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个多月前的一天,父亲和哥哥随骑士老爷出征,临走时父亲还送了他一柄匕首,要他保护好母亲与妹妹。
他们再也没有回来。
没多久,村子就遭到了大批雇佣兵的劫掠,据说是沼地公爵雇佣的力量佣兵团。
大嫂因为怀孕腿脚不便,被那些雇佣兵掳走。
他带着妹妹与母亲勉强摆脱追兵,逃入森林中,并跟随流民队伍向西逃难。
路上,不时有流民想对他母亲和妹妹动手,都被他用藏在裤子里的匕首杀死。
最后他们吃完了身上仅剩的一点粮食,并饿着肚子抵达三河城。
等到了三河城,他竟突然转运了。
先是被一个自称‘扬’的年轻男人收留,而后上了船,在船上每天都能得到一点食物。
一路向北抵达白熊领,刚下船就分配到了一套简陋农舍。
等到第二天中午,竟然还吃上了逃难以来的第一顿饱饭。
卢卡斯猜不透这白熊领男爵的目的。
但他还知道一个道理。
天下没有免费的碗粥,而且食材越好的粥,肯定越‘昂贵’。
如果母亲与妹妹每天都能吃上这种粥,他什么都愿意干。
复仇的欲火如蚂蚁啃噬着他的心。
“沼地公爵,力量佣兵团.”
吃完热粥,他躺在秸秆上,反复念叨着。
他也知道,必须得先活下来,才有复仇的机会。
保护家人的勇气,以及复仇的信念支撑着他一路走到现在。
他不能死在逃亡的路上,也不能死在三河城,更不能死在运送流民的船只上。
他只能战死,不能像懦夫一样窝囊地死在无人角落里。
为此,他不想成为一个只能靠耕地为生的农奴。
他想成为比父亲更优秀、更强大的战士。
但前提是他得像父亲一样,先成为一名‘战斗的人’。
这样他才有拿起武器的资格。
封建庄园内等级森严,沦为农奴这辈子就再难翻身。
‘如果白熊领男爵能征召我成为一名士兵,哪怕只是个征召兵,那该有多好?’
如是想着,他沉沉睡去。
第102章 往死里练!
随林恩与老三抵达一号庄园的,还有小艾伯特以及几个年轻的管事庄头。
林恩要求他们立刻将流民的性别、年龄、籍贯、外貌特征、技艺特长等信息收集起来。
这算是一次小规模的人口登记调查。
随着纸张供应逐渐宽裕,林恩计划对全领地来一次详尽的人口普查。
正好来了六百流民,那就让管事们先拿流民练练手。
顺带一提,在交易站这几个月,小艾伯特趁着闲暇,教会了两名管事基本的荒民语。
他终于可以离开那座令他心烦的交易站,再也不必和臭烘烘的荒民打交道。
最先被登记的,是那些依旧被捆在路边的闹事流民。
只会种田的被分作一堆,少数有特殊技艺的被单独挑了出来。
随后就轮到那些吃饱肚子在家休息的流民。
半睡半醒的卢卡斯突然挨了一巴掌,他下意识地就去摸藏在裤子里的匕首。
右手刚摸到匕首柄,手腕就被牢牢钳住。
小艾伯特看到破烂麻布下闪烁的寒芒,惊道:“噢哟,你小子身上竟然还藏着兵器?”
卢卡斯想要挣脱束缚,可虚弱的身体一时间竟不听他使唤。
“你是谁?”他只能瞪大了眼,如同被逼入绝境的野兽,死死盯着小艾伯特,嗓音甚是沙哑。
“我是白熊领的管事,你应该称呼我为艾伯特先生。”说罢,小艾伯特加大力道,想逼迫卢卡斯松开手。
小艾同志的终极目标,是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士老爷。
这些天他甚至还挤出时间,跑到交易站边上的军营,向约瑟夫与安德烈两位老爷请教武艺。
他过去有一点基础,得到高手指点后更是突飞猛进。
这次面对个色厉内荏的流民小鬼,小艾同志本以为能够手到擒来,可他却惊讶发现这小鬼的力量一点不比他小。
一时间两人大眼瞪小眼,竟是僵持住了。
“松手,卢卡斯。”
最终还是卢卡斯的母亲站了出来,终止了这场小小冲突。
“你小子力气还挺大,过去是做什么的?”小艾伯特捡起掉在秸秆上的匕首,先是瞅了瞅匕首上的暗红色血迹,而后打量比他矮一整个头的流民小鬼。
卢卡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灰尘,眼眸瞬间明亮:“我叫卢卡斯,是一名骑士侍从。”
“侍从,就你?”
