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大姐跟他结婚回门儿的时候,那双眼睛偶尔就会瞥向自己,看的自己浑身不自在,甚至觉得恶心。
“随便他们,一些个小恩小惠就想拿捏我于大为,也太小瞧我了。”于大为言语中带着几分不屑。
上辈子他跟韩静凡之所以离婚,跟她的姐姐,姐夫,大哥,二哥也脱不了关系。
谁家过日子不是劝和不劝离,结果老张家人可倒好,反着跟你玩,尤其是那位大姐夫,不知道背地里给大姐吹了多少耳边风。
当年他在呼市开机械设备维修公司时,为了带一下韩静凡那边的家里人,把韩静凡的大哥,大姐全都弄过去了。
她大哥就是个农民,能修啥车?还不是自己一点点带着他走?
还有她大姐,以前在饭店打过工,本以为做菜可以,结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自己说过一句辞退的话了吗?
没有。
可等到自己公司眼看不行的时候,不仅第一个朝自己要工资,结账跑路,还劝韩静凡小心点,说自己跟外面KTV谁谁谁不清不楚的。
简直呵呵!自己带团队正常聚餐就不清不楚的了?你一个厨房做饭的哪个眼睛看见了?
大哥更是个牛逼人,明明跟着去了,全程跟着自己,他于大为干啥了你不知道?结果也不说句公道话,甚至连个屁都不放。
老爷子有句话咋说的来着?
恨你有笑你无嫌你穷怕你富人皆如此!
纵观那些个老韩家的人里,也就韩老二,韩静凡的二哥,能懂点事,听说离婚后偶尔会关心一下他这位妹妹。
于大为对他们老韩家的意见老大了,这也只是冰山一角。
他强行压下心中的不快,紧紧搂着自己的妻子:“年跟前,我带你去市里的大商场转转。”
“那有啥好转的?”韩静凡有些好奇的看向他。
“等带你去就知道了。”于大为笑笑又说,“这几天哪也不去了,就在屯子里呆着,给自己放几天假,然后去油城检修两台挖掘机去。”
“行,就是别累坏了。”
“放心吧,你丈夫我才二十多岁,正生龙活虎的时候,不信你感觉感觉?”
“啊?你讨厌,爸妈小妹都在隔壁屋呢,你,你也不知羞?”
“哼,咱有证咱怕啥!”
第二天于大为睡到日晒三竿才起来,倒是小沐雨跟他妈妈都已经去了隔壁屋子,儿子在炕上乱爬,媳妇帮着自家婆婆做针线活。
老爷子不在,听老妈说他最近腰疼病又犯了,去四大爷那抓点药。
于大为也是无奈一叹,年轻的时候往死里干,老了的时候坐下一身病,治肯定治不好,只能靠养,他上辈子老了的时候就是。
“今天天气不错。”于大为突然想起了一个地方,便看向韩静凡,“走啊,带你去个好地方”
“去哪呀?”韩静凡有些意动,好奇的问。
“去了就知道了。”于大为没等韩静凡同意,便拉着她穿衣服就往外走。
至于孩子,就交给妈跟二燕了。
早晨二燕出去,到现在也没有回来,不过正好,省的她打扰到他们的二人世界。
于大为先去了趟老爷子家的仓房,拿了两个箩筐,又拿了一把砍刀,一把杀猪刀。
而后又瞄了一眼仓子里,昨天刚放在这儿的猎枪,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拿走。
这次虽然不是去打猎,但有了枪防个身还是可以的,毕竟经历过一次了,他对自身安全看的更重了一些。
除此之外,真要是碰见了什么小兔子,野鸡啥的,也可以顺手弄一下。
全国真正全面禁枪是在一九九六年,虽然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宣传和主动上缴了,但东北这边游牧民族还是有的,再加上一些村子地处偏僻,只是不断建议,没到强制执行的阶段。
狩猎也是一样,虽然国家已经禁止,但大山里的人如今就靠着狩猎这门手艺吃饭,哪能轻易放弃狩猎这事情。
芦河镇这边算是比较积极宣传禁枪禁猎的镇子了,不过依旧有不听劝的,对此官家那边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有些个屯子是真的穷,要是不让他们冬天打点啥野味儿,非得饿死不可。
人命是天,有些个父母官看人比看规矩更重,是真真正正的好官。
于大为收拾好工具,便开着朝着屯子东边开,出了屯子的时候,有些个当街上溜达的人看见红色的小轿车,羡慕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在屯子里人的羡慕之中,于大为开车在第一个岔路口朝北面而去。
