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 第16节

  李寻欢不明白李志常的意思。这时他手中多了一把飞刀,李志常抽出一只筷子;再然后那诸葛雷的后脑插入了一根筷子,同时那诸葛刚咽喉上插住了一把飞刀,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谁也不知道是飞刀先到还是筷子先到。李志常道:“这人能死在小李飞刀手上,也算是死得其所。”李志常这话无疑表明,是飞刀先到。但没有人嘲笑他,毕竟他用的轻浮的筷子,而李寻欢用的是二两重的飞刀。

  刚才诸葛雷企图偷袭少年,却被两人发现,李志常不知道用的什么手法用一只筷子插入他的后脑勺。大厅里面寂然无声,似乎都被他这一手神乎其技的功夫吓了一大跳。隔着几丈,用一根筷子准确插入对方脑后,这分眼力这份功力绝对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当然他旁边坐着那位更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这一家小小的客栈居然有了两位江湖绝顶的高手,若是传出去,一定会造成许多轰动。再加上那位用快剑的少年,这些武林中人都大感荣幸,居然能同时有幸目睹这一盛况。少年和李志常之前没有任何名声,但是之后一定会有很大名声,只要他们能活下来。

  李寻欢也很震惊,他已经足够高估李志常的武功,却仍然低估了他的武功。这一手功夫,透露出来的功力,绝非仅仅二三十年能够练出来的。好在李志常和他是朋友,他想到如果这个江湖中谁和李志常为敌,那一定很是不幸。

  少年也很惊讶,不知是惊讶诸葛雷为什么要杀他,还是惊讶李志常的功夫,或者兼而有之。但是他也有点不高兴,他本意是要出名的,李志常露出这一手,却是分薄了他的风头。少年已经从白蛇身上搜出五十两银子,既不多也不少,刚刚好。

  李志常道:“你现在有了钱,可愿意请我喝酒?”

  少年迟疑了一下,虽然讨厌李志常妨碍他出名,但是毕竟刚才对他也是一番好意,即使诸葛刚真正是死在李寻欢手里。他说道:“可以。”他顿了顿,说道:“我叫阿飞。”

  李志常道:“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我知道你记性很好。”

  李寻欢道:“我叫‘李寻欢’,不过这世界上有‘阿’这个姓么?”

  阿飞道:“我没有姓,或许有,但现在还不到说出来的时候”

  李寻欢道:“那我们到马车上去喝酒。”然后李志常走到酒柜,伸出手,一只酒坛便从柜子飞出,落到他手上。这一手‘控鹤功’更让大厅里的武林中人吃惊,没想到他年纪轻轻内功已经如此惊人。

  之后自然是阿飞的钱结的账。

第四章 何处英雄不杀人

  阿飞道:“为什么我们要出来喝酒。”

  李志常道:“因为麻烦。”

  阿飞道:“什么麻烦?”

  李志常道:“杀人的麻烦,你杀了人,自然有麻烦找上你。不是他杀你,就是你杀他。所以我一向不愿意杀人,可后来我发现不杀人也会有麻烦。”后面他就没有说了。

  阿飞道:“那就把找麻烦的人都杀了。”

  他这话倒也干脆,李志常突然发现阿飞是一个很可爱的少年。尽管动不动就要杀人。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杀他,别人也要来杀你。古往今来九州地,何处英雄不杀人。李寻欢道:“所以据传昔年盗帅楚留香生平从未杀过人,这样的人居然能在江湖中留下不朽的传奇,当真是难以想象。”盗帅楚留香的故事若是说起来,那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的,但前辈风、流光是想一想就叫人神往。

  李志常深深地看了李寻欢一眼,道:“香帅固然没杀人很是难得,但是小李飞刀之下却从从没杀错一个人,那更是难得。”要让自己不杀人和要让自己不错杀人,都是英雄的境界,本没有高下。

  李志常一口酒闷了下去,叹息道:“我听说小李飞刀是天下第一刀,我自己也认为的我的剑是天下第一剑,可惜却错过了尝试一下小李飞刀的机会。”

  阿飞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我们现在成了朋友,成了朋友还能向对方出手么?阿飞你的剑很快,我生平从未见过比你更快的剑法,但是叫你现在对李道长出手,你愿意么?”

