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 第195节

  夫差道:“难道没有其他的办法了么?”

  李志常淡笑道:“自然有其他办法,不过我只给你这一个办法,我数到一二三,你若是不答应,我就走了。”

  李志常没有数一二三,而是直接说了“三”。

  他转身要走,这时候郑旦的尖叫声传出,随即她捂住了嘴。

  夫差那昂然的头颅重重跌落在王帐中,睁大着眼睛,嘴唇似闭非闭,似乎想要说出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出。

  胜邪剑仍旧在夫差的手上,无头的尸体,就在这王帐中默然而立。

  李志常轻轻提起夫差的头颅,叹了一口气道:“你有此决断,我自然不会负你。”

  天道无私,天道无亲,天道无我。

  李志常自然不会白帮夫差,因此要以他的命为代价。

  夫差虽然年过五十,仍旧有些血气,竟然能够没做多余的犹豫,在李志常数数的时候,立刻就割下自己的头颅。

  郑旦瘫软在地上,李志常对她视而不见,悠然提着夫差的头颅出账而去。

  之前他进夫差帐内的时候,已经用上北斗封神,王帐外的卫士,早已沉睡过去。

  而他似化作一道清风,不知不觉便出了吴军大营,直往余杭山脚下的越军大营而去。

  勾践听说李志常带着夫差的人头而来,又是高兴又是遗憾,因为毕竟他没能亲手杀死夫差。李志常这个人他知道,因为范蠡给他说过。

  越军得了阿青的皮毛,便能在剑法上,无敌于天下,因此同样剑术高明的李志常,也可能有这个能力,令别国的军队,战力大增。

  对于这种人,勾践自然不能留给别的国家效力,越国也不需要他,所以一旦验明夫差头颅的真假,便是勾践对李志常下出杀手的时候。

  东方破晓,勾践召集好群臣和诸将,他高据在王座之上。

  如果除却手上的头颅,李志常的卖相自然极佳,勾践也暗道是个人物,只可惜来错了时候。

  越国击败吴国之后,自然是北上争霸,越军文有范蠡、文种,武有得了阿青剑法影子的剑士,只可以说兵锋所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之前吴军的大败,就是最好的例证。

  范蠡微笑道:“李兄别来无恙,风采一如往昔。”

  李志常含笑道:“范兄眉间似有隐忧,想来这段时间未必那么开心。”

  范蠡神色一黯,不再言语。

  文种道:“李先生为我王得报大仇,越过上下感激不尽,不过这吴王的头颅是真是假,还需要验证一二。”

  李志常微微一笑,说道:“自无不可。”

  夫差的头颅,由金盘托住,呈上来给了。

  勾践端详着夫差的头颅,哈哈大笑道:“你也有今天,我要把你的头,拿去喂狗。”

  夫差的头,突然睁开了眼睛,对着勾践怒目而视,看得勾践心底发毛。

  勾践拔出长剑,对着夫差的头颅就此一斩,一阵火花迸出,夫差的头颅丝毫未损。

  勾践大惊失色。

  李志常道:“无妨,这是夫差死前怨恨极重的缘故,将其放入沸水之中,煮烂即可。”

  勾践被夫差的头颅惊得一身冷汗,加上李志常的声音,蕴含奇特的律动,让他不由自主就答应了下来。

  滚烫的沸水在青铜鼎里面不住翻腾,夫差的头颅没有丝毫被煮烂的痕迹。

  勾践不由大急。

  李志常瞧出他的心思,接着道:“还需要越王到铜鼎之旁,用王气镇压一下。”

