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跟小四,早在大马营的时候,就已经跟他弄过这种蒸馏酒了。不过那边酒是奢侈品,他们没有那么多的酒来做实验,最终不了了之。到了长安,手里又有了钱,自然就能够重新捡起这些东西了。
“东家,差不多了。我刚尝了一下,那滋味,跟喝了一口火焰一般。绝对的好酒。”老头贴上来拍马屁。然而陆煊知道,这玩意只是因为提纯过,使得酒精度数过高,导致口感变得更烈了。其实算不上什么真正的好酒。但是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种烈,确实就是好的代名词。
“还行吧,再多试几次,把详细的比例记载下来。然后按照烈度的不同,把这些就分成不同的档次。不要怕花钱,多实验几次,要把配比什么的弄得更加精准一些。”
“知道了。还有,东家,你让我找的店铺,我已经托人去找了,他跟我说,两天之内给我消息。”
开店,是必须的。虽然唐朝有规定,五品以上不得入市,但是陆煊这种从八品的小官,根本不在此列。更何况,就算是五品以上的官员,有很多也是明里暗里的掌握着各种店铺生意。要不然,根本无法维持奢华的生活。
做官,开店,陆煊在唐朝的穿越生活,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三十一章 特殊的客人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月眨眼间就就过去了。
今天算是一个特殊的日子,陆煊的酒馆开业了。不过纵然是酒馆,也还是得卖吃的。身为大吃货帝国的陆煊,自然不会允许自己的酒馆,继续卖大马营的那种羊汤。那简直就是吃货帝国的耻辱。他亲自下手,培训了老头跟小四,又招了两个帮厨。组建了一个酒馆的后厨。
开业当天,张小敬带了一些不良人前来捧场。陆煊也是直接搬出了老头近一个月蒸馏勾兑出来的高度烈酒。
“纵然是休息日,但是你等身为不良人,仍需随时保持清醒,警惕。所以,酒不多,每人一碗。肉随便吃,大家随意。”
“大人敞亮,我等敬大人一杯。”
一众不良人整齐的举杯,陆煊也不矫情。举杯共饮,一时间气氛很是热烈。
菜品不错,基本上都是肉食。这些不良人,各个都是肉食动物,陆煊自然投其所好。
唐朝的餐饮并不发达,尽管这个时代,政治经济文化,都异常的繁荣。但是饮食这种东西,需要漫长岁月的累积,才能够逐渐的成型。这也是后世,中国的饮食文化繁荣的原因。只有经过漫长文明的积累,才会酝酿出能够称之为文化的事物。
看看后世的轮胎美食。把鱼肉切成块,然后放到六十度的热水中,低温烹煮十五分钟,之后取出装盘......然后呢?然后就是吃了,你还想怎么着?不用吃,陆煊都知道,那块鱼肉一定非常鲜美,毕竟是上千块一条的鱼。只不过这其中的饮食文化......呵呵。
中国的饮食文化之丰富,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背景,酝酿出不同风格的饮食文化。这些文化又经过时间的沉淀,最终形成各种不同的风格。
因为人口众多,食物短缺。有一段时间,牲畜的身体,被运用到了极致。除了骨头渣子,其它能吃的,基本上都被国人吃了。这也是饱受歪果仁诟病的一点,他们感觉吃内脏不健康。但是他们不明白,这些吃法早就流传数百上千年了。或许对于现代科学来说,算不特别健康。但是这些才是真正的文化。(如果真的按照科学,绝对健康的吃法,这个世界上没几个人能够坚持下来。欧美人吃三分熟的牛排,是健康的吃法吗???)
同样要说到奢靡,中餐真正奢靡起来,更是吓死那些蛮子。一道极品佛跳墙,制作起来需要一个多星期......各种材料多达上百种......
