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心中并不是不想她们,但比之女子的细腻心肠,他还是难免显得怠惰了。如今明白了此节,自然要亡羊补牢。而一封书信,却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了。
几封书信,写到烛残才将将写完。松一口气,装模作样的感叹道:“女朋友多也是一种痛苦啊!”其淫荡下贱的表情,让人恨不得给他一耳光。
至于通信的方式,许仙也想到了。那传说中的“鸿雁传书”对他而言,并不是不可能的,他想到了一个被自己遗忘的法术。
第二天一大早,赶到苏州的鸟市,果然是人声鼎沸,百鸟齐鸣,各种叫不上来名字的鸟儿,发出悦耳的鸣声。
太平盛世,繁华鼎盛。这时的娱乐又没什么电脑电视,坊间玩鸟斗鸡的,也就多了起来,而且不只限于老头,年轻人也一样喜欢。
许仙忽然在人群中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却正是赵才子赵大公子带着折扇,大步走在街上,所过之处,人马避让。苏州城里的百姓,谁不知道漕帮少帮主的威名。出了名的游手好闲,见树踹三脚。
有认识的就称一声少帮主,赵才子也笑着点头回应,让人惊讶这煞星的脾气最近好像好了很多。
许仙也避在人群中,不欲理会他。但街道委实不宽,赵才子一眼把他揪了出来,喜笑颜开的迎上前道:“哥哥,你怎么来了?”街上的人一阵惊讶,何曾见赵才子对人这样客气过。
许仙也只能拱手了,见他虽然脸色苍白,竟然已经能够溜大街了,武功倒真有点根底,同他寒暄了几句,说起此行的目的。
赵才子“唰”的一合折扇,道:“这你算遇着人了,小弟就是个懂鸟的人啊,特别是鸽子,什么点子,鹤秀,花狗眼,我家里就养了不少,你随便挑。就是‘飞奴’,总堂里也有几窝好的,你要是要,我给你偷几只来。”
他大病初愈,自然不敢再逛窑子喝花酒,而是准备呆在家里修身养性,就想再买几只鸟,在家中玩几天鸟。他口中那些绰号,都是不同鸽子的名号,而所谓“飞奴”,就是信鸽,更是珍贵。
但许仙虽然想用鸟来传信,但却不是来找信鸽的,鸽子带不了太重的信笺,一般只带一些简要的消息。许仙一次可要传好几封书信过去,篇篇都当作小说来写的,叠加在一起,很是不轻。
再则信鸽在路上被捕杀的几率实在是太大了。许仙捣腾的那几封连自己看着都脸红的“情书”,若落到别人手里,还不笑掉大牙。所以一定得保险,许仙打算找只大点的鸟来,想什么大雁白鹤,但却并不容易找寻。
许仙摆摆手道:“我准备买只别的鸟,你有什么事就去忙吧!”想要同赵才子就此别过,赵才子却道:“我没事啊!咱们一起转转吧!”想到了什么,贼兮兮的左顾右盼一番,想要附耳对许仙说些什么。
许仙心中一阵郁闷,摆摆手道:“就这么说吧!”
赵才子道:“那天晚上的事,我可谁都没说!”
周围人的表情就有些怪异,心里健康点的就想他们是不是同流合污,一起做了什么坏事,心里变态点的就不知想到哪去了。许仙恨不得一个窝心脚踢死他,吐一口浊气道:“才子啊,你知道周处吗?”
赵才子摇摇头道:“不知道,哦,是不是东街那个卖臭豆腐的。”
许仙无力的摇摇头,周处的故事是在三国以后,大概这个时代没这段历史吧!却没想到,就是有这段历史,赵才子也一定是这三个字“不知道”,事实上,他能认识字在赵家人眼里已经是天降祥瑞,祖坟冒青烟了。
许仙也不理他,当先走在前头,赵才子跟着一边东拉西扯,他只当充耳不闻。
街道被两边的棚户夹得很窄,人流又密,本来是有些拥挤的。但现在许仙和赵才子走在一起,却觉得松快了许多。
在鸟市上最大的一家鸟贩停下来,店家先对赵才子陪了个笑脸,招呼许仙道:“想玩个什么鸟?咱这什么鸟都有。”而后嘴里蹦出一串鸟的名字与外号,只如说相声报菜名一样。
许仙问道:“有没有大点的鸟?”
店家一愣,笑道:“咱卖鸟这么多年,有找毛亮儿的,有找声儿好的,没想到还有找个儿大的。”暗笑许仙是个外行。
赵才子不耐烦的道:“让你找你就找,费什么话。”
店家一惊,道:“您稍待。”忙回身在一堆鸟笼里,寻了又寻,提了一只青羽大鸟来,许仙也不知道是什么鸟,但比了比,不过巴掌大小,道:“没更大的了吗?”
