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败家子 第136节

万年老参?

方继藩下巴差点掉下来,西域还生人参吗?

没听说过啊。

十之八九,就是个骗子,鬼知道拿着什么东西跑来糊弄他的,真当他是个没有任何见识的败家子了!

方继藩心下冷笑,面上却不露声色:“这敢情好啊,万年人参,本少爷没什么文化,倒是很想见识见识,叫他来吧。”

哼!若是来了,非要打断他的狗腿不可,作奸犯科倒也罢了,居然还侮辱我方继藩的智商!

方继藩这边倒是舒服,而另一头热火朝天干活的人的感觉就怎么不美好了,张信是个老实人,扛着锄头,带着一干校尉,便开始翻地,只片刻功夫,一群人便已是气喘吁吁。

羽林卫因为是禁卫亲军,所以穿的都是类似于飞鱼服一般的衣衫,用的都是妆花绢的上乘料子,可现在,却满身泥腥,一个个方才还显得英武的人,而今却是蓬头垢面。

张信的手掌都磨破了,觉得自己腰都要直不起来了,再抬头,看方继藩已从躺椅上坐直,惬意地喝着茶,身边许多校尉都在低声抱怨,张信却是不敢有所抱怨,只是想哭。

到了正午,因为屯田百户所现在还没有专门的食堂,所以只能和隔壁的矿工们凑合着一起吃。

满是土腥的人,遇到了满是煤渣的人,大眼瞪小眼,却在沉默中大快朵颐。

张信这些家伙,不是勋贵子弟,便是良家子,家底都很殷实,平时养尊处优,在亲军中当差,也吃不了什么苦头,这一日下来,真是又累又饿,许多人甚至累得手软脚热,矿工们的饭菜极是油腻,毕竟体力消耗大,因而王金元倒不敢怠慢着什么,这没拔毛的猪肉,一锅煮了,矿工们吃的香,张信呢,看着那肉上沾着的毛,足足打量了老半天,最终决定乖乖吃白饭。

那胡人却是到了,一听王金元那儿打通了关节,他顿时喜上眉梢。

满满的一个货船被扣,身家老本可都在那呢,原本他是和山东的某个大家族合作的,山东那边负责囤货,他呢,则负责带船贩运,这大明的丝绸和瓷器只要装了船,便是一本万利。

可这买卖虽是暴利,风险却是极大,船被海路巡检截住,他心急如焚,山东那边却是立即与他切断了联络,毕竟牵涉到了海禁的国策,乃是杀头的大罪,为了不牵累自己,自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胡商乃是大食人,来此人生地不熟,最后是买通了真腊国的使节队伍,得到了一个使节随员的身份才上了岸,为的就是想尽办法疏通关系。

他会一些汉话,不过正经的门路找不到,最终,似乎和商贾友善的方继藩,却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方继藩看着这个大胡子的大食人,高耸的鼻梁,也是黑色的眼睛,头上缠着布包,像是被人打肿了一样。

这胡人来到了方继藩的跟前,便连忙行礼道:“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见过……”

他的汉话很生涩,还不等他说完,方继藩就不耐烦地压压手道:“叫你小费吧,你那么长的名儿听着本少爷难受。”

小费有点懵逼,不过显然,他是有备而来,这一次是来求人的,于是很勉强的笑着道:“多谢方百户赐予小人汉名。此次,小人远渡重洋,为的……是为了与大汉的友谊,小人久闻方百户的大名,有一些礼物还请方百户收纳。”

说着,他如献宝一般,先取出了一个硕大的珠子,随从也取出了几方毛毯之类。

方继藩只一看,顿时没了兴趣,这些东西,拿到大明确实是稀罕,比如那珠子吧,摆明着是玻璃珠,欧洲人早就率先制造了,不值几个钱,也就糊弄一下现在还未掌握制造玻璃技术的大明罢了,这就如大明的丝绸和瓷器一样,在大明不算特别值钱,放到了海外,则顿时增值无数倍。

第126章 神器

这小费拿这个来糊弄他,这是欺负他方继藩没见过世面啊。

方继藩不为所动,只是笑。

可这笑,却就有些渗人了,小费顿时感受到了压力,他心里了然了,这些‘宝贝’并没有让这位方百户感兴趣,此人年纪轻轻,却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啊,于是小费不敢怠慢了,他又笑道:“据说方百户身子不好,小人还带来了吾国国中所产的万年人参……”

