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阴阳两界 第26节

再过一百年,人们可以在现在留下的相片里想象我:我和大家一样,目光呆滞,脸色灰暗,模样儿傻的厉害。现在你到美术馆去看看十六世纪的肖象画,就会发现上面的人头戴假发,长一张大屁股脸,个个都是傻模样。过去的人穿燕尾服,瘦腿裤,显得头大身子小,所以很难看。但这样的装束在当时,一定是了不起的好穿着。以此类推,现在的人不论穿什么,将来也会傻的厉害。基于这种心理,所以我根本不打扮,经常不理发,不刮脸。当然,小孙是女孩子,不能和我一样。她经常打扮得干净漂亮,因为留着齐耳短发,下面的头发茬每天都要推一推。因为这些原因,我们俩在一起不够班配。但是我们俩经常一道去逛大街,表示我们在恋爱。这是计划的一部分,首先做出了恋爱的姿态,将来请求结婚就不至于显得突兀。

将来的人谈到我们结婚前的到处奔走,一定会感到奇怪。我根本就没有逛大街的欲望,我常年呆在地下室里,很少走动,所以腿上的肌肉都退化了,白天走了路,晚上就腿疼。天寒地冻,不能去公园。我们总是在商业区里逛,但也没有要买的东西,更没有买东西的钱。过去我一个人在城里逛,老是低着头,看看地上有没有掉的钱,这是我几十年的积习。现在我也和小孙在北京城里闲逛,我倒是不低头,但是对一切都视而不见。倒是小孙时常有所见,走着走着就会忽然捏我一把,说道:看见了没有,刚才那个人盯着我看。听了这话,我就会猛然转过头去,大声说道:哪一个?她把我拉回来说,别这样,你要把别人吓死了。走到街上,我有时也会注意到她忽然把小嘴一扁,小脸一扬,脸上似笑非笑的模样。要不然就是忽然抓住我的胳臂,把全身挂在我身上。这大概是因为又有人看她了。但是到底是些什么人在看她,我一个也看不见。

星期天小孙把我带到王府井一家理发馆门前,让我往橱窗里看。我看了好半天,才认出橱窗里有一张相片是她。那是一辐黑白上色的相片,再过一百年,人们就会根据相片上的水彩,断言拍照时彩色摄影尚未发明。相片上的小孙涂了个红脸蛋,和她本人一点也不象。那相片就象现在看到的玛丽莲梦露,或者猫王的相片那种五官不清,色彩斑斓的样子,露出五十年代那种村气土气;但是再过一百年,人家看到一个女孩子站在橱窗里自己的相片前流连忘返,也会露出会心的微笑。我对她说,快走罢,呆会人家会出来说:小姐,是不是想把相片要回去。她就勃然大怒道:你说什么呀你!

小孙说,她在大街上走时,经常迎上这样的目光:先是盯上了脸,然后一路向下搜索,在胸部久久的停留。然后久久端详她细长的腿。她对自己的腿很是骄傲。这种景象我从没看见过。我想人家也许是在看她那条石磨蓝的牛仔裤,那条裤子值我一个月的工资。她对这种说法十分愤怒,说我在蓄意贬低她。其实我没有这样的意思。我早就注意到她的头发细密茂盛,柔软光滑,就象一只长毛猫的毛一样,每次从外面回去,走到医院门口时,她都要把手伸给我,让我拉着它。那只手非常小,柔若无骨,又凉又滑。我们拉着手从门口进去,她还要去问传达室的老头:有我的信没有?然后和每一个见到的人打招呼。我和小孙谈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我和小孙每天下了班就到王府井喝咖啡。后来我对咖啡上了瘾,每天必须喝五大杯,否则就呵欠连天,而咖啡太贵了,比外国烟还贵。据马大夫说,我这叫作咖啡因依赖。他又要给我治这种病,但是我拒绝了。我怕他用咖啡搀上大粪给我喝,据说他就是这样给人戒烟。我只是向他打听外界对我和小孙恋爱的反应。他告诉我说,情况不容乐观,人家说,小孙是面子下不来。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她借用我在她前男友结婚那一天去给她撑过场面之后,如果现在就不理我,则显得太冷酷,太薄情。因此她必须和我假恋爱一段,然后再把我甩掉。这就是说,一个女孩子,应该表现得温柔多情,尽管她其实不是那么温柔多情,也要假装成这样。这也就是说,小孙借用我去参加婚宴的事现在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件事起初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是我,一个是小孙,还有一个就是马大夫。我们每个人都有把这件事泄露给别人的嫌疑。马大夫主动告诉我说:这件事我可没对任何人说过,也不知别人怎么就知道了。

