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挽歌 第776节

  既得了美人,又找到了爱情,还得到了幽州辛氏的鼎力支持,坐稳了位置。

  这桩美满婚姻直接让史思明插上了翅膀,事业腾飞,让他有了割据一方的底气。

  但这些人又在讥笑,史思明的家事一切都好,唯独史朝义这个儿子不该生的,要是没这个儿子那一切就完美了。

  于是史思明总是看史朝义不顺眼,史朝义也时常认为老爹要杀自己,惶惶不可终日,反心渐起。

  “史朝义,你不是去打猎了么?

  是谁让你来这里的?

  这里没你的位置,你没看到吗?

  还不快滚!”

  一看到史朝义走进幽州府衙大堂,史思明就对他大声呵斥道。

  正在这时,一个文人打扮的人站起身,对史朝义说道:“哎呀,原来是世子啊,请坐请坐,是在下唐突了,你坐我的位置好了。”

  这人正是刚刚抵达幽州城的岑参,而这场宴会,也是“弃暗投明”的史思明给他举办的接风宴。

  要知道,永王李,现在还没发檄文,登基称帝的日期是定在了上元节。

  所以方重勇还是朝廷任命的宣武军节度使,而岑参是宣武军中幕僚。

  史思明刚刚悄咪咪的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于情于理,对岑参的到来,都应该热情欢迎。更别提史思明还有自己的小心思了。

  史朝义不是世子,却被岑参喊做世子,在场众人都是面色微变。

  史思明对岑参摆了摆手说道:“岑先生弄错了,本帅身边这位才是世子。史朝义不过庶子而已,岂能当得起世子二字?”

  岑参一愣,他是万万没想到,这等分裂家庭的话,怎么能当着如此多文人与武将的面说出来。

  史朝义只要还是个人,面对这种打脸,他也会想杀人的啊!

  然而,令岑参更没料到的是,史朝义居然谦卑的对他行礼说道:“岑先生弄错了,世子是史朝清,不是在下。”

  “抱歉抱歉,在下孤陋寡闻,死罪死罪。”

  岑参连忙坐下,再也不提给史朝义让座的事情了。

  史思明这一家迟早祸起萧墙,回去以后他决定要好好跟方重勇提一嘴。

  看到史朝义吃瘪,史思明心情也好了些。

  他不耐烦的质问道:“你有什么屁事快点说,这里这么多人都等着开席!你让他们都等着你么?”

  史朝义压住内心的愤怒,面色平静对史思明说道:“孩儿想外放平州,请父亲成全。”

  平州?

  史思明不管民政,他只知道平州那边好像没部署什么精兵。

  “平州那边如何?”

  史思明询问离自己比较近的军师平冽道。

  “好地方,风景不错,没有战乱,还有一个海贸的港口,新罗高丽和东瀛的船只经常靠港贸易。”

  平冽言简意赅的介绍了一番。

  “夫人,不如你跟朝清,去平州那边休养一段时间,如何?”

  史思明温言问道。

  他是想让家小都去后方避一下,因为很可能近期河北会有战争了。

  “一切由阿郎决定就好了,妾身都听阿郎的。”

  辛氏对史思明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

  “嗯,那就这么决定了。

  史朝清为平州刺史,过几日去赴任。

  你现在可以走了。”

  史思明指着史朝义说道。

  说完,他又转过头对辛夫人柔声建议道:“平州那边海风大,夫人要注意保暖才是啊。”

  诶?

  刚刚我是问什么的来着?

  史朝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其实不只是他这么想,在场众人都是一样的想法!

  不是史朝义想去平州么?为什么史思明让史朝清和他母亲辛夫人去平州了呢?

  “父亲,这……”

  史朝义似乎想辩解两句,没想到史思明直接将手中的白瓷酒杯投掷过来,正好打在史朝义的帽子上!

  “滚!我不想说第二次!别杵在这耽误宴会!”

  史思明冷着脸呵斥道。

  众人对史朝义投来同情的目光,却没有任何人出头为他说好话。

  史思明可谓是将嫡庶之别做到了极致!

  嫡子和正室夫人就是心肝宝贝,连说话都是温言细语的,但庶子却连一条狗都不如。

  估计制定嫡长子继承制的周公,见到史思明这样都要给他跪下了。

  一个胡人,居然把汉人礼法遵循到这个地步,也当真是不容易啊!

  他们也只是把庶子当外人而已,史思明居然已经把庶子当狗了,这要怎么形容呢?

