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第508节

包括张作霖在内的中央高级干部,除非他是作风新潮的或者留过洋的,基本上都有妻妾。像张汉卿,光正式的就有一妻四妾,梁青竹不知道怎么算,还有盛爱颐、宋美龄、婉容不知道怎么算。

也不是她们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都已经成既成事实了,这个妾的身份到底怎么算?

说起来,中国古代其实也没有实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皇帝虽有“后宫佳丽三千人”,但是属于“正妻”的,只有一个皇后。多出来的,不叫妾,叫妃。

不管叫什么,对已存在的事物,就是法律,也讲究个“不溯及以往”,所以新法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妾之问题,毋庸规定”。

原因便是这个尴尬的解释:“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其中心思想便是默认事实、拒绝评价。

但是民政局不好操作啊!新婚人员登记倒简单,可是已经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妻妾同堂人家,这补证的事不好玩啊。不可以写妾,总不能大家都是以妻的身份和同一个“夫”结婚吧?那叫重婚!

问题反应到上面,后来中央政治局还为此开了一个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各抒己见,基本上没什么好见解。

俗话说“宁毁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妾作为一个身份已经存在许多年了,想一下子解决它,难啊!何况在坐的很多就是有许多妾的人,像张作霖就笑骂张汉卿:“闲得蛋疼,来讲这个事。”

就是在民间,也是一个很热闹的话题,在报纸上也进行了全国大讨论,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学者认为:废除妾,此举旨在保护一夫一妻制;有学者认为:这给妻妾争利埋下伏笔,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号;有学者认为:这是女性觉醒的标志,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象征

这是于一凡给张汉卿的一个难题。

开始事实婚姻两年多了,自己还不如黄婉清、谷瑞玉两位姐姐。黄婉清的妾的身份是得到张家认可的,她也搬到大帅府、现在的中南海堂而皇之地与少帅生活在一起了;谷瑞玉在天津与张汉卿正式结了婚,虽然在时人心中她仍是妾的身份,但是好歹被承认。

倒是自己有点尴尬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张汉卿的妾,可是张汉卿因为种种顾虑,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布,只是以事实婚姻来向外界告诉她的地位。这类似于婚外同居,前卫是前卫了,于一凡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没有名分倒在其次,没有孩子便是问题了。无论是母以子贵或是子以母贵,前提是都要有个娃。这小妮子,要不是昨晚和他绵缠,自己还不知道,她原来是为了腹中的孩子预埋伏笔呢。

在经历三年的无孕期,张汉卿似乎又开始高产了。知道婉容怀孕不到一个月后,于一凡也有了。只是她这一番努力只是为了她腹中还未谋面的孩子,这母爱来得有点太超前了吧?就是没有这个法,哥还能亏了自己的孩子不成?他可没有嫡庶之念,只要是自己的,绝对一视同仁。

对于一凡非要把法案变成字,他只能苦笑。

体谅于一凡的一片心,他采取了暗中推动的办法,所以这个不伤及任何人、但比之前有所进步的婚姻法很快出台了。对于妾的存在,它只是提到一句“毋庸置疑”外,还作了一个尴尬的保证:“迨至今日,不溯及以前,只承认一夫一妻制为合法。”

那就是从此以后,想纳妾的男同胞注意啦,法律已经不认可了。

这样的话,张汉卿还有几个身边人需要考虑下。

对盛、宋两位上海滩的名媛的安排并没有影响,以她们的家庭地位,无论如何是不能公开地做他的妾的,所以这种名分要不要都无所谓。只是如何安排她们成为问题。

而对梁青竹,他就有些头痛了。之前因为地位的显赫,他一直不敢明目张胆地把她收于房中,现在这个法律朝野都在谈,他就更不敢提这茬事了,但是朝野都知道!早知道在于一凡之后就把这事给办了,之前在北方打打擦边球还是勉强能行的,况且梁家老头也同意的。

知道张汉卿痛苦的梁青竹反来安慰他:“就这样也挺好的,我不要什么名分,我愿意永远成为在你背后的女人。”

从那时起,她就没有再提起举办仪式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委身于张汉卿之后屡被她幸福地谈及。

女人的宽容让张汉卿反觉内疚,所以他在婚姻法中极力要求妾生子与非婚生子应该享有与嫡生子一样的地位和权力,这是为梁青竹她们铺一条路。

没有名分,孩子将是她们未来唯一的慰藉。以他的地位,除非他同意,在中国没有人有胆量娶她们;而以她们的家庭背景条件,她们也不会离开他另组家庭。

这个法律,对妾生子是一个极大的利好。虽然老妈地位待定,但是自子女起,地位与嫡生相同。而且它一个很大的进步就是提倡男女平等,其体现就是子女对遗产权的继承具有相同平等性。

张汉卿对于儿女权利一事还是很开明的,三妻四妾已属不该,妾的地位本来就差,再把她们的孩子分等分级,那真的是回到旧社会了,这不公平。

之所以对取消妾的身份的处理略有微辞,纯粹是因为没有妥善安排身边人的缘故。但他不能否决只要他愿意,还是可以轻易做到的。

但他知道,这是于一凡利用其“中华妇女同盟会”会长的身份对自己与皇后的恋情不满呢。整个新法的推动,都看得出她在背后摇旗呐喊,据说于凤至等人都是全力支持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进入立法程序。