假如马大夫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小孙也不告诉别人(这事对她名声有损),剩下只有我最可疑。但是我成天呆在地下室,从来不和外人接触;最后的结论就是我们谁也没告诉别人,这事就自己传出去了。由此得到一个推论,我们医院里现在安装了一台可怕的仪器,可以窃听全院每一个角落。这台仪器由一个长舌妇操作,她听到了我们在地下室里的谈话,然后就告诉了医院里每一个人。但是这件事非常的不可能,因为他们安这仪器时,必定要找我。我是全院唯一的电气工程师。连我都不知道医院里有这台仪器,那就必定是没有。

根据医院里现在的传闻,小孙是个极好面子的姑娘。她不乐意在前男朋友结婚那一天显得孤独无伴,所以借用了我。这是很正确的。根据同上传闻,她的小算盘又极精,找一个阳痿的男人来撑场面,将来不会有任何损失;有损失的是我,因为我被女人耍了。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实际情况是小孙正在献身于科学,准备在我身上探索一条治疗阳痿的新路。我和她是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当然这一点是秘密的。在开始治疗前,她必须嫁给我,然后治疗才合法,治好以后,才好写报告,拿出去发表。为此必须叫大家相信我们在恋爱。

小孙说,我们俩必须在人前再亲密一点。她建议我们中午时到门厅里去接吻,但是我觉得过于肉麻。于是她建议我们从外面回到医院里时,显得再亲热一点。这就是说,在经过大门时,她要骑在我脖子上。我问了她的体重,体检时什么也不穿是四十三公斤,现在着了冬装,顶多也就是四十八公斤,这不算重;更何况她说,把你治好了以后,骑我的时候还多着哪;所以我实在没有理由不答应她。

在小孙骑我脖子之前,发生过很多事。首先是小孙说,她要扮演我未婚妻的角色,就要处处管着我。自从我成了小神经以后,已经习惯了别人对我耳提面命。在这些人里,女人尤多,多一个小孙也没什么。比方说,我去领工资,会计一定要再三关照我说:你数数,这是一百三十元。其实没有什么好数的,总共是一张一百元的大票,三张十元小票,完全可以一目了然;

更何况数也数不多。因此我拿了钱总是看都不看就往兜里一揣。但是那个二十三岁的小会计一定从柜台后面赶出来,把我兜里的钱掏出来,当着我的面数一遍,然后再塞到我口袋里去。我到食堂里去买饭票,管理员大妈也会把饭票对我一五一十的交待:这种红的是菜票,那种绿的是饭票,千万别搞混了。其实我只是阳痿而已,并不色盲,更不是低智人。但是因为我阳痿,就不能阻止别人象关心低智人一样关心我。

人家总要把男人的大脑袋和小脑袋联系起来看,小脑袋不行的大脑袋一定不行----这成了一种成见了。我也无心去纠正这种成见,因为既然是成见,就无法纠正。我只管我行我素,呆在地下室里不出来。这样省了好多的事:因为大家都觉得我是个傻子,所以什么开会、学习等等都不叫我去了;这样省了我和大家一起磨屁股。

后世的人,对我们要开那么多的会一定惊诧不已,因为到了那时候,只有总经理、部长、总统才须开那么多的会。所以那时的人一定会以为我们都是些很重要的人物。其实我们不过是些电工、技师等等,开会讨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已。

而且要开这样的会,必须有一条坚硬的鸡巴,软的不行。过去我除了领工资和买饭票,从来不到楼上去,现在发现连领工资都不必去,因为工资是小孙领去了。饭票也不必去买,因为饭票是小孙代我买了。别人还说,现在好了,王二的事都可以交待给小孙,省了多少麻烦。说完了总要哈哈大笑一通。

小孙和我谈恋爱,结果是我们俩都变成了一种气体,叫作什么一氧化二氮,或者说,叫作笑气,人家一见到我们在一起就要笑。但是我们既然是气体,当然就没有自觉性。我和小孙一道出门去,走过楼道时,小孙一定要叫我站住,给我掖好围脖。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围脖,因为我长得相当肥胖,一点也不怕冷。但是小孙一定要这样做,她说这是在大庭广众下和我亲热的唯一机会。

