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练习一会,畅快出一身汗池彻就离开了。
G社的动作比想像中还快。
刚走出搏击馆,池彻就收到了跨国电话。
“泥嚎!是池彻先生吗?””
“我们是G-star娱乐公司这边......”
听著那扣脚的中文实在有点别扭,池彻用朝鲜语直接问:“说朝鲜语吧!我能听懂。”
那边的人似乎愣了一下,然后很快换了个人来接电话。
“亚布塞哟?池先生您好,我是G-star的代表安浩盛。”
““你好!””
“是这样的池先生,我们这边对您的作品非常感兴趣”
正如池彻的预料,是来找他商议歌曲版权相关的事。
跟林清瑶料的一样,G社代表开口就想完全买断《Cupid》的全部版权。
开价3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15万多。
池彻的第一反应就是:打发叫花子呢?
对一首全世界范围爆火的歌来说,这价格简直寒酸,
但实际上这个开价已经算非常高了,这还是G社看在他最近在国内比较有话题度,加之作品质量普遍很高的情况下给出的价格。
韩国那边即使是比较著名的创作者卖断新歌版权都很难拿到这个价。
国内也一样。
普通音乐创作者的奋斗史基本就是血泪史,没名气的音乐人版权费用按照质量从几十块到上千块不等。
上万块就已经是大精品的价格了,很多有一定流传度的网络歌曲也就大概万八千。
上十万?
那是业内明星创作人都不好拿到的价格。
至于上百万--开这个价一般是不想给对方写歌的托词。
说白了,现在那么多创作型歌手,有几个成名之前没贱卖过自己的作品?
很正常的事。
毕竟歌曲是很玄学的东西,没有经过市场检验之前你永远不知道会不会糊。
歌曲制作发行是要成本的。
也有刚入行的音乐人不甘心被压榨,自己筹钱找人合作录音,制作歌曲释出,结果糊了连制作费也亏出去。
虽然这个世界版权意识强烈,对创作者友好,但也代表著竞争更加激烈,无数的底层扑街作者只能靠著低价创作糊口。
有梦想的底层音乐人可能赞一段时间钱会冲一次,找人制作自己认为可能会火的歌曲。
火了会所嫩模,输了下海干活。
也有音乐公司和个人专门做歌曲投资,靠眼光去筛选一些低价的作品进行改编发行,指不定爆火就赚翻了。
这种类似的行为在另一个地球也有。
那首曾经在国内网络火过的《广东爱情故事》就是原唱花5000块买来的版权,后面赚了上亿。
但这种情况毕竟是极少数。
正因为不确定性太高,新歌买断版权的费用普遍给不上去。
所以G社给池彻的价格其实已经非常良心了。
也就是了解到了最近池彻在国内风头不小,安浩盛打算给足诚意以便谋求后续合作的机会。
但池彻的态度很坚决。
“按照你们那边的守则,我打算进行有偿转让部分授权。””
“授权费用我一分不要,只取分成收益。”
“但表演权部分转让的物件必须是G-secret全员。”
第146章 暴富在望
池彻的话让G社代表愣了一下。
很意外。
他还以为自己给足了诚意,池彻会愿意直接将版权卖断呢。
只要分成是什么鬼?
韩国那边的创作者当然也有要分成的,但通常都有一个授权转让费,将一段时间内的绝大部分版权卖给公司。
一般这种模式发行公司的版权收益会占到90%以上。
像池彻这样张口要纯分成的还没碰到过。
他就这么有信心吗?
除非歌曲能火,创作者靠版权分成收益其实来钱速度很慢。
糊了甚至可能没什么收益。
所以韩国很多专业的作曲人会直接卖断新歌版权,又或者选择拿授权费卖出部分版权+后续分成的模式。
奶瑶的建议就是后一种。
但池彻想的是一分钱授权费不要,尽量提高分成。
而彻指定的表演者权转让,同样让安浩盛吃惊。
他明确要求表演者权转让的物件是G-secret的四个成员,也就意味著只有林清瑶和队友能有表演权,G社如果想换人表演都不行。
之前有女团跟公司闹之后因为版权问题对簿公堂,后面很多公司对作品版权卡得就比较紧了。
G社同样,如果四个女孩结束了跟公司的合约就不能再随便演唱自己的歌曲。
池彻的条件会让《Cupid》这首歌例外。
但是就这一首歌有什么用啊?
安浩盛不解。
“版权收益方面六四分成怎么样?我六。’
“先别急著拒绝,专辑等实体发行物的版税收益我不要。’”
“并且我会负责这首歌的制作,你们可以拥有歌曲任意的其他商业使用权。”
安浩盛犹豫了一下。
六四分成太夸张。
公司合作的其他词曲创作者加起来版税分成也只能占8%,池彻居然要一半还多。
但这家伙不要授权费又不要专辑版税收益。
图什么?
KPOP歌曲创作者的版权收益大头就是专辑售卖,粉丝群体愿意买帐。
结果池彻这部分也不要,就要提高整体分成.
除了专辑以外,KPOP歌曲的其他版权收益真不多了,主要也就是网络平台那点聊胜于无的播放收益。
也就是说除非这首歌能爆火,不然池彻压根赚不到几个钱。
安浩盛略微迟疑,还是答应了池彻的条件。
似乎没有道理不答应。
就一首歌而已。
他都懒得去计较。
预计的新专辑里,这首歌不会是主打歌,可能MV都不会有。
成本投入很低。
甚至池彻还提出帮忙制作。
除非《Cupid》单曲爆火,不然亏的只会是池彻,G社连3000万韩元都省了。
安浩盛认为,池彻可能压根就不知道要靠单首歌的网络版权挣够3000万韩元有多难。
可以说98%以上的KP0P歌曲在网络版权收益上都远远达不到这个数,或者能达到这个数也需要长达好几年积累。
当然,如果一首歌爆火就完全不一样了。
但安浩盛并不觉得《cupid》有成为神曲的潜力。
Demo他也听了。
歌不错。
小女生大概会喜欢,但也仅此而已。
而且即使《cupid》真的能火,那也是双赢的局面。
看似池彻占六成版权收益很多,但他不要专辑版税,收益主要靠网络平台结算,恰好娱乐公司根本看不上这部分。
参加各种商业活动以及代言才是女团挣钱的大头。
发行和打歌亏钱本来就是常态,G社也是抱著亏钱出歌的打算出让组合回归。
结果池彻这‘大冤种’主动送歌还提出帮忙制作,就拿那一点破版权分成,
简直就是大善人。
这样,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口头达成了。
“池先生最近有空来一趟韩国吗?希望您能来公司亲自指导制作歌曲,合同咱们也可以正式签订。””
顿了顿,安浩盛不忘补充一句:“当然,行程和酒店我们会安排好的。”
“我暂时没时间去韩国。’’
“没关系,新专辑的制作还有一段时间,或者你不方便合同进行网络签订也这样,两人大概约定了歌曲制作的事宜。
毕竟不是池彻自己录歌,帮别人制作歌曲就要麻烦很多。
挂掉电话,池彻有些小兴奋。
六成啊!
他都没想到能如此轻松拿到这个分成比例。
G社那边对网络版权收益完全不在意,恰好正中池彻下怀。
放弃那么点小小的转让费,换来六成的版权收益简直太划算了。