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我,张三,普法专家! 第332节

第四百一十二章:安能辨我是雄雌?【跪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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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年少有为!【跪求订阅】

  “我去???真的假的,这个故事?”

  “我曹我曹!!震惊我踏马!!震惊我全家!!!!”

  “???牛逼了我的中学生!!”

  “祖国的花朵,祖国的食人花!”

  “《年少有为》”

  “厉害的,张三兄,不愧是你!当人的事情你是一件也没干。”

  “俩个人加起来不到30岁,一个29岁,一个1岁。(滑稽,狗头保命)”

  “????”

  “优秀优秀!!来人啊,快来个人把朕的龙椅给秀儿坐!!”

  “一个五岁,一个二十五岁……”

  “嘶,楼上的,你这个思想有点危险啊……很危险……”

  “年少有为,三三年少有为!”

  “张三双性人……”

  “俩个人都叫张三。”

  “哇,我辈楷模我辈楷模!那个说自己连女孩子手都没牵过的大兄弟呢,你看看,你瞧瞧人家张三,再看看你,学学吧!我滴个乖乖。”

  “我曹!(震惊)这特么是直接构成犯罪了吧,绝壁是构成遗弃罪了!!我敢肯定,这个人小畜生,生了就扔,当初770他们父母就应该还在他们是婴儿的时候把他们也扔了,让他们也尝尝被遗弃的滋味!真是人渣,没有十年脑血栓都做不成这种不当人的事情。”

  “哈哈哈哈哈楼上的大哥,熄熄火熄熄火,哈哈哈火气太大了,这只是一个故事而已,听听就好听听就好,别太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不不不,你还是太年轻啊,现在的未年成人可以做出比这更加荒唐的事情!你以为这只是一个故事,是一个案例,实际上现实生活比故事还要乱,还要奇葩!不是别人的火气大,而是你太天真,你太年轻了,小兄弟!”

  “他们俩个人的行为如何,我先不做评价,但是罗老师的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是不构成遗弃罪的,毕竟他们也是未成年人,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去抚养这个小孩,如果不把小孩送出去的话,不仅是害了这个小孩,也是害了这俩个未成年人自己的前途。”

  “构成遗弃罪!必须构成遗弃罪啊!把这俩个不听话的小孩,抓(chbb)进看守所教育教育,他奶奶的,还是作业太少啊!让他们有时间这么乱来!”

  “唉,这个到底是学校的责任,还是他们父母的责任啊,真的是荒唐至极。”

  “个人以为不构成吧,感觉未成年人做什么事情都能别原谅,一句话就是:他们还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嘶,楼上有理,听你这么一说,杀人犯法都没事,造个小孩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

  直播间的网友们一开始是笑出声,而后满屏的问号,最后再觉得自己的三观和认知受到了冲击。

  因为他们在这个年纪做了不属于他们该做的事情。

  十分的荒唐可笑。

  不过,对于罗飞提出的那个问题,大家的看法都是不同的,有人不是从法律的角度考虑的,而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的,他们希望这俩个未年成人为他们的行为负责,所以就选择了构成遗弃罪,目的就是希望他们能从中得到教训。

  当然,也还是有一部分是理性看待问题的,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不能对自己的这一行为负责,所以不构成遗弃罪,这是他们选择不构成的理由原因。

  但是这都只是他们的猜测而已,至于最后的结果到底是什么,这个还需要罗飞来解答。

  于是,网友们催促道。

  “罗老师罗老师,您快说吧,这俩个人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受到法律的惩罚啊??”

  “对啊,罗老师,最后是怎么样了呢?”

  “罗老师求您快说吧,我选了构成犯罪,我的答案对吗?”

  “跪求罗老师解答!!”

  正在看弹幕的罗飞,在网友们的催促下说道。

  “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听我说你们就明白了。如果一个是14岁,一个是16岁,那至少那个16岁的是有义务的对吧?但是问题出现在哪里呢?问题就出在,这个16岁的他有没有作为能力?他没有作为能力!他当然没有作为能力,因为他连自己都养不活,对吧?他连买辣条的钱都是借的钱,你让他怎么去作为对吧。所以,从这里就能看出,这个呢,就不构成遗弃罪了,因为他一定是要有一个作为能力!