掖围脖的时候,过路的护士就会站下来,说道:“小两口出门去呀?”等等。小孙伶牙俐齿地答道:到王府井买点东西,等等。说完了我们一同向前走去。

走不了几步,一阵大笑就会在脑后炸开。这时我们转过身去,就会看到那些护士聚成一堆,个个个脸色涨红。很显然,她们是在嘲笑我们。我就想转回去,把她们教训一顿。但是小孙把我拉住,叫我沉住气。她说这种情况会改变的。然后她就挽住我的手臂,把全身都挂在我身上。因为我壮的象个狗熊,而她长的娇小玲珑,所以这么挂着还算好看。假如双方的身坯换过来,那就象蚂蚁举着一片饼干渣,一点也不好看了。但是尽管她使了很大的力气往我身上贴,别人也不相信她真的要和我谈恋爱,更不要说真心嫁给我了。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形容我们的医院:这是一座四四方方的院子,四周围着栅栏。院子里全是一些古旧的灰砖房,有一些是两层的,有一些是三层的。他们想象起这些房子,就像现在我们想象地下的墓葬一样。那时候的房子大概都是一百层的大厦,底下五十层放汽车,上面五十层住人。在这些墓葬里,有一些人穿着白大褂来来去去,还有人穿着淡蓝色的睡衣睡裤来来去去。在这些灰砖楼之间,有几片草坪,几颗半死的树作为装点。但是我既不穿白大褂,也不穿蓝睡衣,穿一件粗蓝茄克衫,在这座古墓里显得很扎眼。但是我根本就很少到上面去,所以也就很少叫人看见。

小孙那天骑着我脖子走进医院时,是星期天下午五多钟,门诊下了班,天气又很冷,所以到处都看不见很多人。我驼着她,两个人连在一起有两米五十左右,只能小心翼翼从拱门正中通过。两米五十的庞然大物从医院的正门走进去,可算是惊世骇俗之举。这个举动总算是引起了注意,第二天妇科主任就去找小孙谈话,叫她注意影响。但是这个举动也是非常费力的。假如你到过草原,见过人家骑骆驼,就会理解了。骑马骑驴都可以飞身而上,但是骑骆驼时这样干就绝对不可以,因为骆驼高了。你必须使骆驼倒下来,然后才能骑上去。但是骆驼一般是很不乐意倒下来的,赶骆驼的人要拿个装铁尖的小棍子,围着骆驼转上半天,敲敲前腿,敲敲后腿,磨上一两个小时的嘴皮子,骆驼才肯倒下去。那天下午,我就是那只骆驼,小孙就是赶骆驼的人,但是她手里没有赶骆驼的棍。她只是一遍又一遍的说:你快蹲下来呀!

我在蹲下之前,先把医院门前的街道打量了很多遍。那条街不算宽,扫的干干净净。星期天下午,没有很多行人。然后我又把小孙的脸打量了很多遍:那是一张白白净净的娃娃脸,留着刘海,嘴巴很大。那时我想的是:记住了,就是这娘们要在大庭广众下骑我的脖子,叫我名声扫地。最后我就打量她的下半身:就是这东西要骑上我的脖子。洗得干净净的牛仔裤,又白又亮的护士鞋。最后我毅然决然地蹲了下来。她一把就揭下了我头上的帽子(那是一顶剪绒皮底的帽子,和二号的钢种锅一样大),然后哈哈笑了起来,说道:王二,你小时候头上几个旋?我知道自己是三个旋,因为一旋宁,二旋愣,三旋打架不要命。但是她说:你现在只剩一个旋了。她妈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几个旋?我爸爸不到四十就秃了头,根据遗传,我现在本该一个旋都没有。

