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我才不想在乱世谈恋爱 第49节

手持利刃,孩童亦能杀人。

“杀人可不用教”,甘宁笑着总结道:“保持头脑清醒,眼睛看准地方,手不要抖。还有,如果是第一次杀人,记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吐”

回忆起吕布一击秒杀游侠的场景,徐嘉树忍不住点点头,确实是这样的没错,一脚就把颈椎踢断,可谓稳准狠。

“但是嘛”

铺垫了许久,甘宁终于图穷匕见,“打架我可以教子茂,包教包会!”

听上去目的不纯,但是徐嘉树不确定。

“别担心”,甘宁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的灿烂无比,“只是开始会有一点疼而已。”

小子卖腐是吧?

我直接重拳出击!

徐嘉树当即接下了甘宁的特训。

“停一下,pong友!”

“没听见。”

“我让你停下你龙吗?”

“我龙。”

“wait!”

好吧,天知道甘宁到底和人打过多少次架,徐嘉树感觉自己的拳头无论如何就是打不到他那张欠揍的b脸上,反而是对手的攻击总能从意想不到的地方袭来,虽然下手很有分寸,不会把徐嘉树打伤,却依然让他很难受。

论街头斗殴,两人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选手。

“我就知道兴霸没安好心!”

“也不能这么说吧”,甘宁揉了揉手腕,“挨打多了就知道怎么打架了,我小时候就是这么过来的。”

豪强出身的大族多了去了,怎么就他甘兴霸能在蜀郡混出这么大的名堂,甚至干出白身杀官的事情之后,依然能堂而皇之地走向仕途?

无他,就是要先对自己够拼够狠,再打服所有人。

两人到井边,往喉咙里狠狠灌上几瓢水,甘宁突然问起:“说起来,堂堂尚书郎怎么突然想起习武了?”

毕竟,正经人谁习武啊?

就连西楚霸王这等力能扛鼎的猛人,也嫌弃这种“一人敌”的技艺。

“说来话长”,徐嘉树沉吟片刻,“兴霸,你说怎么样才能搞定一个猛女?”

“有多猛?”

“大概只比我差一点点。”

“简单”,甘宁脱口而出,“一直赢她,赢到服气为止。”

“哦”,徐嘉树随口答应了一声。

然后,他突然联想到桓阶说的蛮子这套路眼熟,不就是七擒孟获吗!

有招了。

第77章 转起来了

即使是现在,吕玲绮也常常会想起,父亲当上主簿后,骑着马带自己追逐落日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那时的吕家生活在五原郡九原县,这个郡位于并州北端,与附近的朔方,云中,雁门分享一片水草还算丰美的草原。

家主吕布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人,每天天刚亮就带着自己的羊群出门,天快黑了才赶回家。

没办法,九原县附近的优质草场都被其他牧民捷足先登,买不起马的吕布只能带着自己的羊群徒步很久,走到很远的,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让它们饱餐一顿。

“得有一匹好马才行。”

入夜,在帐篷里进行生命大和谐的时候,吕布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妻子严氏的低声吟唱被打断。

“发病.”,妻子不满地轻轻推了他一下,不过还是认真地探讨了这件事,“咱家税都交不起了,哪里买得起马,还好马?”

作为北方边境,五原郡的好马并算不少,可大部分都归官营的六牧师苑令和郡县的马丞掌管,平时做驿马,战时做军马。

而从马市的私人手里买马不仅价格昂贵,而且一般是从南匈奴流入的驽马,胜在吃苦耐劳,只适合用来放牧赶路而已。

“我肯定能搞到手!”,吕布不以为然,想着自己的雄心壮志,只觉得帐篷里臭烘烘的待的不爽利,便起身揉了揉吕玲绮熟睡中的小脸蛋,“妹妹,等你出嫁,阿父送你一匹全县最好的马,你说好不好啊?”

身后的严氏气急败坏地给了他一脚,“好不容易才睡着,把她弄醒了,倒霉的却是我!”

好在还是个婴儿的吕玲绮早就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的动静,睡眠质量奇高,这才让严氏松了一口气。

她妩媚地白了自家爷们一眼,“你可闹够了?”

“差不多吧。”,少年吕布点点头。

“我还没闹够呢.”

遂一夜无眠。

第二天吕布就动身去县里打听,哪里能搞到好马。

“好马都在官营的牧场里呢!”他得到的大部分回答都是这样的。

“你的马看起来不错”,吕布对着路过的一个公子哥问道,“是官营的牧场养出来的吗?”

