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发现同桌在暗恋我 第129节

  孟若华无知无觉地点头,柔声道:“你好好玩,放松一下,好好放松一下,缺钱跟妈妈说。我……”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眸中却迸发出难以遏制的狂喜,甚至有些疯癫:“注意安全,我跟你爸说一下。”

  陆铭应声说好,等母亲挂断电话,“嘟嘟”声回荡在耳畔。

  重生前,他在高三下学期洗心革面,但已经晚了,而且没有吃过赚钱的苦,读书不够用功,远没有现在这么努力。

  三个多月的努力让他进步了五十多分,比一本线高了27分,报了本地的邮电大学,高考分数545分,一本线518分。

  现在,即便没有语文成绩,他也有569分,比前重生前高了24分。

  之前流传一句话“除了理综,撕一张试卷,我也能考上重本”,现在想来,陆铭也能说这句话。他端起饭碗,夹了炒肝尖垫在米饭上,扒拉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这家店,好吃。”

  “嗯。”

  陶欣艺把嘴里的丝瓜咽下去,轻声说道:“爸妈有叫你回家吗?”

  “没叫我回家,叫我好好放松一下,好好玩,注意安全。”

  “那……我们要去哪里玩?”

  陶欣艺的筷子搭在陶瓷碗边上,眸中闪过一丝艳羡,低垂着眼眸,道:“你要去我家玩吗?算了,我不想回去,去哪都好,我不想回去。他们都不在了,我也不在才好。”

  陆铭把手搭在她的手上:“去动物园怎么样?我记得附近有动物园。”

  “可以……就去动物园!我不管,如果你爸妈没催你回家,你就陪着我吧。”

  陶欣艺垂下眼眸,扶着碗,用筷子捻起白米饭送进嘴里,慢慢嚼着,尝到了丝丝的甜,想到了“唾液淀粉酶”。

  高考完的后遗症就是时不时能想起各种知识点。人的口腔里有唾液淀粉酶,能把淀粉水解成分子量较小的糖分,会甜。

  你要永远陪着我,永远,我死了,你都不能死……

  从饭馆出来后,陶欣艺又缠着陆铭走到儿童艺术小学门口的小卖铺买辣条。

  尽管一些有牌子的辣条吃起来更健康,但她还是怀念校门口五毛钱一包的杂牌辣条。

  那时候,陶欣艺总和林轩分一包辣条吃,不是买不起第二包辣条,而是两个人分一包辣条,一人吃没那么不健康。

  在小卖铺门口,她看见了一个绑着丸子头的小女孩在买辣条那个小女孩是汪思玉。

  汪思玉买到辣条后,就跟林毅两个人在校门口一人一根分着吃。

  陶欣艺觉得好玩,央着陆铭和她站在树荫底下分吃辣条,美名其曰“怀念童年”。

  空中没有一丝云,没有一点风,正午的太阳狠毒,老榕树没精打采地站在那里撒下一地阴凉,保护陶欣艺的皮肤不晒黑。

  辣条的红油染红了她的指尖,陆铭拿出餐巾纸帮她擦干净。

  没多久,陶欣艺又捻起辣条送进嘴里,有时候是自己吃,有时候是喂陆铭吃,盛夏将至,蝉鸣热烈起来。

  黑瘦女人邬丽香,用大红毯子把孩子包裹在背上,眼神麻木地沿街乞讨,还拿着个铁碗,提着麻布袋用来捡垃圾,捡完垃圾能去卖。

  她的铁碗里有不少的五毛、一块、五块,面额最大的是张带着油污的五十块。

  实话说,她好手好脚,若没有背上的虚弱的孩子和嘴里“孩子病了”的故事,不会有人给她钱。

  在这个城市,有一个地方,繁华极了,晚上也亮着明灯,却有缺手缺脚、衣着破烂小孩拿着碗坐在地上。

  很多,很多人路过了……

  没几个人停下来,仿佛看见他们是极可怕的事情。

  林毅见了拿着碗的邬丽香,别过眼去,他没有钱,没有义务同情别人,耳畔却传来了汪思玉的声音。

  “早知道,我就不买辣条了。”

  一个繁华的城市,有没有人,见过那种人,那种极倒霉的人。

  他们在你脚下,活着。

  我向来是个冷漠的人,从来不会因一个人可怜,而去帮助他,如果他有嘴呐喊两声,我却舍不得走了,会多看两眼。

  当摸到口袋里的钱时,我会想起自己窘迫的生活,抬脚,离开。

  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任然会悲伤于我的冷漠,然后依旧无所作为,劝慰自己“我也没办法啊,我也没钱啊,我能怎么样呢”?

