡打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三下五除二就把野狗赶走了。
好吧,这些都是陈胜醒过来以后的脑补。
总之,他这条烂命,算是落在老人手里了。
老人先是用给马刷毛的刷子,刷掉陈胜伤口上的烂肉,然后再用盐水清理后包扎起来。
许是老天爷觉得他这个穿越者不该死得如此窝囊。
在这个没有消炎药的世界,陈胜居然奇迹般地痊愈了,伤口没有一丝发炎的症状。
而后他便开始跟老人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走到哪里,卖唱到哪里。
最后临了,回到老人的故乡,用积攒的一部分钱安家落户,与镇上的酒肆老板确认了你七我三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所以老爷子,你是早就知道自己大寿将至,才给我把生计都安排好了吗?”
陈胜露出一抹苦笑,拿起酒葫芦和墓碑碰了一下,痛饮一口。
“咳咳……这个世界的酒,真特么浑啊。”
“可是老爷子,我还有大仇未报,终究走不了你安排好的路。”
饮尽壶中最后一口酒,陈胜拍拍屁股站起身,今天是他待在小镇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如果有可能,陈胜也想碌碌无为过一生,平凡并不是罪过。
少了老人,不大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陈胜抽出枕头里的稻草,倒出一个钱袋子,这是他和老人多年卖唱所积累下来的钱,掂量了一下,不多不少,五两银子刚刚好。
好吧,他的手还没那么精准,其实是老人每天夜里数钱声都被“熟睡”的他听得一清二楚。
再次躺在硬邦邦的土炕床上,没有老人猥琐的数钱声入眠,辗转反侧的陈胜只能自己数钱催睡。
“一文钱,两文钱……”
数着数着,也不知何时,他进入了梦乡。
梦里的世界四周一片空白,唯有一个瞎眼的中年大叔手持杖刀早已等候多时,他的眼眉处有两道狭长的伤疤。
陈胜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每次看到他,就好像看到未来中年落魄的自己。
是的,在这个梦境世界,陈胜没有瞎,他能目视一切。
这就是他的金手指,额,如果在梦里和一个瞎眼大叔互砍算是金手指的话……
“久等了。”
陈胜朝着中年大叔微微躬身行礼,手中凝聚出一把杖刀。
他曾无数次幻想过热武器,想让大叔见识一下什么叫苇名剑法。
但很可惜,梦境把热武器给禁了,就是想破头,也端不出一把AK47。
至于什么倚天屠龙等神兵利器,也具现不出来,只能凝聚普通的冷兵器。
两人将手都搭在了各自的刀柄上。
就在这时,陈胜闭上双眼。
因为如果不闭,以他现在的实力,能轻松战胜这个大叔。
毕竟他早已经在大叔手底下“死”过上万次了,早就摸清了刀法套路。
在现实,他是个瞎子,老是有人欺负他,占他看不见的便宜。
而在梦境里,他仗着能看见,欺负大叔这个瞎子。
在反过来“砍死”大叔上万次后,陈胜终于良心发现(过于无聊),闭上眼睛在梦境里也变成了“瞎子”,和大叔再次激情互砍。
经过上千次的失败过后,陈胜有强烈的预感,觉得今天一定能战胜瞎眼大叔。
然后以目不能视的状态,再把大叔砍死上千次!
第3章 快刀对招
瞎眼大叔待在原地,手搭于刀柄上,侧偏着脑袋,聆听四周动静。
而陈胜则是屏气凝神,像猫一样,缓缓挪动着自己的脚步。
他知道,大叔不会走位,会在原地等着他。
上万次的对决,也让陈胜见识到了对方听觉之灵敏。
只要发出一点动静,瞎眼大叔的杖刀就会如影随形。
出鞘,收刀。
只需要眨眼的时间,就能在敌人脖子上切出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
虽然上万次的死亡让陈胜的刀法毫不逊色于瞎眼大叔,但身体素质却是最大的桎梏。
他才十五岁,在梦境里也是十五岁,身体发育尚未完全。
面对年龄在四十左右,力量经验二合一,正值巅峰的瞎眼大叔,盲目与之对招,结局不言而喻。
只消得几次对拼,陈胜就会后继无力,手提兵器招架时,会被瞎眼大叔用蛮力轻而易举磕开,顺势补刀斩杀。
所以二者之间的盲战,突出一个静字。
陈胜需要出其不备,一击必杀,否则拼刀次数越多,他失败的几率就越大。
而瞎眼大叔则是相反,靠着身体优势,他只需要守株待兔,等待陈胜冲杀过来,露出破绽,再抓住破绽,然后出刀带走其性命!
到底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还是干脆利落一击杀敌,就要看谁的操作更胜一筹了。
陈胜慢慢靠近到瞎眼大叔三步之遥,这已是极限距离,但凡再前行一点,就会被察觉到。
人在行动中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声。
而瞎眼大叔除了听觉灵敏外,他的嗅觉、触觉也远超常人。
三步的距离,风被遮挡,汗水的气味,随时都会暴露陈胜的行踪。
锵!
陈胜杖刀出鞘。
瞎眼大叔的杖刀紧随其后,却后发先至。
两道白色匹练划出一条弧线。
咔嚓!
什么东西应声而断。
两人交错对过。
滋啦!
陈胜丢掉只剩半截的刀鞘,杖刀插地三分,捂着左脖颈,鲜血不断从指缝中溢出,但他却露出得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