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引来后面的网友一阵喷。
“我去,你是蠢还是蠢啊,这不是叫危险,这是叫正当防卫!”
“就是就是,要不是男的强暴这女的,女的会无缘无故踹他一脚吗?正当防卫好吗?”
“女的算不上危险吧……我认为这是反击,女的并不是挑事的一方,男的不招惹就没事啊,所以不要过分解读危险这个点,罗老师说的危险根本不是那个意思“七七零”,你不懂就不要乱说,不然这么多人说你,我都替你尴尬。”
“额……不知道咋说,希望你老婆或者是你女儿,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法律也认为你老婆或者是你女儿是危险吧!将心比心!”
“看你说的这句话,暴露了你的智商(微笑脸),小学生看直播就看直播,不要乱发言,影响大家的心情,谢谢。”
而罗飞,看到很多人都是说不构成的,唯独只有这个弹幕比较显眼,说是构成犯罪的,而且理由居然是把案例中的女的认定为危险,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思考的这个问题。
于是罗飞说道。
“这个问题,就很简单啊,你就摸摸你的良心,然后摸着你的良心问自己,你觉得构不构成?反正我觉得是不构成。如果你说她构成,那么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
罗飞最后一句话,是说给直播间的网友们听的,也是特意说给那个说构成的弹幕网友听的。
这个怎么会选构成的,罗飞不明白,直播间的大多数网友也不是很明白,那个网友到底是怎么想的。
危险很明显是这个男的带来的啊,怎么会认定是这女的是危险的,很显然,这女的是一个受害者啊,而且这一脚也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里,不存在什么防卫过当的。
“哈哈哈哈我凭良心选的!我选的是不构成啊!!哈哈哈终于是让我对了一道题了,感谢苍天感谢大地感谢电视台感谢爸爸妈妈感谢罗老师谢谢谢谢!!”
“哈哈哈哈哈我曹,楼上的,有点夸张了哈……你特么怎么还整上获奖感言了呢?!就特么离谱。”
“不愧是我,第六感是什么就是什么,直接跟着直觉走就完事了!反正是二选一!我觉得这件事情就是不应该构成犯罪的,不救是人之常情,救了简直就是踏马的脑子有坑好吗!”
“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不,我并没有,我没有选构成,谁选构成了?站出来罚站,立正站好!”
“呜呜呜,终于对上一次了,今天题目有点难啊,就这道题好选一点,太难了我!”
“我擦勒,一对到底!我叼你妈的,真不愧是我!!”
“唉,我的良心就是被狗吃了,反正我不可能是对的呗,我选了构成唉。”
“啊这……怎么感觉罗老师是在骂我……(捂脸哭)”
“汪汪队吃良心!”
“等会,不构成是吧?明白了,爷这就去拿个板砖!等着我啊!!”
“我救上来了,又把我强暴了,这波怎么说??”
“好家伙,我的良心没有被狗吃掉,哈哈哈哈开心~~”
“我觉得吧,说构成的人反而是道德绑架了,救你又不是这个女的义务,人凭什么救你啊?凭你叫人大姐?凭你长得丑还好色?还是凭你强暴过别人啊??”
“是吧,我觉得前面那位说的有理,这怎么说也是不构成的啊,真不知道那些说构成的人是怎么想的,真的就是不带脑子还是良心被狗给吃了。”
“好的罗老师,我现在摸着我的良心说,咦……我没有良心……哈哈他骂了隔壁!”
“我懂了,我不配,没有学过法律的人答的都是错的,我已经四连跪了,谢谢,罗老师已经深刻让我意识到了自己是一个法律废柴!”
“我的良心被狗吃了,啊啊啊啊啊还我!!!”
“所以这个案件还是有别于刚才的藏獒和小偷的对吧?罗老师,这个是不一样的?小偷那个不救就是防卫过当了,但是这个不救就不会构成犯罪,是有区别的对吧.. .......”
“种瓜得豆,照在了大腚上。”
“这个法牛逼!学到了,以后谁欺负我,我就踹他一脚,直接淹死他!他奶奶的!”
“哈哈哈哈哈楼上的,你怎么知道你就是在桥上啊,这个应该要看犯罪行为的危险程度的吧,肯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咯,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冲动是魔鬼啊!”
“正道的光啊!这特么才是法律啊,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果然,法律不会让我失望!”
