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坐下来,一个小女孩走到了边上。
她是戈登和卡莲的女儿,今年已经14岁了,她手上捧着一盘浇了肉酱的意面,小心将其放到戈登面前,乖巧地说:“爸爸,吃面。”
“嗯,乖。”戈登拿起叉子,大口大口吃着意面。
卡莲端来两份小一些的意面,放到桌上,柔声说:“阿加莎,你也来吃吧。”
一家三口坐在一桌,默默吃着食物,谁都没说话,气氛显得有些闷。
戈登埋头吃着面,填饱自己因厮杀饿了一天的肚子。
卡莲和阿加莎则不时看向彼此,似在进行某种眼神交流。
卡莲对阿加莎不停眨眼,示意她和爸爸开口。
阿加莎显得有些为难,眼巴巴看着卡莲,目光里露了怯。
本来两人说好由阿加莎开口,但女儿脸皮薄,临门一脚退缩了,卡莲没办法,只能自己来提:“戈登,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说。”戈登头也没抬。
卡莲显得小心翼翼,声音很低:“我们换一座城市生活吧,怎么样?我们去首府,如果你不喜欢那里,我们去别的城市也可以。”
戈登眉头一皱,手上吃面的动作停下了,抬起头疑惑地问:“为什么突然说这个?”
卡琳垂着眼说:“我跟女儿都不喜欢边陲,自从三年前《锈墙隔绝法案》颁布后,这里的环境越来越乱,天天都能听到枪击声。”
“你每次出门回来也总是一身血,今天打这个,明天打那个...我们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戈登气笑了,重重地说:“卡莲,你是不是没睡醒,你知道外面现在怎么称呼我吗?”
“我,戈登,边陲之王!这几年我打垮了十几家大型团体,反暴四课阿尔法小队都被我一人打残了!我现在是整个边陲公认的王!”
“我流了那么多血汗,好不容易爬到最顶上,当上这个王,你现在叫我隐退,去别的城市生活?你在搞笑吧!”
卡莲神情黯然,颇为费解地说:“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虚名?当不当这个边陲之王,对你而言就这么重要吗?”
戈登:“对!很重要!因为我不想再被人瞧不起!”
他用力戳着自己心口,语气间充满了对往昔的忿恨与暴戾:“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年轻时一起吃过多少苦!”
“我二十岁那年,你还记得吧?我爸走了,我当时身上没钱,连安葬费都付不起。”
“棺材店老板看我没钱,故意刁难我,说只要我学一万声狗叫,就免费送一口棺材给我。”
“我能怎么办?为了给我爸安葬,我叫啊!我站在他家店门口从早叫到晚,活脱脱一条狗的模样,每个路过的人都用看垃圾的眼神看我!那能怎么办?没钱没势就只能这样!”
“还有我第一次混团体,你也知道的,我跟的是犀牛帮的老大,就那个平头胖子。”
“当时我们跟大客户喝酒,就因为我夹菜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一下他的筷子,那死胖子为了给他献媚,就拿啤酒瓶给我开了瓢。”
“这还没完!那两人还一起往我脑袋上撒尿,两泡尿就直接浇在脸上,那恶心的气味我这辈子都忘不掉!”
说到这里,戈登眼中充满了狞意:“当时我就在心里发誓,总有一天,我要出人头地,我要让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敢瞧不起我!”
看着愤愤不平的戈登,卡琳的神情显得有些悲哀:“就为了一点脸皮,你每天杀那么多人,值得吗?”
戈登大声说:“值得啊!怎么不值得?出来混不就活一口气吗?!”
“我现在是边陲之王,所有人都怕我,所有人都要臣服我,我再也不会被人欺负,只有我欺负别人的份!”
“那个棺材店老板,他不是喜欢听狗叫吗?我后来专门宰了一条狗,把狗嘴缝到了他嘴上,以后他可以每天自己叫给自己听,叫一辈子!”
“还有那个死胖子,拿尿浇我是吧?我直接把他按在便池里,让他被尿活活淹死!”
“这就是王,懂吗?我拿捏着生杀大权,想让谁活谁就能活,想让谁死谁就得死!这就是我奋斗半辈子想要得到的东西!”
卡琳呛声质问道:“那我们呢?我和女儿对你来说就一点也不重要吗?”