  阿飞心里虽然有点讨厌李志常先前削了他的风头,但要向李志常出手,却也不能。他心里想到:“这就是朋友么。”

  李志常摇头叹息道:“人生得到一个朋友固然难得,但得一个肝胆相照的对手更是难得。我现在突然后悔认识你了。”

  李寻欢苦笑道:“我本就不是个适合做朋友的人,也许我早该死去,可惜上天却偏偏要我活着,还活了这么久?”

  这时候雪又下起来,马车却停了下来。阿飞道:“没想到这时候还有人堆雪人。”

  李寻欢说道:“这不是雪人,是人。”

  李志常一道无形掌力用出,那雪人当即震开,雪开落下,露出一个人,是黑蛇!

  李寻欢道:“麻烦来了。”

  李志常道:“我说了我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李兄我先走一步。”说着,李志常已经从车厢出去,他一溜烟已经到了雪地上,很快就消失不见,最厉害的是,那雪地上一步脚印也没有,这是踏雪无痕的轻功。

  他刚才才说了和李寻欢是朋友,现在却见有麻烦就马上走掉。若是旁人一定会很生气可是李寻欢却一点也不生气。李寻欢一生从没遇到真正的对手,看了李志常刚才的轻功,笑道:“我本当他说是天下第一剑那是玩笑话,可见见着他这轻功,却一点也不觉得是开玩笑。”李志常甚至没出过剑,只露了一手轻功,就叫李寻欢如此赞许,若是旁人一定会不赞同,只有他自己知道,有这一手功夫,用哪一种兵器就算不是天下第一,也很难把他排在天下第二。

  阿飞气道:“这人怎么这样,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么。”

  李寻欢道:“阿飞,他哪里是怕麻烦,分明是想帮我们解决麻烦?”

  李志常离开了,雪还在下。当李寻欢他们还在冰天雪地的时候,李志常已经到了一家酒馆。他一边吃菜,一边喝酒,十分享受,看起来不像是个帮别人解决麻烦的人。

  但是他对面却跪着个人。那人是个黄脸汉子,战战赫赫道:“道长我就已经把金丝甲给你了,你就放过我吧。”李志常的桌子上放着一件由用金线穿制而成的小马甲,这便是武林中的至宝金丝甲。黄脸汉子叫洪汉民,是先前客栈镖局里面的人,金丝甲就在他身上。这也是碧血双蛇要的宝物。

  酒馆里面的人,听到‘金丝甲’三个字,都不免呼吸急促几声。

  李志常笑道:“我又没拦着你,你要走自己走啊。还有这金丝甲是你自愿给我的对么。”

  洪汉民道:“对对对,是我自愿的。”

  李志常脸色一变道:“那你怎么还不走?你想我请你吃饭么。”

  “道长你把我的穴道解开吧。”黄脸汉子道。

  李志常一拍脑袋:“哦,原来你的穴道被我点了。”说着就要用没拿筷子的左手去解开他的穴道。

  这时候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送了酒菜过来。老板端着菜来到李志常身边,老板娘提着酒从他背后说道:“客官,你的酒来了。”

  但是突然一支枪头出现他右边。李志常头偏向的却是左边,这一枪出来时毫无征兆,离得又这么近,决难有人能够躲过。只是这一枪还是没有建功,不是被李志常躲了过去,而是被挡住了,被一只筷子抵住,然后再也没有能前进一分半分。

  用枪的人是酒馆老板,他借着送菜的机会走过来,枪头藏在身上,然后突然一枪用出,他这一枪已经练了二十年。无论是出手的速度还是角度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他没想到还是被李志常接住了,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被李志常用一根筷子接住。

  同时李志常的另一只筷子也消失不见。

  他背后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叫,是酒馆老板的夫人的声音,她在李志常身后,用簪子想刺向李志常的后颈。她的手里还提着酒壶,她本来是来送酒的,李志常也知道,他脑后又没长眼睛,怎么知道她要偷袭她。