  范蠡隐然间觉得不对劲,勾践已经上前,但见白光一闪,勾践的头颅也滚到沸水之中,和夫差的头一起沉入其中,不到片刻,两个头颅上面的皮肉皆被煮烂。

  范蠡和文种皆震惊无比,没想到李志常居然这么大胆子把勾践当面击杀。

  军士将李志常团团围住,个个眼睛鼓胀,似要喷出火焰一般。

  其中越国已故大将石买的儿子石坚,也是勾践的护卫统领,悍然对着李志常拔剑,他天赋不差,对阿青神剑的影子,领会最深,因此出剑之精巧,已经隐隐有一流剑术名家的风采。

  不过这对李志常这等天人级数的高手而言,正如清风拂过山岗,没有丝毫作用,剑招到李志常身前一尺,就自行溃散。

  同时李志常轻轻巧巧一削,就割下他的头颅,随即送入滚烫的沸水之中。

  随后李志常人剑合一,化作一道剑光,只听得噼里啪啦,一长串金铁交鸣的声响,好似一条游龙,悠长不绝。

  不顷刻间,李志常就杀出越军大营,一路上靠近他的至少有数千越甲,竟然没有一个人将他稍稍拦住。

  范蠡和文种将铜鼎中的头颅捞出来,三个头颅难以识别,最后只能葬在一处,便是后世的三王墓了。

  李志常刺杀越王勾践,名声轰传天下,各国戒惧,约誓共击之。

楚留香传奇

第一章 松江四鳃鲈

  吴国没有胜,越国也没有败,李志常和墨子的赌约自然分不出输赢。

  李志常传了杨朱五千道德之言,就将他赶了下山去。

  墨子没有再亲自出手对付杨朱,不过墨家的高手,几次和杨朱有了冲突。杨朱天赋奇才,凭着一篇道德经,居然悟出修性命的法门,并从道德经中,逐渐领悟出自己的道理,这又是后话了。

  因前面和墨家的龌龊,数十年间,杨朱和墨家都势同水火,两家争论越激烈,影响越大,反而盛极一时的儒家逐渐没落,直到儒家又一位不世出奇才孟轲的出世,才改变了这一局面。

  李志常做下这等轰动的大事后,没等到有人来找他麻烦,不过他知道他的确有麻烦。那就是天人之道,鬼神难容,尽管他现如今身体已经百病不生,驻颜长寿,终究不是长生自在。

  但凡天人之境,便有夺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机的能耐。当初他和庞斑决战紫禁之时,引动北斗精华,正是有此缘故。

  只不过即便如此,大道之途,并非毫无坎坷,仍有‘三灾利害’。

  ‘三灾利害’在李志常的以前读过的道经都有记载,甚至那据传蕴含‘金丹大道’的西游记曾经详细说过,那原文李志常依稀记得:

  到了五百年后,天降雷灾打你,须要见性明心,预先躲避。躲得过,寿与天齐,躲不过,就此绝命。再五百年后,天降火灾烧你。这火不是天火,亦不是凡火,唤做‘阴火’。自本身涌泉穴下烧起,直透泥垣宫,五脏成灰,四肢皆朽,把千年苦行,俱为虚幻。再五百年,又降风灾吹你。这风不是东南西北风,不是和薰金朔风,亦不是花柳松竹风,唤做‘赑(bi)风’。自囟门中吹入六腑,过丹田,穿九窍,骨肉消疏,其身自解。

  李志常可没猴子那么大的机缘,有菩提祖师这般大神通者教导天罡地煞的变化,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创出这天罡地煞的变化,或许也得花上千载时光,届时那灾劫早就来了。

  后面的火灾和风灾时日尚远,而雷灾却是最先到来。

  好在那文中说得明明白白,这精要在于“见性明心,预先躲避”。此为‘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高妙境界,才可以躲得过。

  李志常却还差这层度有一段距离,但未必不能在五百年内达到。

  好比有些天生圣人,如孔丘一般,短短数十年间就到了如此程度。

  只不过这般境界非是力量就可以达到,正如禅宗所言‘见性成佛’,在于顿悟。

  顿悟其实就是一种打破目前的思维障碍,跃迁到另外一种层次,这就需要人世的积累和契机了。

  不过李志常也有办法寻求这顿悟,那就是以破碎虚空的境界,元神出体,神游其余世界,好比带着记忆托生轮回一样,经历一番世间劫。

  自凡人的生老病死中,以期窥视到那‘至诚之道’。

  三灾的五百年,是以灵魂的经历时间为准,因此李志常也不会由于时空的变幻无限延长或者缩短这五百年时光。

  李志常带着西施到了华山一处绝境,因为元神出窍,肉身需要看护,所以西施就是他的守护肉身之人。

  而现在正是李志常元神出游异世的第一个故事。

  这里是‘掷杯山庄’。

  ‘掷杯山庄’在武林中不是第一流的山庄,论高贵它远远不及关中‘原氏’的居所‘无争山庄’,论渊源也不及‘神剑山庄’那么悠长,论震慑力更不及坐拥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的‘薛家庄’。

  但是有一点好处,其余三大武林中第一流的山庄都不比上它。

  那就是‘掷杯山庄’,在松江府城外,距离名闻天下的秀野桥还不到三里。

  秀野桥或许听过的人不多,但是秀野桥下的松江四鳃鲈,那可是天下皆知的美味,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张季鹰因思吴中鲈鱼脍,辞官归故里的事迹,更为松江四鳃鲈添加了不少浪漫的情怀。

