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蕊雅有些为难地道:“选修课上没有讲得那么详细。不过有提到华人淘金者参与了萨特河淘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仓库和公共建筑。
还有一些华人矿工带来了先进的水利工程技术,如修建水坝、渠道和水轮机,用于冲洗金矿,这些技术显著提升了淘金效率,延长了矿区的生产寿命。
华人矿工修建的水坝和渠道等水利工程至今仍部分保留下来,已经成为景点,有些则进了博物馆。
当然,也少不了种植蔬菜和水果的华人,为淘金镇提供新鲜的食物。”
张潮感慨道:“这大概就是中国人的秉性吧,到哪里都忘不了这些手艺。”
许蕊雅道:“你知道‘黄柳霜’吗?她是第一个在好莱坞闯出名声的华人明星。她的爷爷就是‘淘金热’移民,他的父亲就在淘金镇经营洗衣店。
淘金热结束以后,这些地方白人的排华倾向越来越严重,发生了很多针对华人的暴力事件。她的父亲不得不从淘金镇逃到了洛杉矶这样的大城市。
这些华人为了生存,被迫聚居在狭小、破烂的街区,慢慢就形成了我们说的‘唐人街’。”
苏珊这时候补充道:“……以及「唐人街小说」。”
许蕊雅看了苏珊一眼,道:“是的,以及「唐人街小说」。”
这两个年轻的姑娘,都发现张潮似乎对美国的华人移民历史十分感兴趣这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往往是一部作品的萌发阶段。
想到自己能参与进张潮这样一个有影响力的作家的创作当中,两人都有些兴奋。
张潮问道:“「唐人街小说」?指的是这些华人移民当中出了描写唐人街生活的的作家吗?”
不过许蕊雅还是把介绍“唐人街文学”的机会让给了苏珊。苏珊也打起精神道:“华人进入美国文学界比较晚了。其实「唐人街小说」指的是那些把华人描写成褊狭、难以同化和愚蠢的形象的小说。”
张潮听完以后倒是丝毫没觉得奇怪,不过苏珊后面的话倒是让人有些惊讶:“马克吐温和布雷特哈特几乎算得上最早把这种关于华人的刻板形象文学化的作家了。”
这两人都是美国鼎鼎大名的小说家。马克吐温不必多介绍;布雷特哈特是美国西部文学的代表作家,以描写加利福尼亚州的矿工、赌徒、娼妓而负盛名。
苏珊道:“他们作品里的华人不是赌场里的老千,就是形迹可疑的人口贩子,或者是其他什么劣迹斑斑的坏人。他们会在作品里用从华人那里听来的‘中式英语’来嘲笑他们。
当然,马克吐温在《排华法案》以后态度有所变化,在《苦行记》里,华人的形象是‘温良无害’‘勤劳吃苦’的。
哈特的一部剧本里有一个专业的老千‘阿兴’,被他描写成‘下巴松弛的黄种人的细眼儿子’,‘“作恶多端的矿工惯贼’,‘喋喋不休的白痴’,‘道德毒瘤’。
这些基本都是为了迎合当时社会的排华情绪,而且随着排华潮的兴起,美国文学中对于华人的描写越来越不堪。”
苏珊一边说着,一边看向张潮,发现他面色如水,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情绪反应。一时间拿不准张潮到底有没有为自己同胞的遭遇而愤怒或者伤心,于是住了嘴。
许蕊雅显然也颇有研究,补充道:“其实那时候美国人对华人移民的态度非常复杂。一方面在外形和道德上极力贬低华人,一方面又流露出欣赏华人智慧和才华的态度。
他们似乎知道华人只是缺少机会,于是在各方面都要打压华人的发展。比如在19世纪末,洛杉矶的蔬菜供应就几乎被华人垄断了。”
张潮听完两人的介绍后,有些总结意味地道:“19世纪末期,美国内战早已经打完了,蓄奴制也废除了,但是歧视没有停止。
马克吐温可以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描写一个憨厚的黑奴吉姆,也可以在《傻瓜威尔逊》里批判美国社会仍然未给黑人‘真正的自由’。
但即使这么一位对底层人充满同情的作家,也不能免俗地刻画华人的负面形象。单纯的歧视,只会无视;刻意的贬低,多少掺杂些愤怒和提防。
为什么会这样?是他们感觉无法掌控华人吗?”