这些真正奢靡的菜,陆煊自然是不会的,就算是会,也没有足够的材料。一些内脏他倒是会处理,但是这东西不是很好买。因为这东西味道太大,长安城里吃这个的很少。所以,今天的主菜还是羊肉,跟鸡鸭鱼肉。
长安城比大马营强的地方,就是各种调味品丰富了许多。这让陆煊能够进行一道后世才能出现的工序,吊高汤。无鸡不鲜,无肘不浓,无骨不香,无水不纯,一斤原料,出一斤汤,这才是真正的高汤。
吊高汤,其实是味精的进阶版。后世餐饮发展到了一个极为成熟的状态。为了能够让家庭厨房,快速的制作出鲜美的事物,味精应时代而诞生。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东西吃多了不好。所以,很多有着厨师功底的人,会在家中吊一锅高汤,在做菜的时候,代替味精鸡精,增加食物的鲜美。(今年过年,我自己在家试了一次,效果还不错,大家都说好吃)
这种鲜美,对于唐朝这种饮食文化刚刚开始起步的年代,是一种爆炸性的刺激。
只不过是一些家常的炖菜,炒菜,在加上高汤调味之后,顿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鲜美感觉。还有,炒菜这时候还算是高端的技巧,只有极少数的大餐馆,才会这种手法。主要是铁锅太贵,流通不够广泛,很多平民家中都是使用陶质的锅,炒菜难以流传开来。
陆煊的铁锅是从铁匠铺,花了大价钱,打造的薄铁锅。这样才能够快速加热食物,实现炒这个概念。
张小敬虽然看起来粗糙,但同时也是个老饕。一口酒,一口菜吃的大汗淋漓。他原本只是因为上官的原因,过来加点人气,但是没想到这位上官的餐馆,竟然真有一点过人之处。不管是这种猛如烈火的美酒,还是桌上这些看似简单的菜肴,都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诱人香气。一时间,他对这位来自西域边塞的上官,更加的好奇了一些。
陆煊穿插在人群中,不时的活跃一下气氛。他前世有过一点职场经历,倒是很轻松的融入了这种气氛。
不过就在气氛热烈之时,陆煊眼角瞥到两个青年走进了自己的餐馆。餐馆今天开张,但是长安的餐馆何其之多,每天开业的更是不止一家。陆煊这家,其实没有受到多少关注。
除了一众不良人,来的客人并不多。不过那两个不一样,非常非常的不一样。因为走在最前面的那个,是太子......
陆煊跟太子有交集,因为当日在大殿上,他的这个万年县县尉,就是太子给他弄来的。但是除此之外,陆煊跟太子之间其实没有过任何的交流。当日在大殿之上,应该算是一次示好。尽管不明白,为什么当朝太子,会对自己这种泥腿子示好。但是陆煊还是记住了。只不过后来他发现,就算是自己想要报答,也没门路。他都不知道太子府在什么地方......
太子身边,跟着一名年轻人。比太子更年轻,看起来大约有十八九岁的样子。手里端着一柄拂尘。看起来是有道家身份的。这个时代,很多达官贵人,都有这种身份(这时候杨贵妃都还是道士)。
张小敬苏虽然在大吃大喝,但是仍旧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喧闹之中,仍旧注意到了两个有些格格不入的身影。
他扭头看了自己的上司一眼,只见陆煊急忙起身迎了上去。
第三十二章 此人可用吗?
楼上的‘VIP’房间中。陆煊给太子,以及身边的年轻人上了茶。
太子李亨伸手制止了陆煊的见礼。
“不必多礼,我这次来,只是以一个酒客的身份到来的。刚才在门外,我就闻到了一种浓郁的酒香。跟我以往喝过的任何美酒都不一样。走进来一看,没想到是陆县尉的餐馆。”
“是我跟几个朋友合伙开的。我们在西域弄到了一种烈酒的配方。回来之后,实验多次,改良出了一种独特的烈酒。于是开了这家酒馆,试试能不能打开一点销路。”
“长源,听到没有,陆煊可是自夸,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美酒。那我们可非得尝尝不可了。”
“殿下稍等。”
陆煊快速的跑出去,亲自去厨房,准备下酒菜。
房间里,太子跟叫做长源的男子闲聊。
“长源,你觉得这个人如何?”
“仅仅见过这一面,看不出多少。但是根据殿下之前的描述。这位陆县尉粗中有细。绝对不只是西域的刀客那么简单。”
“跟我想的一样。当初在朝堂上的时候,我就注意到,这个人很特别。我说不出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就是觉得,跟你有些相似。是气质上的相似。尽管他在朝堂上,出了不少洋相,让所有人都感觉这是个西域来的土包子。
但是我却感觉,他在嘲笑我们。那是一种超然物外的,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气质。很微弱,或者说他掩饰的非常好。但是我跟你在一起久了,对这种气质很是敏感。”
“如果真如殿下所说,那这个人或有几分丘壑。”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对了,我前几天,偶然得了一首诗,长源你品品看?”
“殿下请讲。”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遥认微微入朝火,一条星宿五门西。”
长源先是一脸的淡定,但是等到听完全诗之后。先是沉思了一阵,然后露出了一丝惊异的表情。
“这首诗,虽然不甚华丽。但是言词简练精悍,颇有底蕴。绝对不是无名之辈所做。”说完这句话,他愣了一下,然后望着李亨。
“殿下,这首诗不会是这位陆县尉所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