  下一章,我会掺杂一个真实的故事,表达的我的震撼与怀念。

刚才,出了点事,写不出美好的东西对不起

  刚才,出了点事,写不出美好的东西。对不起,我请假。

  我不可遏制的对命运产生了一丝厌倦,无比厌倦。

  其实,小说写不出生活……

  我不明白,为什么,能听见如此可怕的关心,以至于,让我无比恐惧。

  当痛苦成为咀嚼的餐品,成为炫耀优越感的玩具,那么,同情真是人类最卑劣的事情……

  为什么,他们能说出如此精准的话,刺激人的心脏,中山狼就这般可怕吗?

  我能怎么样,该怎么样,上一章,我还在想,希望世上多一些想汪思玉这样的人,想写些明媚的东西。

  其实,都还好,世上艰难的人多了去了。

  我不算什么,也没什么,就是些精神上的东西,其实还好。

  从前都没什么事,现在也不会有什么事,只是我想思考一会儿。

  写网文遇见的人,是我生命中遇见的最好的人,除了三个像汪思玉的人。

  高中部分写的压抑是因为经历绝望才能走出绝望,若一帆风顺,怎么能称得上勇敢,怎么能给人力量。其实,主角的故事不算勇敢,现实更勇敢吧。

  我想会儿事,明天再更新。

第247章 兔死狐悲

  林毅没有应声,不敢看汪思玉的眼睛,假装赞同的点头。

  如果可以,他甚至想把那女人碗里的钱拿过来塞进口袋里,偷偷拿过来,去改善自己的生活,去买支钢笔,把坏掉的自动铅笔换掉。

  汪思玉拉着林毅往回跑,往家的方向跑去,轻声说道:“我还有点小金库!”

  稚嫩的声音回荡在校门口,像一根针,扎进林毅的心里,他觉得汪思玉真傻,还很善良。世上那么多可怜的人,她只需要可怜我一个就行。

  靠在老树下的陆铭看见了乞讨的邬丽香,眉头微皱,仿佛这是不该出现在城市的人。

  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着钱,拿出来计算着“善良”的价钱。

  陶欣艺的口袋里有一百三十五块,她把三十五块零钱放进口袋里,把百元大钞放进邬丽香的碗里。

  当对上邬丽香的感激目光,陶欣艺的心脏被碾爆了,血溅出来,充当口腔里的咸腥佐料。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是那个孩子,我妈妈会救我吗?

