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刀客加持我身 第100节

  瞎子走道,腰悬飞刀。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陈胜是个有本事的人,所以才会屡次劝解阻拦尉官。

  在这个强者遍地的世界,他们必须找个大腿傍上,才能在这乱世活下去。

  陈胜:……

  气氛都到这儿了,我是不是得来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陈小哥,若是你点头答应,明日我便会在干粮饼中夹杂白布,上书陈胜王。

  民夫们都是从楚县各镇征调来的,夜里我便装狐狸叫唤‘大楚兴,陈胜王’,大家必议论纷纷,届时我再挑明延期抵达之事,大家一起杀了尉官,一人一刀,便无惧有二心了!”

  吴广越说越兴奋,都有些压抑不住声音。

  “你这主意都是从哪里学的?”

  陈胜神色复杂道。

  “听说书讲的,怎么样,陈兄弟,只要你点头,我保证,大家唯你是从!”

  吴广郑重承诺着。

  “打住,我并不想参与你们的事,我只是个过客而已。”

  陈胜严词拒绝吴广的造反邀请。

  要真答应了,在这个具有超凡之力的世界,他感觉自己的结局会如前世历史上的陈胜吴广起义一般,被大乾派下的高手干掉。

  还是那句话,大乾只是乱了,可不是死了。

  古往今来,你见过哪一个最先造反的人笑到最后?

  枪打出头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吴广见陈胜没有兴趣,顿时焦急道:“陈小哥,机不可失啊……”

  “我不想要这机,回去吧。”

  陈胜摇头。

  就算他成了,当上皇帝,那又如何。

  当圣君,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每天还有大量折子要处理。

  当昏君,过不了多久又各地起义,争着要把他脑袋砍下来。

  不如当个逍遥客,独善其身,实力够强,就能活得潇洒,想睡就睡,想吃就吃。

  “这……唉,好吧,陈小哥志不在此,我也不强求了。”

  吴广只能惋惜退下。

  此刻他只能求老天爷赏脸,让这雨在明天一早停下。

  不然那就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第二天清晨。

  荒郊野岭,没有鸡哥啼鸣,只有雨依旧淅沥沥地下着。

  吴广的脸色,就如天色一般,阴沉沉的。

  脸色同样阴沉的,还有北州要塞外的三十万狄人铁骑首领铁木真。

  “难道天命,真的还在大乾?”

  铁木真听着雨点打在帐篷上的声音,面露无奈之色。

  北州冬天连下两天雪还算正常,下两天雨就实属罕见了。

  这场雨,对于擅长骑兵作战的狄人来说,着实有些不利。

  地面泥泞湿滑,无法将机动优势彻底发挥出来。

  北州要塞的项燕也无愧大将之名。

  铁木真有心算无心之下,三十万骑兵突袭,居然被他勉强招架住了。

  而这两天雨,也让其有了喘息的机会。

第108章投名状

  雨一直下。

  风一直刮。

  “直娘贼,这雨到底何时才能停!”

  尉官忍不住望天大骂。

  本以为运送民夫是个可以榨油水的好差事。

  现在全被这雨给毁了。

  他看向民夫们,再谨慎地瞥了一眼老神在在的陈胜,心里打定主意。

  “都起来,我们出发!”

  尉官喊道。

  淋一场雨而已。

  就算感染风寒,也不至于立马死去,等到目的地,交了差,这些人的死活关他何事?

  他自己有钱治风寒,付汤药费就行了。

  “什么?这么大的雨,还要赶路,我等就算戴了斗笠蓑衣,也得被淋成落汤鸡啊!”

  众人议论纷纷,愤愤不平。

  “都废什么话,误了时辰,到不了地方,你们都得死!”

  尉官恶狠狠道:“淋雨赶路,未必会死,延时,必定军法处置,一百杀威棒下去,尔等一个也别想活着!”

  延误军机打的杀威棒可不是县衙里的打板子,照着肉多的屁股打,而是打背脊。

  普通人一百棍下去直接见阎王。

  尉官平日里作威作福,是个窝里横的行家,民夫们都惧怕他,有的人戴好斗笠,真打算冒雨赶路。

  “放屁!弟兄们,别听他的!”

  吴广大喝道:“我算过了,我们此行还有三百多里,冒着大雨,就算是走相对较平缓的大道,两日之内根本也根本到不了!”

  三百里,一百五十公里,两日之内到达,平均一日要行七十五公里,还冒着大雨……

  在陈胜前世,部队管这叫强行军,对,比急行军还要高一级别,一个部队不靠交通工具的极限行军距离。

  连伙食好、身体棒、有纪律的正规军都少有能达到这个标准的。

  因为这不是身体好就能做到的,还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能达到的,那都是精锐。

  而尉官却指望一群大多营养不良,一盘散沙的民夫和正规军中的精锐比,这简直天方夜谭。

  “吴广,你什么意思!你这是在动摇军心!”

  尉官呵斥道。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平日里无比谄媚的吴广会第一个站出来唱反调。

  “我什么意思?现在去也是死,不去还有可能活,你说我什么意思?”

  吴广冷声道。

  他的话仿佛有魔力一般,整个小庙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民夫都直勾勾地看着尉官。

  他们和他,不一样。

  他们是民,他是官。

  “吴广,你要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

  尉官慌了,面对这看死人般的眼神,汗流浃背。

  他摸向腰间,却突然想到刀早已被陈胜斩断。

  “大家一起杀了你,就没有人会回去报信,我们就能有充足的时间,回到村里,把家人带走。”

  吴广举起手中木制的长矛。

  他在被陈胜拒绝以后,就一直在磨,还放到火上烤了烤,碳化处理后会更加坚硬。

  其他人没有精心准备,但小庙里,最不缺的就是砖头。

  民夫们纷纷从土地神像的基座上抽砖头。

  上次,他们垒火做饭,是为了活着。

  这次,他们杀人碎头,也是为了活着。

  “不,不,我不会告密,我不会报信的!”

  尉官惊慌失措,连滚带爬地跑出小庙。

  陈胜不由得微微摇头。

  没了刀,还有一身甲,如此逃跑,把背后留给敌人,真是愚蠢至极,草包一个。

  你一个全甲,能跑得过布衣?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仗着甲胄优势,先拼死吴广这个主心骨,唤起民夫们心里的恐惧,让他们畏惧不前,不敢动手,变回那个逆来顺受的顺民。

  这些民夫,大多数人都是墙头草,死了主心骨,短时间内想再选一个主心骨的概率很小,更多可能是一哄而散。

  这时候尉官再跑,才能争得一线生机。

  草包终究是草包,欺软怕硬,脑子里全是草。

  吴广冲出小庙,于大雨一棍抡翻在了尉官的后脑勺上。

  轰隆咔嚓!

  雷声再大,也掩盖不住尉官倒地的噗通声!

  溅起无数水花。

  吴广踩住尉官的胸,咽了口唾沫,长矛朝着尉官的脖子捅去。

  咚!

  水花再次溅起,这一下空了。

  是雨太大看不清,还是心害怕不敢钉?

  总之,吴广再次抬起长矛时,眼里已全是疯狂之色,双手不再颤抖。

  噗滋!

  血花飞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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