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我的年代 第25节

  答案呼之欲出。

  静坐一会,见孙曼宁收好纸条后继续做数学题时,他也没闲着,从抽屉中拿出新本子,摊开。

  准备写《活着》。

  经过这段时间的笔耕不辍,《活着》目前已经写了8万字,一半多点儿。

  还有5万字就能结束。

  今天《收货》杂志的电话给他打了一剂强心针的同时,也敲响了警钟。

  他娘的时间不多了,必须尽快抓紧时间写完。

  四天!

  他计划接下来的四天加班加点把这本小说写完。

  人一旦有了期盼和紧迫感,就会产生无穷动力。

  这不,进入状态的李恒今天灵感爆棚,钢笔尖在白纸上龙飞凤舞,一写就是几个小时不带停歇地。

  一口气写满5张纸,差不多4500字。

  干他娘的嘞!握笔的手指头都烙有很深印记了,隐隐生疼。

  “李恒,你在写什么?食堂都快没饭了,还不去吃饭吗?”

  之前离开时,见他在埋头苦干,以为在学习,孙曼宁没去打搅他。

  没想到她都跟宋妤、麦穗吃完饭回来了,同桌还保持一个姿势没变,顿时凑头靠了过来。

  见这姑娘脑袋都快伸到自己下巴处了,他身子本能地往后退却些许。

  并问:“富婆,现在几点了?”

  孙曼宁外号“富婆”,是班上为数几个佩戴有电子表的学生。

  听到这话,她抬手有手腕瞧瞧,“6点28,天快黑了,7点老班要重新排位置,你赶紧去吃饭啊。”

  “哦,好。”

  应声好,李恒拧紧钢笔帽,把手稿放进书包,背着去了食堂。

  孙曼宁喵眼他的手稿和书包,思忖这家伙怎么神神秘秘的?这么破的书包还带着走?心底顿时升腾出好奇心。

  李恒可没管她在想什么,手稿现在是宝贝嚯,关系到他的命运改变,可不敢打马虎眼放抽屉中,还是随身携带的好,安心!

  环视教室一圈,没寻着柳黎和张志勇的踪影,这两货应该是在寝室没过来。

  算了,没时间了,懒得喊了,李恒一路小跑去了食堂。

  学生食堂离教学楼不远,中间就隔着一座小假山,直线距离估计不超过300米。

  很快就到。

  同孙曼宁所说的一样,平时热闹非凡的食堂这个点已经没什么人了,算上他,偌大的空地上也就懒猫三五只在打菜。

  “阿姨,还有什么菜?”

  “就一个红萝卜了。”

  “其它的呢?”

  “你来迟了,没了。”

  李恒把头从橱窗口探进去,登时气绝,喜爱的蒸蛋卖完了,美味的酸辣鸡杂就剩了两块辣鸡在盆底。

  见他一脸郁闷地杵在那,打菜阿姨用勺子颠起最后一丝汤汤水水的红萝卜。

  问他:“你要不要?不要我收工了。”

  红萝卜这玩意他是一点都不爱吃啊,但还是不情不愿把饭盒伸了过去。

  “阿姨,多少钱?”

  “算了,这个就不收你钱了,反正你不要,我也倒潲水桶里的。”

  李恒淡淡的忧伤,更郁闷了。

  ps:上一章“宋妤”,李恒和宋妤见面那里感觉不得劲,三月已经稍做修改,有兴趣的可以返回去看看。另,由于修改几处,一些评论自动被起点吞了,不是作者删除的啦。

第33章 说说

  上一章,和宋妤的回忆仅仅是一个记忆片段而已啦,仅仅局限于高中毕业时的时段,后面两人的感情还没写出来,大佬们别误会了啦。

  女主肯定就严格控制几个了,前生老婆肯定也是这三个之一啦(肖涵、宋妤和陈子矜),其他的就不剧透了。

第33章 ,九千岁

  吃完饭,从食堂回到教室时,意外地发现课桌上摆有一盒饭。

  饭盒很新,表面放光,估计是新买的。

  李恒问同桌:“孙曼宁同志,你知道谁放这的么?”

  孙曼宁正在整理书桌,回答:“张志勇。”

  缺心眼由于是走关系进的这个班级,成绩经常倒数,他的座位也一般在最后一排。

  李恒往教室后面看去,发现这二货正跟同桌的女生嗑瓜子。

  当然,两人没敢光明正大磕,前边竖立两本书遮挡视线,头躲在下面。

  见他走过来,张志勇立马从课桌内掏出两包五香瓜子塞他手里,一毛一包的那种。

  他之所以认得出,因为家里二姐那吃货就经常恰得这类嘛。

  李恒问:“你新买了饭盒?”