后来我就看见两条细细的小腿搭上了我的肩膀。在我站起身之前,那双小手还在我脸上摸了老半天。这倒不是在调情,而是在找可以抓的地方。最后她抱住了我的下巴,说一声起。我就站了起来,脖子后面热烘烘,想起了一句歇后语:大姑娘骑瘦驴,严丝合缝。虽然我不是瘦驴,但是体会到了严丝合缝的感觉。这感觉非常的不好。尤其是她在我脖子上上下磨擦了几下后说:王二,这感觉非常古怪!好象是我把你生了出来!这时我往左一看,看到一条裹在洗白了的粗布里的大腿,往右一看,也是一条这样的大腿;这是我一生未曾见过的景象。这两条腿一齐夹紧,夹得我眼冒金星;我的感觉就更坏了。这时我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天方夜谭》其中水手辛巴达的故事,那位辛巴达也被海老人骑过;但是海老人是个男人,所以辛巴达也没有被人如此严丝合缝的骑过。有史以来,有这种经历的,我是第一人。我就这样走进大门去,影影绰绰地发现有好多人在楼上的窗口看热闹。

小孙初次骑我脖子的事就是这样的。有关这件事,还可以补充如下:开头我是不乐意让她骑的,但是她把我说服了。她说,就她个人而言,对我的脖子是很尊重的--我比她早毕业好几年,所以这是老学长的脖子;我比她大了十五六岁,所以这又是一位大叔的脖子。无论从哪方面说,骑这个脖子都是大不敬。但是为了事业,非骑不可。虽然这些说法相当牵强附会,但是我也无法批驳。而正式骑上去了之后,她就毫无崇敬之心。走过大门时,她把身体挺直,去够门顶上的灯泡。走过楼门时,她又蜷成一团,把我的脑袋整个包住。从大门口,到地下室门口,她总共在我头上盘踞了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她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其实这个故事我早就知道,典出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假如你在那书里查不到这件事,你不要和我计较,我是小神经)。这故事说,某阁老家盖房子。按照中国的传统,盖房子时对梁柱之类都很崇敬,柱上要贴“擎天金柱”,梁上要贴“架海银梁”等等的红纸,安柱架梁时还要放鞭炮。当然了,这是生殖器崇拜的遗风,除了梁柱,祖宗还崇拜大炮,高塔以及一切又粗又长的东西。该阁老家放过了鞭炮,正要吊梁,发现一个丫环正骑在梁上。按照中国的传统,有一个东西是最肮脏,最不洁的;那东西却紧紧贴在了圣洁的架海银梁上。大家看了无比愤怒,有喊打的,有破口大骂的。但是那丫环却拍拍那东西答道:你们瞎嚷嚷什么?帝王将相,皆出于此也!

这个故事我讲起来是这样的,小孙讲起来就不是这样。首先,她把出处记错了,说是《聊斋》;其次,她也不记得骑的是什么,只记得是骑个很神圣的东西。结尾倒是记住了:帝王将相,皆出于此也。讲完了以后,她还问我有何感想。我只谈了一点感受:你给我下去!从大门骑到这里,还没骑够哇!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感想,就是她的裤子很干净,是用有香味的洗衣粉洗的,另带一点漂白粉的味道,这些气味很好闻,但是我没有说出来,我只是说这故事她完全讲错了。但是我丝毫也没有贬低她的意思,因为很少有女孩子会去看纪晓岚的书,所以就是看得不仔细也属难能可贵。谁知她根本就没看过纪晓岚的书,这个故事是她从老师那里听来的。原来她们在大学四年级分到了妇科实习,眼看后半辈子就要专门看这个东西,所以大家情绪沮丧。带实习的老师就讲了这个故事来鼓舞士气。这故事的寓意就是要让她们记住,眼前这个东西其实是很伟大的:帝王将相,皆从此出也!

小孙给我讲这个故事,也是想鼓舞我的士气。她还说,她有一个完整的计划,给我治阳痿只是其中的一环。这个计划包括将来写一篇医学论文,一本书(记实文学类的),《我治好了阳痿的丈夫》,以及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报告。干完了这件事,她就可以一举成名。要做这样的研究,和我结婚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受到社会方面的指责。考虑到这个研究惊世骇俗的性质,现在必须好好演出恋爱一幕,免得叫人看出漏洞来。这孩子是四川人,四川人就是有一点疯,而且她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处处透着诡异的模样。她还怕我不乐意,答应将来把全部稿费都给我。为了这一切都能顺利实现,我也要付出些努力,其中就包括让她骑我的脖子,并且不要忘了,抵住我后脑那个东西,帝王将相,皆从此出也。

