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媳妇有点辣 第93节

  其他人也在侧着耳朵听夏晓兰的决定,其实他们也挺好奇,妹妹长得不就是最讨年轻后生喜欢的样儿么,这男人居然舍弃妹妹选择了姐姐……年纪大的,更喜欢夏子毓的长相,大气端庄,还有福气。年轻的,肯定会喜欢夏晓兰,他们只在电影里见过这样好看的女孩儿。

  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夏晓兰仿佛也在认真考虑夏子毓的提议:

  “你真的什么都愿意做?”

  夏子毓艰难点头:“只要我能办到的。”

  把王建华还给夏晓兰是不可能了,这是夏子毓不可能放手的人。

  夏晓兰忽然笑了:

  “你道歉的诚意我感受到了,可是不准备原谅你,你所能给予的补偿,我没有一样瞧得上……夏子毓,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你早晚会体会到这句话的份量。”

  补偿?

  把王建华补偿给她么?

  完全不是夏晓兰喜欢的类型,在她心王建华给周诚提鞋都不配!

  她不是介怀所谓堂姐和心上人的联手背叛,她是要替已经逝去的“夏晓兰”讨公道,一条人命,夏子毓能拿什么东西来补偿!

  夏晓兰明明是笑着说的,夏子毓却不寒而栗。

  这次是真的有点腿软,难道那些小动作夏晓兰通通知道?不,不可能的,夏晓兰那么笨!

  “夏晓兰,你不要太过分!”

  王建华忍无可忍大声呵斥,刘勇站到夏晓兰面前:“你还想动手咋的?”

第167章 王建华,还钱!(537票加更)

  王建华当然不会动手打女人,更何况对方是夏晓兰。

  他就是觉得自己刚才太傻,居然以为夏晓兰有所改变,其实还是那么咄咄逼人,那么作天作地,根本不可能体谅他人的错误。

  不善良。

  王建华脑子里迸出一个这词。

  越想越合适,就是“不善良”,主席说女同志也能顶半边天,既然他和夏晓兰的事已经成了过去式,他也不可能和子毓分开,夏晓兰为什么不能豁达点,祝福他和子毓?

  就算不能豁达到正常走动,以后大家避着点,维持一个表面的和平,不也挺好的。

  夏晓兰只看王建华的表情就能将对方的想法猜的七七八八,处理男女关系上夏总不擅长,如果将王建华当成是直男癌的男同事,那就能理解对方的思路了:

  “王建华,我不原谅她不是舍不得你,我是连你也没打算原谅。说实话,你俩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同样让我感到恶心,你现在考上大学了,不再是那个窝在村子里郁郁不得志的下放知青,你是不是特别得意,就忘了我曾经是如何鼓励你,如何接济你,如何低头向讨厌的堂姐借来复习资料帮助你考大学……对了,你去安庆县考试,食宿费还是我资助的吧,考完试你和我堂姐宣布处对象了,那我赞助的食宿费总要还给我吧?”

  夏晓兰小手一摊:“听说大学生有生活补助,那你把钱还给我,一共35块。”

  巨大的难堪把王建华笼罩。

  王家失势后,王建华遭受过各种人情冷暖和落井下石,但让他还钱的还真没有!

  他满脑子都被学业和如何替王家平反两件大事占领,夏晓兰送他去安庆县考试,的确在他兜里塞了钱。若没有这钱,他如何能在县招待所里开一间单独的房间安静备考,又如何能在考完试后,自觉发挥的不错,就买了酒来庆祝?

  他和夏子毓从考试答案谈到人生志向,吃茶喝酒,两人酩酊大醉而情不自禁的那晚,花的就是夏晓兰给他的钱。

  王建华被这羞愤给打击的溃不成军。

  他当然也想掏出钱来马上结束这场闹剧,但是他兜里真的连35块钱都没有!

  他攒下来的生活补助,已经花在了从京城到商都的火车票上,花在替夏子毓家人买礼物上,哪里还有钱?

  王建华在这一刻,无比的后悔,后悔陪夏子毓回安庆,也后悔今天大年初一来逛庙会,或者刚才他看见了夏晓兰,直接不要告诉夏子毓,就不会有此刻的难堪……

  “给你!如果要这样羞辱我们你才能消气,这钱我替建华给!”

