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搬上楼?”
“为你们省点力气。”
“好嘞!客官还请休息片刻,热水烧好小的自会来请!”
伙计便去打水烧水去了。
没有多久,洗澡房里就升起了水蒸气。
林觉坐在木桶中泡着,将自己浑身搓干净,便坐着不动了,整个人从脖子以下全都泡在热水中,顿时感到一种难言的舒爽。
这种舒爽不仅是这半个月以来不曾感受到的,也是来到这个世上后就未曾感受过的,等到他的毛孔都被热水泡开,甚至头都开始发晕犯困,以至于在这种极致的舒爽下,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不如意都被暂时冲淡了些,有种一切皆是梦的感觉。
“客官可要加热水?”
“收钱吗?”
“四文钱一桶,半桶两文,烧滚才给您端来。”
“不要了。”
“可要先做着饭菜呢?”
“要个五加皮炒蛋就是了。”林觉说话都没力气了,停顿了下,“再要一碗饭。一大碗饭。白米干饭。”
“好嘞!”
好似沉醉片刻,又似睡了一觉。
“哗啦……”
林觉终于起身,再拿起原来的衣服,顿觉味道更重了几分,还好旁边放了干净的。
往外走去,刚巧碰上走来的客栈伙计。
“客官泡得可舒服?”
“轻了半斤。”
“饭菜准备好了,刚想去请您呢。”
“行,这就去。”
林觉便懒得再上楼放东西了,出去将衣裳往板凳上一放,便开始吃起来。
所谓五加皮,其实是这地方的一种野菜,春夏都长,十分能长,用来凉拌炒菜煮汤都行。主要是不要钱,是当地人常吃的一种野菜。
客栈没在油水上吝啬,甚至油气有些重,野菜加上蛋,味道还算不错,也有营养。
配上一碗白米饭,若在前世,是有些简陋,可在此时,林觉却只觉极为满足。
在大伯家也是喝粥喝惯了。
满足之余,又带来惬意。
毕竟是自己挣的钱。
少年书生低头一阵猛刨,碎小的蛋花加上松散粒粒分明的白米饭,与油水混在一起,入嘴顺畅极了。
却没注意到旁边有人正打量着他。
这个时候,那名客栈伙计捧着一个罐子出来,罐子中不断冒着热气,他以湿布隔热,走得很快,往旁边桌走。
不曾想旁边桌那人突然开口:
“这位可是今天下午、和江湖侠客一同在城外除了怪猴的那位小郎君?”
“正是。”
林觉还没说话,伙计已帮他答道。
“把我这锅汤赠予郎君!”
“啊?”
“速速端去。”
刚刚走到他面前的客栈伙计一阵意外,也不敢反驳,连忙点头,又转一个弯,快步走向林觉的桌子。
咣的一声,瓦罐放在桌上。
伙计立马松开手,捏自己耳朵。
罐中是半边的土鸡,没有砍碎,和着一些轻薄的如同紫菜一样的东西,一同浸没在鸡汤中,汤水晃荡。
“嗯?”
林觉不由意外。
旁边桌坐的是一名中年人,长得平平无奇,正朝着他拱手:
“小郎君莫要意外,同样不必客气,我家兄长在北城门外开茶铺,今日借了朴刀给郎君。”
“那是你兄长?”
“正是。”
“既是如此,该我谢过你家兄长才是,可你这是……”
“郎君不要客气。城外那群怪猴作妖已久,我等早就气愤不已,今日城中到处都在传有人将它除了,拿了一马背的猴头去县衙领了县官的赏,听到的人全都高兴不已,无不仰慕二位英雄的满腔胆气与豪情。魏某也是如此,这才特地来寻小郎君,没有别的,只看小郎君除害辛苦,只吃一份小菜一碗米饭实在不够,便请郎君喝一锅鸡汤,算是补补身子。”
“这怎么行呢?”
“如何不行!怕不是郎君嫌不好,若是这样,伙计请再上一盘刀板香!”