小孙骑过了我的脖子以后,我觉得丢尽了面子,更不肯上楼去了。这更合了她的意思,每顿饭都是她给我打来,可以向食堂里的人表示,我们的关系又进了一步。这就使她需要一架小计算器,以便每天晚上和我清帐:早餐的油饼是多少钱,中午的肉片又是多少钱。这些都要从我的饭票帐上支出。后来我从会计科送来修理的仪器里找到了一台,是精工牌的,上面带有一架打纸条的打印机,不但能算帐,还可以打印收据,花了五分钟修好了给她用。在找到那台计算器之前,一切都要从她的小脑袋瓜子里算出来。这时她躺在我房里的空床上,搜索枯肠,挖空心思,再加上搔首弄姿,看上去真叫人于心不忍。我自己也是医学院毕业的,所以真不能相信医学院能把人教得不识数。我们俩不但都是医学院毕业,而且是同一所医学院毕业,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学医疗仪器,她学临床医学,但是这一点区别就使她时时问我十二减九等于几。但是她算帐的模样还是满好看的,从她拖在地下的两条腿来看,你该相信她是仰卧在床上,但是从她的上半身来看,你又该相信她是俯卧在床上。假如是我在做这个姿势,下半生就要卧床不起了。那时候正是下午五点钟左右,一抹残阳从窗口照进来,正照在那块空床板上。她穿着一件牛仔上衣,脖子后面镶了一块三角形的皮革,一头柔软的短发都被她搔乱了。算到心力交瘁时,她就专心地去闻那只圆珠笔。这些表现一点也不象个人,倒象一只猫咪。这叫我觉得让她来给我治阳痿,实在不好意思。假如是个胖大女人,再长一点胡子,那就好意思了。

这个小家伙每天还要给我讲一课,对着“帝王将相”的图谱,给我上女性的生理解剖学。有件事已经讲了不下十次了,就是一到了我能在帝王将相里站住了脚,我们俩必须立即离婚。就其本心来说,她一点也不想嫁给我,到时候一定要离婚,绝对不准赖的。我当然同意了,但是有另一个问题要提出来的,就是假如治疗没有效果,我老也进不到帝王将相里面去,那该如何是好。她说那是绝对不会有的事。人家Masters和Johnson作了那么多例实验,应该是很有把握。实在治不了,也只好离婚算了。反正双方都没有损失。为了避免将来离婚时闹纠纷,现在就该把帐算清。凡是共同开支,一律用二去除,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然后再四舍五入。

就我的本心来说,也一点不想娶她当老婆。我一点也不想娶任何人当老婆,但是很想把阳痿病看好,省得大家拿我当个怪物。所以我们俩在这方面一拍即合。为此就需要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取得性交的许可。我们俩正为此作出努力。下个礼拜天,我们又出去转了一天,晚上她又是骑着我的脖子回来的,这一回引来了更多的人来看。

这一回我觉得她的裤子凉飕飕的,气息芬芳,不是洗衣粉的气味,也不是香水的气味,很可能来自帝王将相。那个东西,我虽然结过婚,却没有见过,现在每天看图谱,渐渐感到十分亲切。经过了一段时间训练,她认为可以了,我们就打报告请求结婚。谁知道居然出了意外,人家不批准。

后来我觉得这整个事情象一个谜。不知道为什么,小孙想和我结婚,也不知为什么,我会同意和她结婚。从表面上看,她是想给我治阳痿,做一项医学试验,其实这样的理由根本就不可信。从表面上看,我是想让她给我治好这种病,以便从此作个正常的男人,但是这个理由也一点不可信。其实我并不渴望从此做个正常的男人,小孙也不渴望做成这个医学试验。这件事从始至终都可疑得很。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我觉得她是自己人,她也觉得我是自己人。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们俩有缘份。

第二章

二十年前,有一冬天的早上,我骑车去找一个人。当时北京的上空飘着一层混了煤烟的脏雾,好象一口粘痰;我的自行车喀喀做响,好象一只铁皮玩具鸭子;我穿了一件油腻腻的棉袄,头上戴了一顶旧毡帽。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北京城的中心是紫禁城,绕着紫禁城有一些街道名和紫禁城有些关系,比方说,太仆寺街,光禄寺街,内务府街等等。有条胡同叫饽饽房,大概那里过去是专给皇宫大内蒸饽饽的;有条胡同叫奶子府,过去大概住了一些为大内服务的奶妈。些胡同里的房子都不怎么样。七三年到七四年,我经常到那一带去,对那一带的情形知之甚详。当时那一带的胡同里都铺了柏油,但是胡同还是那么窄。有些破房子拆掉了,但是没有好好翻盖。新盖的房子都是用烧得很次的红砖砌的,背面甚至是空心的煤渣砖。没有翻盖的房子都是又矮又破的四合院,和过去完全一样。