店家苦着脸道:“这就是最大的了。”
这时旁边一个摆小摊的过来道:“你看看我这个鸟,个儿是够大,就是不好养。”他的摊子边摆着一个用黑布罩着的大木笼子,旁边都是些杂色的鸟,生意并不好。
许仙走过去,那人蹲下身,揭开一条缝,道:“你赏一赏吧!不敢多露,怕惊了别的鸟。”
笼中透出一点金色,许仙眯眼一瞧,喜道:“鹰!”这正是他要找的,上前揭开黑幕,终于得见真容。一只半米还高的大雕立在笼中,圆圆的锐眼,如勾的鸟喙,赤褐色的鸟羽,边缘却是金黄,竟是一只金雕。
金雕一见阳光猛地张开双翼,做扑击之状,然则笼子太小根本施展不开,只得收回,但那种威猛的姿态却不负鸟王的称号。
四周笼中的鸟儿立刻叽叽喳喳的惊慌鸣叫起来,不复方才的悠闲姿态,一个个在笼子里乱撞。惹得旁边的鸟贩一阵谩骂,被赵才子一个“恶狠狠”的眼神扫过去,就鸦雀无声。
那捕鸟者连忙要用黑布罩上,许仙阻住,问道:“怎么卖?我买了”
“这畜生命数不好,撞到我的鸟网上,我也养不活它,您看着喜欢,随便给点就成。只是有一样,这鹰给了你就是给了你,将来怎么样,我可不管。”
这捕鸟者极为痛快,这鹰放在家里光是吃的肉钱也让他心疼,金雕的性子最是燥烈,寻常人根本养不起,也养不活,落在寻常人手里也只有死路一条。鹰不低飞,竟然能撞到鸟网上,那也真算是命不好了。
赵才子蹲着,啧啧称奇:“真是个好东西,忒漂亮了,养不活还能吃肉不是,我还没吃过鹰肉呢!”看的那鹰哆嗦了一下。
在历史上,玩鹰是自满清入关才真正兴起来,现在北方虽然也有养鹰,都是豪门子弟狩猎之用,鹰都得配有职业的饲养者,就是普通的富户也决计养不活。而南方都是水乡,并不适宜狩猎这种娱乐。这鹰要搁在北方,倒是能卖出点价钱,在南方,能卖出去已经算是不错了。
许仙对这鹰极是喜欢,不仅仅是因为体形够大能带的东西多、飞的够高而没有天敌,这些实际的使用价值,更是因为男人的梦想。
有人说“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所谓男人终极目标,许仙并不同意前者,因为掌握的权利越多,烦恼的事情也越多,与其坐在庙堂中勾心斗角,何如在秋高气爽之时驰马放鹰,行猎于漠漠草原之上那种自在。他明年就要到京城去,看惯了江南的小桥流水,正要去试一试那种生活。
许仙道:“好,这二两银子你收着。”随手抛出一锭碎银来,这个价钱也算是公道。
捕鸟者伸手,接过心中一喜,没想到能卖出这个价钱来,道:“这笼子也给你了。”
许仙把手伸进笼中,去摸金雕的翎羽。商贩连忙阻止,被鹰啄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但令他惊讶的是,被许仙摸到那只躁动不安的金雕立刻安静下来。许仙微微一笑道:“不用了。”打开笼子,将金雕取出,架在手腕上。
周围的人一阵惊叹,金雕的利爪能够轻易刺破木板,抓着许仙白皙的手腕,竟然连划痕也没有,却不见鹰爪的尖端所触到的一点金光。许仙解开喙上的绑的丝线,猛地抬手,雄鹰展翅,鹰唳长空,飞腾而去,转瞬间就没了踪影。
鸟市中的人声鸟声,一时都为之寂然。赵才子看的一阵眼热,寻思怎么也得整只鹰玩玩。
那捕鸟者惊道:“这可不关我的事。”
许仙却趁着赵才子低头看鹰,头也不回的向家中走去,微微寻思着:“水魂术比想象中的还要好用啊!”
赵才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哥哥,那鹰死了,可一定要叫小弟去吃啊!”
许仙回到家中,那只金雕就立在书房的窗台上,似乎正在等待许仙的归来。虽然它自己也弄不清为什么要来这里。
许仙摸摸它的羽毛,感受这鹰的魂魄。他刚才在鹰的魂魄之内,注入了一点淡蓝,如今竟然已经融化在它的魂魄之中。
“水魂术”是许仙第一次出海的时候,在点亮水星时,误打误撞获得的能力,其作用是,能够用经过提纯的特殊“水灵之力”,可以替代魂魄的作用,而被许仙称为“水魂”。那一点淡蓝,就是许仙这些日子吸纳水灵之力时,顺便积累下来的。
金雕虽然凶猛,但毕竟是没有灵智的兽类,魂魄并不强大,很轻易就被许仙的“水魂”侵入,然而让许仙意外的是,侵入魂魄的水魂并没有排斥原本的魂魄,而是融合了进去。
这个发现让许仙喜出望外,因为如果是他自己控制的话,还得学鹰怎么飞了,现在就省去了这个功夫。以前控制那具龙躯就让他有点精神分裂的感觉,现在就没了这个麻烦。
也不必熬鹰来消磨这金雕的野性,因为在许仙没有下命令的时候,这只金雕在实际上还是独立的,只是会本能的遵从许仙的命令而已,和被小青用五鬼搬运大法召来的五鬼差不多。
而刚才许仙就是命令这只金雕飞回自己的百草园中。从杭州到苏州,许仙驾云就是飞一整夜也未必能到,驾云虽然优雅,但速度实在是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