苏珊陷入了沉思,许蕊雅则道:“可能是华人移民的‘优越感’太强了吧?”
张潮道:“哦?”
许蕊雅进一步解释道:“华人和其他移民不同。其他移民来到美国以后,虽然也会形成一些聚居区,但没有一个像‘唐人街’这样顽固的。
早期的华人移民即使在美国发了财,也时刻想着要回老家娶老婆、起大屋。像黄柳霜的父亲就有两个老婆,老家台山一个,洛杉矶一个。
他往返于中国和美国之间,但多数时间都呆在美国,只在结婚的时候回到中国,妻子生完孩子以后又来了美国并没有带上这位妻子。
他们并不崇拜美国,认为自己的灵魂终会回到故乡;但在生前,他们又几乎不再回到中国。这种情感很复杂,就像是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挣扎。
哦,还有,那时候的华人移民看不起其他亚洲国家的移民,认为他们都是野蛮人。华人还特别重视教育,即使非常贫穷,也要把孩子送到好地学校里学习,要做‘人上人’。
……”
许蕊雅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张潮思来想去,最后抓住了一个重点,道:“这种所谓的‘优越感’,其实就是一种不断争取、不断向上的精神吧?
中国人有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本质来说就是不相信什么‘血统’‘种族’和‘出身’。我们相信的是自己的努力和把握机遇。
这可能与美国的其他移民族群不太一样吧?”
苏珊这个时候插话道:“似乎确实是这样。我认识的华人同学,他们的家长,似乎都更倾向于通过自身的奋斗,摆脱原有的阶层。
所以他们学的几乎都是医生、律师、软件工程师这样的学科。他们并不热衷于参与公共活动,不像其他族裔。他们就这样,以个体的形式,这一点、那一点地去实现阶层的提升。”
随着许蕊雅、苏珊两人的诉说,张潮心中一个故事开始慢慢成型他不想去描写在美国淘金的华人移民,他相信这方面自己就算了解得再多,也不可能超过有着第一手资料,甚至能采访到当事人的美国作家们。
但是他想描写的是大洋彼岸,华人移民“中国一侧”的故事。许蕊雅诉说的细节当中,有一个引起了他的注意
第一代好莱坞华人女影星黄柳霜的父亲在老家台山的那个妻子,在丈夫离开以后,用了多少年伫望丈夫的归来?这种颇有点奇怪的家庭关系,不仅连接了两个国家、两种文化,也连接了两个时代。
张潮对此比较有感触,主要还是因为无论长福,还是福海,都是有名的“侨乡”。某种意义上,长福或者福海,并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代表了一种特殊的族群文化。
许多有移民经历的作家,最热衷的题材就是在“两种文化夹缝中的生活”,他们用笔触描绘新移民在美国这片陌生土地上,如何在保持传统文化的同时,努力融入新的社会环境。
这种双重身份带来的冲突与融合,成为了一种屡试不爽的题材。
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的文学批评界,都乐于看到一代又一代的移民作家,在他们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展露自己受到的伤害。
经过和斯蒂芬金的畅谈后,张潮更明确了自己的文学道路把故事写给自己看,写给中国人看。而不是去取悦某些批评家,无论是什么国度的。
所以张潮心中的故事,不是发生在美国热火朝天的淘金镇上,也不是发生在鱼龙混杂的洛杉矶唐人街里,而应该是发生在山海依傍的中国沿海乡村,发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
这是一个关于守望与背叛、爱与失落、寻找与皈依、痛苦与救赎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对母子作为传统女性的母亲在伫望丈夫的归来;儿子呢,则对毫无记忆的父亲,有着极为复杂、微妙的情感。
