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实验成功了,那么,他在军方的威望,是巨大的,毕竟,毕竟从零二年开始,军方,每年的伤残军人的数量不能说很少,也可以说是很多了。
所以。
必须要最快下手。
罗斯将军与其说是在与诺曼奥斯本商量,还不如说是在下达通知,要么,军方撤资,要么,将资金的投入转到康纳斯博士的人体修复工程实验上面来。
什么?
那建造研究CPH4和伽马射线互相作用关系实验室的钱怎么办?
没办法了。
只能砍掉汉默工业的两个军火实验项目了。
罗斯将军心中如是想着。
诺曼奥斯本听着罗斯将军的话语,张了张嘴,然后,欣然的选择了同意,与罗斯将军握手。
其实……
诺曼奥斯本并没有多大的选择空间,他肯定是不能让军方撤资的,奥斯本生物自从转行做起了能源与生物的生意之后和军方的联系已经很少了。
而且刚刚罗斯将军也给出了他来这里想要撤资的一大理由。
当时和奥斯本生物签订协议的是上一任,不是他,撒迪厄斯罗斯将军,在我撒迪厄斯罗斯将军上任之后,你奥斯本可没有过来拜拜我的码头呢。
但去年,诺曼奥斯本就感觉自己越来越力不从心了,几乎,一有时间都在史姆博士的实验室里面,担心自己的病情,哪里会想到这件事情呢。
而如果军方撤资了,那么,就算是哈利奥斯本能够掌握了奥斯本生物,在那群吃人不吐的华尔街的眼中也是一块巨大的肥羊。
眼下?
罗斯将军要从人体增强实验中撤离,投资人体修复工程?
诺曼奥斯本的余光撇过洛克、格温……
内心念头上线急转。
然后……
选择了同意!
……
===418、一诺千金洛某人(第二更求全订)===
这一次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
诺曼奥斯本并没有看见军方的撒迪厄斯罗斯将军从奥斯本生物撤资,甚至,在临走的时候,罗斯将军还表示他会安排人体实验的一些相关事宜。
联邦招募人体实验,一次,最少也要两千美刀,而在东方,在咖喱国,十美刀就可以找到一个试验品了,甚至,量大还能有优惠的。
所以。
这些年,联邦本地的资本家没有选择让自己人参加药物实验,不是因为他们突然间有了良心,而是因为,本地人太贵,而且容易引起法务纠纷,但在咖喱国,一个本地人的费用都可以雇佣两百个试验品了,资本家可不是善心,有便宜的,为毛要用贵的呢。
反正咖喱国都没有把那些试验品当人,他们,更加毫无心理负担的。
而康纳斯博士实验小组的成员也很高兴。
有钱了。
终于可以想买什么设备就买什么设备了,什么各种色谱仪,康纳斯博士已经迫不及待的直接下了五台的订单了。
格温也很高兴。
毕竟,帮助别人,总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所以……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
不对。
有个人肯定是不高兴的。
门德尔史姆博士肯定是高兴不起来的,毕竟,人体增强工程什么的,是奥斯本生物与军方合资的,而在这么多年,军方的大力赞助下,门德尔史姆博士有关『人体增强工程』的进展是缓慢的,当时在物理学领域,比如那什么飞行器,倒是鼓捣出了一大堆。
眼下?
军方停止对其的赞助了,向来花钱大手大脚的门德尔史姆博士能高兴的起来吗,最重要的一点,他可是差一点儿害得奥斯本生物失去军方背景的,要不是关键时刻,格温及时出现,力挽狂澜,将军方赞助还留在了奥斯本生物当中,甚至也因此让诺曼奥斯本改成了罗斯将军的合伙人,恐怕,诺曼奥斯本杀了史姆博士都不会解恨的。
不过,也悬了。
科学家有傲骨,但,诺曼奥斯本表示,资本家,有屠刀!
坦白来讲,等到明天,如果有人报警说,门德尔史姆博士失踪了,洛克都不会有任何心理波动的。
毕竟,谁让这个史姆博士差点儿让奥斯本生物失去军方这层虎皮呢。
别忘了。
诺曼奥斯本已经快挂了,这么多年来,没有找到能够治愈他的药剂,能让诺曼奥斯本牵挂的,就剩下他打下来的江山了。
果然。
第二天。
格温洗完澡之后,用毛巾卷着自己的长发,沿着旋转楼梯走下去,看着那坐在吧台上,喝着早上第一杯波本边看着报纸的洛克一脸惊讶的说道:“门德尔史姆博士昨天因为心脏病突发,死在实验室了,天啦,我们昨天才见过他的。”
我猜的果然没错。
诺曼奥斯本是一只快要病死的老虎,但要知道,濒死的老虎,才是最可怕的。
洛克心中如是想着,抬头:“是吗?”