  陶欣艺把口袋里的三十五块一并掏出来,放到那女人的碗里,表达她对母亲深深的思念。天白得可怕,云都被晒干了,邬丽香的嘴唇泛起白皮,嘴里说着感谢的话。

  大体什么,陶欣艺听不清,只觉得耳鸣,头晕。

  陶欣艺转身看见拿着钱的陆铭,从他的表情,她知道陆铭想捐,但是在犹豫给多少。这事,她也犹豫过,她活这么大,又不是第一次看见乞丐。

  尽管从小到大,她没缺过钱,但是钱不是她赚来的,是旁人给的。

  即便想善良,也没什么底气,拿着长辈的钱做自己的好事,无法心安理得。

  陆铭手上有一千九百三十六块现金,但是他已经许多年没捐过钱了,每年交的税就是他对社会做的所有贡献。

  陆铭见欣艺捐了二百块,就拿出四百块放进邬丽香的碗里,然后拉着欣艺的手打算离开。

  在他看来,他俩一共捐了六百块,是个不错的数字,比起碗里的其他钱已然是顶级的善良。

  当红色的纸落到邬丽香的碗里,他听见了这个女人近乎疯狂的感谢,心里却在心痛400块钱。重生前,除了电子产品外,他几乎不会买超过100块的东西,省钱凑首付。

  可是,今天,陆铭花了400块来验证自己的善良。

  如果不是欣艺在,如果不是欣艺把身上的钱全捐了,陆铭可能就给个五十块意思一下,甚至当没看见。

  听着女人的感谢,陆铭的心头涌现出拯救他人命运的快感,同时,在心底嘲讽自己的卑劣。

  毕竟,我现在也没多少钱,等我哪天有几个小目标后,再多捐点也行。

  陆铭拉着陶欣艺的手,往远方走去,心脏不规律地跳动着。

  “我们,缺钱吗?”陶欣艺反手握着陆铭的手,重复道:“我们,缺吗?”

  陆铭微微皱眉,继续往前走。

  “就是……其实,我们不缺钱,却想着拥有更多钱,更多,越来越多……”陶欣艺低垂眼眸,想起了忙碌的父亲,和坐在沙发上等待的母亲:“小时候,家里没有那么多钱,可是很幸福。”

  陆铭的心里涌起燥热的火焰,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缺钱吗?

  不可能缺钱。重生后,他这辈子注定会拥有花不完的钱,只要他想,十年内的所有风口都能被他踩上。

  重生前,他为了省钱,火车坐过长达三十多小时的硬座,吃着泡面,省下路费。

  其实,他知道这样堪称虐待自己,省不下几平米的房子,但是陆铭就是舍不得,他舍不得花钱,害怕裁员,害怕彩礼,害怕父母病了没钱治……

  如果不重生,他会压上打工攒的八十多万和爸妈的养老金,加上跟亲戚朋友借一点,强行上岸一套房子的首付,背上二十年的房贷。

  有时候,陆铭真的在庆幸,自己当年读了软件工程,虽然累且伤眼……奉献。

  邬丽香是可怜,但是他凭什么,没有义务给邬丽香钱,钱这么好的东西,凭什么捐出去。

  陆铭垂下眼眸,把口袋里的所有钱放到陶欣艺手上,凝望着她的眼眸,沉声道:“反正,以后我的钱都是你的,你决定吧。我实在扣,穷惯了。道理,我知道,但不会付出行动。”

  “没事……”陶欣艺捧着陆铭的脸,道:“我也很自私,咱俩很配。”

  而后,邬丽香收到了436块捐款,陶欣艺在口袋里留下了800块。

  短短几分钟,他俩加起来就捐了一千多块钱,让陶欣艺心痛,她舍不得,后悔了,然后拉着陆铭的手往动物园的方向走去。

  林毅回到了他家狭小的出租屋,翻到了一个从老家带回来的核桃,把核桃拿在手里。

  他为什么不放进口袋里?

  因为,林毅的口袋是破的,放进去的东西都会漏出来,就像他的顽皮的脚趾头从袜子破洞里钻出来。

  那个核桃是他仅剩的零食了,可是汪思玉在,我总得捐点什么吧……

  返回学校的途中,林毅与汪思玉相遇,他想走慢点,但是汪思玉怕那女人走远了,就拉着林毅往前跑。

  最后,林毅在学校附近的天桥下看见了那女人,拿着核桃的手出了汗。

  他看见汪思玉拿着皱巴巴的十块钱放进了女人的碗里,还看见女人的碗里有好几张百元大钞,居然有10张一百块,1张五十块。

  凡事涉及到钱的东西,林毅都看得特别准。

  不会有错,就是这么多。带孩子讨钱这么赚吗?

  汪思玉没想那么多,只是很高兴能帮到她,充《奥比岛》、买贴纸的钱还能再存。而且,她还留了两块钱和林毅一块吃辣条、小布丁。

  等下周,妈妈又会给我七块零花钱。

  为了汪思玉,林毅把那个核桃放进女人碗里,但他发誓,从今往后,绝不会捐任何一块钱,捐钱是在侮辱他的智商,证明善良。

  善良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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