“救人有风险,不是水性好就可以的,尤其是一个女的去救一个力气比她大的男的,如果这个男的太紧张了乱扑腾怎么办,将这个女的也拉下去了咋办?这女的就真的是太倒霉了,出门没看黄历,遇到了这么一个傻。”
停顿了一会儿,等直播间的网友们讨论一番后,罗飞笑着说道。
“看来,还是有些人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啊。那么我说不构成的1.1犯罪的理由是什么呢?大家知不知道,猜对的人有很多,但是理由是什么呢,因为很明显,即便这个男的死了,超越防卫限度了没有?没有。答案是没有超越防卫限度!因为我刚才说了,我国刑法的特殊防卫制度,20条第三款,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既然不负刑事责任,就认为即便死了也属于什么?活该!但是用法律术语来说,我们还是要说它属于什么呢?正当防卫。既然是正当防卫,那就意味这你要不要救他呢,当然是不用!
当然如果你救他,我们表扬你,对吧。你不救他,我们也不谴责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第四百一十六章:真实的键盘侠现身!!【跪求订阅】
“哈哈哈哈哈有些人的良心被狗吃了,幸好我没有,我是正常的,这个肯定不构成犯罪的,太不人性化了。”
“圈重点,我国刑法的特殊防卫制度,20条第三款,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原来是这样啊,罗老师,看来救不救都没关系啊,救也只能说是这个人太好了,心地善良太心软了,但是不救才是一个正常人的操作,谁会去可怜一个伤害过自己的渣啊。”
“救人的风险过大,建议大家不要救,况且这种人也不值得去救!”
“额……弱弱的问一句,救他有没有钱?或者是做好人好事有没有奖励什么的??”
“噗,楼上你想屁吃!刚才强暴未遂,等你救起来再继续??奖励你??”
“我悟了,罗老师!这特么是无限防卫啊!把这男的整死都没关系啊!厉害了,这条法律。”
“哈27哈哈哈哈先救他再打死他的你站住!!”
“不敢救,怕被同归于尽。这男的就是潜在的危险啊,即使是在水里对于这女的来说也是一个危险,谁知道这男的什么时候反水,救起来就有危险了,别没事给自己找事做,建议让他自生自灭。”
“罗老师说的没错,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选择去救别人的人到底是多么伟大啊,是多么的善良啊,这种人确实是应该表扬,简直是人间宝藏啊!但是不救,也是人之常情,不会有人谴责她,因为大家都会这么选择。今天又一次觉得,罗老师的三观是真特么的正啊!又爱了!”
“罗老师,听了你的直播,我才知道,原来我特么是一个法盲啊!”
罗飞说的这个案例引起了直播间的网友们对人性的思考,那就是在面对一个伤害过自己的人即将死掉的时候,自己会不会去救?如果救了,这个人是会感激还是会继续伤害自己?很多人都选择了不去救,就是因为不敢去赌,不敢去试探人性,更是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试探人性,不值得也没必要。
而且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了,对于那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救也根本没有关系,甚至有人还嫌不够,想给这男的加上一板砖,实在是太不是人了,和人沾边的事情他是一件没干。
众多网友对这男的行为愤愤不平,这简直就是特么的在丢男性同胞的脸啊!在丢大夏人民的脸!!
这种人死不足惜。
等直播间的网友们发弹幕骂完这个案例中的男子之后,罗飞最后总结道。
“好了,这就是今天要说的俩个比较经典的法律案例,一个是小偷和警察的故事,一个是男子在桥上强暴女子后落水的故事,这俩个案例比较难,很多人会对这俩个案例在法律上存在误解。但是我看到大家听的也挺认真的,想必你们也进行了思考,这就够了,希望你们能从中有所所获,对法律更加了解一点。”
罗飞的深夜普法直播间,讲张三的故事逗大家开心不是目的,而是过程,真正的目的落在“普法”这俩个字上面,目的就是向大家科普法律,尤其是在大家不熟悉不知道不太懂的法律知识点,如果能在说完张三的故事后,逗大家开心了,也同时让直播间的网友们学到了法律知识,那么这场直播就是成功的。
“学到了,谢谢罗老师的科普!!”
“那当然啊罗老师,你说的认真,我们怎么能不听的认真的,我可是听的比在学校上课还仔细啊!一个字不漏的听完了,还参与了回答,罗老师夸我!嘻嘻。”
“罗老师我是第一次来听课,本以为普法直播是很枯燥的直播,但是听这么多网友捧你,我就好奇点了进来,没想到是真的他娘的搞笑啊哈哈哈,尤其是你说那个张三,太奇葩太有趣了,这个直播间真的和我想象的一点不一样,我很喜欢!!!以后就在这里住下了!!谁也赶不走我!!”
“罗老师不说这俩个案例,我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是个法盲!四个问题全跪!错的离谱……tnnd”
“罗老师,再来一个吧!!”
“嗯嗯对,罗老师今天才讲俩个,根本听不够啊!求罗老师再给我们来一个!”
