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白夜察觉到她的脚丫子微微缩了缩,不由得笑了笑,看来再清冷的女孩子,脚丫子也是敏感和害羞的,往往只要轻轻挠上一挠,就会变成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儿。
女孩儿细嫩的脚底板摩擦着他的掌心,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林白夜知道她的脚丫子比较敏感,也没有太过逗弄她,而是替她穿上了剩下那只高跟鞋。
穿好高跟鞋后。
妤儿站起身子,并拢一双高跟,理了理衣服,然后抬眸看向林白夜,眼里透着期待:“穿这双好看吗?”
对她来说,高跟鞋是必不可少的时尚单品,所以才买了很多双。其实有很多女孩子还没有到穿高跟鞋的年纪呢,就已经开始心心念念的惦记着高跟鞋了,也有一些年近半百的成熟女人,在她们的脚上,高跟鞋也是经常穿着的,更不用说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们了,毕竟哪个女孩子不爱美呢?可以肯定的是,在爱美的时尚界,高跟鞋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
“嗯,你穿上高跟鞋真的很漂亮。”林白夜上下打量着妤儿,语气带着赞叹。
她的气质本来就很好,现在有了高跟鞋的加成,就更不用说了,穿上高跟鞋后,她周身甚至隐隐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
明艳动人的女孩儿,穿上同样明亮耀眼的高跟鞋,必然会是人群中最耀眼、最夺目的存在。
得到林白夜的肯定,妤儿露出自信,伸手撩了撩耳边的长发,让其披在身后。
顿时,女孩儿那黑色瀑布一般的直发垂落至腰际,即使穿着普通的职业装,也显得格外耀目,让林白夜的呼吸都慢了几分。
见到林白夜的反应,女孩儿心里微微得意。
“谢谢你帮我穿鞋子。”她简直美极了,过来就搂住林白夜的脖子,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他。
在最适合的年纪,她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儿,很喜欢很喜欢。
林白夜还没反应过来呢,她就已经在他脸上轻轻一吻......
“这是奖励你的。”
女孩儿脸红了红,但是嘴角却微微翘起。
林白夜看着眼前笑盈盈的女孩儿,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被亲过的脸。
这还是那个极其容易害羞的妤儿吗?
看来穿上高跟鞋确实会给女孩儿带来很大的自信。
他记得有一份研究表明,大部分女性都感觉穿上高跟鞋后会变得更自信,有七成女性表示,工作中穿上高跟鞋会自然而然地感到自己更有实力,对自己的能力也更有信心,而且最重要的是女人穿上高跟鞋后走路会不自觉地抬头挺胸,注意自身体态,自信且气场全开。显然,高跟鞋已经成为了职业女性在职场上的自信来源,对于她们更意味着成功。
“怎么了?”妤儿见林白夜愣住不说话了,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回过神来的林白夜刚好看到她的樱唇微微张开,那两片薄唇简直粉嫩得要了人的老命。
“我觉得奖励还不够。”
林白夜在妤儿耳边说道,而后眼神火热地盯着她。
妤儿眼里闪过一丝慌乱,因为林白夜已经凑上来了。
凌乱的高跟鞋声回荡在别墅客厅,她被迫后退了好几步。
高跟鞋裹着她纤细的脚踝,她踉跄着被林白夜逼到了墙上,没地方可退了。
高跟鞋跄跄的脚步声停了下来,此时的客厅很安静。
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还有急促迭宕的呼吸声。
她刚想说话,林白夜就低下头,贴上她的唇儿。
她抿紧了下粉唇,有些拿他没办法,只好踮起脚尖配合他。
双手不由自主的搂上了他的脖子。
她的后背紧贴着冰凉的墙壁,为了能亲到林白夜,两只性感的黑丝小脚垫离了高跟鞋,螓首微微后仰着,紧闭着一双美眸。
良久,唇分......
林白夜睁眼看向妤儿,有些意犹未尽,这个软糯清甜的女孩儿真的太诱人了。
“唇膏都没了……”妤儿娇嗔抱怨,不满地朝林白夜轻轻皱了皱小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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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化妆的时候她给自己涂了淡淡的粉色唇膏。
林白夜笑:“不用涂唇膏你也很漂亮。”
妤儿白皙的手指拢了拢发丝,给了他一个白眼,“我房间里有你的衣服,快去换上吧,我开车送你去上班。”
“好。”林白夜记得自己上次在这儿过夜的时候,换下了一套西装。
他知道妤儿肯定已经洗好了,只是没想到她放在了自己的房间里。
片刻后。
林白夜换好衣服出来,标准的正装,外面是黑色西装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
妤儿看向他,一双水灵的眸子亮晶晶的,她觉得林白夜真的很适合穿正装。
他的身材挺拔,再普通的西装穿在他身上,都显得异常帅气,总之她是这么觉得的。
她仔细打量着林白夜,下意识就踩着高跟鞋走过去。
“扣子要扣好。”
走到林白夜面前,她伸手帮他把衬衫扣子认真地扣到最上面一粒。
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她对穿搭有一定的强迫症。如果上身的衬衫作为打底,外面穿西装外套或者风衣,那么就可以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扣起来,那样与外套的气质更搭,使人看起来严谨认真,气质也更好。
“领带没系好呢。”
给林白夜扣好衬衫扣子后,妤儿发现他的领带系得很随意,又认真地替他重新打好领带。
林白夜见她替自己系领带时很自然,动作温柔又认真,他眼睛里蕴含着笑意,这姑娘以后一定会是个贤惠的妻子。领带系好后,他又静静看向她帮自己整理衣领的双手,女孩儿这双手不仅灵巧,还很漂亮,十指纤纤,指甲是自然的粉红色,光是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
第213章 林震权回来了?