  他们夫妻二人曾经也是江湖中有名的高手,隐居在这里多年,本不该有人认识他们。李志常年纪不过二十岁上下,更不可能认识他们,怎么看来,像是提前有了防备。

  李志常笑道:“我总算知道人吃饭为什么要用筷子,因为它不光能用来吃饭,也能用来救命。”

  洪汉民想不通为什么李志常能知道老板娘偷袭他,他难道脑后还长了眼睛不成。他却不知道,李志常脑后没长眼睛,他却长了眼睛。李志常通过他的眼睛,将身后瞧得清清楚楚。

  那些酒馆的江湖中人本来蠢蠢欲动,看到李志常露出这一手,又都闷头吃饭喝酒。酒馆老板只觉那一根筷子传出一股吸力把他的枪头盒手紧紧粘住,再也分不开。同时一股内力沿着筷子与枪头传过来,他只好用自身内力相抗。不过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全身如坠火炉,最后瘫倒在地上。却是他全身功夫都给李志常废掉。

  这时候酒馆走进来一个青衣人。她格格笑起来,声音很是好听,动人心弦,荡人情思。

第五章 被无视了

  青衣人走了进来,洪汉民已经被李志常解开穴道。等他走到青衣人身边时,青衣人随意拍了一巴掌,可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巴掌,洪汉民却没有躲过。

  这一个巴掌并不快,也不如何用力,就那么轻飘飘的,可他就是躲不过。挨了这一巴掌后,洪汉民杀猪般狂吼了起来,一个筋斗跌倒在地上。

  等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左边的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已被摔到旁边去了。

  李志常道:“他只是个末流的江湖人物,你又何必害他。”

  青衣人指着自己手上戴的铁手套,柔声道:“我也不想杀他的,可是这双手套我可管不住。”她语意款款,声音柔柔的、酥酥的,除非是庙里的石像,不然只要是个人听见她说话,心里都会不由升起怜爱之意。特别是当那一双动人的眼睛深深瞧着李志常的时候,仿佛李志常就是她最心爱的人。她的眼睛、她的声音已经如此迷人,而她这一身青衣也遮不住她那曼妙的身体,让人看她一眼都不免想和她亲热一番。李志常道:“你当然管不住它,这可是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

  青衣人说道:“你既然知道这是青魔手,那我有没有资格带走金丝甲。”

  李志常道:“你虽然有青魔手,但你却不是伊哭。何况就算是伊哭来了,他也没资格在我面前带走金丝甲。”

  青衣人说道:“若我硬要带走金丝甲呢?”

  李志常指着酒馆老板道:“他是什么下场,你就是什么下场。”

  青衣人又笑了笑,道:“我并不是怕你,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李志常道:“这是种好习惯,只要你能保持,一定会长命的。”

  青衣人目光闪动着,道:“但我总有法子能令你将这金丝甲让给我的。”她从怀里拿出一个黑匣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若隐若现,叫人漪念丛生,想要一探究竟。

  她将这匣子慎重地放在桌上,用两只戴着铁手套的手,笨拙地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冲出来,寒光照人,让人一望便知是绝世神兵。

  李志常道:“好剑!”

  她说道:“我用这剑可换得金丝甲。”

  李志常道:“换不得。”

  她说道:“为什么,这可是千古名剑——鱼肠剑。”

  李志常道:“因为我已经有了一把剑。”

  她指着李志常背后的无常剑道:“这把剑材质虽然好,但它凭什么比得上鱼肠剑。”

  李志常道:“因为它是天下第一剑。”

  青衣人不信道:“为何它是天下第一剑?”