和过去不一样的还有每条胡同里都多了一间灰渣砖砌的小房子,那就是公共厕所。过去这种房子也有,但是不那么多,这是因为院里的茅房都被填死了,大家都得上公共厕所。自从有了这种小房子,每一条街都臭得厉害。

冬天里我骑一辆自行车,从那些胡同里经过,路两边都结了薄冰。我看到那些房子上都喷上了青灰,好象死了爹又死了娘的模样。过去北京城里,只有煤铺墙上才喷青灰。但是尼克松来北京时,到处都喷了青灰,象煤铺一样。大概觉得这样比较美。我小的时候就没看出煤铺怎么美。我是清晨路过那些胡同的。北京城里当时有一层薄雾,所以没有风。天气很冷,但是并没有冷到冻鼻子的程度。

那时候除了上早班的人,都还没起来。在胡同口碰见一位少妇,正在倒尿盆。她的头发还能看出一点理发馆的模样,身上裹了一件缎子的(或者是线绨的,这两种东西我分不清楚)的丝绵小棉袄,下面穿一件粉红的棉毛裤,脚下踩着两个毛窝(就是那种毡面松紧口的棉鞋),睡眼惺松,手提一个搪瓷痰桶迎面走来。棉袄和痰桶都是崭新的,这些迹象表明,她结婚还不到一个礼拜。当时我正盯着她领口看,因为她的脖子和胸口象雪一样白。

我记得她是很漂亮的,但是现在想不起她的模样。就我当时的年龄来说,记性本不该这么坏。这是因为她走到了下水道口上,就把痰桶一倒。不仅是哗啦一声,里面还滚出两节屎来。所以我就没记住她的模样,只记住了屎的模样,那屎橛子无比之粗,无比之壮。那东西就冻在了铁蓖子上,大概要冻一冬天。在那上面还要冻上剩面条,剩米饭,好象一块奇形怪状的萨其玛。这件事情好象马路上冻结的一口粘痰,冻进了我的脑子里,大概要到我死后,才会释放罢。

时隔二十年,我又想起了那天早上的事。那天我到奶子府去,是要找李先生。不知道现在李先生上哪里去了。现在他大概不会是过去那个模样。但是假如你在七三年看到他,就会说他是个狗头猫脸的玩意儿。狗头是指他的脸形,象个哈叭狗的模样,猫脸是指他的眼睛有点黄,瞳孔也有点窄长,他的头当时就泻了一半顶,现在大概全泻光了。

此人身材不高,但是身上还算有肉。有一点鸡胸,又有一点驼背。我不但认识他的脸,还认识他的屁股,这是因为我那一天早上把他叫起来后,他只好当着我的面穿裤子。他的内裤太破了,就背朝着我。但是后面更破,和没有是一样的。那时我坐下来,一面欣赏他的屁股,一面找到了他的烟叶子,给自己卷一支烟当时我看见他的屁股,就象个风干的苹果,皱皱巴巴的,还有无数小的黑痣,息肉等等,我想任何狗急跳墙的同性恋者见了都不会动情。李先生背着脸说:给我也卷一根。这个笨蛋,穷到了抽烟叶的地步,却不会卷烟。于是他只好用烟斗来抽,那味道就象狗屁一样。抽到嘴里像狗屁,别人闻着也象狗屁。

有关烟叶子也有很多学问,现在眼看要失传。这种东西二两一包,外观象简装洗衣粉。有一种是白纸上印红字,那是晒烟,抽起还可以,假如是特级,就是关东烟,比香烟还好。还有一种是绿字,那是烤烟,抽起来就象狗屁。但是狗屁也分级,二级以下烟叶里有草棍,席箔,秫桔杆,不是纯狗屁。李先生的烟叶子是五级的,抽到一半,烟头里掉出一个黑球来,经仔细辩认,是个烧糊了的死苍蝇。为此我还恶心了好半天。

