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玄此时已经出了落英厅,走在周家班的院子里,温暖和煦的阳光,给了他十足的安全感。
说书先生嘴里那让人心里发毛的故事,周玄听得一点都不刺激,甚至有点想笑。
“什么叫怨生胎?里头有说法,人在死去之后的六个时辰里,依然保持著知觉,依然能感受到痛苦、愉快……
那娃娃的父亲,就很懂这个规律,于是,他在勒死了娃娃的母亲后,非但没有停手,反而变本加厉,拔去母亲的指甲盖,剪掉了母亲的舌尖一寸。
十指连心,舌尖更是人痛处中的痛处,
一旦被拔除剪掉,那是何等的痛苦。
母亲虽死,但依然能感知痛苦,剧烈的痛,成就了莫大的怨气。
那怨气,滞于母体中不得消散,再过十二个时辰,便都渗进了宫中娃娃的身体里。
怨气,把娃娃养出了道行,使那娃娃无师自通了鬼婴之法!”
周玄听到这儿,还回过头去看了眼落英厅里郑梅竹尸体的双手。
她衣服袖子长,十根手指,有八根被埋在衣袖里头,但仅从露出来的两根来看,确实没有指甲。
果然有诡异,还好哥们机敏,脱身得早,当时要生出点好奇心,在屋里多待那么一会儿,只怕要出大事。
周玄大踏步的往周家班的内院走,他要去找周伶衣。
从上次招魂仪式来看,这位姐姐也是有道行,而且不浅。
找到了她,把落英厅的事情略说一二,怎么解决里头的诡异,便不再是他的事儿了。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不专业的人只会添乱,
这是周玄混迹职场多年的准则。
他已经快走到院里的柳树下,眼看离内院没多远了,但他停住了。
他知道,再走下去,也是徒劳无功。
柳树奇粗的树干上,没有那数千双红色的眼睛。
二师嫂宋洁说过,柳树是周家班的祖树,它身上数千双眼睛,都是用血作颜料画出来的,一旦眼睛褪色,还要及时补画。
现在的柳树没有眼睛,只能说明,
这柳树,不是真正的柳树。
“我还是没逃掉。”
周玄抬头望著天空,眼神稍稍有些失落,但倒不是很意外。
他喃喃道:“天黑了!”
天上的太阳,比蜡烛还容易熄灭,一阵阴风卷过,和煦的阳光,荡然无存。
下一个瞬间,周玄出现了落英厅的写字桌前,仿佛自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里。
“砰!”
门猛的关上了。
厅堂顿时漆黑一片,电灯似乎得到了感应,自动亮起。
几盏光芒,并未带来什么安全感,反而衬托得大厅里,更加阴森人。
“哇,哇,哇!”
婴儿惨烈的啼哭之声,在屋内的每一个角落传出。
随著哭声,屋里电灯快速闪烁。
浓郁的恐怖,像一块塑料布,迅速将周玄紧紧裹住。
活娃娃显手段了。
第6章 避凶之法
“哇,哇,哇!”
哭啼之音,一声更胜一声急促,在哭到最为激烈的时候,厅里电灯的闪烁频率,反而低了些。
几盏电灯熄后,过个三、四秒,又会复而亮起。
屋内的光景,像一幕极度卡顿的老电影,空气冷得像冰。
周玄觉得手脚有些僵,为了缓解少许的紧张,他搓动手指,如此小的动作,做得依然不是很灵活。
这时,说书先生沉稳的云遮月嗓子,再次从唱机里传出。
他的声音,在如冰窖的屋内,生起了一簇火。
火很小,光亮似乎还不如电灯高,但却给周玄带来了真正的温暖。
“活娃娃靠著母体里的那股浓烈怨气,能通鬼婴之法,但也仅是通晓邪法而已,并算不得鬼婴。”
“他最多啊,算个怨童子。
怨童子可以血食豢养,将他从母体中取出,锁于一坛瓮中,每日,注入鲜血三合。
鲜血养其生,童子便能报其财。
这世道里,有许多养童子的商人,他们原本落魄,一文不名,自从养上童子后,财运如大江之水,汹涌不绝,日进斗金。
用通俗的话讲,往地里种个烂西瓜,一年之后,都能收获一尊小金佛呀。
怨童子,就是一棵树,
一棵能摇下银串子,开出金簪花的摇钱树。
只是这棵树每一条根须,都染著血,尽头处都盘伏在白骨骷髅中。
童子要拿血养的嘛!”
