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道。
不管怎么说,王奔他们是为了除掉祸害幼儿的邪修而死,不该曝尸荒野。
他一个瞎子和老马搬运尸体多少不太方便。
“这……好,本官让捕头带着人去小寒潭。”
余县令应道。
他可不去那偏僻之地。
万一陈胜就是那个邪修,胆大包天要杀县令呢。
虽然可能性很小,但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陈胜没有多说什么,跟着捕快们去往双旗镇,给王奔他们收尸了。
“陈伟龙怎么会是邪修?”
捕头看着被一刀封喉的尸体诧异道。
“陈伟龙?是你们县的止戈使吧,我只知道那邪修想对我出手,被我一刀封喉。”
陈胜淡然道。
他算是明白为什么王奔三名入了品的武者都撑不到他到来。
原来带头大哥是邪修,有心算无心,偷袭之下,王奔能交代完遗言,都算是万幸了。
纸钱满天飞舞。
郊外立起十几座新坟。
段景住的家属撕心裂肺地哭泣。
王奔的坟头无人哽咽。
他的家人,都在帝都。
至于陈伟龙,尸体高高悬挂在菜市口,经受人们唾弃。
他的亲人朋友,都争先恐后地和他断绝关系。
嗯,和一个死人断绝关系。
陈胜抓过一把纸钱,在王奔坟头扬起。
“我不收死人钱,三百二十七两,我会分文不差地送到你娘手里。”
说完,他从老马的背囊里拿出了二胡。
这时候,总不会有人怪他拉得不好吧?
一首前世射雕主题曲《铁血丹心》奉上,算是给王奔等人送行了。
曲子在二胡的演奏下,孕育出一种独特的悲凉感。
和王奔一样,死在这场事件当中的十五名孩子,也无人为其哭泣。
葬礼过后,陈胜谢绝了三位县令的挽留,踏上了前往帝都的路。
他本就一直在走,顺道完成答应过的事,也未尝不可。
帝都位于中州,而陈胜现在位于北州边境,路途遥远,他一个瞎子不知道要走多久。
半年?还是一年?
或许,让王奔老娘晚一点得知儿子身死的消息也好。
第33章斩妖
呼呼……
北风卷地,卷起一地枯草。
夕阳西下,余晖不再照耀。
陈胜找到间荒废的小庙,做今晚的歇脚之地。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越是乱世,各种杂七杂八的信仰就起来了。
受苦受难的百姓们总要有点精神寄托。
不过信仰来得快,去得也快。
灵则拜,不灵则弃。
城里城外,乡村之间,遍布荒废的小庙,倒是便宜了路过的旅人。
陈胜升起篝火,拿出几个面饼子开始烤了起来。
“嗷咦嗷咦嗷!”
老马一脸嫌弃。
还是驴肉火烧比较香。
“有的吃就知足吧,虽说是冬天,但带馅的饼子也不好存放。”
陈胜笑着拍了拍老马的脑袋。
就这面饼子,多少想吃还吃不得呢。
虽说冷了以后跟吃硬纸板似的,但放火堆旁烤热以后……它也硬得跟纸板似的。
陈胜费力地吞咽着面饼,想着是不是让老马再背口锅子,煮糊糊吃都比干嚼要好。
应付完晚饭,陈胜盘膝而坐,开始修炼起子午诀来。
至于为什么不去和梦境里的厨子过过招。
那纯粹是因为最近几天老是输,实在不想再体验被活剥酸爽感。
陈胜也曾尝试过刀鞘阻挡,趁其不备一招必杀。
结果连人带刀鞘一块儿被活剐了。
人家可不是快刀少年,个子小不代表没力气,那大菜刀舞得跟切片机似的,挡都挡不住。
陈胜一时半会儿想不到对付的办法,就不去梦境里面找虐了。
现在唯一取胜的可能,就是修炼子午诀,练至圆满境界,一力降十会。
武功境界:入门、小成、大成、巅峰、圆满
他继承了快刀少年的技能包,以气御刀已达巅峰,子午诀为大成境界,任何一项有所突破,就能杀死那使菜刀的厨子。
现在看来,明显子午诀会更快一些。
吱呀。
陈胜掩上的庙门被打开了,一股冷风刮了进来。
他眼皮微动,吐出一口热气,眉头微皱。
来人是一个身穿薄纱的妙龄少女,胸前沟壑幽深,细腰盈盈一握,配上那娇媚的脸庞,能让男人心中升起无限幻想。
老马瞪圆了眼珠子,仿佛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这位公子,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如来陪陪奴家吧。”
美人勾魂一笑。
陈胜也笑了,笑着拿起架放在两膝之间的杖刀。
有时候眼瞎也并不是坏事。
“看来是没有人告诉你,身上的狐臭味太浓了啊!”
又或者,他们都被美人的容貌身姿所吸引,大脑选择性地忽视了鼻子的感受。
但陈胜可忽视不了!
锵!
杖刀出鞘,挑飞篝火里的红碳。
“吱吱吱!”
一声惨叫,皮毛烧焦的糊味飘出。
美人不再,只有一只杂毛狐狸。
陈胜三步并做两步,趁着对方被烧得吱哇乱叫之时,手起刀落。
噗滋!
一颗畜生的脑袋掉落在火堆前。
“国不将国,妖孽横生,如此人烟稀少之地都能碰上,看来这大乾,是迟早要完啊。”
陈胜感慨几句,用狐狸的皮毛擦干刀上的血迹,将庙门掩上,又坐回火堆旁。
若是以前穷酸的时候,他必然要把这狐狸毛皮扒下来,拿到市场上去卖。
故事里狐狸爱书生,化身美人相伴左右,看看也就得了,要当真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刚才斩杀的狐狸,也不过是使得一手迷惑人的障眼法,不成气候。
而能化人身的妖怪,那可是大妖,等闲能活个数百载,你凭什么认为人家会看上一个寿数不到百的书生?
还相伴左右,红袖添香,不一口给你阳气吸干了,它都对不起自己大妖的身份。
以前当酒肆里有说书人讲志怪故事,每每说到狐狸美人爱上穷酸书生的桥段时,陈老头总是面带不屑地告诫陈胜。
以后万一碰上这事儿,离得越远越好,要是被吸干阳气而死,那可太丢人现眼了。
陈胜也曾天真地问过,“万一书生以前救过狐狸,那狐狸是来报恩的呢?”
然后陈老头就以非常鄙夷的语气回复道:“报恩?送些金银粮田豪宅难道不可吗?非得以身相许?”
陈胜听完仔细一琢磨,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狐狸虽然变成了人,但三观可不是跟人走,跨物种恋爱……那不是浪漫,是变态。
就好似前世很多灵异爱情电影,吸血鬼和人谈恋爱,就很扯淡。
在吸血鬼眼里,人类=食物,它吸人血,就好比我们吃牛排一样。
你会跟一块牛排谈恋爱吗?
而妖吃人的事,陈胜在这个世界经常听到有这样的传闻。
所以很难想象,狐妖和书生啵嘴的时候,感觉味道不错,一个没忍住,就……
“哈哈。”
陈胜也没忍住,哑然失笑。
同时也有些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