  打个比方,你看到你的小孩掉在河里,你要不要救他?要救吧!肯定啊,因为这是你的孩子啊,退一万步说,即使是一个陌生人,有时候也会伸出一个援助之手对吧。但是呢,现在问题就是,你是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啊!你救是没有用的!为什么呢,因为你救不活他,你救是没有用的,甚至你可能会把自己的生命都给赔进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选择不去救你的孩子,也是不构成犯罪的。所以大家明白了没有?”

  听到这俩个中学生居然不构成遗弃罪,直播间的不少网友说不失望那是假的。

  好家伙,这个未成年人真的是特么的一块免死金牌啊!

  俩个人做了这种事情,居然还没有事情,果然年轻就是为所欲为吗?

  “我曹!原来特么的可以这样啊???早知道是这样,那我上学的时候,还矜持个什么劲啊!早知道我就直接对着我们班花一顿表白,让她做我女朋友,同意还好,要是不同意的话,我特么直接……嘿嘿嘿!反正不用负责!(二哈)”

  “哈哈哈哈楼上的,你这想法……也许吧,你不用负法律的责任,但是你可能会被她的父母打的残疾,直接把你的第三条腿给打断!后半辈子要不要做一个残疾人,你自己考虑清楚吧哈哈哈哈。”

  “我曹,绝了,居然还特么能这样!居然不构成遗弃罪!!”

  “害,又错了一道题,谁能想到呢?连错三题!特么的!”

  “一样一样的,楼上的,三连跪!怀疑人生了!莫不是我真的是一个法盲吗?(哭泣)”

  “张三还真年轻,居然只有16岁,16岁就这样了,传奇人生哈哈哈哈!”

  “全错,我真棒,第一次!!我心态裂开了啊!”.

第四百一十四章:我不仅不救,还拿板砖拍他!【跪求订阅】

  停顿了一会儿,罗飞继续说道。

  “之所以这俩个中学生不构成遗弃罪还有一个原因,也就是第三点,要有危害结果!这个又是什么意思呢?在桥上一个男的强暴一个女的,把女的按到在地,实施x侵,女的拼命反抗,一踹!这一脚字直接就把这个男的踹到了河里面,结果这个男的水性不好,不会游泳!于是他大声呼救,说大姐救救我!我再也不敢了!这个女的呢,她水性很好,因为挂着一张牌,国家一级游泳运动员!请问,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救不救这个男的?”

  罗飞刚一说完这个案例,直播间的网友直接头都笑飞了。

  好家伙,这个有点意思啊……

  一说到强暴大家伙就精神了,条件反射般的就大开脑洞了。

  尤其是听到罗飞模仿那个男的说话的时候“大姐救救我,我再也不敢了!”,这一句话罗飞模拟的惟妙惟肖,直接把直播间的网友们的头给笑飞了。

  “哈哈哈哈哈哈我曹,罗老师你也太搞笑了吧哈哈哈!枭哥和您一比,他算个屁啊!您这才是真正的单口相声大师啊!”

  “为什么在桥边?换个地方不行吗?男的就这么猴急……”

  “桥边姑娘!(狗头)”

  “哈哈哈哈哈我去,前面的那个你站住,桥边姑娘你是~要笑死我吗?”

  “666,这是一次有-高度的犯罪!”

  “好猛啊!我去!一脚入河!(害怕)”

  “在桥上划重点!圈起来!”

  “正当防卫。”

  “特别暴力行为可进行特殊防卫!”

  “哈哈哈哈我特么,梅开二度!正好一脚把这卵踹到了河里!”

  “哈哈哈哈哈哈我勒个曹,桥上可还行?在桥上这也太秀了吧!蒂花之秀!!”

  “声如洪钟,肯定没事,这波是骗我们自投罗网!”

  “哈哈哈哈哈哈出现了!断子绝孙脚!!”