给林白夜打理好着装后,慕诗妤又细细打量着他全身上下,眼睛亮晶晶的。
她自己也穿着正装,和他很般配呢!
开车去上班的时候,林白夜负责开车,而慕诗妤坐在了副驾驶。
本来她是想亲自开车送林白夜去上班的,可林白夜不肯,她只好随着他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天气很好。
早晨的阳光很暖和,微风和煦。
慕诗妤坐在副驾驶座上,打开了车窗,窗外是繁华的城市景象,高楼大厦林立,身边则是自己最喜欢的人,她觉得鼻尖里都充满了甜蜜的气息。
以后的生活,如果都是这么美好那该有多好啊!
试着想象一下。
上午,两个人一起去上班,他开着车,她坐在副驾驶,歌单里放着两个人都喜欢的歌。
等到了下午下班的时候,他会去接她。
第二天也是如此,然后等到周末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去买当天要吃的菜,接着回家一起做饭。
两人始终陪伴着彼此,一起到老。
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很简单,也很幸福。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看向了正在认真开车的林白夜一眼。
望着他的侧脸,她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他一定也是这么想的。
来到市局门口,林白夜下车了。
然后随口一句。
“走了,拜。”
“嗯。”
慕诗妤也从副驾驶下来,站在车门前,静静地看着他从市局大门口走了进去。
她注意到林白夜刚走进去,就有几个同事笑着和他打招呼。
他的同事也和他一样,都一脸的朝气蓬勃呢。
有两个她认识,好像是叫张云浩和林小林吧?
白夜他真的很厉害呢,明明不久之前他还是一个刚毕业的警校生,一个新人,但是现在呢,他已经被围在一众同事之间,闪亮到仿佛微微发着光。
慕诗妤的嘴角清甜翘起,这就是她的男朋友呀!
微风吹来,一些路过的行人看向她,眼睛里顿时露出惊艳。
这个长发及腰的女生,长得真漂亮啊,可她好像在盯着某个人的背影,而且眼神特别的宠溺。
“人都走了,还在眷恋啊!”一道磁性的女声响起在慕诗妤的耳旁,她微微一愣,转头的刹那,视野中有几根发丝随风飘荡而下,然后她就看到了秦安凌那张熟悉的脸庞。
此时秦安凌正眼角含笑,打趣地盯着她。
“安凌姐。”
被人撞破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慕诗妤看了看自己的脚尖,手拉着车门把手就要打开,“我先去上班了。”
“等等。”秦安凌拉住了她的手,知道她脸皮薄,也没有继续调侃她,而是正色道,“小姐,林震权回来枫叶市了。”
闻言,慕诗妤蓦地抬头,眼睛里透着惊讶,“你是说......白夜的父亲回来了?”
“嗯,他今天和夫人约好了见面,还说想顺便见一下你。”停了一下,秦安凌试探着问道,“你要去见他吗?”
慕诗妤和她母亲的关系不太好,秦安凌是知道的,有夫人在的地方,这倔强的丫头不一定会去。
“去。”慕诗妤很坚定的回答。
然后又有些许紧张,“安凌姐,这次你陪我一起去吧。”
伯父要见她,她不可能不去的。
只是......尽管她以前也见过白夜的父亲,但那时她只是以一个普通小辈的身份与他交谈,现在有了林白夜女朋友这一层身份,当然就不一样了,类似于儿媳妇第一次见公公的那种感觉,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好。”秦安凌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她告诉慕诗妤这个消息,本来就是打算陪她一起去的。
慕诗妤仿佛又想到了什么,“伯母和雅欣知道这件事了吗?”
秦安凌摇了摇头,“应该是不知道的,林震权这次回来很低调,没有回林家,而是住在市郊的天水别墅区。”
“天水别墅么......”慕诗妤轻声自语,她知道那里一直是林氏的产业,只是后来林氏集团撤出枫叶市后,就被搁置了。
林伯父回来,住在那里她不奇怪,至于他为什么要瞒着伯母他们,她就不清楚了。
或许,林伯父应该是有他自己的打算吧?
......
林白夜是和张云浩以及小林一起走进二小组办公室的。
三人刚坐下不久,赵柠芯就来了。
“大家早啊!”她朝林白夜三人打了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