就在儿子的订亲宴上,一个神秘的男人突然出现了……
不知不觉,三人就聊到了傍晚。车窗外的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很快就只剩下浓稠的黑色。
用过晚餐以后,张潮早早就让乘务员帮他把包间里的沙发放平、拼成了一张大床,然后躺到床上,开始酝酿今天只想了一个大致框架的小说。
不知不觉,就眯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张潮被告知,“加州和风号”已经进入了犹他州境内。对于这个州,张潮的印象只有两个NBA的犹他爵士队,和能娶很多老婆的摩门教。
不过他的注意力并不在这上面,窗外的风景也已经看腻了。午餐后,张潮就迎来了第二个嘉宾华人作家,黎翊云。
黎翊云大概30多岁,表情严肃。
张潮想了想,用中文打了个招呼道:“黎师姐,下午好,很高兴见到你。”黎翊云是90年代燕大毕业生,张潮叫一声师姐,倒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没想到黎翊云却说道:“我希望你能说英文,这是在美国。”她用的正是英文。
张潮一时愣住了,不知道怎么回应,只能有些尴尬地道:“打招呼而已……”
黎翊云没有管张潮的解释,而是又重复了一遍:“你要用英文。我也只会用英文和你对话。”
第300章 你恨的究竟是祖国还是母亲?
张潮和身后的许蕊雅对视一眼,均觉得莫名其妙,但一时间也只能跟着进入车厢。
黎翊云见到正在和摄像师一起摆弄摄像机机位的大卫米勒,开口说道:“米勒先生,下午好。我按照约定来了。”声音仍旧是不冷不热。
大卫米勒似乎对她这种态度习以为常,并没有太多表示,只是为她说了机位安排,让她注意不要挡住镜头。
然后又对后面跟进来张潮耸耸肩,做了个无奈地表情,意思大概是“她就这样,你别介意。”
张潮回头对许蕊雅嘀咕了一句,然后才来到包厢,坐到了熟悉的位置上。苏珊也感觉到气氛的怪异,一时间四人八目相对无言。
等到大卫米勒说完简单的开场白,张潮忽然用中文先开口道:“黎女士,听说你也在爱荷华大学的创意写作工坊学习过?”
然后转头看向许蕊雅,许蕊雅面无表情地把这句话翻译成了英文:“Ms Li, I heard that you also studied at the University of Iowa's Creative Writing Workshop?”
黎翊云脸色一下就变得很精彩,过了好一会儿,才吭吭哧哧地用英文说道:“Yes, I studied there around 2001 and obtained two Master of Arts degrees in Creative WritingFiction and Non-Fictionin 2005。”
说完,黎翊云露出了略带骄傲的表情。
张潮没有看她,而是继续看着许蕊雅;许蕊雅也继续面无表情地翻译道:“是的,我大概在2001年的时候在那里学习过,2005年的时候拿到了创意写作‘虚构类’和‘非虚构类’两个艺术硕士学位。”
在包厢外的走廊上“控场”的大卫米勒脸都黑了,心想盘算着什么时候进去打断两人这种尴尬的对话才好。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黎翊云对张潮的情绪这么大。
张潮才不管,继续用中文道:“那确实不错。我只在那里学习了几个月,……”如果黎翊云坚持说英语的话,他也无所谓用中文说到底。
反正这场对话最后是要给全美的读者、书评人和作家们看的。两人的中、英文对话能力都没有问题,都用英文是尊重美国观众,都用中文则显得有异国情调。
甚至一个用中文、一个用英文,都可以说得过去。
后两种情况,就是黎翊云设想当中,张潮在无可奈何之下会采用的方式要么坚持说中文,要么随她说英文无论哪种,她都“赢了”。
但她没想到张潮竟然这么光棍,干脆当他自己不懂英语,故意让许蕊雅在两人间来回翻译。
这可就意味深长了。看这节目的都不是傻子,肯定没两下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