戈登愣了一下,有些不解地问:“为什么这么问?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当然很重要。”
“我们两个从小就认识,一直形影不离,最落魄的时候都没分开过。”
“我现在出人头地,好多女的想倒贴我,兄弟们也说可以多收几个,但我告诉他们,不可能!你是我的发妻,是贫是贵我都不会抛弃你,也不会考虑任何别的女人。”
“我爱你,卡莲,我也爱我们的女儿...你为什么要问我这种问题?”
卡莲掩面扶着额头,无力地说:“你说你爱我们,但你从来没考虑过我们的感受。这么多年了,你每天就知道出去打打杀杀,我和阿加莎不想看到你这样...”
戈登被说得有些生气,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嫌我每天出去打打杀杀?我这么做是为什么,不也是为了你们吗?!”
“我不去打,不去拼,不去发展自己的势力赚钱,拿什么养你们母女?”
“看看你们现在在用的东西,比如我送你的那个美容仪,内城的高端货,一台要好几十万。”
“还有阿加莎今年年初生病那次,我专门托关系从内城喊来一支私人医疗团队,给她最好的照顾,一趟下来花了一百多万。”
“这些东西,边陲有几个人享受得起?我要不是这个边陲之王,你们能过上这么好的生活?现在还嫌弃起我来了?”
卡莲用力抿了抿嘴唇,伸手搭住戈登的胳膊,颤声说:“戈登,我们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但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
“你是不知道,每次窗户外面有枪响,我跟阿加莎都害怕得不敢出声,生怕有歹徒到家里来。”
“每次你回来得晚一点,或者联系不上,我们都彻夜难眠,担心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你说的那些贵重品和奢侈的待遇,我们是可以不要的,那都是些流连于表面的东西。”
“我们想要的只是一个安稳的日子,我希望阿加莎能好好长大成人,只要这辈子平平安安,哪怕不当人上人也没关系。”
“更何况,我们现在也存了好多好多的钱,找个地方重新生活也能过得不错,不是吗?”
戈登不耐烦地一扬手:“懒得再跟你说,路怎么走是男人的事,女人别多嘴,当好你的家庭主妇就行了。”
“我的人脉和事业全在边陲,绝不可能走。你和阿加莎要是不喜欢这里,可以自己搬去其它城市,钱不用担心,我有的是,每个月都会寄过来,有时间我也会来看你们的。”
阿加莎听后,眼中有泪光闪动,抓住卡莲的袖子哽咽道:“妈妈,我不想跟爸爸分开...”
卡莲目光复杂地看着戈登,她凄惨一笑,语气变得悲凉起来:“我懂了,你就是放不下你那点面子。”
“你以前被人欺负得太久,现在终于爬到顶上,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已经让你上瘾了。”
“什么为了我们,根本不是!你就是为了自己!你抛不下边陲之王的虚名,怕隐退以后别人笑话你!”
“戈登,你的面子就比家人的幸福还重要?你这辈子就要为那点面子活着?一直打,一直打,把人生浪费在打打杀杀里,打到整个边陲所有人都怕你,这样你就满意了?!”
“嘭!”
戈登一巴掌拍在桌上,强劲的掌力直接把桌面拍出裂纹,呵斥道:“都跟你说了!女人别管男人的事!吃饭!”
卡莲没再说话,只是垂着眼默默搅拌着盘子里的意面,顺手把一些大的肉块叉给阿加莎。
阿加莎睁着无辜的大眼睛,小心翼翼看着吵架的爸爸妈妈,什么都不敢说。
“叮铃铃。”就在这时,手机铃声打破了沉默。
戈登拿出手机接起:“说...什么?那些崽种还敢来?你们在那等着,我马上过来。”
说完他把盘子往前一推,起身离桌。
卡莲追问道:“你去哪?”
戈登穿上一件朋克风格的外套,冷冷地说:“有批货被蜘蛛帮的人劫了,死了几个弟兄。我干他马的,上次没把他们打服,今天非把他们从上到下屠个干净,让其他人知道惹我的后果!”
卡莲着急地拦在他身前:“刚回家饭都没吃几口,又要去?!”
戈登不耐烦地把她拉开,往家门口走去:“我说几遍了,别管男人的事。冰箱里给我留点饭菜,我回来可能比较迟了。”
“戈登!”卡莲冲他的背影大喊,哽咽道,“今天是你女儿生日啊!”