“别别别……”
林觉哪里有好意思,连忙叫停。
再看那人,却已经挤出笑意,再度对他拱手了:“谢小郎君赏脸。”
“这……”
却是不好再拒绝了。
林觉只好继续吃饭。
“我们这里多有烟雨天,天气常常潮湿,因此悬崖峭壁与溪河岸边阴湿石缝处常长石耳,这东西看似轻薄软滑没什么吃头,实则味道鲜美。”那人继续与他搭话,“不知小郎君家乡那边吃不吃这东西,我们这边是吃的。在下最喜欢用它来炖鸡汤,别有一番味道。”
“吃得不多。”
人家这么一说,还看着你,却是不得不盛一碗来尝尝了。
这是城里,开在正街的客栈,店中还有别人,林觉也不担心有什么问题。
一碗清亮鸡汤,飘着轻薄如絮的石耳,林觉吹一口气,吹开表面油花,吹开一篷热气,低头品尝一口。
确实和普通鸡汤不太一样。
这石耳看着像紫菜,吃着也有三四分像,不过对汤的味道影响倒不如紫菜重。
“如何?”
那人看着他问。
“不错。”
“郎君满意就好!若还有喜欢吃的菜,也尽管说就是!”
“莫要如此。”林觉连连推辞,随即转移话题道,“城中有很多人在谈论这件事吗?”
“何事?郎君除怪猴之事?”
“当然是了。”
“确实有很多人在谈,在我家兄长来找我之前,我就已经听说过了一遍。那群怪猴真是我们丹熏的一大祸害,不少人都说,若遇到你们,定要请你们喝一碗酒。”那人说道,“却只有我如愿了啊。”
“也不是我一人所为,大头都在那位身上。”
“不知那位何在?”
“出城离去了。”
“这不就得了。”
那人又让伙计拿酒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又赠林觉一杯,举杯与他对饮,感叹说道:“幸好没有多少人知道郎君住在这间客栈,不然的话,郎君明日恐怕都要走不了了。”
“夸大了。”
林觉是不爱喝酒的,只是这时的酒也没多少度数,别人一片善意,赠了大菜,又把杯子都举起来了,他便也小喝一口。
是米酒,米香浓郁。
那人继续与他隔桌搭话,其间多有夸赞之语,恍惚间真有几分故事中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恭维有人请客的英雄豪杰诗人才子”的味道了。
第22章 这种事早讲为好
“小郎君这身衣裳上的血迹可是在城外斩怪猴时留下的?”
“正是。”
“这可得快些清洗,时间一长就洗不掉了。”
“正打算吃了饭就去洗呢。”
“那可要再拖延会儿!”那人眉头一皱,郑重的说,“何况这间客栈中就有婆姨可以帮忙浣衣的,何不请她们来洗?”
旁边客栈伙计刚好上菜,听见这话,立马觉得生意来了,连连点头:
“我家老母就在客栈中给客人浣衣,她老人家洗了一辈子的衣裳,再脏的衣裳也能洗净,还不伤衣!”
“那你还说什么?”林觉还没说话,那人倒是先开了口,将手伸进怀里一摸,便掏出钱来拍在桌上,“还不快把小郎君的衣裳拿去洗干净!”
“好嘞!”
“诶诶……”
伙计动作极快,几乎是小跑过来,没等林觉阻止,便一手抓了铜钱,一手拿起林觉放在板凳上的衣裳,就往后面走去了。
林觉皱眉不解,看向那人。
那人只是向他拱手,言语极为客气:
“这伙计说得也有道理。洗衣服不值几个钱,若搓洗不熟练,将衣服洗坏了,那才是多的都去了。这等事情还是交给那些婆姨去做,郎君这手乃是斩妖除魔为民除害的。”
林觉却还是开始觉得有些不对。
这等事情其实他从村老口中也听说过——
刚刚为民除害的江湖武人来到酒肆,遇到感于武人豪气的人,恰好也是个豪迈大方的性子,于是赠酒一壶,邀请共饮。
这是能理解的。
不过那些仰慕武人豪气的人,除了送菜赠酒,连衣裳也要掏钱帮着洗吗?
林觉又一转头,仔细瞄去。
这次却是看见了这人眉间的一抹忧愁,与脸上隐约可见的一点憔悴。
“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