  “一个蓝的强暴一个绿的……”

  “女的:大哥,你别急,我马上报警。”

  “哈哈哈哈哈活该啊这男的,偏偏要去招惹一个女汉子!这波啊,不但不能去救,相反,谁敢去救就用路边的石头砖头砸谁!”

  “是我肯定不救,就算是救,我也要等他淹个半死再说。”

  “不救啊,劳资还要扔砖头砸他脑袋上!”

  “叫大姐,不救,叫美女,我考虑考虑……”

  “大姐是重点啊!!女的:大姐???谁是大姐??谁是大姐??你说清楚,你特么说谁是大姐?你全家都是大姐!!”

  “极限反杀!一鸡毙命!!!”

  “不救!!!因为一救上来这个女的就又有危险了!!”

  “不救,再给他俩刀哦!”

  “不管怎么样,反正我是不会去救,让他下辈子长长记性!”

  “没错,是我也不会去救,这男的挺搞笑啊,开始强暴这女的,伤害了别人,现在他自己有危险了,还想要求别人去救他??醒醒,在做梦呢??没睡醒吧!哈哈,一憨批!!”

  直播间的网友们统一的口径都是说不救,基本上没有说救的,99%都是说不救,1%说救的,也是怕这男的淹死了,自己有责任,害怕不救,实际上这1%的人内心也是不愿意救的。

  不救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这男的一开始是施暴者,现在变成了弱者,别人也不会去同情他,反而觉得他是应得的,是活该罢了。

  不管这女的是通水性还是不通水性,大家觉得都不应该去救,不通水性那很好,直接有理由了,说自己不会游泳,然后可以选择不去救。通水性的话,也没事,正常人都不会想去救,救了敌人不就是害了自己吗?

  最关键的是,这男的居然……特么的叫人家大姐!!你叫谁大姐呢?!!真是服了这个智商。

  所以说,那大家觉得这女的肯定就不会想救他啊。

  大概看了一下直播间的弹幕后,罗飞继续说道。

  “看了网友们的弹幕,如果你们是这个女的的话,绝大多数的人都是选择不救的,也有个别的弹幕是说选择会救,但是也是迫于无奈,因为害怕各种要承担责任什么的被迫妥协去救。那么好了,这么说大家就都是不想救的对吧?那如果这个女的和你们想的一样,选择不去救这个男的,即使听见了呼救声,即使女的是会游泳的,而且还是国家一级游泳运动员也依然是选择不去救,那么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如果这个男的因为女的没有去救他而死了,各位觉得这个女的构不构成犯罪?到底构不构成??有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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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飞这个问题刚一问完,直播间的网友们便急不可耐的回答了起来。

  事实上,与其说是回答,倒不如说是他们把自己希望的结果说了出来,他们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回答不会犯罪!!但是为什么不犯罪的理由却又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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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他们这是希望女的不去救这个男的,不会构成犯罪,因为这个男的是先不做人起,他伤害了这个女的,如果这个女的因为不去救他就构成犯罪的话,那这法律也实在是太特么操蛋了!到底是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还是保护施暴者的权益?所以他们不希望看到的法律是这样的,便不约而同的回答不会构成法律犯罪。

  “我特么的!我要是这女的,我不管构不构成法律犯罪,我特么都不会去救这个男的!就该他死!”

  “说实话,我记得是不构成的,我以前看过一片文章,好像有一个国家不救人是会构成法律犯罪的,但是我们国家好像是没有的,不知道对不对,时间有点久忘记了。”

  “不构成啊!!曹,这如果都要构成犯罪的话,那坏蛋真的是要无法无天了!好人难做啊!”

  “我不仅不救,我要拿板砖拍这个男的,构成犯罪也不怕!”

  “不构成不构成,这都构成的话,就太说不过去了,不合适不合适,这不合适,法律应该没这么不讲人情。”

  “哈哈楼上的,法律就是不讲人情的,但是你说不构成我赞同你。”乙.

第四百一十五章: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跪求订阅】

  和之前的情况是一样的。

  很多人都是说不构成的,但是也有个别的网友是说构成的。

  其中就有一个说构成的弹幕飘过,他的理由就是:我觉得构成啊,这女的就是危险,男的会落水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女的踹了他一脚才掉下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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