格温嗯了一声,坐到了对面的高脚凳上,将手机翻转:“你看,工作群有人发图片呢,警署的人已经将史姆博士的实验室给封锁了。”
说着。
格温摇头道:“不行,我要问问爸爸。”
洛克挑眉,不过,还没等他说什么呢,格温已经一个电话,直接拨打给乔治了,然后,穿着睡衣,直接朝着露台那边走去了。
过了一会儿。
格温重新走了回来,吐了吐舌头,很可爱。
洛克说道:“乔治忙得团团转?”
格温抬头:“你偷听了?”
洛克笑了。
“号称纽约城黑帮皇帝的金并挂了,整个纽约城……不对,整个东海岸的黑帮都在比赛谁会继承金并的位置呢,夜里的纽约城估计热闹得跟游乐园一样了,你夜里没听见各地的哇呜声吗?”
“……没有啊。”
格温眨了眨眼,重新坐下,摇头道:“我什么都没听见,就感觉,一觉醒来,就早上了。”
那就对了。
洛克见状,暗道了一声。
昨天夜里,他可是加了一个班的。
一句话。
他说过,谁敢动格温一根汗毛,哪怕是有这个想法,他都要让对方十族陪葬。
洛克说到做到。
所以……
靶眼莱斯特的十族,在昨晚,彻底的无了。
还好。
靶眼莱斯特的十族,最远的,距离纽约城也不过是两百公里的距离,洛克大概是夜里两点钟去加班的,等手起刀落了最后一个,在赶回来,也差不多是五点钟了,然后,加紧洗漱了一下,等再一次躺在床上的时候,时间刚刚好是六点。
正好是起床时间。
至于格温为什么没发现?
女巫状态切换一下,给一个美妙梦境的魔法,不仅仅能让格温察觉不到,甚至,还能让格温一觉醒来精神奕奕。
格温眨了眨眼睛,沉默了一会儿:“那我们最近晚上还是不要出去了。”
外面太危险了。
洛克耸肩道:“我们晚上,也没啥娱乐活动啊。”
想要有娱乐活动,还是要等到二十一岁之后,那个时候,资本社会的腐败生活,才会彻底张开她那矜持了二十一年的大腿。
格温点了点头,朝着楼上走去:“我把脏衣服洗掉,待会辛迪会过来,记得给辛迪开下门。”
洛克看着格温上楼梯的背影,微笑道:“好。”
不需要磨合与融入。
一天的时间,格温和洛克磨合的已经很好了,而且,格温,也已经自动的代入了女主人的角色了。
洗衣房间。
吹好了头发的格温将脏衣篓提拉到了洗衣房,准备将衣服丢进去清洗自动烘干,等逛完街回来之后,衣服也差不多就干了。
“咦?”
格温打开洗衣机,往里面丢着她和洛克外套的时候,鼻尖皱了皱,然后,收回,看着手上洛克的这件西装外套:“怎么又把西装给丢进来了。”
手工西装是不能用洗衣机洗的,都是让干洗店那边帮忙清洁的,最起码,乔治的手工西装,是怎么做的。
但洛克,似乎不管不顾,脏了就丢洗衣机。
本来格温还好奇,为啥洛克一天到晚穿西装,西装从来不皱也不臭呢,不过没好意思问,等到她昨晚去衣帽间准备收拾一下,给她的衣服腾位置的时候,拉开那挂衣栏……
好家伙。
格温看着那一套又一套,崭新,纯手工定做,一天换一套,都够洛克换一个月的西装的时候,彻底的震惊了。
她严重怀疑,洛克完全就是将手工西装当成了一次性内裤一样穿了。
太浪费了。
留下来,干洗一下,给爸爸都好。
格温心中如是想着,将洗衣机打开,然后,将格温的西装外套和裤子还有衬衫什么的折叠好,准备到时候和辛迪去逛街的时候,丢干洗店去。
就在这时。
“这是什么?”
格温整理着洛克西裤的时候,眨了眨眼,看着似乎沾到裤脚上的暗红色污渍,还没放到鼻尖呢,似乎就明白是什么东西了:“血?”
等裤脚拿到鼻尖之后,格温更加确定了。
这是血。
“可是……”
格温再一次嗅了嗅,确认了一下,皱眉道:“洛克的裤脚,怎么沾到血了?”
她也没发现洛克有什么地方受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