  张志勇昂头,一脸嫌弃地他说:“给你买的,你那猪食盆坑坑洼洼比月球表面还稀缺,影响你泡妞。

  老夫子实在看不过眼了,就用卖屁股的钱买了个。”

  话到这,缺心眼瞪圆眼睛,“不许还我啊,谁还我谁是狗!”

  这二愣子就是这冲味儿。

  李恒听得即感动又想打人,也没矫情:“行,那饭盒确实符合我气质,就收了。”

  回到座位上,打开盒饭,才发现里边全是好菜。

  比如蛋角啊。

  比如鸡腿啊。

  还有一个排骨冬瓜汤。

  闻到香味,孙曼宁看了过来,“这菜真好,张志勇真舍得。”

  那是那是。

  在他的记忆中,缺心眼出手一向大方,哪怕兜里只有5块钱,那货都能掏出4块9请客,留一毛做本钱。

  这方面张志勇随他父亲,有点儿迷信,说辞是:那一毛是财喜,就像母鸡窝里的引蛋一样,打死都不能花,要用来钱生钱滴!

  李恒说:“应该是教工食堂打来的小炒,富婆你吃点儿不?我一个人吃不完。”

  没想到孙曼宁直接拒绝,“不吃,不稀得,今晚我和宋妤、麦穗就是吃的小炒,只不过不是这几个菜。”

  行吧啊,不吃就不吃。

  你是富婆,不待见,你牛逼。

  但我也就跟你客气客气啊,自己都磕碜得像块排骨了,全身上下没几两肉,别说连着吃两餐了,三餐也不再话下。

  香喷喷的味道让周边这些学习上的拼命三郎极度不适,有好几人暗暗咽了咽口水,对某人大口撕咬鸡腿的画面羡慕得紧。

  前排的陈丽半转头,瞅瞅他说:“李恒,你今天的伙食不错呀,闻起来很很诱人…”

  别看让柳黎爱慕至极的姑娘长相斯斯文文,但因为受家庭环境影响,也是话术高手。

  没等她说完,李恒立马站起身道:“行了行了,丽同学你打住!我真是怕你了,这就去外面吃。”

  眼看李恒一溜烟出了教室,孙曼宁忍不住笑:

  “还是丽你厉害,在我们班上这么不给他面子的,你是头一个。”

  陈丽问:“等会就换座位了,你还坐这里吗?”

  两女都是班上的前十名,在选座位上有很大自主权,往往能挑选到自己想要的位置。

  孙曼宁回答:“看情况吧,我想和麦穗坐,不知道有没有机会?”

  陈丽惊讶:“你不和李恒坐了?”

  在204班,几乎所有人都晓得一个潜规则:不要和孙曼宁抢李恒。

  曾经有两个人抱着向李恒请教数学的想法和他成了同桌,结果…

  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孙曼宁事后直接找到班主任,以莫须有的借口把两同学调开了,她又和李恒成了同桌。

  自打这以后,就没人再跟她抢了。

  而她暗恋李恒的小道消息也由此传开。

  所以,当听到孙曼宁放弃李恒、将要寻求和麦穗同桌时,前排的几人都显得比较错愕,齐齐扭头看着她。

  那眼里哟…全是浓浓的八卦之意。

  迎着众人的目光,孙曼宁半真半假开口:“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是他嫌弃我烦了。”

  “咦唷…!”

  高中生就是这样,前后左右基本都是比较相熟的同学,平时玩的好,说起话来也没那多顾忌,逮着这种难得的由头纷纷调侃成了为数不多放松身心的机会。

  面对七嘴八舌,百口难辩的孙曼宁使出了蛮劲,高傲地扬起长颈鹿脖子:“切!你们爱信不信,不稀罕。”

  傍晚6点55分左右。

  班主任王琦把自己的矮冬瓜身子往教室门口一杵,刚还有些嘈杂的教室顿时鸦雀无声。

  王琦很满意自己的威严,右手重重敲敲门板,朝大家喊:

  “给你们两分钟时间整理课桌,尤其是那些果皮纸屑统统带走,不要给课桌的下一任留下你那邋里邋遢的形象!”

  闻言,同学们纷纷翻箱倒柜地忙碌了起来,整理书的整理书,收拾垃圾的收拾垃圾。

  还有个别男生,偷偷用铅笔刀把桌角落的某个名字削掉,以免让别人发现自己青春时期的罪证。

  嗯,这个时候的铅笔刀是那种铁皮削折叠刀,有些中二男生经常嘴里“biubiu”地当小李飞刀使用,一毛钱一把。

  别看王琦个头不高,却是一言九鼎的男人,说三分钟就三分钟,掐着点,分秒不差:

  “好!时间到!放下手里的活,到教室外面排队站好,动作麻利点,不要我说第二遍!”

  老班的第一遍虽说是命令的口吻,但还有商有量,语气并不尖锐,听在耳里还算过得去。

  但如果你敢惹他说第二遍试试,那基本就是吼了,骂你事小,说不得还会过来踹你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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