小艾伯特不禁嗤笑,“你要是侍从,那我就是骑士老爷了!”
“我就是侍从!而且我力气比你大!”
卢卡斯梗着脖子大喊,他知道现在是关键时刻,如果被认定是农奴,那就全完了。
“啧,小子,你这话我不能装作没听见,决斗,必须决斗!”
小艾伯特刚想摘下手套丢在这小鬼脸上,却发觉自己今天没戴手套,一时间竟有些恼羞成怒。
“怎么了?”
不远处的林恩听到这边动静,走到门口想看看情况。
见到领主,小艾同志当即就立正了,并开始告状:“老爷!这小子”
“闭嘴。”
林恩只用了一个词,就将小艾的嘴给缝上了。
在他的视线中,两人的面板属性一览无余。
小艾这几个月的进步体现在面板上,就是【力量】从【E】涨到了【E+】,距离真正的‘战士’已不算遥远。
但比起卢卡斯的面板属性,这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卢卡斯★】
【统帅E】【力量E+】【体质D+】【智力E】【内政E-】【魅力E】
【忠诚度:85(可收为随从)】
【特性一:好运在战场上不易受伤、死亡】
【特性二:勇士在战场上全属性略微提升,不易后撤】
卢卡斯的属性值乍一看不算高,可两个特性太好了。
都是能在战场上发挥正面效果的特性,属于是真正为战争而生的人才。
更重要的是,他年轻啊。
林恩只是听声音,看身形,就知道这小子绝对不超过十五岁。
年纪小,就意味着潜力高。
十五岁就有这等属性值,特性还好得爆炸,只要悉心栽培,将来至少也能到三颗星,运气好点四星也不是没可能。
不过这85点忠诚度是什么鬼?
第一次见面就这么高?
这小子就这么想进步?
看完属性值,林恩再度将目光投向浑身脏兮兮的流民小鬼。
“你”
林恩刚想开口,那边卢卡斯就一脸忠诚地高喊:
“老爷,我叫卢卡斯,我的父亲是一名强大的骑士侍从,但我将来一定会比他更强,我愿意为您而战!请您给我一个机会!”
卢卡斯见过真正的高贵者。
是比骑士老爷还要高两级的伯爵老爷。
那排场,那穿着,那神色只是在路边远远看上一眼,就能让他自惭形秽地低下头。
他倒不想取而代之。
只是想尽可能地拉近与老爷的距离,若能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老爷,他就心满意足了。
而今天,他骇然发现,这位年轻男爵的气势竟一点不输给那位伯爵老爷。
男爵的身姿刚刚映入眼帘,卢卡斯的呼吸就突然急促起来,那对漆黑的眸子仿佛旋涡,拥有无穷引力,令他无法逃脱。
卢卡斯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也是最宝贵的机会,他必须要抓住。
面对如此上道且如此忠诚的年轻同志,林恩笑了,他缓缓伸出右手:“卢卡斯,我接受你的效忠。”
“老爷,我会用生命维护您的尊严!如果有人胆敢侮辱您,我的剑一定会刺穿他的胸膛!”
卢卡斯欣喜若狂,他并没有去吻老爷的手背,而是俯下身,激动地狂吻老爷脚前的地面。
事实上,卢卡斯设想过很多种可能。
如果他真的不幸沦为农奴,他也会想尽方法向上爬。
他可以像父亲一样,先巴结骑士侍从,而后再攀上骑士老爷,最后再想办法获得领主老爷的青睐。
年轻就是他最大的资本。
但卢卡斯完全没想到,自己才刚到领地一天,就见到了高贵的领主老爷,还成功得到了老爷的信任。
如果起点就是男爵老爷的侍从,那自己的未来该是何等辉煌?
卢卡斯心里美滋滋。
但事情的发展与他设想中的略有一点点差距。
卢卡斯并未如愿以偿成为老爷的侍从,他的新‘主人’,是一个名叫安德烈的暴躁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