屯子的北面是一片荒树林,当年不知道什么原因留下来没有去开垦成良田,这片荒林十分宽广,往北一直延伸到姜下沟,楚花屯子那边,往西一直到镇子处,南边就是于家屯紧邻。
它也没有个名字,人们都叫它荒林子,小时候于大为经常带着一群小孩去里面采蘑菇,抓兔子,野鸡啥的。
荒林子里偶尔还会有一些大型动物,像傻狍子,野猪崽子,传说当年北面还都是一片荒原的时候,曾经荒林子里还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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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小赶山
不过那都是好早以前的事情了。
现在那个荒林子,早都在挨饿的年头被吃空了,能有一两只野鸡,野兔子就不错了。
不过每到秋冬时候,也有人还是会去荒林子那边转转,主要是那地方树木种类繁杂,有野生的松树,也有榛子树。
到了成熟的季节,附近屯子的人就会跑进荒林子里采摘点榛子和松塔,松塔里面是松子,不需要弄出来,直接放到灶坑里烧一会,松子儿就能被烤熟,而后就可以吃。
那东西油性很大,吃多了容易闹肚子,倒是榛子这东西还行,坚果类的油性都不少,但它吃起来不会腻,只不过壳太硬,真要没个趁手的工具,光用牙去咬,能把牙给崩碎糊了。
菲亚特小汽车开了一会儿,里面就开始冒暖风了,韩静凡是第一次坐小汽车,看啥都新鲜。
昨天人太多,她没好意思上前去挤,等晚上吃饭又忙来忙去的没到处功夫,如今坐在自家的小汽车里,一种骄傲和幸福感油然而生,屁股下的黑色车垫子也十分柔软,也不知道是用什么皮子做的。
一路上,韩静凡就像个好奇宝宝似的,在这上这儿摸摸,那儿摸摸,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仿佛像黑夜里求知的星辰。
“呵呵,这车叫菲亚特126p,不过它还有俗名,小土豆,大头鞋说的都是它。这车是后置的风冷发动机,可以说在目前来看除了大众甲壳虫之外,就没有这样的车型,未来的收藏价值很高。”于大为隐匿了很久臭显摆的心思出现了,一边控制着方向盘,一边扬起嘴角讲述。
这次的韩静凡没有像买日立挖掘机那样,对车很了解的样子,反而是一脸的求知欲望着于大为。
“你还想知道啥?”于大为瞥了一眼稍稍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嗯嗯。”韩静凡抿着嘴摇摇头,看向于大为时眼中泛着星星,“哥你真厉害。”
说完,她忍不住朝于大为的脸颊亲了一口,而后羞涩的将小脑袋埋进了怀里,不敢去看他。
“哎哟喂!”
于大为被自家媳妇亲完,心里有些飘,手跟着一松,小汽车原地打滑,在雪地上出溜了九十度后,才堪堪被于大为稳住车型。
“没事吧?”于大为看着一脸紧张,双手扶着车门的韩静凡,上前拍拍她的后背。
“没事。”韩静凡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忍不住看向于大为,“你们不会一路都是这么回来的吧。”
于大为沉默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南方没有雪,也就咱们东三省这边雪有点大。”
其实在抢劫之前,他俩便想着找个地方换一套防滑链,可谁知道发生了那事儿,于大为本身开车的技术还好,而且多年来冬天在雪地开车的经验积累,就算没有防滑胎和防滑链也一样能开。
就这样两个人愣是啥都没换,开到了老家。
于大为想着等这两天就把轮胎换成雪地胎,机油也得换一下,换成防冻的,在东北开车,夏天还好,冬天确实琐事儿不少,光保养就得花上一点小钱。
车子一路向北,于大为专门在没有压过雪的地方走,偶尔转弯踩刹车的时候,也都是点刹,再加上本身菲亚特也是个开不快的小车,剩下一段路程还算安稳。
不知道三十分钟,两人就来到了一处路口。
前面就是林子,左边的小路是通往镇子那边的方向,右边则是楚花和姜下沟那边,于大为将车往林子里开了一下,到一个干草比较多的地方才停下来。
“到了。”于大为扭头看向韩静凡,“应该没来过这个地方吧?”