我还能想起不少有关李先生的事情。李先生出门时骑一辆自行车,那辆车可不是一般的自行车,而是一辆匈牙利的倒轮闸。这种非常少见,甚至比日本鬼子留下的老富士还少见,因为它是五二年匈牙利在北京开博览会时送来的样品。自从到了李先生手里,他就再没有修理过,任凭车上的零件一样样脱落下来。据说有一次车座不见了,李先生就在座管上骑了一段时间,其状就如在受桩刑:疼得呲牙咧嘴,手舞足蹈。后来他痔疮大发,才不得不买了一个旧车座。李先生上车的样子也是十分奇特*苁峭谱懦迪蚯氨寂埽*奔跑中弯下腰,把脚蹬子转到一个特定的角度,然后踏着脚蹬骑上自行车。那种奔跑中矮身转脚蹬的身法,酷似狗撒尿。

李先生和我一样,专干些不能干的事。我干的事是想写小说,经常往刊物投稿,但是总是被退回来,并且不是退给我本人,而是退到党委办公室,附有一封公函,建议对投稿人加强思想教育。但很少有人真来教育我,因为我是小神经。李先生干的事倒不是写有维多利亚时期风格的小说,而是要研究西夏文。这件事并没有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但他本职工作是个俄文翻译,一研究起西夏文就不进俄文了。而且他在研究西夏文时,你就是在他眼前放鞭炮他也听不见,这个样子完全不能上班。因此他早早退了职,靠偶尔翻些稿子为生。谁知后来碰见了文化革命,取消了稿费,差一点就把他饿死了。李先生因此气急败坏,说过好多大逆不道的话。我听见了这样的话,就这样安慰他:其实这件事也是满公平的----为什么只许老天不下雨,饿死非洲的游牧民,就不许中国搞文化革命,饿死你这搞翻译的游牧民?何况从现在的情形来看,你到底饿得死饿不死还不一定。但是他还是要继续说些反动话:要是天不下雨,饿死我认了。现在的事是,我又没招了谁惹了谁,有人非要逼我跳火坑。李先生的情形就是这样,我到今天还记得。人活在世界上就象一海绵,生活在海底。海底还飘荡着各种各样的事件,遇上了就被吸到海绵里,因此我会记得各种事情。

那一年我正在山西插队。现在我长得人高马大,相貌凶恶,过去就不是这样。小时候我长得文静瘦弱,还爱和女同学跳猴皮筋。以我到山西插队时,我妈就睡不着觉。她以为我连窝头都不会蒸,一定要饿死,假如没饿死,也会被人欺负死。但是只过了一年,我就长了一嘴络腮胡子,活象一个老土匪,而且满嘴都是操你妈。这说明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只要一年就能变得连他的亲妈都认不出来。在乡下时我很少吃窝头,倒常常吃鸡。老乡们说,母鸡见了我就两腿发软,晕倒在地,连被提走了都不叫一声。这当然是过甚其辞。当时我虽然极具男性魅力,却未必能迷倒雌性鸟类。

那一年冬天我原准备在乡下过冬,但是当地正好刮着很厉害的白毛风,烧炕的柴又不够。我们五六个人挤在一个被窝里,身上盖上了所有的大衣。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所有的大衣都从被顶上滚下来,掉到了尿尿的脸盆里,冻成了铁板一块。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有勇气不穿大衣就到外面去生火,就在屋里点火把那盆尿煮开,大衣拿下来。那气味实在是可怕,把我的两只眼都熏坏了。出了这件事以后,大家都不好意思了;谁见了谁都是羞答答,因为六个堂堂的男子汉煮了一锅尿,实在是丢人。这说明我们虽然长得象土匪,脸还是很嫩。约定了谁敢把此事传出去就宰了谁后,我们就各奔东西。我跑回北京来,住在原来住过的地方。那地方原来是一所大学,里面有很多人。当时叫作"留守处",里面只住了很少几个人。很大的院子里到处是荒草,人们都下干校了。李先生原来也住在这个地方,后来才搬走了。这地方原来每个人都认识李先生。