  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吧。

  在场的史思明手下都在心中如此感叹。

  岑参却是想起方重勇说过的一句话,叫做“选择比努力重要”。这句话的意思是:选择错了,无论多努力也是徒劳。

  然而此刻岑参却是觉得,方重勇还少说了一句,那便是“投胎才是最重要的”。

  万一投胎没投好,不管是选择还是努力,都不再重要了。

  史朝义愤然离去,但是无人关注他高兴还是不高兴。

  生活嘛,不就是这样咯。

  高兴是要过,不高兴也是要过。

  更关键的是,基本上没人在乎一条鱼腩高兴还是不高兴。

  史思明的宴会倒是宾主尽欢,在场众人都是互相吹捧了一番,这帮人还自吹自擂的说他们对于长安朝廷,是多么的忠心耿耿。

  岑参在一场宴会里面,听了比十年累计都还要多的谎言。

  宴会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如果不是方重勇事前叮嘱史思明狼子野心不可不防,岑参简直以为幽州藩镇这边都是国家的忠臣良将了。

  跟着史思明和平冽等人来到府衙后面的书房,落座之后,史思明这才从书柜里拿出一叠纸,对岑参请教道:“岑先生,听闻你诗文满天下,能不能点评一下鄙人的诗作呀。”

  看他的表情不似作伪,包括平冽和耿仁智在内的亲信都是大吃一惊!

  大哥,你是不识字的啊!怎么不识字还写起诗文来了呢?

  再说你也不会写字啊!

  很显然,这一叠诗,史思明从前压根就没有拿出来过。

  但怎么说呢,史思明确实不识字,更不会写,但是他会说呀!

  史思明认为,既然会说话,我把诗句说出来,再命人写下来不就好咯?为什么还要我会认字写字呢?

  该说不说,这种想法也有点道理。

  因为史思明虽然不会写汉字(其他文字也不会),但是他精通六门外语,听与说都熟练无比。

  那是真正的外语啊,不是在女人肚皮上学的那种外语。

  史思明就是不会写字不会认字,但说话贼溜。

  别说是说出汉字诗啊,说出突厥文的诗他也会啊!

  岑参拿起对方递过来的诗作一看,标题是《石榴诗》。

  正文写着:三月四月红花里,五月六月瓶子里。作刀割破黄胞衣,六七千个赤男女。

  还行吧,水平一般。

  岑参暗暗想道。

  不过联系这史思明是个不会写字,也不会认字的二把刀水平,这首诗已经算得上是“惊为天人”了。

  “不错不错,史节帅很有天赋。”

  岑参憋住吐槽的冲动,对史思明竖起大拇指说道。

  “你看,本帅就说某要是不打仗不带兵,可以当个诗人吧,哈哈哈哈哈哈!”

  史思明嚣张的大笑着,让一旁的平冽和耿仁智无言以对。

  我的个乖乖啊,这种话怎么能由一个连汉字都不会认,更不会写的胡人说出来啊!

  简直是倒反天罡了。

  最后还是平冽打破僵局,看着岑参询问道:“不知道岑先生此来幽州是所为何事呢?”

  他怕自己再不提这一茬,史思明真要跟岑参研究一下午诗词歌赋。

  “是这样的。”

  岑参收起脸上的笑容,对史思明叉手行礼说道:“方节帅想攻打盘踞在相州的贼军李归仁部,苦于没有人策应。不知道史节帅能不能配合宣武军从北面攻打李归仁。”

  “既然大家都是为朝廷效力,这个自然是没问题的。就包在史某人身上了!”

  史思明大包大揽的说道,不知道他为人的,还以为他是个义薄云天,把朝廷的事情当成他家事的热血汉子呢!

  “如此甚好。不知道史节帅能不能让人写封信给我家节帅,要不然,岑某回去以后不好交差啊。”

  岑参脸上带着笑容请求道。

  这其实也是唐代的官场规矩了,跑腿的人办成了事情,回去以后对面反悔了,上级要惩罚怎么办?所以拿到“回执”,就是一项最基本的规则。

  毕竟空口无凭,你起码得白纸黑字吧?

  史思明看了看平冽,见对方不动声色的点点头,于是哈哈大笑道:“大家都是为了给朝廷做事,这个是自然。平参军,你来写这封信吧。”

  平冽听到史思明的吩咐,对他恭敬的行了一礼。随后便在桌案上铺开大纸,笔走龙蛇一般写信。很快便将信写完了。

  他也不私藏着,大大方方的递给岑参观看。

  只见上面写得很明白:

  李宝臣和他拥戴的李琬,是朝廷的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我(史思明)对此人也深感痛恨。李归仁是李宝臣的部下,自然也我的眼中钉肉中刺。

  你们(宣武军)若是要攻略相州,请派人来幽州与我接洽,我会从北面派兵牵制李归仁。

  你也可以把李归仁的兵马吸引到黄河南岸,那样我就可以直接长驱直入夺取相州。到时候李归仁必败无疑,只能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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