黎翊云这时才想到张潮在美国不仅是畅销书作家,而且刚刚拿了书评人协会的最佳小说奖。自己虽然在《纽约客》上发表过两篇小说,但仍然属于“新人”。
得罪张潮可能没什么,但是得罪大卫米勒,得罪全美书评人协会,在这么多观众面前丢人……大概自己的创作生涯会就此结束吧。
想到这里,黎翊云才不得不用中文说道:“……聂华苓女士确实非常,嗯,优秀。我在爱荷华大学的时候,得到了她很多帮助。”
用中文在公开场合与“同胞”对话……黎翊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委屈和尴尬。想到自己说中文的内容,会被国内更多的“同胞”听到,她就有些浑身颤栗,想要立马逃走。
这时候张潮却用起英文来了:“嗯,聂华苓女士人很好。我刚到的第一天,她就请我去滨河的中餐馆吃了一顿饭正宗的中餐,你知道的,没有左公鸡、李中堂杂碎这些玩意儿……”
见黎翊云脸色铁青地盯着自己,张潮学着大卫米勒来了个美式耸肩,然后道:“我想起来今天录的节目明天晚上就要播出了,讲中文的话,字幕恐怕配来不及。
所以,我们还是用英文对观众比较友好。”
张潮的意思很明显,他不介意和黎翊云讲英文,但必须由他来主导,而不是黎翊云这个嘉宾反客为主。
面对镜头,黎翊云只能吞下一口气,不过还是略带不满地道:“你很聪明也很专制,你的控制欲很强,如果别人不按照你的意图行事,你就会用你的聪明把它拉回自己的控制当中,不是吗?”
张潮听得愣住了刚刚明明黎翊云要“控制”他说英文,怎么现在反过来自己成了“控制欲很强”了这大姐怕不是有什么大病?
过道上的大卫米勒反而安下心来。他不担心张潮和黎翊云吵起来这样更棒!都是昨天斯蒂芬金那样邻家老爷爷传道授业的架势,恐怕很快就没人爱看了。
张潮和黎翊云又聊了几句爱荷华大学写作工坊的往事,很快就提出了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想到用英文来写小说?毕竟中文是你的母语,你应用起来应该更加自如。”
黎翊云顿了一顿,道:“因为我不想自己的小说被有些人看懂。”
张潮追问道:“有些人?哪些人?”
黎翊云紧紧抿着嘴唇,面色凝重,良久才道:“这个问题,属于我个人的隐私。或者,我应该问你一个问题,《消失的爱人》是一个美国故事,你为什么用中文表达。”
张潮笑道:“因为我英文太差了啊!而且即使我的英文书面表达好到像你这样,我也会选择用中文写,哪怕它是个美国故事。
在我的概念里,文学中至为准确、深刻的表达,唯有用母语才能做到。一门在思维成型之后学习的语言,无论学得多好,都很难触及它的本质。”
黎翊云不服气地道:“即使不能触及本质,作为全世界通用语言里单词最丰富的一门,只使用其中的常见词汇,也足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了。”
张潮“呵呵”一笑,然后道:“比如说「王阿姨一边用手在我脑袋边比划出一支枪,一边教育我:如果你有太多自己的想法,有一天就成了罪犯。砰,你就完蛋!」?”
这段用的是中文。
黎翊云听完张潮所言,脸色变得煞白。这是2003年,她在《纽约客》上发表的第一篇小说《那与我何干?》里的内容。
整篇小说以“我”为第一视角,以极其酷烈、直白的描写,铺成了几段“我”在特殊时代经历的暴力事件。
其中张潮念的这一段,是“我”在幼儿园时围观枪毙犯人时,幼儿园的一位“王阿姨”在“我”耳边说出一段毛骨悚然的话语的情节。
黎翊云略带颤抖地问道:“我没有授权任何人把这篇小说翻译成中文。”
张潮笑着解释道:“我只是请我的翻译做了点对话的准备工作而已,并没想要盗版你的作品这段话我印象深刻,就背了下来。
不知道她翻译得准确吗?”
黎翊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喃喃道:“太野蛮了!太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