现在应该说说那天我去找李先生的原委。我从山西跑回来,住在留守处,那院里当时只有大崔一家住。这位大崔原来也是我们的邻居。除此之外,他还是我爸爸的同事,李先生的老同学,长得人高马大,笑口长开,一团和气。大家去下干校,家里还有些东西,是得找个大家都放心的人看着。大崔实在是最合适的人选。他老婆也是我们院的人,所以一起留下来。刚回来我去找他借房子,管他叫崔叔叔,管他老婆叫阿姨。借到了以后就改了口,管他叫大崔,管他老婆叫大嫂。当然这房子不能白住,我也得帮人家干点事,跑跑腿。所以大崔要找李先生,用不着自己去,告诉我一声就得。当时我非常年轻,也没有阳痿病。

我从小就认识李先生。李先生从我小时候就在搞西夏文,而且我们两家过去是邻居,也记不清我第一次见到西夏文时是几岁。所以我后来见到西夏文,也不觉得有什么古怪。那种东西看上去很象汉字,笔划多得叫人头晕,很象是疯子写的,据说除了李先生,世界上没人能够读懂。因为只有李先生能读懂西夏文,所以他有大学问。但是他依然穷困潦倒,这是因为只有他能读懂西夏文,所以他的学问就得不到承认。假如别人能先读懂了西夏文,或许他的学问就有人承认,但是那又不是他的学问了。除此之外,还因为当时在文化革命中,北京城八百年的城墙被人拆掉了都没人说个不字,还谁关心西夏文。除了西夏文,我还记得隔壁李先生那间房子老是烟雾弥漫,李先生的脸色老是那么黄,好象得了黄疸病;李先生对我很凶。后来我才知道,过去李先生最烦有人不打招呼就到他那里串门。但是后来我专到他那里去串门,因为他反正没胆子把我吃了。所谓串门,就是没有事,跑到别人家里去坐着。但是那一天我去找李先生可不是没事,而是要告诉他,有人请他翻译些文件。没有稿,只有千字三毛钱的烟茶钱。李先生听了很高兴,马上就跑去了。在大天白日下骑着他那辆古怪车子,身穿着一件再生毛料的古怪衣服(那种料子和麻袋片是一样的),闯到那个原来是大学,当时叫留守处,而且人人认识他的地方去,并不是李先生的一惯作风。这是因为那个院子里现在没有几个人。人多时,李先生总是天黑后才去的。这说明李先生虽然穷困潦倒,依然很面嫩。

我和李先生熟,除了过去在一个院里住过几年邻居,还因为不住邻居后,他还是老找我给他修收音机。李先生有一台里加牌的收音机,那收音机有小柜那么大,非常气派。这说明李先生并不是一惯穷困潦倒,还有过有能买起收音机的时候。这家伙晚上睡不着觉,想听听俄语台,但是听不清,就鼓捣他的收音机,胡乱修改线路。直到那收音机惨叫几声再也不响了,他才安心睡觉。

李先生会那一点三脚猫的无线电,正好能把响的收音机修到不响。我去给他修收音机时,先要把他自己加上的放大全拆掉。同时还告诫他说,别只想着加放大,这不解决问题。还要想到有干扰:国家留着你的收音机,可不是让你听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李先生说,是,是。我不听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我只听外语。但是国家不相信李先生只听外语,还以为他要听乌七八糟的东西,所以还是要给他干扰掉。

李先生又不相信收音机听不清是因为有干扰,老以为是灵敏度不够,就老往里面加放大。他的手还没有我的脚灵巧,一加就把收音机加死了。然后他就找我来修。这件事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直到邻居揭发李先生偷听敌台,居委会把他的收音机拿走了方才告结束。我去找他那回,他刚刚失去了收音机。李先生见了我就说这件事,同时愁眉苦脸。我就安慰他说:这也好,省得再找我修。我这样安慰过以后,他好象更伤心了。

这件事证明了一个道理:萨特先生说得很对,他人是你的地狱。我是李先生的地狱。李先生也是我的地狱:被他捅过的收音机就象个马蜂窝,焊过的线头就象些包锡纸的巧克力球。修完了他那个鬼东西,感觉就象吃了忆苦饭,不单肠胃受,而且拉不出屎。

李先生走了以后,我在他那间小房子里还呆了好久,把他那一罐狗屁烟倒到了桌面上,把里面的死苍蝇、扫帚苗都挑了出来,然后又装了回去。我看了半天李先生的西夏文抄本,挨个数那些字的笔划。后来我从上面撕了一条纸,卷了一根烟,就替他锁上门,回来了。时隔二十年,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我干了哪些事。但是我再也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要干那些事。大概这就叫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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