“官营牧场定期会清理一些劣马和老马”,那公子哥看他仪表不俗,便耐着性子多聊了几句,“你若是有钱,又没人来查你,自然可以买到。”

一句话,把自家的财力和权势都炫耀了。

闻言,吕布打量了一会那马,抬头道:“可这既不是劣马也不是老马。”

“这算什么?”,公子哥矜持地笑了笑,“若是太原王氏的子弟想要,多好的马都能弄到手!”

“如果我没什么钱,又不是什么王氏子弟呢?”,吕布有些郁闷,怎么买个马都有这么多门道。

“那就从军去,选上骑士,官府白送你!”,公子哥答道。

只是要拿命去换而已。

边郡子弟确实容易选上骑士,其中良家子出身的甚至有机会被调去雒阳加入羽林军。

作为本地人,他们对家乡和周边胡人的地理风情知根知底,加之骑射俱佳,一旦保家卫国,就是边军的中坚力量。

从军的条件也很简单,只要满足弓马娴熟即可。

其中弓箭是最为重要的作战手段,也是边军主要的日常训练内容,每年秋天会举行一次射箭考试,称为“秋射”或者“都试”,一般在八月中举行。

射试要在十二支箭中命中六支才算合格,称为“程”或者“当”;低于这个数字则需要解释,称作“爰书”;射中六次以上的,便在考绩上记“劳”,每超出一箭记劳十五日,积劳可得升迁。

马他搞不到,弓箭还是好弄的。

从此,吕布出门放牧时,身上会带上弓箭。

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天赋,这很不公平。

比如炸裂的身体天赋,比如超出常人的时间.这方面,具体的可以去问严氏,毕竟男人不能自吹自擂。

但射箭上的天赋之高,实在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起初他放牧回家,偶尔带回来羚羊和狍子这种草原上常见的猎物,妻子严氏对此表示很开心,家里不仅从此不缺吃的,还多有剩余。

自吕玲绮断奶开始,就没缺过肉吃。

随着几年,吕布越发熟悉这项技艺,事情很快就发展到,他所到之处,目视范围内的猎物全部无处可逃,能活下来的唯一原因就是他实在装不下了。

他带回家的东西逐渐稀奇古怪起来。

比如一只身子洞穿的鹰。

“这玩意有啥用?”严氏问他。

“给妹妹玩吧。”,吕布默默把死鹰放在吕玲绮手上。

“那这个呢?”,严氏又指着一条尾巴被钉住,还在吐信子的蛇,“也是给妹妹玩的?”

“我玩,我玩”,吕布陪着笑把蛇装进袋子里。

他看起来大体上还是个少年的样子,只是开始长出浅浅的青胡茬。

此时的牧民吕布已经是县里个小有名气的猎人,只要日子这样继续过下去,存够钱买匹不错的马看起来并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

至于从军?

严氏不让,他便不去想这件事了。

这也是吕玲绮最快乐的一段童年时光,父亲每天都能给她带回来一些寻常男孩子梦寐以求的小玩意儿。

嗯,活的。

女孩子本来就发育得早,她的身段很快抽条,比同龄的女孩子高出一大截。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凭着一手神射,吕布去哪里都不会饿着一家子人,他们或许可以成为九原县一个不错的猎户家族。

直到一天,吕布什么也没带回来。

还是个孩子的吕玲绮慌了父亲的身上沾了好大一片血。

妻子严氏大惊失色,忙问他是怎么回事。

“遇到了一小群狼”,吕布的表情无比冷淡,若无其事地脱下衣服,“箭用完了还有几个畜生不退,我便用弓弦把它们一个个全勒死了。”

严氏一阵后怕,吕玲绮则由于视角问题,清楚地看到父亲的腿在微微颤抖。

后来她才知道,人在极度兴奋的时候,才会这样。

“我想好了”,他伸出混着狼血和自己血的手,话中带着无可置疑的威严,“我要从军。”

严氏这次没有再说什么,转身为他收拾行李。

进入军中的吕布博得了偌大的名声,并州军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每年秋射,都有无数男儿等着看他出场,表演百发百中的神迹,偶有北匈奴南下打草谷,都是九原吕奉先收割生命的舞台。

弓响,人落。

平日里边军将士需要学习认字,用以写“日迹簿”以记录敌情,也就是所谓的“谨侯望”,吕布也学得不赖。

至此,可谓文武双全。

新任刺史丁原兼任骑都尉之职,听闻九原吕奉先的大名,亲自北上到军中邀请他。

命运的齿轮就此开始转动。

吕布字奉先,五原九原人也。以弓马骁武给并州。刺史丁原为骑都尉,屯河内,以布为主簿,甚见亲侍。《后汉书刘焉袁术吕布列传》

第78章 父女

“父亲什么时候回雒阳?”

吕玲绮坐在院子里,一双长腿搭在石案上摇来摇去。

“还有点事要办。”,吕布皱着眉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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