  夏子毓的眼角有泪。

  之前的委屈是假的,现在倒有七分是真。

  夏晓兰凭什么这样羞辱王建华,王建华现在是没钱,王家的失势让王建华从骄傲的**变成下放的知青,就算考上大学如今也是一个穷学生。夏子毓从来没有嫌弃过王建华没钱,她知道困难都是暂时的,她在补贴王建华时都特别小心翼翼,就怕刺伤男人的自尊心。

  夏晓兰怎么敢,怎么能如此对待王建华!

  夏子毓的身上带了钱,她捏着钱的手都在颤抖。

  夏晓兰竟然真的从她抓的一堆纸币里,数出整整35块。

  “你可真大方,那就……祝你养男人开心?”

  不知道谁先带头,竟然有看热闹的香客忍不住笑了。这一笑,搞得好多人都憋不住。

  王建华被夏晓兰当众“要账”而羞辱,夏子毓替他还钱这事,并没有替他找回脸面,反而坐实了他就是在吃软饭的事实。

  王建华在这里待不下去,挤开人群就大步离开。

  夏子毓狠狠瞪了夏晓兰一眼,也朝着王建华追去。

  夏晓兰暗暗发笑,这样才对嘛,她不喜欢什么温柔知性圣母白莲花的人设,明明她有这先天条件都没走这条路,哪有人会任打任骂都能忍住的,夏子毓刚才临走前的怨毒眼神,才让夏晓兰觉得真实。

  她不怕夏子毓的记恨,更不必在意王建华的感受。

  只要这两人不爽,夏晓兰就爽了。

  一个人单挑两人还大获全胜的夏晓兰心情特别爽,她扬了扬手里的钱:

  “舅妈,咱这不就是有买鱼的钱了?原本人家没打算还的钱,能要回来就算白捡的,一定要开开心心把钱花掉!”

  哪有人还记得刘芬离不离婚啊。

  刚才的剧情**爆点,全部火力都集在夏晓兰三人身上。看着洋洋得意的夏晓兰,李凤梅简直无话可说。

  原来不用破口大骂,不用动手打架就能说的仇人落荒而逃?

  三个长辈都来不及帮上忙,好话歹话全被夏晓兰一个人给说完,三人面面相觑——晓兰是不是太泼了点?大姑娘这样厉害能找到对象吗?

  哦,她已经找到了。

  刘勇想到了周诚。

  他总担心周诚会伤害外甥女,今天这一幕,让身为男人的刘勇腮帮子有点痛。

  从现在起,他可能要改担心周诚才行。

  ……

  庙会上卖鱼高兴的要疯。

  两条大青鱼都特别挑买主,没想到夏晓兰之前买了一条17斤的,从白溪寺掉头回来,又买下另一条15斤的。两条鱼一共372元,摊主自己就把两毛的零头给抹去。

  夏晓兰让他把两条鱼杀了,把17斤那条递给陈大嫂:

  “陈伯娘,这条鱼带回去给陈爷爷吃吧。”

  陈旺达给夏晓兰母女划得宅基地那么大,一条青鱼算啥。老人家和大儿子一起住,青鱼自然要由陈大嫂这个儿媳妇来煮,夏晓兰直接把鱼给了陈大嫂。

  陈大嫂被夏晓兰随手就送的鱼给唬住:

  “晓兰,这太贵了,我不能要,我要把鱼提回去,陈庆他爷也得骂我。”

  夏晓兰笑眯眯的劝:“不碍事的,我刚才在白溪寺外面捡钱了,见着有份。”

  真的捡钱了?

  陈大嫂被夏晓兰转移了注意力,一时去八卦刚才的事。倒是陈庆暗暗打量夏晓兰的神色,确认她没有丝毫的不高兴,才松了一口气。

  他也是到了转糖画的摊位上才反应过来,刚才那年轻女的是晓兰的堂姐,另一个,岂不就是流言,晓兰勾引过的“未来姐夫”?陈庆相信夏晓兰绝不是那样的人,却怕夏晓兰在那两人面前吃亏。

  后来那“未来姐夫”气冲冲离开庙会,堂姐在后面追,俩人跟唱戏一样走了,那应该是没占到啥便宜。

  不就是大学生吗?

  等今年高考后,他的努力也一定会有个好结果!