他的态度,自然被攻击他的人拿来大做章,说他已拥有一妻三妾犹不满足,还要在为继续风流打伏笔,未免对妻子不忠。有人更历数他的情史,抨击他不尊重女性

倒是曾经对张汉卿不满的辜鸿铭跳出来为他说了话,赞他:“又要忠,又要孝,又要风流,乃为真豪杰;不爱财,不爱酒,不爱夫人,是个新头陀。”

这个人反对西学,也曾反对张汉卿,但在张勋复辟后被张汉卿力保。这件事也曾传为美谈,被认为张汉卿有容人之量。不过,他在这件事情上拱卫张汉卿,未尝没有为他纳下几房小妾的事解脱的意思呢

第835章 轰动民国的离婚案

婉容对这个事还没有什么反应,她还没想到,尽管自己还没有做好进入张家的准备,张家的后院已经向她瞄准火力了。她还在纠结于如何处理腹中的胎儿,她的母亲恒香过来在暗地里照顾她。

她的妊娠反应很强烈,只要懂行的人,都知道她已经是个准妈妈了,尽管肚子还不大。如果现在不处理好这件事,等到实在无法遮掩时会更加闹心。

张汉卿就是来给她温存和安慰的。

尽管婉容坚持孕期不同床的传统,但是耐不住张汉卿的软磨硬泡,还是被他得逞了。尽管昨晚自己与于一凡已经彻底放松了一回,可是见了温婉可人的皇后,他仍然无法抑制住冲动。当然,他极尽温柔,让婉容在浓浓的爱意中陷落。

他伏在婉容耳边轻语:“我已经安排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代你向溥仪提出离婚请求,要不了多久,你就是自由的了。”

婉容有点担心,也有些期待:“毕竟是皇上,影响太大了。”

张汉卿早已胸有成竹:“经过这事,那个皇上在国民中的名声算是臭定了,他的原先那些保皇派还敢像之前那样往里凑?我看他们没这个胆!毕竟是大是大非的事,汉奸、满奸超出了普通人心理所能承受的。

再说你带头和皇帝离婚,那也是新婚姻法强调的离婚自由,有着以点带面的意义。别人不敢说,但是女同胞肯定是极力赞成的。毕竟天下的皇后只有一个,你是个风向标么。”

婉容低下头:“离婚之后我该怎么办呢?”

再婚?肯定不可能。和张汉卿结婚?绝对不可能。

张汉卿其实也没有头绪,但是以上两种都是下下策。不说取皇上而代之成为皇后的丈夫,尽管是离婚后的皇后,就是公然和新法作对,在政治上影响也很坏。办法再想想,但不需这么极端。不见后世小三小四活得都很滋润?

他搂着她光滑的身体,带着歉意说:“先离婚,我安排你和一位张姓的男子假结婚。”若是别人还能遮掩,可她是皇后啊!一举一动都令人侧目不说,关键是史书上一定会大书特书的。

在新旧之交,自己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带头破坏法律,那“三权分立”不是一句空话?自己这个“公民”,不就凌驾于法律之上了吗?

婉容没什么可说的,注定是张汉卿的女人。他能够这么想,也是不得已的一个办法。

开始是张汉卿托人代表婉容向溥仪提出,谁料想此事果真成为新婚姻法效力的晴雨表。新民国正式颁布的新婚姻法的全国第一例离婚案,就是帝、后离婚,给它的进程增加了相当的历史意义和风向标。

一下子,不但狱中的溥仪,包括流散在全国的遗老遗少们都惊呆了。他们不遗余力地发动攻击,矛头直指张汉卿。

是的,他们认为,正是少帅的介入,才会让婉容有这么大的胆子去走出这一步;而正是少帅,皇帝才会身陷牢狱之灾。

自然,他们直接忽略了皇帝欲携洋自重的行径,而把责任全怪罪于张汉卿,认为以上种种,都是他的要挟之作;并隐晦地说他恩威并施,以致使皇后秽乱宫廷,让皇帝身陷囹圄。

他们也向婉容的娘家开炮,逼迫荣源在报纸上以“公开信”的方式劝她“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绝对不能离!绝对不能再让外人看皇家笑话!皇帝是个要脸面的人,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子呢。他们频频向婉容的娘家施压,也向报社投递文章,认为这是一个很严肃的政治问题:皇帝与皇后并不是普通公民,皇室还享受民国政|府优待呢!

张汉卿无名火起,不管从道义上还是从感情上,婉容都不能跟着溥仪这样的“男人”受罪。他丝毫不认为他和婉容之间有什么不对----即使当初对她用强,人家不也乖乖地认可了吗?而且,作为男人,是不能让他的女人遭受这种侮辱的,打击她,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保皇派太小看他的能力和政治手段了,他向来的作风就是遇强则强。你既舍得死,我就舍得埋!他指示国安部,适当公布溥仪与日本人勾结的细节,并以此为契机,让让国安部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溥仪“卖国求荣,犯下间谍罪、叛国罪”,并决定择日进行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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