  若只有四鳃鲈‘掷杯山庄’也未必能因此独步天下,但是要想把松江四鳃鲈做得最好吃,非‘掷杯山庄’的左二爷亲自下厨不可。

  只不过当今天下能尝到左二爷所做鱼羹的人,仅仅二人。一人便是他的掌上明珠,而另外一位正坐在左二爷身旁。

  他是一个道士。

  左二爷本来也有名字,不过他家财万贯,乐得逍遥,便是王侯也不羡慕。

  常常吟一首打油诗:

  燕雀往后无尊卑,王侯将相酒一杯。

  我是云中大鹏鸟,只因天低不肯飞。

  故而自号左轻侯,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姓名,反而不再用本来的名字。

  当然这首打油诗却是左轻侯身边的道士送给他的,左轻侯也因为这首诗,大生知己之感,从此结识了这位世外之交。

  左轻侯道:“道长虽然一向云游四海,居无定所,但我一见秋风起,便知道你定会犯上鲈鱼之思,故而早早派人准备好材料,等候道长到来。”

  道士面容红润,看不出多大年纪,不过他举止有度,云淡风轻的姿态,便让人不可小瞧于他。不得不暗赞一句,此人是得道全真。

  他道:“还是左兄知我心意,只是我这次来,可不单单是这一碗鱼羹。”

  左轻侯笑道:“道长若是想要我府中什么东西,都可随意拿去。或者是你想要我帮什么忙,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道士轻轻道:“左兄是否不拿我当朋友,到现在还要瞒我这件事么?如果我说我要左兄那颗随侯珠,左兄也愿意割爱?”

  左轻侯叹了一口气道:“原来道长早知道了,我费尽千辛万苦得到这颗随候珠,其实还是不是为了给明珠将来做嫁妆。”明珠便是左轻侯的爱女,左明珠既然取名明珠,将来嫁人的时候嫁妆是千古之宝‘随候珠’,说出去自然倍增面子。左轻侯对这个女儿,那是宠爱至极,这颗随侯珠断不会给除左明珠之外,任何一个人的道理。

  道士悠然说道:“可是现在却有人要来盗这一颗随侯珠。”

  左轻侯勉强笑道:“道长世外之人,这些凡尘俗事本就不该惊动你。”

第二章 随侯珠

  道士正是李志常,又不是李志常。

  如今的他,只有思想是李志常的,而肉身不过是暂时寄居的庐舍。

  因为经历完这肉身的天寿之后,他就会回转原来自幼打磨的躯体,所以这具肉身,他并没有怎么洗练,仍旧是凡人之躯,不算道体。

  李志常轻声道:“我知道这次来人,偷东西从未失过手,我也知道,他的名声并不差,我更知道左兄也没有丝毫把握可以保住这随侯珠,不过我还是愿意帮左兄这个忙。再说我吃了你这么多年鲈鱼,总该回报一二。”他的话语柔和有力,充满令人不可抗拒的力量。

  左轻侯道:“道兄你本不欠我什么,那年我去南海,和闽南七剑起了冲突,若不是你妙手回天,我也活不到现在了。”

  两人几番言语,最终左轻侯还是答应了李志常留下来帮他护卫随侯珠。

  李志常一来是想见一见偷盗之人,二来也算是觉得左轻侯的确是一个可以交往的朋友。左轻侯富比王侯,逍遥自在,每年仍旧肯为他亲手做一次鱼羹,虽则有救命之恩的缘故,但也说明他的确尊敬他。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这才是人世的生活,李志常既然要厉世间劫,自然不会不在意这些。

  左轻侯庄中不但有李志常在,还有几位有名的江湖人物。

  这些人一半是为了帮左轻侯的忙,另一半也是为了来盗随侯珠这个人。

  因为这个人太过了不起,近三十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成名比这个人更快,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如此令人心折。如果今夜他们能成功阻止来人的行动,那么势必将名声更上一层。

  人在江湖,不是求名,就是求利。所以这一趟就算左轻侯不请,他们也要来。

  “闻君有明珠一颗,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室,不胜心向往之。中秋子夜,当踏月来取,君富比王侯,必不吝惜一珠也!”

  这张淡蓝的纸笺,散发出郁金香的香气。

  正是‘踏月留香’的盗帅,独有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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