第168章 年年有鱼(4更)

  夏晓兰表现的挺高兴,一到家就琢磨着青鱼要怎么吃。

  刘勇他们也不知道她是真高兴假高兴,反正夏晓兰说啥都配合着。夏晓兰完全没啥刀工可言,李凤梅却是做惯饭的,按照夏晓兰的说法,把15斤的大青鱼去骨切片,取一半的鱼肉再切成薄片,打了两个鸡蛋,放料酒和姜,加点盐腌着,用芡粉挂浆放在那里不管。

  一边又忙活着用另一半鱼肉刮鱼茸捏丸子。

  鱼茸很麻烦,要用刀背一点点把鱼肉刮成泥,还得去掉鱼刺。最后加上盐和鸡蛋,不停的搅拌鱼茸,让它呈胶状,才能捏鱼丸子。

  “这东西也太麻烦了!”

  李凤梅头上汗都冒出来了,叫她蒸馒头做包子,搞点羊肉烩面之类的家常菜行。这么麻烦讲究的吃法还真是第一次亲自做,不过刘子涛不吃辣,一条15斤的大青鱼做水煮鱼几个人也吃不完,一半做成鱼丸大家能吃个新鲜,吃不完把鱼丸放两天也不会坏。

  “好吃的东西当然麻烦,城里人的吃法,比我们农村人讲究。”

  刘勇在国营饭店吃过这菜,家里肯定不如国营饭店的大师傅手艺好,能复制个几分,也算不浪费这条鱼。水煮的做法夏晓兰知道,她把坛子里泡菜捞了些出来,和生姜、蒜一块切细,再把干辣椒剪成小段,还剥了些葱。

  一家人只当白溪寺门前的是非没发生过。

  热油炝锅,把各种调料爆香,夏晓兰捣鼓了一道低配版的水煮鱼。

  当然没有饭店大师傅做的好吃,卖相看起来不错,有李凤梅和刘芬对火候把关,鱼片也足够嫩,味道挺家常,夏晓兰做的水煮鱼及格了!

  这道菜哪里都好,就是特别耗油。

  菜油要是倒少了,辣椒不上色,鱼肉吃起来也不够滋味。

  从前李凤梅也舍不得这样做菜吃,一斤菜油要一块多一斤,盐才两毛一斤,做一盆鱼起码要用一斤油,就算是夏天时候在河里抓到鱼不花钱,这样煮鱼可心疼油。现在么,李凤梅也看淡了,20块一条的鱼都舍得买,那点菜油钱也不算啥。

  更何况,卖鱼的钱是夏家人掏的,这让水煮鱼片变得更好吃。

  李凤梅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就今天这个,我记得早年不叫夏子毓吧,不是叫夏春花?”

  “是叫夏春花,后来初毕业嫌自己名字不够雅,自己改了个夏子毓。”

  这事儿夏晓兰倒没拿出来嘲笑夏子毓,嫌名字土气改了不是啥大问题,夏晓兰虽然不会这样干……到底叫“夏春花”的不是她嘛,并不能体会当事人的心情。

  李凤梅不太乐意,因为夏子毓的名字和她儿子刘子涛重了一个字,涛涛都岁,满月就取了大名,可比夏子毓要早。天下重名的何其多,别说只是个间的“子”字,就算连名带姓相同的也不少,李凤梅纯粹是看夏子毓不顺眼,处处都能挑出毛病。

  吃完饭刘芬偷偷问李凤梅今天的事咋办。

  李凤梅反倒是问她:

  “你想和夏大军复婚不?过了几个月,万一你消气了呢!”

  刘芬从来没想过要复婚,她卖油渣时累得很,时间都被生意和夏晓兰的事占满,哪有空去想从前的事。一个人可能逆来顺受惯了不晓得反抗,可她一旦反抗过一次,品尝过当人的滋味,为啥要回去给夏做牛做马!

  刘芬的态度很坚定。

  李凤梅就笑,“那你怕个啥,怕晓兰想不开重新和夏春花抢男人啊?吃软饭的男人哪里比得上周诚!周诚那孩子我看哪里都很喜欢。”

  军人没有那么自由,除了不能经常见面,周诚那里是挑不出一点毛病的。

  但不能经常见面,对80年代的人来说,异地并不是问题。很多人的婚姻两地分居,不也过了一辈子么。也就是后世,社会变得太快,不管男女受到的诱惑都变多,夫妻一异地,婚姻关系就变得特别不稳定。

  刘芬当然也很喜欢周诚。小伙子那精神的长相能讨天下大部分丈母娘的喜欢,更何况对夏晓兰特别上心,就算自己请不到假,也要托朋友来商都看看晓兰。

  女人都是那样,要忘掉一个人,那就找个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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