  李志常悠悠道:“‘青魔手’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了七年才制成的,可是百晓生作‘兵器谱’,青魔手只排名第九。而小李飞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道:“我明白了,你意思兵器无关乎好坏,只看用他的是什么人,所以无论是什么剑,在你手里都可以算是天下第一剑,所以不管有没有鱼肠剑或剑好还是剑坏,都不能给你增添一丝一毫的光彩。”

  李志常微笑道:“你很聪明。”

  青衣人道:“可我还是想要金丝甲,你教教我该怎么办。”明明是她想要从李志常手中要到金丝甲,她却叫李志常给他出主意,这简直毫无道理可讲。可谁让她是个女人呢,而且还是个漂亮的女人;而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不需要讲道理。这话别人说出来自是毫无道理,于她却是理所当然。

  他顿了顿,道:“哦,对不起,我吃饱了,我要走了。”一个男人是很难拒绝漂亮女人的要求的,李志常是男人也没有拒绝,但他直接无视了。

  青衣人已经想好李志常怎么找借口推脱或是拒绝她,或者对她提出什么要求。可她万万没想到李志常华丽丽的把她无视了。对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你可以打她骂她糟践她但你最好不要无视她。等青衣人因此愣住的时候,李志常已经离开了。

  青衣人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她连那个臭道士叫什么,姓什么,何门何派都不知道。他自何处来,欲往何处去也一无所知。不过她总有办法找到他,只要她想要的东西从没有得不到的,而现在她对李志常的兴趣却远远多于金丝甲,这不是好奇而是恐惧。虽然她还没有将她最厉害的武器——‘身体’用出来,还没有将她的美貌和那完美无瑕的胴体向李志常展示出来。但她心中隐隐感觉自己这无往不利的武器会对李志常没用。

  难道出家人就真能断绝情欲,她低声道:“我又不是没睡过那些道貌岸然的出家人。”似乎是在给自己打气。

  “不过我倒要看看你的本事是不是有你说得那般厉害,不过该让哪一个人去试探他呢。”青衣人暗道。

  李志常已经到了保定城三天,这三天他哪都没去,就在保定城里面最好的酒楼,喝最好的酒,点最好的菜,做最好的位置,看最好的风景。

  这三天差不多全城的江湖中人都知道金丝甲在他手上,可是这些江湖人士虽然都觊觎金丝甲却谁也没有率先出手。不是他们怕了李志常,而是他实在没有把握拿下金丝甲后还能安然逃脱。因此在这各方牵制下,竟然维持住了微妙的平衡。

  金丝甲在他手里的消息自然是青衣人放出去的,青衣人就是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李志常明明知道她要设计他,为什么当时还要放过她,这自然不是他怜香惜玉。因为他既然丝毫无差来到这个小说世界,那自然那句‘无敌天下,汝当自归’的话也是真的了。

  天下无敌的人物自然要有天下无敌的战绩,只有他一步步将名气打出来,一路路将那些成名的江湖人物踩下去,才能铸就威名。没有名气,他如何证明他有天下无敌的本事。百晓生的兵器谱那么为人称道,只因为上榜的人都是踩着别人的尸体活下来的。

  所以他要利用林仙儿给他拉仇恨,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全真教这个第一大派做后盾,所以更需要有人给他造势,而金丝甲和林仙儿就是给他造势的工具。从某一方面来说他和阿飞的目的都是一致的。

第六章 握铁成泥

  再微妙的平衡也会有打破的时候,已经有人忍不住想要先动手。本来有个年轻的剑客忍不住想要拔剑,他的同伴拉住了他,低声道:“等等,好像又有人来了。”

  楼下人群中一阵潮涌,有人高呼道:“‘铁胆震八方’秦老爷子到了。”在酒楼上的众人听到楼道上传来一阵吱吱的脚步声,来人步履轻健,并非一人。

  大部分江湖中人想到:既然‘铁胆震八方’秦孝仪来了,十成是为金丝甲而来。不过没有一个江湖中人退去,大抵都是想再看看热闹。有些年轻气壮初入江湖的少侠们更想待会可以在这成名的江湖大佬面前露一露脸。

  众人都望着楼道口,只见来的一共有三个人,一人只有三十多岁,短小精悍,目光炯炯。第二人面如重枣,长髯过腹,披着件紫缎团花大氅,顾盼之间,目卑睨自雄,显然是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物。这人就是外号‘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第三人却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蓬上镶着白兔毛的边,看来就象是个粉装玉琢的红孩儿。

  那精悍汉子看到一个道士,所坐桌子上放着一个金色的小马甲。向李志常这边走过去,道:“敢问道长高名。”李志常没有答话,饶有趣味的看着秦孝仪手中的两块铁胆。这铁胆也叫‘保定铁球’,是奇门兵器的一种,威力极大。

