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刀客加持我身 第29节

  陈胜道。

  不管怎么说,王奔他们是为了除掉祸害幼儿的邪修而死,不该曝尸荒野。

  他一个瞎子和老马搬运尸体多少不太方便。

  “这……好,本官让捕头带着人去小寒潭。”

  余县令应道。

  他可不去那偏僻之地。

  万一陈胜就是那个邪修,胆大包天要杀县令呢。

  虽然可能性很小,但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陈胜没有多说什么,跟着捕快们去往双旗镇,给王奔他们收尸了。

  “陈伟龙怎么会是邪修?”

  捕头看着被一刀封喉的尸体诧异道。

  “陈伟龙?是你们县的止戈使吧,我只知道那邪修想对我出手,被我一刀封喉。”

  陈胜淡然道。

  他算是明白为什么王奔三名入了品的武者都撑不到他到来。

  原来带头大哥是邪修,有心算无心,偷袭之下,王奔能交代完遗言,都算是万幸了。

  纸钱满天飞舞。

  郊外立起十几座新坟。

  段景住的家属撕心裂肺地哭泣。

  王奔的坟头无人哽咽。

  他的家人,都在帝都。

  至于陈伟龙,尸体高高悬挂在菜市口,经受人们唾弃。

  他的亲人朋友,都争先恐后地和他断绝关系。

  嗯,和一个死人断绝关系。

  陈胜抓过一把纸钱,在王奔坟头扬起。

  “我不收死人钱,三百二十七两,我会分文不差地送到你娘手里。”

  说完,他从老马的背囊里拿出了二胡。

  这时候,总不会有人怪他拉得不好吧?

  一首前世射雕主题曲《铁血丹心》奉上,算是给王奔等人送行了。

  曲子在二胡的演奏下,孕育出一种独特的悲凉感。

  和王奔一样,死在这场事件当中的十五名孩子,也无人为其哭泣。

  葬礼过后,陈胜谢绝了三位县令的挽留,踏上了前往帝都的路。

  他本就一直在走,顺道完成答应过的事,也未尝不可。

  帝都位于中州,而陈胜现在位于北州边境,路途遥远,他一个瞎子不知道要走多久。

  半年?还是一年?

  或许,让王奔老娘晚一点得知儿子身死的消息也好。

第33章斩妖

  呼呼……

  北风卷地,卷起一地枯草。

  夕阳西下,余晖不再照耀。

  陈胜找到间荒废的小庙,做今晚的歇脚之地。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越是乱世,各种杂七杂八的信仰就起来了。

  受苦受难的百姓们总要有点精神寄托。

  不过信仰来得快,去得也快。

  灵则拜,不灵则弃。

  城里城外,乡村之间,遍布荒废的小庙,倒是便宜了路过的旅人。

  陈胜升起篝火,拿出几个面饼子开始烤了起来。

  “嗷咦嗷咦嗷!”

  老马一脸嫌弃。

  还是驴肉火烧比较香。

  “有的吃就知足吧,虽说是冬天,但带馅的饼子也不好存放。”

  陈胜笑着拍了拍老马的脑袋。

  就这面饼子,多少想吃还吃不得呢。

  虽说冷了以后跟吃硬纸板似的,但放火堆旁烤热以后……它也硬得跟纸板似的。

  陈胜费力地吞咽着面饼,想着是不是让老马再背口锅子,煮糊糊吃都比干嚼要好。

  应付完晚饭,陈胜盘膝而坐,开始修炼起子午诀来。

  至于为什么不去和梦境里的厨子过过招。

  那纯粹是因为最近几天老是输,实在不想再体验被活剥酸爽感。

  陈胜也曾尝试过刀鞘阻挡,趁其不备一招必杀。

  结果连人带刀鞘一块儿被活剐了。

  人家可不是快刀少年,个子小不代表没力气,那大菜刀舞得跟切片机似的,挡都挡不住。

  陈胜一时半会儿想不到对付的办法,就不去梦境里面找虐了。

  现在唯一取胜的可能,就是修炼子午诀,练至圆满境界,一力降十会。

  武功境界:入门、小成、大成、巅峰、圆满

  他继承了快刀少年的技能包,以气御刀已达巅峰,子午诀为大成境界,任何一项有所突破,就能杀死那使菜刀的厨子。

  现在看来,明显子午诀会更快一些。

  吱呀。

  陈胜掩上的庙门被打开了,一股冷风刮了进来。

  他眼皮微动,吐出一口热气,眉头微皱。

  来人是一个身穿薄纱的妙龄少女,胸前沟壑幽深,细腰盈盈一握,配上那娇媚的脸庞,能让男人心中升起无限幻想。

  老马瞪圆了眼珠子,仿佛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这位公子,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如来陪陪奴家吧。”

  美人勾魂一笑。

  陈胜也笑了,笑着拿起架放在两膝之间的杖刀。

  有时候眼瞎也并不是坏事。

  “看来是没有人告诉你,身上的狐臭味太浓了啊!”

  又或者,他们都被美人的容貌身姿所吸引,大脑选择性地忽视了鼻子的感受。

  但陈胜可忽视不了!

  锵!

  杖刀出鞘,挑飞篝火里的红碳。

  “吱吱吱!”

  一声惨叫,皮毛烧焦的糊味飘出。

  美人不再,只有一只杂毛狐狸。

  陈胜三步并做两步,趁着对方被烧得吱哇乱叫之时,手起刀落。

  噗滋!

  一颗畜生的脑袋掉落在火堆前。

  “国不将国,妖孽横生,如此人烟稀少之地都能碰上,看来这大乾,是迟早要完啊。”

  陈胜感慨几句,用狐狸的皮毛擦干刀上的血迹,将庙门掩上,又坐回火堆旁。

  若是以前穷酸的时候,他必然要把这狐狸毛皮扒下来,拿到市场上去卖。

  故事里狐狸爱书生,化身美人相伴左右,看看也就得了,要当真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刚才斩杀的狐狸,也不过是使得一手迷惑人的障眼法,不成气候。

  而能化人身的妖怪,那可是大妖,等闲能活个数百载,你凭什么认为人家会看上一个寿数不到百的书生?

  还相伴左右,红袖添香,不一口给你阳气吸干了,它都对不起自己大妖的身份。

  以前当酒肆里有说书人讲志怪故事,每每说到狐狸美人爱上穷酸书生的桥段时,陈老头总是面带不屑地告诫陈胜。

  以后万一碰上这事儿,离得越远越好,要是被吸干阳气而死,那可太丢人现眼了。

  陈胜也曾天真地问过,“万一书生以前救过狐狸,那狐狸是来报恩的呢?”

  然后陈老头就以非常鄙夷的语气回复道:“报恩?送些金银粮田豪宅难道不可吗?非得以身相许?”

  陈胜听完仔细一琢磨,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狐狸虽然变成了人,但三观可不是跟人走,跨物种恋爱……那不是浪漫,是变态。

  就好似前世很多灵异爱情电影,吸血鬼和人谈恋爱,就很扯淡。

  在吸血鬼眼里,人类=食物,它吸人血,就好比我们吃牛排一样。

  你会跟一块牛排谈恋爱吗?

  而妖吃人的事,陈胜在这个世界经常听到有这样的传闻。

  所以很难想象,狐妖和书生啵嘴的时候,感觉味道不错,一个没忍住,就……

  “哈哈。”

  陈胜也没忍住,哑然失笑。

  同时也有些庆幸。

首节上一节29/241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