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我的年代 第279节

  见李恒一边忙着吃,一边疲于应付亲妈,余淑恒微不可查地笑了笑,但还是没掺和,安心当起了局外人。

  说着聊着,夜宵吃到一半时,沈心就着良好氛围忽然问:“小李上面还有两个姐姐?”

  李恒愣了愣。

  仅仅一句话,透露的信息可谓是太多了。这阿姨不会对自己进行了调查吧?

  如果这样,那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让对方去调查自己?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

  因为沈阿姨一看就是那种贵气逼人的大家庭主妇,不可能吃饱了撑得去关注一个仅仅见过一次面的男生。

  必定事出有因。

  李恒把目光再次投向余老师,仍然没得到回应。

  他不死心,用脚尖在桌子底下轻微触碰一下对方右脚,结果还是石沉大海。

  李恒回答:“对,上面有两姐姐。”

  沈心关心问:“来沪市这边读书,还习惯吗?”

  “还好,一开始吃食方面有些水土不服,不过现在好多了。”他照实说。

  交谈着,出人意料的,沈心并没有盘问太多关于他家里的事,更没有审查他祖宗十八代,全程下来就是简单聊聊,随意聊聊,倒是让他慢慢放松不少。

  吃完夜宵,李恒以天色太晚为由,找着一个机会告辞,逃离了25号小楼。

  奶奶个熊的!

  妈妈热情如火。

  女儿冷得像块冰。

  这差异极大地母女俩真是亲生的?

  他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一排排问号???

  不过她们倒是有一个共同点:不好相处。

  和余老师相处累,有压力。

  和阿姨相处更累,生怕说错了什么话。

  等到李恒一走,刚刚还慈眉善目的沈心瞬间平复下来,质问女儿:“自己挑的男人,怎么一整晚不说话?”

  余淑恒放下筷子,“就睡了一觉而已。”

  沈心眼睛眯了眯,“就睡一觉?睡一觉把祖传玉佩送了出去?”

  余淑恒问:“你看上他哪了?”

  沈心说:“他虽然来自农村,但长相、才华和谈吐我都比较满意。我们家不缺金不缺银,却还没出过一个大作家,还能跨领域写出《故乡的原风景》,也算是新鲜。迎新晚会上的录像带,我反复听了半小时,当得起“人杰”二字。”

  余淑恒开口:“他比我小7岁。”

  沈心说:“我们这样的家庭,这都不是问题。”

  母女俩面面相对,对峙良久,余淑恒问:“程阿姨那边打发了?”

  沈心彷佛看穿了女儿的心思:“你要是想用一个李恒来糊弄我,那我告诉你,打错算盘了。

  没了程阿姨,还有赵阿姨孙阿姨,你条件好,中意你的人可多着。在这事上,你爸一向是支持我的。

  何况,你口里的程阿姨,我只要稍微漏点口风,她自会再次闻着腥味扑上来。”

  沈心之所以这样上心,还是玉佩和黑色羊毛衫引起的。

  尤其是羊毛衫左胸口线条都出来了,她自动脑补一个画面:小李和女儿玩情趣,用力过猛,或者玩得太久,牙齿尖把线茬勾了出来。

  余淑恒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荒唐感。

  她早上本意是借用李恒送走多年来缠着自己的瘟神,没想到旧瘟神是暂时送走了,但他却成了新的瘟神。

  有那么一刹那,她后悔供出了李恒的作家身份。

  但下一秒又收起了后悔念头。

  假若他是一个普通大学生,亲妈不会相信自己会跟他睡不说,也不会看上眼,程阿姨那边根本解决不了。

  定了定神,她说:“你就没想过?李恒这么有才华,身边会没女人?”

  沈心组织一下语言:“不用才华,就凭他那张脸,就会有很多小女生自动往上赶,妈是过来人,你也不用这招唬我。

  都说“惊艳只因见识少”,一般来讲,学生时代结识的异性,会随着男人年岁的增长以及社会地位变化逐渐没了吸引力。

  他们往往更倾向于找一个在感情和事业上都能契合的灵魂伴侣。在这方面,我无比相信自己的女儿。”

  闻言,余淑恒眼睛一半平静,一半郁闷,稍后她起身准备上楼。

  沈心在背后问:“你去哪?”