  精悍汉子,见李志常不答话,十分尴尬,好在秦孝仪开口了:“小道长,在下‘秦孝仪’特意来相借金丝甲一用,只要小道长相借,我等必有重谢。”他威名卓著,只料自己一开口,李志常自无不会拒绝。

  这时候人群中有人谈道:“听说前几日秦老爷子的大公子‘玉面神拳’秦重,在捕捉‘梅花盗’时,不幸受伤,秦老爷子大怒,因此决意出山缉捕梅花盗。”

  有人接着道:“既然秦老爷子决心出手,那梅花盗定然难逃法理。”众人高声称是。他们这一番马屁,自然是朝秦孝仪而来。

  李志常道:“你要借金丝甲,那是你的事,再说我认识你么。”

  那精悍汉子开口道:“秦老爷子借金丝甲是为了除去作恶多端梅花盗,这是为天下武林谋福祉的义举,你若是识相就乖乖把金丝甲交出来。将来铲除梅花盗后,天下也会记得你的功劳。”

  李志常哈哈大笑:“天下人与我何干,金丝甲就在这,有本事你们自拿走。”

  那小孩子道:“巴大哥还跟他废话什么,这人不愿意交出梅花盗,定然和梅花盗有关系,先把他拿下,问出梅花盗下落。”他小小年纪,看着可爱,可心思却如此恶毒,一句话就要把李志常和臭名昭彰的梅花盗绑在一起,用心极为险恶。他话还未闭,身子已经如箭一般射向李志常。他这一招极为阴毒,作为一个小孩子谁也料不到他会突然偷袭,何况他在出手同时把是梅花盗同伙的罪名安在李志常头上,常人若是被这么冤枉定然免不了辩驳几句,心神自然会出现松懈。所以他这一出手时机把握到恰到好处,在这一点上,就是许多老江湖也远远不及他老辣。要知武功招式,虽可得自师传,但临敌时的应变和判断,却是谁也传授不了的,正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他飞向李志常同时,袖中已飞出三根很小的袖箭,直取李志常的面目和咽喉,不但奇快奇准,而且劲道十足。若是对付平常江湖中人,这一招足以致人于地死地。可惜他遇见的对手是李志常,李志常只伸出两根白玉般的手指,轻轻用指甲一拨,这三只袖箭就在空中断成六截,落了下去。还没等三支袖箭落到地上,那小孩已经掏出两把精光逼人的匕首,一连向李志常刺了七招,招招不离要害。

  只是李志常没有站起来,也没还招,但那两只匕首都落了空。小孩出手落空,连换了不同招式,只见招式越发毒辣。那秦孝仪在旁边看着,也没动手。他也是成名的江湖人物,若是要他和小孩子围攻一个年轻人,那脸面何在。他也看出,李志常功夫远远超过那小孩子,心中起了恶毒的想法:要是你伤了或者杀了这孩子,那就更好,到时候天上地下都没人救得了你。李志常先前落他面子,他虽然看着没生怒,其实暗地里已经记恨起李志常,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维护前辈高人的样子,装出一份涵养。

  李志常道:“小朋友,我知道你是谁家的孩子,难道你仗着家世就可以随便胡作非为了么。”说完一掌拍向小孩,这一掌不见花哨,但是朴实无华,越过两只匕首的重重剑影,拍在小孩子身上。

  秦孝仪大叫一声不可,脚下却不留痕迹的慢了一步。等李志常拍在小孩胸口时,他才起步。这时间极短,旁人也瞧不出来。小孩子被李志常一掌击飞在空中。秦孝仪一步启动,正好接住。他面含怒气,大声喝道:“你可知道他是谁。”

  说完手中两只铁胆划破长空,如流星般砸向李志常。铁胆既重又快,距离又近,若是给砸实,说不得李志常身上会留下两个窟窿。何况李志常是坐着的,避无可避退无可退。但是李志常既没有退也没有避,更没有被铁胆砸中。而是用一只白白净净的手掌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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