戈登很明显愣了一下,回过头看向阿加莎。
阿加莎轻咬嘴唇坐在椅子上,神情难过地看着戈登,那双大眼睛里写满了委屈。
戈登这才发现,后面厨房里放着还没拆封的生日蛋糕。
事情太多,他连自己女儿的生日都忘了。
卡莲声音在颤抖,用哀求的口吻说:“今天是阿加莎14岁生日,她已经期待很久了。我之前问她想要什么礼物,她说什么都不要,就希望爸爸能陪陪她。”
“戈登,就这一次,行吗?后面你要去干嘛我不管不问,你今天陪孩子好好过一个生日,我求你了...”
戈登沉默地站在原地,神情显得有些踌躇。
不多时,手机又叮铃铃响起,弟兄们打电话来催了。
戈登咬了咬牙,片刻后甩开卡莲的手,对阿加莎说:“宝贝,爸爸今晚真的有事,如果事情办得快,我争取早点回来。今天要是赶不回来,过几天给你补办生日。乖。”
说完,他背对着妻子和女儿走出家门,又一次迈向以往重复了无数次的杀戮,没有回头看她们一眼。
第354章 两代王者
边陲北区,血水溢满了战场的每一片土地,有些汇聚在一起形成道道猩红色的湍流,也有些因为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而氧化,变得如同石油般暗沉粘稠。
血海之中到处都是凶兽的尸体,或大或小的残躯七歪八倒躺着,破碎的肢体扭曲缠绕在一起,堆砌成一座座血肉小山。
诺白和咚咚此时都倒在血泊中,由于体力枯竭以及严重的伤势,两人都双双陷入昏迷,失去了战斗能力。
不久前,甬道中出现了许多飞行类凶兽,它们袭击了位于空中的救援编队,导致浮空艇严重受损被迫撤离,再没有人能来接她们两个回去。
有几只凶兽盯上了这两个昏迷的人类,宛如看到两块肥美的鲜肉,喉间发出低吼声,口中流出透明的唾液,凶猛扑了过来。
“轰”
毫无征兆,忽有一阵凛冽腥风卷起,伴随着高速移动的残影袭过,这几只凶兽立刻被巨力碾为碎渣,化作了满地血肉的一部分。
尸山血海之中,一道高大的染血身影屹立在昏迷的诺白和咚咚身边,那双暗紫色眼眸遥望着战场,冷酷逼视着所有企图靠近的凶兽。
芬里尔身上尽是漆黑的绒毛,躯体呈现着极其明显的狼化体征,微微启张的唇间可以看见刀刃般锋利的尖齿,修长的利爪闪耀着寒光,尽显狂暴的力量感。
芬里尔是一名「苍狼血码」携带者,在那么多能力迥异的血码中,苍狼血码可以说是一种最为简单粗暴的血码。
它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异能,控制不了骨骼血液,也没法喷火吐冰,更玩不出什么花狸狐哨的招式组合。
苍狼血码赋予携带者的,只有狼化后的纯粹力量。
这种血码唯一的特性,就是携带者伤势越重,狼化程度就越深,相应的力量也越强。
一个生命完好苍狼血码携带者或许不可怕。
但一个濒死的苍狼血码携带者绝对是令人胆寒的存在。
正是出于这种特性,苍狼血码被公认为是最危险、最极端的血码。
因为想要更多发挥血码的力量,携带者必须主动或被动处于严重受伤状态。
而处于严重受伤状态时,由于力量的巨幅增强,携带者往往感知不到自己生命的枯竭。
无数苍狼血码携带者都是在愈发磅礴的力量中疯狂酣战,最后不知不觉身体就崩溃了。
所以血码领域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苍狼咆哮之际,亦是离死神最近之时。
此时,芬里尔身上的狼化体征已经很明显了,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次战斗,也意味着她的力量正在不断突破曾经的顶点。
周围的凶兽看到芬里尔,还没来得及行动,死亡就已降临。
“轰”芬里尔瞬息进入超音速状态,扬起的沙尘宛如一道轰然升起的铁幕。
“噗嗤!!!”闪耀着寒芒的利爪在刹那间掠过周围数十头凶兽的身躯,血色犹如决堤般汹涌,高速移动带来的恐怖力量直接将它们击碎,在地上泼洒形成了一张薄薄的血肉地毯。
芬里尔瞳中寒芒闪烁,利齿间不停冒出白茫茫的热气,在企图靠近诺白和咚咚的凶兽之间来回穿梭,血肉爆裂溅出的液体四处升起,鲜血升至空中淅淅沥沥洒落,宛若下起一场血雨。
现在的她是真正意义上一个人孤军奋战,同时还要保护好已经昏迷的诺白和咚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