周玄已经听出味道来了,
落英厅的诡异刚刚开始蔓延时,他觉得整出这些阴间活儿的,应该是说书先生。
可现在越听他讲书,越觉得他像个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还是个不太老实的群众,看戏都不满足,非要当把解说,卖嘴过瘾。
不过这先生卖卖嘴倒挺好,他在讲书时,活娃娃明显没有那般暴躁了,安顺了许多。
“本是一棵生金树,好好滋养,便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怎奈何,人心不足蛇吞象,亦或是,鬼祟舌灿莲花,总能祸乱人心。
活娃娃的父亲,名叫吴云,在童子怨气刚成之时,吴云恰巧打起了瞌睡。
娃娃便托梦吴云,告诉他:‘父亲,您仅仅是求财,便多少小看我了,不如你将我养成鬼婴,往后,我便是你的身外之身,
你让我杀谁,我便杀谁,你图谁家的宝贝,我便帮你取来。’
若只是寥寥几语,那吴云自然不信,偏偏娃娃在吴云的梦境中,衍生出诸多景象。
吴云在梦中,看见自己真的控制了鬼婴,背著鬼婴,横行平水府。
凡是看不过眼的人,便控那鬼婴杀之。
凡是看上了的姑娘,便讨来做妾,对方若不答应,便召出鬼婴,将对方全家尽数杀死。
黄粱一梦,让吴云知晓了‘掌管生杀大权’的生活,是何等的酣畅。
等他梦醒了,便不再满足只将娃娃养成怨童子,他想养出真正的鬼婴。
呵呵,这世道的人,总不知,与鬼共事,甚于与虎谋皮呀。
那吴云还不知道,自己如今已成了一道傀儡,活死人一个。
控制鬼婴已经是痴人说梦,他自己反倒当了鬼婴儿的脚,今日父子两人,一人一鬼,狼狈为奸,妄图去祸害一个戏班少年郎。
唉,
金楼惹是非,奇门起邪术。
浓怨入娘宫,鬼怪托于梦中。
魂魄不知处,人如行尸走,
娃娃坐嚣戏堂中,怎知深院有强手。”
“啪!”
醒木再次拍桌。
唱机里的人声忽然静谧。
周玄知道,说书先生完事了。
许多讲评书的先生,有一个习惯,讲自己编的小故事时,喜欢在结尾下一道判词。
这些判词的格式并不严谨,主要是总结自己的故事梁子,顺带夹杂些私人向的感悟。
判词一出,评书就结束。
此时屋里最后一团带来温暖的火,也烧完了。
活娃娃没有了说书先生的干扰,愈发暴躁。
“哇、哇、哇”的啼哭大作,落英厅的墙壁上出现一溜婴儿的血手印。
血手印的数量在增加,手印形成的队列,向著周玄的方向延伸。
窒息的味道,形成磅礴的浪潮,向著周玄卷来。
周玄彻底平静,若是醒悟说书先生是吃瓜群众之前,他或许有那么一丢丢的紧张感。
现在明白说书先生的角色之后,他最后那点紧张感,也荡然无存了。
他是死过一次的人,知道鬼怕什么。
之所以有如此深刻的体会,和他被大货车擂了之后,两次夺舍未遂的经历有关。
当时作为魂灵的他,并不是第一时间去了牧魂城。
他当时只是接收到了某种意志,往牧魂城的方向赶路,中途,他穿过了闹市,走过了乡村。
在路上,他作为野魂,时刻都想著活下来。
夺舍重生的念头,盘踞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就像老鼠钻洞,蜘蛛结网一般,近乎于本能的驱使。
当天下午,他开始了第一次夺舍。
他那时也才知道,夺舍,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夺舍需要钻入活人的身体里,这是一个细活,过程缓慢,阻力极大,需要深深浅浅,来回捣鼓,并不能一蹴而就。
最大的麻烦是,钻入的中途,魂灵会变得极其敏感虚弱,被并不强烈的阳光一照,便浑浑噩噩,意识恍惚。
当时要不是周玄把脑袋拔出来得够早,终止了夺舍行为,他的魂灵在光照下可能会彻底涣散,化成一道青烟,湮灭在人间。
鬼惧怕阳光,这是他第一次夺舍未遂后的心得。
也是他感知落英厅可能有诡异事件爆发时,第一时间往场院里走的原因。
他第二次夺舍未遂,是在当天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