“到这边上放过鸭子,大鹅,没进去里面过,咱妈说里面有狼,夏天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来了。”韩静凡安静的站在于大为身侧,额前的斜刘海随风舞动,露出一抹雪白的额头。
“有,不过是早些年前的事儿了,咱就在林子外围转,不往里走。”于大为指着远处荒林外围,“那片地方有榛子树,往东边那有一小片松树林,咱俩今天一边出来溜达,一边捡捡,看能不能见到点啥。”
“好啊。”韩静凡紧了紧衣袖,然后转身开开心心的去车里拿筐去了。
于大为望着媳妇儿的背影,眼中闪过几分愧疚,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跟着媳妇的脚步来到车跟前,将猎枪背在身后,一手拿着砍刀,一手拿着箩筐。
“哥,你咋突然想起来上这儿了?”韩静凡将杀猪刀放在筐里面,然后轻轻的合上了车门。
“哥”这个称呼是前一段时间的事儿了,那时候于大为还没去庆城,跟媳妇儿之间每天如胶似漆,炕上钻进被窝里的时候,于大为对韩静凡提了一点小小要求。
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下意识的叫出来了,其中种种,不足为外人道也。
“以后关车门的时候别跟这小破车客气。”于大为重新打开车门而后重重一关,这才合上车门,“劲儿太小关不上的。”
他又用钥匙把车锁了一下,这才带着媳妇朝着东边的松树林子走去:“来这边呢,主要是突然想起来的,我好像还没跟你怎么一起弄过野味呢。从认识到现在,好像一起采蘑菇的时候都很少。”
韩静凡点点头,有些懂了。两人之间确实很少一起出去采摘野货,园子里的不算。
她亦步亦趋的跟在于大为身后,宽厚的肩膀挡住了大部分的冷风,让人倍感安全。
于大为其实还有些事没有说,也没法说。
曾经韩静凡在某年的冬天,快要过年的时候吧,想跟自己来这片林子里转转,捡点野味啥的。
自己当时是说,“这个时候还能捡到啥了,早被人捡没了。”
打那之后她便再没有提出来,去跟自己到哪哪哪。
其实他那时候能猜到,她想让自己带他出去走走,转转,只是他那时候太懒了,大冬天的外面零下二三十度,实在不想动弹。
便是这样,自己年老的某一晚再次梦到了那天的场景,凌晨三四点醒来之后,他躺在床上就再也睡不下去了,心中有后悔有复杂,很难说的清楚。
如今只要得闲,他于大为就会带身旁最漂亮的小媳妇儿到处走走,而且有车了,也不怕走的很远很远。
哪怕天涯海角,他也去得。
“这林子可真大呀,你看看有好些小鸟扑棱一下全都飞出来了。”韩静凡像个快乐的小姑娘,开心的跑到一棵树下,指着远处飞出来的一群麻雀。
蓝色的天空下,白雪皑皑的地面之间,那个梳着马尾辫,额前留着斜刘海的漂亮姑娘,像电影里的凛冬北国的公主,时而在雪地上奔跑,时而从地上捡几颗松塔,献宝似的给她最爱的骑士。
这里除了自然界的树木,白雪,飞鸟,只有他们两个人,寒冬不冷,似乎两人之间有别样的暖流轻轻流过。
松树林只是荒林子的一部分,它就像个被杂交出来的小土狗,各部分狗的血统都沾上一点。
韩静凡跟于大为一边开心的聊着天,一边捡起地上的松塔,那些个没有籽的就不要了,要是有些还有松籽的,两人便会扔到筐里。
冬天的东北屯子一般吃的都是两顿饭,如今正好十一点左右,二人都是吃过了上午饭也不是很饿,就那么单纯而又快乐的在林子里穿行。
于大为背着猎枪跟在韩静凡身后,偶尔捡一些她漏掉的松塔,他能感觉得到,从来这里之后,韩静凡就好像换了一个人,身上再也看不见一点枷锁与束缚。
在于大为看来,她在某些方面跟白中生,也就是小白很像很像,都很喜欢亲近自然,很喜欢独立于世界之外,静静的望着春夏秋冬,细数着岁月过往。
或许生命只有在这种人面前,才真的很纯粹,纯粹到如地上的白雪一样。
“哥,你看看地上这是啥脚印?”韩静凡在远处忽然蹲下身,然后回过头好奇宝宝似的朝于大为看来。
“呵呵,还以为你学富五车啥都知道呢。”于大为小小的虚荣心又耐不住寂寞,快步来到韩静凡面前准备炫耀一下,结果低头看到脚印时,当场不淡定了。
他眼睛紧紧盯着地面那一排脚印,伸手量了又量,终于松了口气:“应该狗脚印,也不知道是谁家的野狗跑到这来了,两三条的样子。”
刚才他仔细比对,害怕真是十几年不冒头的狼脚印。
不过还好,狼脚印一般比狗脚印长,而且更加均匀,前掌跟后掌之间的距离也比狗大一些,而且这些脚印不是重叠的,北方的狼在雪地里一般会习惯性走直线,后脚会盖住前脚的踪迹。
眼前这脚印明显是个傻狗子的,跟狼一点关系都没有。
“咦?”于大为正准备起身的时候,远处又发现了一串脚印,但被风雪掩盖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