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鬼最怕秽物,快扔!”刘挖挖大喝。
我没反应过来:“秽物?这去哪里找?现拉我也拉不出来啊!”
“就是你的手机!”刘挖挖急得一把将手机抢过去,像投掷手榴弹一样投过去。祝佳音被手机砸中了额头,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殷萍萍见状,也投出自己的手机,打中了祝佳音的脸。祝佳音一个后仰,摔倒在地再也没爬起来。
“我操,怎么这么大威力……”我擦擦额头上的冷汗。
“跟你说了,这是秽物。”
“手机怎么会是秽物呢?”
“我刚才用蓝牙给你们俩的手机里传了点图片和小说。”
殷萍萍听到,腾地脸红了。我十分不解道:“为何我的手机砸过去,他只惨叫一声;萍萍的手机扔过去,却能砸个倒仰?难道她手机里的图片更加污秽吗?”
刘挖挖冷哼一声:“别扯了,她的是诺基亚,你的是三星,硬度能比吗?”
这时候,黑鬼祝佳音重新站了起来。他大嘴一张,一缕幽魂从祝佳音的口中冒出来,在半空盘成一团黑雾,黑雾中一张黑人的脸若隐若现——当然,我们完全看不出来。
黑雾尖啸一声,对着助手尸体直直冲了过来。“快唱!”刘挖挖双手捏咒。殷萍萍站在尸体背后,继续开始唱起来,黑雾与尸体战做一团。在歌声的助威之下,助手尸体越战越勇,黑雾越发稀薄起来。少女的歌声与战斗的尸体融为一体,这一幕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厉鬼虽然凶狠,但也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经过连续奋战,黑鬼兄弟已然是强弩之末。当它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取胜后,索性腾空而起,狠狠地用字正腔圆的中文吼道:“你们哪里懂得我的痛苦!”
没人接它的话,这有点出乎黑雾的意料。它愣了愣,只得继续凶狠地吼道:“好吧,就让我告诉你们,你们错在哪里!我出生在一个小部落里,十几岁的时候来到首都打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来自中国的老人。这位老人说他有神奇的赶尸之术,但不肯教我。我借着和他亲近的机会,偷学到了他的手段。老人去世以后,我就在各个部落之间赶尸。”
黑雾看还是没人表现出兴趣,情绪更激动了。
“我希望能够进一步学习。我首先参加了CI磨砺了我的中文,随后报名参加GI,可这个混蛋——对,就是站在这里的这个混蛋——告诉我,我没有资格学习。我很生气,这是种族歧视!我反复地申请,反复地表达对赶尸专业的热爱,但仍旧没得到许可。我恨他,我恨你们来自赶尸之国的人!所以我要报仇!我要亲自把这个混蛋的尸体赶到你们的首都去,用他的尸体来证明,我们黑人一样可以赶出漂亮的尸!”
可即使如此,还是没人理他,也没人说“即使如此,你也不该伤害别人呀”或者“这不能成为你做坏事的理由”或者“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看吧!就是这种傲慢的态度!令人憎恶!”黑雾尴尬地尖叫。
这时候刘挖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会给你同样肤色的女朋友买黑丝吗?”
“不会!”
“你会在黑夜里试图抓一只乌鸦吗?”
“当然不会!”
“你会在子时去追杀骑着乌骓马跑去乌江的西楚霸王吗?”
“……也不会!”
“赶尸匠赶尸永远都是在夜里,而且不能点灯,所以我们得确保每个人都能看到我们,早早躲开。所以同样道理……”他摊开双手。
在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后,黑雾发出震天动地的惨吼声,然后自暴自弃地化成无数的黑丝,在客舱里到处乱窜:“混蛋,同归于尽吧!”
整个飞机开始剧烈地颤抖,所有人都东倒西歪。我被震得跌倒在地,看着无数黑丝在眼前呼呼地飞过。这位黑鬼兄弟大概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不满了吧。在这一片混乱中,只有殷萍萍站立在客舱后面,保持着直立。她撩起额前的头发,用手指向无处不在的黑丝:“你伤害了姜维,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那就先杀死你好了!”