“罗老师,再给我们三哥整个传奇故事!”
“没错,罗老师再来亿个!!!”
在直播间的网友请求下,罗飞喝了一口水,然后缓缓说道。
“好,那就再说一个吧,就不说张三了,张三太惨了,让他休息一下,我直接用第一人称我代替吧,但是这个我只是一个代称,此我非彼我。”
听到罗飞的话,这故事还没开始讲呢,就把众多网友给逗乐了。
“哈哈哈哈太搞笑了吧,罗老师!张三太惨了让他休息一下哈哈哈哈!”
“我:我做错了什么?你不去迫害张三来迫害我?做个人行不行??”
770“哈哈哈哈谢谢,有被笑到,罗老师的幽默感太强了,故事还没开始,我就开始笑了抱歉!”
紧接着,罗飞说道。
“我们今天要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叫侮辱诽谤?我相信这个大家一定很感兴趣吧,因为这个和大家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不管你的地位身份如何,我相信大家从小到大肯定也有被人侮辱过,但是很多时候,大家会分不清什么叫侮辱诽谤。什么叫侮辱诽谤,从第一上来说,就是侮辱诽谤要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那么这有没有评价性内容?这当然是有评价性内容。”
“哈哈哈哈我曹,你真的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我就是属于那种经常被人骂的人,但是我分不清什么时候话是属于侮辱诽谤,能直接起诉他的那种,万年的疑惑解答,今天终于等来了!!”
“没错,我也感兴趣,不过我不是被骂的那个,我是经常喜欢说别人的那个,我也想听听什么叫侮辱诽谤,这样我以后就能避免了。(狗头)”
“嘶~楼上的那个,真实的键盘侠现身!!!”
“不怕键盘侠多,就怕键盘侠也懂法。”.
第四百一十七章:我不认为这构成了侮辱啊!【跪求订阅】
罗飞原本的意思是让大家知道什么叫侮辱诽谤,就是什么时候大家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没想到直播间竟然惊现了一个“人才”!
他直接反其道而行,喷人归喷人,但是学了法律以后,就能刻意避免涉及到侮辱诽谤的情况了,这特么的是真的人才,不仅能骂的爽,还能不触犯法律!
所以在这个弹幕的后面有人评论道:不怕键盘侠多,就怕键盘侠也懂法!!
这就罗飞联想到一句话,懂法的人如果要犯罪的话会更加恐怖,因为他们懂得在规避法律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目的,任何把柄都不会抓不到,做了坏事还能继续逍遥法外,这就很恐怖了啊。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夜路走多了也会有遇到鬼的时候。
该说的罗飞还是要说的,不会因为有人想要利用这个法律知识点,在学会以后能更好的去喷人还能不会违法就停止科普这个法律点。
“为了让大家能更好的理解什么叫侮辱诽谤,其评价性内容又是什么,我举几个例子吧。这说啊,我现在在网上发帖,我说讲司法考试有一个姓向的,经常冒充有钱人,其实他非常非常的穷,穷的叮当响!”
刚一开口,直播间的网友们就迫不及待开始发弹幕了。
“哈哈哈哈张三终于能休息了,论到我了!”
“张三受苦已久,敢怒不敢言。”
“张三热泪盈眶,我tm谢谢您嘞!”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罗老师只是说这个人是姓向的,但是没说是叫什么,其实……这个人就叫向张三!!”
“哈哈哈哈我曹,神特么的向张三!!”
“张三:能不能放过我???”
“向张三上头了..!”
“上头上头,太上头了,举例鬼才,又来一个搞笑案例了,不愧是你罗老师!”
“哈哈哈我特么,刚刚谁说的?穷的钉钉响……你是要笑死我好继承我的花贝吗?”
那边直播间已经开始大笑了,这边罗飞越说越激动,好像他真的就是那个发帖的人,甚至说到穷的时候还比起了手势。
“他有多穷呢,我给你描述一下啊!他一天就只喝一杯豆浆!你看这是不是很穷?不像我,我基本上是买两杯的,喝一杯倒一杯!”
“哈哈哈哈我勒个去,罗老师,您也太富有了吧!”
“什么家庭条件啊,能喝得起豆浆?还敢喝一杯倒一杯??家里有矿啊还是咋地???”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买俩杯,一杯拿来喝一杯拿来倒,人才人才哈哈哈!”
“一杯自己喝,一杯敬将来(逃)。”
“一杯拿来喝一杯拿来去放生……”
“哈哈哈这算啥,我就不一样了,我比较嚣张,我俩杯都倒了~~”
“豆浆:感觉又被冒犯了。”
“豆浆:好猛啊!!!”
“哈哈哈哈脑回路清奇的炫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