  余淑恒头也未回:“休息。”

  沈心指指桌上碗筷:“碗筷你自己收拾,妈刚才突然想起一件事,要急着回趟家,今晚你要是怕的话,去对面睡。”

  说完,沈心根本不给女儿辩嘴机会,抄起沙发上的包包就出了大门。

  余淑恒顿了顿,半转身眼睁睁看着亲妈离去,不发一言。

  母女俩相处二十多年,一直认为都比较了解对方,但现实却给两人各自上了生动一课:

  母亲没算到一向对异性不假颜色的女儿会和自己学生睡觉。

  女儿更是蒙圈,在外面强势无比的亲妈有一天会变着法子把自己送出去,不是送给大家族联姻,也不是送给极其优秀的同龄人,而是送给一个刚进大学的小男生。

  直接理由是:李恒是个人杰。

  间接理由是:自己昨晚和他睡了。

  余淑恒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几乎能呼风唤雨,身边人也比较迁就她,所以历来很少撒谎。

  因为没有撒谎的必要。

  但她万万没想到啊,自己早上心血来潮撒了一个谎,就把自己给套进去了,还是套牢不好辩驳的那种。

  本来以为妈妈看不上李恒,所以她才有恃无恐地把他的作家身份抖露出来,目的是为了让这个谎言更真实一些。

  毕竟谁也不是傻子,要是李恒没有过人之处,自己怎么可能和他睡觉?

  可欲哭无泪的是:亲妈竟然看上了!一眼相中了没背景、年纪还小7岁的李恒。

  这找谁说理去?

  像雕塑一般在原地静悄悄地站立10来分钟,余淑恒终于回过了神,随后抬脚往二楼行去。

  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在家里过夜了,一时心情十分复杂。

  在楼道口徘徊一会,她克服心理径直去了书房,习惯性看书读报。

  她之所以书香气质满分,一是得益于从小家里培养,二是她本身爱看书爱文学爱艺术。

  李恒写的书三本书,她都有看。且因为闺蜜润文的缘由,一直是第一时间跟看。

  只是她性子比较冷淡,注定了不会在人前有所表现。

  假道士还没回来,巷子尽头只有两户人家亮着灯,巧合的是,李恒和余淑恒都在书房,看着书。

  不同的是,李恒每逢挨着书就很快能超脱现实,沉浸在书中世界去。

  而余淑恒则看心情。心情好,她看书效率高,速度快,感悟深;要是心里装着事儿,总是容易走神。

  这不,今晚的她就是如此,三心二意不断:

  一会找出这一年来润文写给自己的信件,一一查看。从字里行间中再次感受到闺蜜的心里变化。

  20多封挂号信,一看就是一个多小时,有时候她还会反复仔细琢磨,琢磨润文对感情的那种矛盾和焦灼心路历程。

  目光停留在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个字,余淑恒忽地有些感慨:要是没有润文,自己压根就不会和李恒有私人关系层面的交集。

  她是老师,他是学生,仅此而已。

  哪怕李恒是作家,哪怕李恒创作出《故乡的原风景》,她至多同学校其他老师一样,茶余饭后听听传说,讶异一番学校竟然出了个这样的大才子云云。

  根本不会有现在这个进退两难的局面。

  思绪万千,余淑恒最后把所有信件重新规整到抽屉,尔后下意识抬起头,透过窗户望向对面那个伏首书桌上、奋笔疾书的小男生。

  良久,她走出书房,坐到沙发上,顺过茶几上的座机电话开始熟练拨号。

  拨去邵市。

  “叮叮叮”手指在数字键上快速游动,等到把区号和电话号码输进去时,她猛地停住了。

  停在了“井”字键上方迟迟没下去。

  过了会,她把听筒放回去,放弃了拨号。

  对着座机发了会呆,稍后她起身开了一瓶红酒,给自己倒小半杯,然后就那样靠着酒架慢慢喝着,小口小口喝着,什么也没去想,却感觉脑子里挤满了东西。

  一杯红酒过后,她又倒了一杯。

  第二杯喝到一半时,她再次回到沙发前,抓起座机拨号,这回不是去邵市,而是打给陈思雅老家。

  “叮铃铃”

  “叮铃铃”

  等待中,电话终是接通了,那头传来一个声音:“喂,你好。”

  “阿姨,是我,找下思雅。”

  余淑恒的声音十分有辨识度,糯糯的、温润如玉,那边问:“是淑恒啊。”

  “对。”

  “你等下,思雅在楼下。”

  “好。”

  没一会儿,陈思雅接起电话,“这么晚,你找我什么事?”

  余淑恒答非所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陈思雅回答:“明天。怎么,你一个人怕?”

  余淑恒说:“没有。”

  陈思雅笑:“怕就去李恒家,又不是没睡过,熟门熟路的你还矜持什么?”

  余淑恒沉默。

  没等到回复,陈思雅问:“难道是那肖涵过来了?不方便?”

  “也没,就是想找人喝酒。”余淑恒说。

  “喝酒?喝酒你也可以李恒啊,他比我还能喝,你这有点舍近求远了。”陈思雅道。

  说完,她感到不对劲,追问一句:“你是不是和李恒闹矛盾了?不愿意去?”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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