无数黑丝重新汇聚成一股黑烟。就在它逼近殷萍萍的一瞬间,她露出快意的表情:“姜维,你可以亲手制裁他了哦。”在她的脚下,通往货舱的气密门已经处于半开的状态。她飞快地往后一跳,和刘挖挖一起把门用力打开。
在驾驶舱的姜维并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他仍旧在抽着空气。货舱此时已经快被姜维抽光了。此时气密门一开,整个客舱湘的气流都朝着货舱涌去。黑鬼兄弟化身成的黑雾被巨大的漩涡裹挟,尖叫着被吸去了货舱,然后被抽风机鼓入排气道,从747-200C里被甩到了万米高空……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之后,殷萍萍把气密门重新关好,喊着姜维的名字朝驾驶舱跑去。我也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跟过去。我们推开驾驶舱的门,看到姜维坐在座位上,保持着一个姿势,脸色苍白地按着抽风机的控制钮,另外一只手紧握着一管润唇膏。
姜维看到殷萍萍,勉强抽动嘴唇,给了一个欣慰虚弱的笑容。殷萍萍一把抱住姜维,泪如雨下。我和刘挖挖站在门口,很有默契地没有吭声。姜维放开按钮,用手缓缓地抚摸着她的头,身体向后一靠,闭上眼睛,喃喃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我后来一直在思考,却从来没想明白过:
“丞相……这次我守住殷萍了。”
后面的事情乏善可陈。我们重新收拾了尸体和客舱,姜维在殷萍萍的照顾下勉力支撑,有惊无险地飞回了祖国。我直接奔回公司开会;姜维直接被送去了医院,殷萍萍跟他形影不离;而刘挖挖很快就消失了,大概又去什么危险的地方赶尸了吧。
后来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从他那里我听到了更多关于赶尸以及特种运输的故事。至于747-200C上那两百具尸体到底是什么来历,又去了哪里,刘挖挖却从来没告诉过我,我也不敢去打听。但我从他讳莫如深的表情能猜出,那一定是非常机密的事情,一旦公开会惊天动地——不过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这就是我的经历。
对了,我还忘记说一个人——机长祝佳音。
首先是个不幸的消息。这位老资格的机长因为被黑鬼上了太长时间的身,已经回天乏术。他的魂魄,在黑鬼兄弟散成无数黑丝时,被打得粉碎,飘散在飞机的每一个角落。
其次是个幸运的消息,在有关部门——我至今不知道他们的来历——的干预下,祝佳音的魂魄被保存下来,虽然拆得太碎,无法汇聚,只可以继续生存在那一架747-200C里。
于是,祝佳音的灵魂变成了飞机,他生存在每一片襟翼之间,活跃在每一根进气通道里,穿梭于发动机与空调口,偶尔也会从航空厕所的真空抽气里爬到机头雷达。它们融为一体,一直翱翔在蓝天上。每一个乘坐这个航班的人,都有机会在耳机里听到老机长的灵魂在喃喃自语,讲述着他从事特种运输事业几十年里所经历的那些奇闻轶事。
西游摇滚记
【一、李世民】
“唱完这支歌,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玄奘握住话筒,对台下平静地说道,唇边勾出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不出他的所料,整个长安体育场在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瞬间拔掉了所有音响的电源。
无论是挥舞着荧光棒的狂热粉丝,还是玄奘身后那几个正忙着调弦的乐手,都僵硬在原地,目瞪口呆。唯一还保持清醒的是现场的灯光师,他及时打给玄奘一束聚光,强烈的白光笼罩在这位主唱修长的身躯之上,贴满亮片的佛珠与袈裟熠熠生辉,既刺眼又圣洁。
光柱里的玄奘伸出中指,高高比向天空:“我要去——西天!”
在最靠近舞台的一处华丽包厢里,雪茄从李世民的指缝之间无声地滑落,在他的龙袍上折了几个跟斗,燃烧的一头朝下,跌落在名贵的大食地毯上。他没俯身去捡,而是抬起脚,狠狠地碾了几脚,微微的焦糊味道从皮鞋底部飘出来。
站在一旁的秘书似乎看到李总嘴唇嚅动了一下,她连忙拉开门打算叫个清洁工进来,却被李总的手势阻止,因为玄奘开唱了。
玄奘的声线豪放通透,轻而易举响彻整个体育场。他如同一颗切入大气层的流星,肆无忌惮地摩擦着空气,火光四射,滚烫的声音表面熊熊燃烧起来。这一首《神佛在上》被他演绎得无比壮丽,听者的耳膜与心脏随着每一个高音激颤,随着每一个低音沉吟,跌宕起伏的感觉有如吸毒一样上瘾。
如梦初醒的乐手们慌忙拿起乐器,手忙脚乱,试图跟上他的节拍。可玄奘在前头汪洋恣意地跑着唱着,根本不给这些伴奏者任何配合机会。观众们已经忘记了玄奘刚才的那番话,他们以为这都是演唱会故意安排的噱头,群情无比激动,无论男女都跟着玄奘摇摆着身体,如痴如醉。
五光十色的烟火不失时机地在体育场四周绽放开来,玄奘熟稔地引导着这一大群情绪共同体,唱着跳着,逐渐把气氛推向高潮。忽然间,他用右手抓起表演用的长柄锡杖,身子微偏,左腿半弯,摆出一个标枪运动员的姿势,然后朝着VIP包厢方向把锡杖投了过去。
锡杖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像一只被猎人射中翅膀的大鸟,在飞出大约二十米左右以后沉闷地落在了地上,把附近的保安吓了一跳。
观众们为玄奘这个即兴的发挥发了狂,学着他的姿势纷纷丢出手里的纸杯、彩带、饮料瓶和手机,欢呼声震耳欲聋,整个体育场的气氛达到了燃点。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场成功的水陆道场演唱会。
玄奘得意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包厢,让李世民的脸色愈加阴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