说罢,郑重其事地自怀里掏出了一个绸布包裹,他小心翼翼的样子,仿佛是对待珍宝一般,将这包裹轻轻地打开,一面道:“这人参,功效极强,成长万年,非同小可,是小人用了三百两黄金求购而得,还请百户大人过目。”

这位小费不知道,每一次他说自己从西域带来了万年人参,方继藩都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他提起来丢在地上,然后不断的踩上一千一万脚。

不过……方继藩倒也好奇,这所谓的万年人参,到底是什么。

等这层层的绸布揭开,一个灰不溜秋的东西却是显露了出来,方继藩忍不住好奇地盯着,看着这一大块不起眼的东西,却是呆住了。

小费眯着笑,小心观察着方继藩的脸色。

方继藩眯着眼,看着这带着暗红的‘人参’,这……哪里是人参,这是诈骗啊!

方继藩算是明白这小费的套路了,无非是拿大明所没有的东西,用玻璃来冒充珍珠、夜明珠,而所谓的人参……竟是番薯。

可方继藩,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握草……怎么可能是番薯!

这家伙竟拿番薯来当做人参,想来诈骗自己!

可问题在于,番薯此时不该是在美洲吗?这等作物,理应在弘治年间并没有流传出来。

那么,怎么会出现在一个番商的手里,莫非……欧洲人现在已经发现了美洲,将某些农作物带了回去,随即辗转着被这大食商人购得?

这……倒也并非没有可能。

方继藩闭着眼,努力地在脑海里回忆,现在是弘治十二年,也就是说,在七八年前,哥伦布已经前往美洲了,第一次抵达了位于中美洲的圣萨尔瓦多,此后返航回到了欧洲,那么……这番薯,会不会就是七八年前,自圣萨尔瓦多带回来的?

他们将番薯带回了欧洲,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此物的价值,更多的时候,只是将其当做从新大陆来的证明而已,或许他们会对番薯进行种植,可显然,现在的欧洲一定还没有将其当做是主粮,甚至方继藩觉得,可能这只是彰显大航海荣耀的陪衬物而已,其作用也只是用于观赏。

这小费,显然是奥斯曼人,这横跨三大洲的帝国,阻挡了丝绸之路,却也会时常与欧洲人进行接触,尤其是威尼斯人,那么小费将它带来大明,也就不足为奇了。

他的目的,无非是认为大明没有此物,而恰恰,这番薯虽是暗红色,形状上却和汉人所推崇的人参差不多,这厮就是个大忽悠,认为这样的稀罕物,只要扣上一个万年老参的帽子,便可以将人忽悠住了。

小费眯着眼,死死地盯着方继藩,他见方继藩的脸色明显的带着异样,心里只当方继藩当真以为这是产自西域的万年老参,于是眉飞色舞地道:“此物产自奥斯曼的圣山之上,百年难得一见,取自峭壁,滋长了万年之久,我们那儿的人,称它为参王……”

“呀……”方继藩一面目不转睛地盯着这红薯,一面道:“原来贵国也有人参,佩服,佩服。”

小费笑了,反正大明人显然也不懂这东西的,说实在话,其实他对此物也不太懂,是从一个威尼斯商贾那儿收来的,当时觉得稀罕,前所未见,又和大明的人参有那么点点的像,这不正好借此机会,来找个人接盘吗?

反正没有人认识这东西,当然是任由自己忽悠了!

小费道:“这是自然,高丽有高丽参,西域之地,为何就没有参?百户大人,在我们那儿,只有皇族才可享用此物,它的功效非寻常人参可以匹敌,比之仙药还要灵。”

方继藩觉得自己的心,已是要跳到了嗓子眼里了。

他不想理会这个大忽悠,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却是,这东西,还真是比长生不老的仙药还厉害,仙药确实可以使一人延年益寿,可有了这番薯,却可以使数百数千万人得以活命啊。

当下条件,寻常的水稻,一年下来,也不过是收两石米而已,不过平均下来,四百来斤,北方麦子的产量差一些,据《河间志》记载:“一夫耕田三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也即是说,一个青壮的男人,耕种一亩地,能得麦两百多斤,因而,一户人家倘若想要维持温饱,若是不耕种三五十亩地,这一户几口人,怕是难以果腹的。

南方的水稻产量则高一些,可高的也有限,不过是四五百斤而已,一户人家,没有十亩水田,想来也无法维持生存。

这样低得令人发指的产量,又随着小冰河期的来临,如何能养活大明数千万人口,于是乎,流民开始出现,随着流民越来越多,内忧外患之下,这庞大的帝国最终会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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